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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对《尚书》疑难问题的考证

2023-05-15姜晓奕钟云瑞

关键词:沈括尚书三江

姜晓奕,钟云瑞

(山东理工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沈括(1031 年—1095 年),字存中,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宋史》本传谓“括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又纪平日与宾客言者为《笔谈》,多载朝廷故实、耆旧出处,传于世。”[1]10657《梦溪笔谈》是宋代著名的史料笔记之一,书中大量的关于礼仪、舆服、职官、科举等方面的记述,对史学研究的价值不容忽视。现代学者研究《梦溪笔谈》,或侧重名物训诂,如对《梦溪笔谈》涉及到的“麟趾”“褭蹄”等名物与出土文献进行对比考证,从而纠正了沈括的错误记载;[2]或从音乐学角度,利用《梦溪笔谈》关于“燕乐二十八调”与十二律吕的关系、谱字和煞声的情况,来理解“燕乐二十八调”的构成逻辑;[3]或研究《梦溪笔谈》的语料价值,对该书所载词汇进行考据论证,探究语言的历史发展演变。

宋代是中国古典学术繁荣发展的巅峰时期,也是中国学术研究的转折阶段,中国传统儒学研究的哲学化进程促进了宋代理学的诞生与发展,由此新的诠释思想和研究路径渐次产生,中国进入了一个学派林立、学说勃发的学术争鸣时代。宋代《尚书》学研究在宋代学术体系占有突出的地位,相较于汉唐《尚书》学而言,宋代《尚书》学注重义理解经,诠释宗旨和价值取向有了新的维度。近年来的宋代《尚书》学研究,学者大多关注其政治价值,通过阐释儒家经典的经学著作,来实现士大夫政治实践的常规性举措,呈现儒学在传统中国政治实践中的丰富内涵。[4]或者将《尚书》阐释与南北宋之间的政治实际紧密联系,借助《尚书》经文直指君主,与中兴话题密切相关,体现出《尚书》的政治功用性。[5]

综上所言,沈括《梦溪笔谈》与宋代《尚书》学都是当代学术研究之一,但对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体现出来的《尚书》学观点却很少受到学术关注。沈括将其一生所见所闻汇为一书,其中《辩证》一节,多涉及对《尚书》的考辨。今摘取书中关于《尚书》的辩证,条分缕析,试图考论沈括在《尚书》研究方面的成就。

一、考证“二妃”问题

《梦溪笔谈》卷三记载:“旧传黄陵二女,尧子舜妃。以二帝道化之盛,始于闺房,则二女当具任、姒之德。考其年岁,帝舜陟方之时,二妃之齿已百岁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渎慢,皆礼义之罪人也。”[6]19“二妃”之事,事见《尚书·尧典》,其文曰:“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伪孔安国《传》释云:“以二女妻舜,观其施法度于二女,将使治国,故先使治家。”背景是尧将禅位于舜,先把二女嫁给舜,以观察舜齐家治国的能力。关于“二妃”的事迹,需要从文献之中进行梳理。舜的二妃最初只叫“媓”“娥”,见于《尸子》:“尧闻其贤,……于是妻之以媓,媵之以娥。”[7]73《五帝德》只称“倪皇”[8]122,到《列女传》才确称为“娥皇”“女英”:“有虞二妃者,帝尧之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9]3

《尧典》和《史记》都没有提及二妃的名字,《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10]33,司马迁就《尧典》所记内容进行改写。汉代的马融、郑玄及伪孔《传》的注解均未注明二女的具体名字。“二妃”确定为娥皇、女英,始见于孔颖达《尚书正义》的疏解中。“刘向《列女传》云:‘二女,长曰娥皇,次曰女英。舜既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11]62宋代蔡沈《书集传》继承这一说法,释为:“二女,尧二女娥皇、女英也。”[12]6

