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现状与问题研究
2023-05-03陈慧荣李若娜
陈慧荣 李若娜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背景
(一)政策环境分析
在2018年3月5日,我国举行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其中提到的“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不仅是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要求,也是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求,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清晰定位。通过分析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也能看出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由浅入深,逐步细化,逐步健全完善,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创造了一个更加健康的市场环境。
在2021年3月11日,我国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决议。“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创新驱动作为发展方向,进一步具体到金融科技领域,其中“要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成了金融行业发展的全新指向。我国将更加注重金融科技运用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以实现通过数据完成经营和资本转化,整合优质资源,探索科技创新和金融行业深度创新以攻克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薄弱环节发展障碍。回看政府过往的工作报告,互联网金融从未缺席,这表明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经济环境分析
早在2017年我国网络经济营收规模就已达到25654亿元,成为网络经济增速在经历2016年宏观经济下行造成互联网广告市场受到冲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络经济整体走势之后的首次回升。在2019年,我国网络经济营收增速开始趋于平稳,规模逐渐步入了平稳发展期。在2021年我国网络经济营收规模已经达到了73428.3亿元,由此预测未来三年中,其增速会随着经济环境的逐步调整以及各领域商业模式逐渐成熟之后,持续步入稳定发展期。
通过数据统计,我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规模从2016年的121万亿元已经增长到2021年199万亿元。其中,国内高净值人群的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客户数量达到近296万人。2021年,中国共17个省市的高净值人群数量超过5万,高净值人群从一线城市向周边区域扩展,进一步加强三大经济圈的高净值人数集中度。在高净值人群中,年轻群体创富速度进一步加快,占比从16%上升至20%。同时新中产群体正逐渐发展为中国消费、投资理财的主力军,体现出互联网、金融业等新兴产业在我国发展产业中比重的提升。由此可见,我国居民财富的积累正处于上升阶段,其增强财富管理市场的需求,从而为行业发展带来了动力。
(三)社会环境分析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到2021年12月底,中国网民人数已达近10.32亿,我国网民互联网使用率占比接近70%。同时,中国手机网民的规模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从2013年的5亿人增长到了2021年的10.32亿人,中国网民中能够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已经达到了99.7%。国人对于智能手机应用的依赖程度日趋提升,入网门槛下降、互联网普及程度日益提高以及移动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极大地改变了当下人们普遍的生活理念和思维方式。接受线上理财的国民数量占比扩大,为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服务稳步发展和扩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技术环境分析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交易和信息中介服务等资源整合,搭建新型金融业务模式,综合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众多不同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进一步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高效发展,科技深度应用进行优质资源整合以保证金融领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数字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有所不同,对数据、数字的分析与审核是数字金融的主要核心。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核心在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相应的金融服务,开放给用户。但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希望通过技术的发展,来提升用户服务质量,降低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成本等。
科技创新领域和金融资本领域的有机结合是科技金融的核心理念。在此过程中能够为正处于发展阶段初创期到成熟期的科技发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其发展过程中需要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政策、制度的系统化安排。同时,金融科技领域所具有的更新迭代速度快、横跨行业多、资源混合整理等特点,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前沿创新性科技与传统金融业务和资源整合叠加提供保障。目前全球数据积累存量已达到引爆新一轮行业变革的规模和水平,全球数据正以每年4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其中金融数据占比很高。科学技术的爆发性发展正在渗透于金融行业的传统发展模式。科技极大地改变了金融业的形态,还将发展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制高点。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就是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应用创新,旨在降低用户理财成本、提供个性化服务并提高市场效率。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理财市场用户规模持续上升
随着“互联网+”时代不断发展,互联网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理财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根据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理财用数量用户由2015年的2.4亿人增加至2021年的6.3亿人,增长超1.6倍。由此可见,国民对互联网金融已建立信任,对智能理财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互联网理财,市场上的理财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我国投资散户对于互联网投资的参与程度也与日俱增。
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服务能够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个人综合理财的深度融合,深化其信息技术在智能理财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以培育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新模式为突破,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理财服务,开展体验式、共享式理财服务。
(二)理财市场产品线不断拓展,专业性理财规划操作复杂
