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探
2023-05-21刘俐马志芹
刘俐 马志芹
摘 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工作社会化趋势下,依托社会治理理念重新审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是开拓创新之举。社会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同步建构性,且发挥着中间纽带和促进作用。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存在参与共铸的主体不够多元、法律和道德的作用不够凸显、自上而下的方式效益有限等问题。本文从社会治理主体、治理规则和治理方式三个维度出发,培育壮大共铸主体,凸显法律和道德的作用,丰富拓展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效性。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社会治理 民族工作社会化
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1]。“全社会共同参与”体现出中国特色民族工作的社会化趋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2],应当顺应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趋势,依托社会治理这一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审视和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效。
一、社会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联意蕴
社会治理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国家治理重心拓展和下沉的新发展,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模式。[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社会治理具有深切的内在关联,为在社会治理视域下审视、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效奠定了基础。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与社会治理的逻辑关联
1. 二者具有同步建构性
一方面,国家和社会的动态平衡是政治发展的实质和内在要求。[4]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质上是我国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也是拥有共同发展历史、文化根脉等特质的社会实体;社会是由具有56个不同民族成分的原子化的个体组成。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始终坚持国家和社会同步发展建构的传统,社会治理的提出更是追求实现民族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推动实现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和社会治理的同步建构。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社会治理的目的都是建立“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旨在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推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治理则旨在消弭原子化公民之间的张力,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5]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成,必须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并保持同步推进。
2. 二者具有互动耦合性
二者在内容和目标上交叉重叠。一方面,内容方面交叉重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6],包含着为我国各民族人民群众改善民生、保障合法利益等内容;现代交通技术方便了人员流动和族际流动,以民生建设为主导的社会治理就要做好各民族群众的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社会保障和福利等工作。[7]可见,二者的工作内容都涉及各民族群众的民生改善工作。另一方面,目标方面并行不悖。在具体目标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社会治理共同指向“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增强人民命运与共的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而实现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则是通过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公平公正的社会治理机制,进而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建成平安中国。[8]在基础目标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社会治理共同指向满足人民群众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凝聚共同体意识、增强共同体力量,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9];社会治理是“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10],通过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社会治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意义
1. 社会治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纽带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必须落实到社会的最小单位——个人,国家和公民个体之间“距离”的存在,增大了党和国家对公民影响的半径和网格,容易产生“真空”的缝隙和孔洞,削弱中心权力的影响力和辐射性。社会是国家的基层场域[11],与党和国家政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互动联系,与人民群众个体保持着黏着的情感联系,实质上充当着国家与公民个体之间联结的纽带。社会治理具有的密集覆盖性和深入渗透性,加之其与政府和群众个体之间的紧密联系,有效延续和保持了党和国家的影响力。加强社会治理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落实到公民个体。
2. 社会治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促进作用
社会治理具有“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12]。一方面,社会治理能够培育公民的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能够“协调好各个主体的利益,实现主体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促使各主体朝着共同目标前进”[13],有效应对当前社会中的涣散化、原子化的乏力状态,塑造公民个体的共同体意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社会治理的动员功能有利于凝聚共识。社会治理的社会动员功能够在高速变迁的社会变革中凝聚最大的社会共识;其组织功能则能够把个体化、原子化的个人融入各种类型的组织体系中,提高国家与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组织化、系统化水平。
二、社会治理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不足
如果从社会治理角度审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就会发现还存在着参与共铸的主体不够多元、法律和道德作用发挥不够凸显、自上而下的方式活力不足等情况,影响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一)参与共铸的主体不够多元
社会治理的主体具有在党的领导下的多元参与的共同体特征[14];社会治理共同体成员同时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党和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以及相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相关媒体。较之社会治理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广泛的治理主体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参与主体较为有限,多元性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人民群众个体以及作为有别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的参与贡献不足。形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可能的参与共铸主体缺乏重视和开发;多元主体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机制、渠道和平台等发展滞后;社会组织、非公企业以及公民个体等的参与共铸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等。社会组织、非公企业以及公民个体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的缺位,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作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二)法律和道德作用发挥不够凸显
