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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审美能力:内涵、缺失与养成

2023-05-26刘建沈欣雨

江苏教育研究 2023年7期
关键词:教师素养审美教育审美能力

刘建?沈欣雨

摘要:审美能力是指个体感受、鉴赏、表达、创造美的能力,教师审美能力是新时代教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教师审美能力存在教育目标缺乏审美高度、教育内容缺乏审美要素、教育方式缺乏审美关怀、教育评价缺乏审美维度等问题。提升教师的审美能力,应坚持立德树人的审美教育目标、五育并举的审美教育内容、自成高格的审美教育方式以及多元互嵌的审美教育评价。

关键词:教师素养;审美能力;审美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3)07-0027-04

进入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学生既成“才”又成“人”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把“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思想渗透到审美教育及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教师具有审美能力,实施审美教育,建设学校审美文化,完善学生人格,促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教师审美能力的内涵

何为审美?“审,谓详观其道也。”意为推究,仔细分析。从《说文解字》的“羊大则美”、先秦文献的“美善不分”及西方詞源拉丁语“bellus”等中可以看出,“美”有“好、可爱、幸福、漂亮、有效用”等含义,既表示现实存在的艺术属性,也表明其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意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审美是对美的探究和欣赏”。因此,“审美”是一种活动,“审”是过程与方法,“美”是内容与标准。从本质上来说,“审美”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对美的感知、认识、体验、判断与评价,是审美主体进入审美客体获得美的体验的过程。“审美”既不能脱离“人”的存在,也须以“美”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没有审美主体“人”的存在,没有“美”这个对象的客观存在,就无“美”可“审”。从古至今,无论是以“艺术中心论”为基本取向的传统美学,还是以日常生活为体验对象的生活美学,最终都走向更为深邃、浩瀚的生命美学。可以说,美之本源是一种尽性致命、诗意盎然的澄明之境。审美是人生命活动的必然需要。“人的本质是自由,美则是人的自由和谐关系的真正实现”[1],审美是人生命活动的必然需要。然而,人在学校教育这一实然世界中处于一种不自由状态,更需要审美化的教育来还原人的生命本色。

审美教育,是培养教育对象发现美、感受美、认识美、创造美的教育。实施审美教育的前提是教师自身具备审美素养,而审美能力作为其组成部分之一,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开展审美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教育需要教师本身会审美,才能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感知和领会美,是审美教育的基础和关键,是审美素养的核心。舍此,情感对任何美的事物都会无动于衷。”[2]由此可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首先要能鉴别美、识别美,善于发现教材与生活中美的元素,启发学生产生审美感知,让学生感受美的熏陶。一切精美的东西都有其深沉的内涵。在感知美的基础上,教师还要能理解美,但理解美的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需要在大量的感知活动中逐渐形成。教师要能借助卓越的洞察力,鉴别什么是美,准确地识别美,才能去欣赏美、理解美、评价美。只有教师自身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懂得感知美、发现美、鉴赏美,才能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较强的审美能力。因此,一个具有审美能力的教师需要从目标、内容、方式、评价等方面来进行审美教育。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中小学教师要确立高质量的审美教育目标、规范高品质的审美教育内容、实施高品位的审美教育方式、坚持高标准的审美教育评价,将美育与德智体劳诸育相结合,引导学生在生命活动中主动发现美、积极创造美,将道德目标贯穿教育过程,促进美育目标的实现与学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教师审美能力的缺失

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其审美能力直接影响自己的专业发展,也关系到学校审美教育的成功与否。然而,受传统“主知主义教育”思维观念的负面影响,当前因中小学教师缺乏审美能力造成的教育目标、内容、方式、评价等全过程缺乏审美因素的问题凸显,造成学校审美教育的育人功能错位,背离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不利于学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目标缺乏审美高度

审美教育的本质应是通过以美育人,完善学生人格。作为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美教育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提升学生的审美鉴赏能力、达到相应审美评价标准,还体现在培育学生品德、鼓励学生崇尚良善与追求本真等较深层面。教育目标缺乏审美高度会直接限制和影响人才培养的品质。当前,以智育代教育,重知轻德、重知轻美现象较为普遍,教育的审美高度不够。因审美高度缺失带来的符号化与标签化的美育目标,将会为教师在教育教学环节埋下物化与异化的隐患,使承载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启智培德”功能的美育活动在功利化取向中走向畸变。

(二)教育内容缺乏审美要素

受传统教育思想的束缚,诸多教师还未从应试教育的固化思维中走出来,满足于对学科陈旧知识的理解,未能意识到美育对于培养“全人”的重要意义,教育内容片面单一,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忽视美育的渗透。同时在考试评价理念下,传统的美术、音乐课程有着“非考”属性,容易被学校课程边缘化,处于一种可有可无、可教可不教的位置。此外,美育内容也缺失高雅性。部分美育活动出于吸引学生兴趣等其他原因,在教育内容选择中偏重于感官刺激,审美元素占比较少,难以触及学生内心,使“化民成俗”成为空谈。