神话书《山海经》早有二妃的记载,《中山经》“洞庭之山”云:“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袁珂注曰:“郭璞云:‘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汪绂云:‘帝之二女,谓尧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传谓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称湘君、湘夫人是也。’”[13]166又《海内北经》“舜妻登比氏”下袁珂注曰:“《尸子》(孙星衍辑本)卷下云:‘(尧)妻之以媓,媵之以娥。’此二妃皆尧女,所谓娥皇、女英(见《列女传·有虞二妃》)者是也。”[13]277后世基于《山海经》中的记载,不断演绎新的故事,如晋代张华《博物志》云:“尧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舜崩,二妃啼,以涕挥竹,竹尽斑。”又《群芳谱》云:“斑竹即吴地称湘妃竹者,其斑如泪痕。世传二妃将沉湘水,望苍梧而泣,洒泪成斑。”唐诗中常见有“二妃愁”“悲二女”“斑竹”“竹上泪”等,如张九龄《杂诗五首·其四》云:“湘水吊灵妃,斑竹为情绪。”借用娥皇、女英的故事,以斑竹来寄托诗人的思念情怀。杜甫《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不见湘妃鼓瑟时,至今斑竹临江活”,用湘妃泣竹的故事点染画中的景色。“二妃”的文学形象定型在屈原笔下,将政治怀才不遇情结与骚怨精神结合,形成了特定的文学形象。[14]

沈括认为,当舜陟方巡狩而死于苍梧之野时,二妃已经百岁,但是后代文人吟诗作赋,却把二妃当作女子对待,且“语多渎慢”,因此是不符合礼义的。《尚书·舜典》记载舜的生平云:“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伪孔《传》谓:“三十征庸,三十在位。服丧三年,其一在三十之数。为天子五十年,凡寿百一十二岁。”[11]111)如果以《尚书》所载虞舜年龄为依据,那么二妃的年龄也在百岁左右,因此沈括认为,诗赋把“二妃”当做“女子”看待是不恰当的。笔者以为,诗赋中所称引的二妃故事,只是后代学者将历史上存留下来的神话传说进行艺术的加工,使之更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并且在流传的过程中,神话故事越来越哀婉绚丽。沈括能够以科学的思维方式辩证看待诗赋作品中的神话人物,这种问难质疑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文学作品自有其艺术表达形式,允许在创作中进行合理的想象与虚构,因此将诗赋所要展现的思想内涵放在“礼义”的伦理框架之内,这种做法是有失偏颇的。

二、考证“三江”问题

《梦溪笔谈》卷四记载:

郭璞《江赋》云:“注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漰沛。”《墨子》曰:“禹治天下,南为江、汉、淮、汝,东流注之五湖。”孔安国曰:“自彭蠡江分为三,入于震泽,后为北江而入于海。”此皆未尝详考地理。江、汉至五湖自隔山,其末乃绕出五湖之下,流径入于海,何缘入于五湖?淮、汝径自徐州入海,全无交涉。《禹贡》云:“彭蠡既潴,阳鸟攸居。三江既入,震泽厎定。”以对文言,则彭蠡水之所潴,三江水之所入,非入于震泽也。震泽上源皆山环之,了无大川,震泽之委乃多大川,亦莫知孰为三江者。盖三江之水无所入,则震泽壅而为害;三江之水有所入,然后震泽厎定,此水之理也。[6]19

沈括在此处辨析《禹贡》“三江”的问题。自汉代以来,关于《禹贡》中所说的“三江”,各家注解纷纭复杂,成为《尚书》学史上解释最为杂乱的一个学术公案。宋代以来专门论述《禹贡》的著作数以百计,大都涉及“三江”的问题。《禹贡》“三江”的考证之所以如此复杂,究其根本,在于《尚书》经文只有“三江既入”一语,之后在“导水”章节又有两处记载说“嶓冢导漾,东流为汉,……东汇泽为彭蠡,东为北江,入于海”,“岷山导江,……北会于汇,东为中江,入于海”。汉代学者对此多有阐述,如伪孔安国《传》于“三江既入”句下云:“言三江已入,致定为震泽。”在“北江”句下注云:“自彭蠡江分为三,入震泽遂为北江,而入海。”[11]234在“中江”句下注云:“有北、有中,南可知。”[11]235而郑玄以为:“左合汉为北江,右合彭蠡为南江,岷江居其中则为中江。故《书》称东为中江者,明岷江至彭蠡并与南合,始得称中也。”郑康成主张三江入于海,不入震泽。班固《汉书·地理志》“会稽吴县”下云:“南江在南,东入海”,“毗陵县”下云:“北江在北,东入海”,“丹阳芜湖县”下云:“中江出西南,东至阳羡入海”。