法治、德治和自治“三治融合”是我国现代社会治理规则体系的鲜明特征。[15]当前我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存在过多地依赖以政策和制度为主的制度性规则,法律和非制度性规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够凸显,缺乏对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战略的呼应。一方面,法律对各类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对人们社会行为的引导规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占有重要优势。但在现实中,法律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体的规范导引不明显、对工作责任的规约不够具体,同时对法治共同体建设的重视还不够、建设措施和办法也不多。[16]另一方面,道德作为法律的补充,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软手段”作用,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却没有形成系统的要求,缺乏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道德性内容的梳理整合。
(三)自上而下的方式活力不足
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要是自上而下的运行方式,具体表现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形成一系列政策、方针和制度,运用权力向下层层推进落实。这种自上而下单一的推进落实方式,造成工作责任、压力和工作力度、强度自上而下递减,同时缺少必要的上下双向的互动,导致工作落实的效果“有去无回”、缺乏反馈,影响工作持续推进的精准性。这些情况必然会消耗自上而下中政府的工作成本,降低整体工作效率,削弱工作成效。
三、社会治理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增效策略
当前,社会结构变化带来的国家整体规划与公民个人价值追求之间、人与人之间张力逐渐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当依托社会治理这一现代化、科学化的管理载体,从治理主体、治理规则和治理机制等要素出发[17],着眼于培育壮大参与主体,凸显法律和道德的作用,丰富工作方式和方法,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整体活力,进一步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成效。
(一)主体维度:培育壮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参与主体
寻求多元主体,突破政府单一治理模式,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率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的一种必然趋势。[1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对象既是客体也是主体,都要参与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努力推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这需要在持续增强常规主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培育社会组织、非公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等参与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以汇聚磅礴的工作力量。
1. 发挥社会组织协商的作用
社会组织具有公众性、专业性的特质以及贴近群众的优势,社会组织协商更拥有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等同等重要的地位。[1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当重视社会组织的特质和优势,将社会组织吸纳、培育成共铸主体。一是将社会组织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整体规划布局中,为社会组织参与共铸提供政策支持、制度激励、参与空间和工作指导。二是探索社区业主委员会、宗教社团以及社区居民自发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等特殊社会组织。如,宗教社团在民族地区群众的日常交往、文体娱乐、文化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将宗教社团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主体中,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其优势。三是在成熟的社会组织中发展成立基层党组织,将之建设成为宣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战斗堡垒。
2. 增强非公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非公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需要将各类非公企业纳入参与共铸的主体中。一方面,激励非公企业承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经营创利的同时,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要通过建立健全优惠利好的政策制度,规引、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激励非公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贡献力量。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转变政企关系,依靠和谐的政企关系,动员企业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让更具活力和创造性的企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添加丰富色彩。
3. 以志愿工作塑造公民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当重视培育公民个体成为共铸主体。一方面,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培养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意识;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社会保障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能的后顾之忧,以人民群众的“众创”活力和民间“软法”的特质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弘扬志愿精神、发展志愿事业培育公民成为共铸主体。弘扬以“友爱”“互助”等为主题的志愿精神,有利于促成社会信任,能够激发、释放、整合社会公众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发展繁荣志愿事业有利于培养和塑造公民服务社会的意识、提升公民的道德层次和水平。要广泛宣传弘扬和培育志愿精神,大力发展志愿者事业,搭建公益性的服务平台,精心打造志愿服务的项目和活动形式,为铸牢公民个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精神基础、提供平台和机会。
(二)规则维度:整合凸显法律和道德交互发挥作用的共铸规则体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以借鉴“社会治理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依托”[20]的特点,充分发挥法治的“方式性”属性和法律的规范性作用,重视道德潜移默化的引领渗透优势,整合完善以法律为代表的制度性规则体系和以道德为核心的非制度性规则的工作体系。
1. 进一步凸显法治的作用
要重视法治的方式性屬性和法律的支持性特质,以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规范性、亲和力。一方面,凸显法治凝聚社会共识的作用。“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21]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能实现在不同群众个体、不同民族群落以及不同地域范围等差异化基础上拥有对法治的共同意识所指,即法治共识,进而促进凝聚社会共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凸显法律的支持性作用。要通过法律确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主体问题,如以宪法等法律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中华民族成员的价值证成,实现对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地位的确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权地位提供法理依据、法条依据;充分依托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规范性指引和支持性的证料等。
2. 进一步彰显道德的价值
