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案例
2023-05-22
·案例一·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自2020年5月开始,陈某利用在手机店上班的便利,在为老年人办理开卡等业务时获取了许多老年人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将其发给他人,用于在网络平台注册新账户以获取优惠券,每次陈某从中获利5元至10元不等。很多老年人由于对手机的功能不熟悉,即使目睹陈某操作自己的手机,对个人信息被盗用一事也毫无察觉。截至被查获之日,陈某共获利3888元。
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工作便利窃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判处罚金6000元,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3888元。
案例分析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对公民特别是老年人的隐私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产品和应用的操作能力,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老年人应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将手机等物品交予陌生人私自操作,以防泄露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案例二·朱某等6人与周某等4人加装电梯纠纷案
基本案情
朱某等6名老年人与周某等4人均系某小区居民。由于所住单元楼没有电梯,在高层居住的老年人下楼困难,影响了生活质量。朱某等6人所在单元的7户业主共同出资给本单元安装电梯,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周某等4人阻止电梯施工,朱某等6人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处理结果
法院認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开展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尤其是解决老年人下楼难问题,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原告方作为产权人,有权委托施工,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周某等4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妨害行为。
案例分析
当前,我国许多城市的老旧小区存在不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情况,适老化改造问题日益紧迫。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适老化改造,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矛盾。对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明确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法律依据;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介入;当事人也要主动寻求协调解决。有关部门要发挥积极作用,弘扬邻里互助、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
·案例三·辛某等交通事故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老年人辛某乘坐邹某驾驶的公交车。由于在投币过程中车辆突然起步,辛某跌倒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司法鉴定所将辛某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辛某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00476.19元。
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辛某投币过程中因车辆起步摔倒,无证据证实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辛某无责任,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辛某因乘车过程中受伤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100476.19元由保险公司赔付95476.19元,公交公司赔偿5000元。
案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跌倒会引发各种问题。因此,有关部门要从公共交通对老年群体的实用性和可及性出发,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法规,针对老年人的出行特点和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方式,解决老年人出行中遇到的问题。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为老服务意识,在老年人乘坐率较高的线路配备低地板公交车辆,车辆上设置爱心专座、轮椅固定区、后门轮椅导板等设施,张贴各类文明敬老宣传标语,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摘自中国老龄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