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不用郑玄的意见,而依循伪孔《传》的说法,注云:“孔以为‘三江既入’,入震泽也,故言江自彭蠡分而为三江,复共入震泽。出泽,又分为三,此水遂为北江,而入于海。郑玄以为‘三江既入’,入于海,不入震泽也。孔必知入震泽者,以震泽属扬州,彭蠡在扬州西界。今从彭蠡有三江,则震泽之西三江具矣。今云‘三江既入’,继以‘震泽厎定’,故知三江入震泽矣。”[11]234孔颖达又引《汉书·地理志》记载,云:“南江从会稽吴县南东入海,中江从丹阳芜湖县西,东至会稽阳羡县东入海,北江从会稽毗陵县北东入海”,以此来证明伪孔《传》“有北、有中,南可知”的说法。

宋代学者如苏轼训解“三江”的地理位置时说:“豫章江入彭蠡,而东至海,为南江。岷江,江之经流,会彭蠡以入海,为中江。汉自北入江,会彭蠡,为北江。三江入海,则吴、越始有可宅之土,而水所钟者,独震泽而已。”[13]324苏轼的论证依据的是汉代郑玄的说法,是对郑康成解释的继续阐释与详细说明。但是,蔡沈《书集传》专主庾仲初《吴都赋注》之说,①以松江、娄江、东江为三江,力排苏轼的说法。

今将历代诸家关于“三江”的主要说法条列如下,以见各家的观点异同。其一,统称为北江、中江、南江,而没有具体指出详细的江河名称。以伪孔安国《传》为代表。其二,北江为汉江,中江为岷江,南江为豫章江。以郑玄、苏轼为代表。其三,北江在毗陵县,中江在芜湖至阳羡之间,南江在会稽吴县。以班固为代表。其四,北江为松江,中江为娄江,南江为东江。以蔡沈为代表。对于“三江”的分流情况,历来大体有两种观点。伪孔《传》与孔颖达《疏》认为由彭蠡分而为三,流入震泽,之后由震泽再分为三以入海。郑玄主张由彭蠡分而为三以入海,不入震泽。

以上各家的观点,均没有指出“三江”究竟是指具体哪三条河流,或者三江有没有在震泽汇集之后再入于海。沈括对郭璞《江赋》《墨子》、孔安国各家的说法都予以否定,认为江、汉、淮、汝四条河流不入五湖。对于《禹贡》所说的“三江”,沈括认为三江不入震泽,原因在于震泽上流皆是高山环绕,并没有大的河流,而震泽的下流又有众多的川流,但又不知哪三条河流是所谓的“三江”。沈括从实际的山川地理位置出发,认为“三江”是概指河流川溪,并非实际指称某三条河流。古今地理变化,水陆变迁是常有的事情,不可拘泥于一种说法。大概“三江”只是指彭蠡泽以东长江及其支流。沈括能够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审视这一个聚讼纷纭的难题,其见解超出前代各家之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具有超前的科学性。

三、校勘“云土梦作乂”

《梦溪笔谈》卷四记载:

旧《尚书·禹贡》云“云梦土作乂”,太宗皇帝时得古本《尚书》,作“云土梦作乂”,诏改《禹贡》从古本。予按:孔安国注“云梦之泽在江南”,不然也。据《左传》:“吴人入郢,楚子涉睢济江,入于云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奔郧。”楚子自郢西走涉睢,则当出于江南。其后涉江入于云中,遂奔郧,郧即今之安州。涉江而后至云,入云然后至郧,则云在江北也。《左传》曰“郑伯如楚,王以田江南之梦”,杜预注云:“楚之云梦跨江南、北。”曰“江南之梦”,则云在江北明矣。元丰中,予自随州道安陆,入于汉口,有景陵主簿郭思者,能言汉、沔间地理,亦以谓江南为梦、江北为云,予以《左传》验之,思之说信然。江南则今之公安、石首、建宁等县,江北则玉沙、监利、景陵等县,乃水之所委,其地最下。江南上淅,水出稍高,云方土而梦已作乂矣。此古本之为允也。[6]34