道德是法律的补充,是非制度性的规则,以道德为核心的德治具有隐性渗透的特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当重视道德作为非制度性规则的价值,努力形成道德、制度、法治刚柔并济的共铸规则体系,提升工作的文化品格和价值厚度。一方面,在全社会持续深化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和“四德”具有调节人际行为和关系、塑造公序良俗的作用,较高的道德水平则能增进族际接触、加深族际交往,促成跨民族的深切信任和深厚感情,有利于培育公民个体跨民族的共同体信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奠定精神基础。另一方面,发展繁荣社会公益事业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社会公益事业是各类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和个人等为他人、为社会提供帮助和非营利性服务的平台,也是中国传统美德、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要持续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志愿事业的繁荣发展,在全社会、各民族之间促进互帮互助,减少因市场过分侵蚀导致族际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等现象,促进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机制维度:丰富拓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方式方法
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需要探索更灵活多样的运行方式,需要借鉴社会建设、社会治理领域的方法以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和科学性。
1. 探索多种运行方式
基于现代化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到双向互动治理、线下治理到线上线下融合治理,以及政府监管向注重社会协同治理的转变趋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该在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推进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多样的运行方式。一方面,要探索试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自下而上”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既是指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基准,挖掘、培育、动员基层社会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工作;还指由理性加工和权威认可的、产生于基层社会的好思路好做法,以样本的方式推广运用于其他更大的地域。“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能够“反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扩大主体范围、为工作注入持续活力以及获得互动反馈的过程中,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借鉴社会治理的形式。社会治理主要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等形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深化工作形式改革,充分彰显其“公共性价值”,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实现动态互动和联合行动,深化教育、服务、协同、防范等多手段综合运用,探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体系,凭借工作的公共性价值驱动工作朝着良性、高效的层面推进。
2. 借鉴拓宽多种方法
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应当借鉴使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领域中加强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的方式方法,增强科学性、时代性。一是注重运用社区建设的方法。社区建设主要是通过明确、紧密社区公共事务与居民个体的利益关联,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素质。在互嵌式社区建设的趋势下,加强社区建设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直接促益的意义。例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以借鉴“五社联动”和网格化管理这两个当前最时尚的社区建设方法,充分凝聚、发挥社区的各方力量,网罗联结每个公民个体,动员、引导社区各方力量加入共铸工作,减少工作“真空”和缝隙,进一步壮大培育共铸主体。再如,“人际、族际间相互扶持帮助产生的良性接触和积极交往能够增进信任,消解隔阂,能有效促成共同体意识的形成”[2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以借鉴社区工作中的发展社会支持网络这一方法,倡导和鼓励人们在社区中发展社会支持网络,增进人际之间、族际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二是注重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我国社会工作秉持“注重和谐有序,促进社会共融与发展”等价值观,具有维持社会秩序、建构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社会功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以借鉴运用社会工作中的个案管理和志愿者管理两种方法。如针对民族地区、民族院校、农村社区等特定领域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可以开展共铸工作的个案管理,进行需求评估、联结和协调各种资源、倡导相关政策制度等,实现对特殊个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有效应对。再如,可以通过开展专业系统的志愿者管理工作,广泛宣传弘扬志愿者精神,增强人民群众个体对社会和中华民族的责任感,为其参与共铸工作奠定意识基础。
四、结语
结合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审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是总结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经验和坚持中国特色共同体理念基础上的守正创新,填补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空间;培育壮大共铸主体增强工作力量,形成法律和道德刚柔并济的共铸规则体系,借鉴拓宽工作方式方法,必将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精准性,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效。
参考文献:
[1] [2] [5] [6] [9] 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J].中国民族,2021(8):4-7.
[3] 向德平,苏海.“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19-25,2.
[4] 马振清,孙留萍.“强国家-强社会”模式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42-47.
[7] 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辨析[J].社会学评论,2014(3):12-20.
[8]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中国民政,2019(21):6-16.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29.
[11] 曹胜亮,胡江华.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困境和路径选择[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5):46-54.
[12]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中国民政,2019(21):6-16.
[13] 姜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会、实践困境及优化路径[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3):64-70.
[14] [15] [16] [17] 姜曉萍,阿海曲洛.社会治理体系的要素构成与治理效能转化[J].理论探讨,2020(3):142-148.
[18] [20]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47,47.
[19] [2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8.
[22] 陈纪,蒋子越.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条件探析[J].贵州民族研究,2021(4):18-24.
基金项目: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JDYB202212),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SK20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