(三)教育方式缺乏审美关怀

虽然我国早已提出实施素质教育,但应试教育的思想根深蒂固。长久以来,偏重知识讲解的“师授生受”、追求背诵记忆的“死记硬背”、依靠刻板训练的“题海战术”普遍存在于各学科教学中。此类教育方式功利性突出,缺乏审美关怀。教育方式、教学环节与教学方法的美感短板,不仅会压抑学生的创造力,还可能限制学生的潜能,诱使学生陷入一种“苦学而无果”的消极且悲情的自我实现预言中,还会使育人活动缺失美育内涵,无法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带来培养结果同质化等诸多隐患。

(四)教育评价缺乏审美内涵

缺乏审美素养的教师评价影响教师专业发展。其一,评价语言单调,注重专业性、针对性、权威性,但缺乏美感,表征不明确,不利于学生接受与理解。其二,评价过于侧重结果导向,对评价维度中审美意涵的关注不足。“以考定教”“以考定学”现象普遍。学生的考试成绩成为评价教师、学生甚至考核学校的首要指标,将“育人”等同为“育分”,缺乏对美的关注与追求。其三,功利性与形式性评价形式违背审美规律。当下惯常的功利性与形式性教育评价往往不能做到对审美规律的尊重或兼顾,漠视评价应有的审美价值。

三、教师审美能力的养成

如前所述,教师审美能力的缺失带来审美教育实施困难,审美功能难以全面发挥,导致其承担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难以完成。鉴于此,中小学教师应如何规避这些问题,养成审美能力,实施审美化教育呢?

(一)确立立德树人的审美教育目标

学校在办学定位中明确对永恒审美价值的追寻,开辟审美教育发展空间,确定审美教育发展战略,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教师实施审美教育的前提条件。雅斯贝尔斯强调:“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教育的目的在于让自己清楚当下的教育本质和自己的意志,除此之外,是找不到教育的宗旨的。”[3]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审美教育立足人的情感发展,通过对心灵的陶冶,追求人格的健全完整,具有培养人之美德的优势。在学校明确美育育人地位的同时,教师更要明确“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4]的高质量美育目标,让每个学生都能接受美育,摆脱世俗功利欲望的束缚,提升内在精神境界,追求有意义的人生。教师明晰了审美教育目标定位,才有可能朝着培养健全学生人格的目标奋进。

(二)选取五育并举的审美教育内容

素质教育强调人的身心全面发展。心灵的发展离不开审美教育,教师必须以培养审美素养为核心,选取利于培育高尚情操的素材作为美育内容。一方面,教师要依据美育目标及学生心理认知水平,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美育形式,充分挖掘并运用体现语言美、礼仪美、科学美、艺术美、健康美、劳动美等审美特质的丰富资源,开展以审美为主题的跨文化教学活动,实现个性化教学。另一方面,审美离不开德智体劳诸育的协同。教师应发挥语文、历史、艺术等人文学科的美育功能,挖掘数学、生物、化学等自然学科的美育价值,开展以审美为主题的跨学科教学实践,发挥各学科优势,围绕审美目标,发挥审美的启思开智、养德储善、塑形健体功能,培养学生的思维想象美、品德善良美、言语行为美、劳动创造美。

(三)创新自成高格的审美教育方式

教育的浅表化、功利化与教师自身审美素养不高关系密切。正如毛泽东所言,“‘一个高尚的人也必然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5]。因此,学校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美育工作的重点,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审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审美体现在教师教学的方方面面,需要教师将教育内容、手段与美学有机融合,实现教育教学科学性与艺术性有机统一。具体来说,教师既要有儒雅的外在形象、优雅的内在气质、优美的教学语言、工整的教学板书、得体的行为举止等,更需要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完善的专业能力感染学生。教师要做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与学生积极互动,建构友善美好的师生关系,让师生双方在交往中平等对话、互相理解、彼此温暖。这就需要教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关注发现审美化的物质符号,譬如代表鼓励的眼神、极具真诚的微笑、温柔耐心的引导、富有机智的幽默、积极正向的奖励等都承载着美好体验,有助于提升师生审美品格,实现师生友好召唤、呼应共鸣的“美”。

(四)开展多元互嵌的审美教育评价

教育评价具有审美性是教师教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首先,教师教育评价语言要能关注学生差异,提供多元性、审美性、激励性评价。教师应就“如何组织评价语言、如何形成评价结论、如何评价学生成绩”等问题进行系统学习,对学生通过音乐、艺术、文学等多种表达行为、心理美的实践形式给予丰富多样的评价,体现审美艺术与专业智慧。其次,教师还要注重进行全员、全程、全面的多维审美评价,能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所有学生,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环节进行系统可持续评价。除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及个性特长等也应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标准。最后,教师教育评价还需遵循审美规律。中小学校可与高校及相关部门开展合作,探索“大数据+审美教育评价”新模式,便于教师利用大数据提升教育评价的审美性与科学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教师不能只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而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弘扬真善美是学校教育亘古不变的追求,更是教师教学的价值引领。作为学校教育的实施者与组织者,教师需不断致力于完善自身审美品质,加强审美修养,提高审美能力,成为审美型教师,以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学生群体。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朱光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180.

[2]苏霍姆林斯基.帕夫雷什中學[M].赵玮,王义高,蔡兴文,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436.

[3]卡尔·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44.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15-09-15)[2022-12-25].http://www.gov.cn/govweb/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946698.htm.

[5]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21.

责任编辑:杨孝如

收稿日期:2023-02-26

作者简介:刘建,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教师教育;沈欣雨,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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