这里体现了沈括在古文献校勘学方面的成就。旧本《尚书·禹贡》篇有“云梦土作乂”一句,唐太宗时得到古本的《尚书》,其中一句作“云土梦作乂”,于是下诏改从古本。

伪孔安国《传》谓:“云梦之泽在江南,其中有平土丘,水去可为耕作畎亩之治。”所此可断定,伪孔《传》所见到的《禹贡》当作“云梦土作乂”。孔颖达《正义》依循伪孔《传》,谓:“昭三年《左传》楚子与郑伯田于江南之梦,是云梦之泽在江南也。……云梦一泽而每处有名者,司马相如《子虚赋》云:‘云梦者,方八九百里。’则此泽跨江南北,每处名存焉。定公四年《左传》称楚昭王寝于云中,则此泽亦得单称云、单称梦。经之‘土’字在二字之间,盖史文兼上下也。”[11]213孔颖达依据伪孔《传》,认为云梦泽在江南,可以单称“云”或“梦”,并认为“土”字在“云梦”二字之间,承认了应当作“云土梦作乂”。沈括根据《左传》定公四年和昭公三年的记载,参考杜预的注解,认为云在江北,梦在江南。这与伪孔《传》、孔颖达的理解就不同了。在元丰年间,熟悉汉、沔之间地理状况的景陵主簿郭思也说是江南为梦、江北为云。沈括把郭思的这一说法与《左传》相比较,进一步确定了“江南为梦、江北为云”,同时也更加确信古本《禹贡》“云土梦作乂”的正确性。

关于“云土梦作乂”的解释,宋代蔡沈《书集传》谓:“‘云土’者,云之地土见而已。‘梦作乂’者,梦之地已可耕治也。盖云梦之泽,地势有高卑,故水落有先后,人工有早晚也。”[12]51蔡沈的这一解释,可以说是完全符合沈括“云方土而梦已作乂矣”的说法。胡渭《禹贡锥指》于“云土梦作乂”一条引沈括《梦溪笔谈》云:“石经倒‘土梦’字,唐太宗得古本《尚书》乃‘云土梦作乂’,诏改从古本。”[15]216从该文献记载中,足见沈括考据工夫之深厚。现代学者考证“云土梦作乂”也是基于“云土梦”的合理解释。[16]沈括不迷信旧注,根据《左传》记载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具有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这是值得后世学者深刻反思与学习的地方。

四、重视章句之学

《梦溪补笔谈》卷一记载:

古人谓章句之学为分章摘句,即今之疏义是也。昔人有鄙章句之学者,以其不主于义理耳,今人或谬以诗赋声律为章句之学,误矣。然章句不明,亦所以害义理。……《书》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孔安国谓:“汤没至太甲立,称元年。”按《孟子》,成汤之后尚有外丙、仲壬,而《尚书疏》非之;又或谓古书缺落,文有不具。以予考之,《汤誓》《仲虺之诰》《汤诰》皆成汤时诰命,汤没,至太甲元年始复有《伊训》著于《书》,自是孔安国离其文于“太甲元年”下注之,遂若可疑,若通下文读之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则文自足,亦非缺落。[6]274

沈括用《尚书》“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作为例证,来说明章句之学对于理解经文义理的重要性。这个例证出自《尚书·伊训》的《小序》:“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伪孔《传》于“太甲元年”后注曰:“太甲,太丁子,汤孙也。太丁未立而卒,及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11]300伪孔以为成汤既没之后,太甲立为王,并以该年称为太甲元年。但是沈括根据《孟子》认为,成汤之后尚有外丙、仲壬两位君王,并不是成汤之后直接就是太甲继位。此外,沈括还批评了孔颖达的《尚书正义》完全依循伪孔的说法,如孔《疏》云:“成汤既没,其岁即太甲元年”,又云:“此《序》以太甲元年继汤没之下,明是太丁未立而卒,太甲以孙继祖,故汤没而太甲代立,即以其年称为元年也”。同时,孔颖达还驳斥了《史记》等书的记载,如“据此经《序》及《太甲》之篇,太甲必继汤后。而《殷本纪》云:‘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三年崩,别立外丙之弟仲壬。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与经不同,彼必妄也。刘歆、班固不见古文,谬从《史记》。皇甫谧既得此经,作《帝王世纪》乃述马迁之语,是其疏也。”[11]301

但是根据《孟子·万章上》的记载,“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17]649很明显,虽然《孟子》与《史记》在外丙为王二年还是三年的问题上记载有所不同,但是都清楚地表明了成汤既没之后,在太甲之前还有外丙、仲壬两位君王。孔颖达立足于伪孔《传》的记述,对司马迁、刘歆、班固、皇甫谧等人的说法均持否定的态度,并引用了顾氏的意见来增强自己论述的正确性,谓“止可依经诰大典,不可用传记小说”。

沈括在充分分析了伪孔《传》与孔颖达误解经文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沈括认为,《汤誓》《仲虺之诰》《汤诰》都是成汤在位时的诰命,等到成汤没后,太甲元年才有《伊训》这篇诰命。伪孔《传》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误解,就是因为断句有误,将“太甲元年”属上读,并为之注解。如果将整句话读作“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使“太甲元年”属下为句,其大意是成汤既没之后,太甲继位为王的元年,伊尹作了这篇《伊训》。这样看来,既解决了断句的问题,说明成汤之后确实存在外丙、仲壬两位君王,同时也说明孔安国、孔颖达的训释是存在问题的。沈括认为古人所说的“章句之学”是“分章摘句”,用现在的文献学概念来说,应当是断句不准确,不能清楚经文的大义。因此,按照沈括的理解,所谓的章句之学,乃是阐发义理、理解经义的基础。章句不明,便不能通经致用。

五、沈括《尚书》学成就与时代思潮关系

宋代《尚书》经学家利用对《尚书》的阐释来建构自己的思想,成为一种重要的解经方式,也是众多思想论争的主要依据,因此,包括《尚书》在内的经书阐释路径推动着时代思潮的演进。在经学时代,经书的阐释与时代思想的嬗变紧密相连,宋代《尚书》学史上的这种关联尤为明显,其中之一就是王安石新学与诸派之间围绕《尚书》阐释展开的激烈思想论争。[18]熙宁八年(1075),王安石《尚书新义》被朝廷定为科举用书,开启了宋代《尚书》学研究的新时代。王安石《尚书新义》一直占据宋代科举六十余年,对宋代《尚书》学研究的解经路径和思想阐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王安石为了推行变法措施,从文化层面采取行动,对《尚书》蕴含的政治思想进行解构,脱离儒家仁政学说,杂以刑名法家之术,不再是纯粹的儒家经学体系,因此,王安石的《尚书》学说遭到了诸多激烈批判,一度成为宋代《尚书》学史上的一段公案。

沈括曾在宋神宗时参与熙宁变法,受到王安石重用,但其解经路数却与王氏截然不同。沈括的《尚书》学研究成果,无论是考证“二妃”“三江”问题,还是校勘“云土梦作乂”,都立足训诂考据,重视实际考察,不作虚妄之说,与其所处的时代思潮迥异。宋儒的学风,无论解经述经,多以己意论《书》,臆断文义,妄测古字,随意删改经文,使《尚书》文本面目全非。[19]或者将《尚书》大义引向理学、心学,视为能够明王道、正人心的经典,充分突出《尚书》的微言大义。《尚书》因宋代经学家的重新阐释而成为时代思想建构的源泉,经学的经世致用价值被突显成为构建政治学说的直接推动力,《尚书》的政治效用在与时代思潮的积极互动中成为重要的思想资源。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对涉及《尚书》有疑问的内容进行考证,用理性思维审视经典文献,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实现了传统理论学说与理性精神的融合贯通。同时,沈括身处义理之学兴盛的宋代,不以阐发经文的微言大义为要务,不受时代思潮影响,能够详审经文注疏异同之处,用章句之学来断定经文大义,在时代风气之下另辟蹊径,为后世树立了理性研究经学的典范。

注释:

①庾仲初《吴都赋注》云:“松江下七十里分流,东北入海者为娄江,东南流者为东江,并松江为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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