当众多理财产品在市场上推出时,我国居民由于金融知识、风险判断能力不足,会影响理财方面的决策能力。同时,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投资者很难去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此外,长期以来,不同文化程度的家庭对新技术、新工具、新产品接受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来说,传统理财规划往往难以理解,帮助效果不佳,无法实现有效财富管理,这为互联金融智能理财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向用户提供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的理财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用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智能金融理财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具有信息传播范围大、速度快、受限小的特点从而更加全面了解市场和产品,同时对市场动向、大类资产走势做出更加精准的判断,建立完善的产品筛选体系,帮助用户进行理财决策,为其量身制定理财规划。
其五,利用变式训练提升与巩固数学基础知识。在变式训练期间使学生在已经完成的函数动点问题中不断积累丰富的解题经验。
(三)个人投机性投资日趋减弱,更加重视资产配置的合理化
资产配置是由投资者个人根据各自的投资管理目标,将资金分配在不同类别的投资产品。合理的资产配置可平滑风险、让风险收益比最大化。资产配置的主要目的是在获得预期收益的同时,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随着金融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用户积累了相当丰厚的财富,同时在复杂多变的社会、资本市场环境下,互联网用户对财富合理分配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虽然金融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更多投资机会,但也带来了各种风险。正因如此,掌握资产配置的技能变得尤为重要,智能理财行业对于资产配置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互联网便捷性可以使互联网理财产品管理及整体运营维护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同时具有低门槛、高综合性等特点,贴合大众理财需求。项目所设计的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平台具有理财分析、用户交流、个人信息等模块功能,拥有操作便捷、零手续费、功能多样化等特点,满足互联网用户融资、理财、互助等需求,涵盖不同年龄段用户所需要的理财项目,能够优化大众理财结构,帮助使用者构建合理、成熟的理财观念。
三、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存在问题
(一)两者皆为高风险行业,联合形成风险叠加
目前金融智能理财行业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科技渗透。高速发展的科技为金融智能理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科技对金融的影响加深,互联网智能、数字金融均呈现出多点开花的劲头。但从本质而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均为高风险行业,其进一步融和之后“双系统”风险叠加。现在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虽然科学技术水平随已步入了世界前列,但部分核心科技能力仍未掌握,网络安全形势严峻。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并未发展成熟,安全防护投入仍然不足,高精尖顶部人才匮乏,仍存在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没有灾备,其将直接移植到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中,将有可能形成系统瘫痪、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情况。
在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过程中,相关金融数据由云计算服务商进行内部储存、隔离防护和加密等,其通过共享虚拟机进行,存在被窃取可能性。另外,云计算平台对于金融信息的处理一般采取开放性、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大单体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在对于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相关客户资料、数据信息等储存资源反复利用与再次分配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数据擦除不彻底等情况。目前的数据开放程度仍在持续发展,部分金融数据可能将用于数据对比、关联系分析方面,进而加大互联网智能理财信息保密处理难度,风险叠加更为明显。
(二)线上理财未能完全突出自身科技优势
就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情况而言,线上与线下理财仍存在较大差异性,所处背景以及所具备的条件均具有差异性,线上理财仅采用直接照搬线下理财产品运营将很难满足客户的需求。例如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线上模式与线下模式差异较小,更多需求者会考虑风险、后续服务、产品了解等因素,偏向于选择线下理财方式。就此而言,线上投资理财的优势还仅是消除其空间上的限制,并未将其实际的科技优势完全突出。
(三)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缺乏市场有效监督,监管模式亟待改进
在监管方面,传统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差异较大,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建立在开放性平台,产品、业务方面在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下创新、经营范围、地域等方面受限制程度更小,因此在监管难度上较传统金融理财监管难度更大,要求更多。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目前呈现出的特点有两个。一是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的大多数企业涉足多个金融业务,呈现出混业经营,其业务范围广,且存在相关性。二是企业存在跨地区经营、跨境经营。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企业大多注册地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服务覆盖范围为全国,同时我国头部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企业已开展跨境服务,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币种增加。以上特点,进一步要求监管模式的完善。
图15:智能理财示意图
目前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我国投入人力、物力规范市场,但目前监管力度仍不足,该市场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许多灰色地带、黑灰色领域,对金融安全造成风险,限制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进一步发展。随着科技持续高速发展,安全隐患在不断地增多,监管、监督措施未能有效完善落实至所需程度。传统金融监管缺乏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智能理财监督,跨部门联合监管及协调机制还未形成,导致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缺乏客户的信任,严重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
(四)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依赖于互联网,互联网快速发展离不开难以计数的信息、数据。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信息披露主要存在有:信息不对称、不及时以及存在安全问题两大隐患。其中,信息不对称、不及时主要体现在目前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产品技术仍不够完善,尤其是网络软件硬件信息数据处理问题,产品无法准确、精确分析市场数据,进一步造成信息不对称、不及时。
安全问题主要来自大数据风控和用户的隐私保护,其具有一定的冲突:一方面需要满足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另一方面大数据风控需要运用个人数据作为基本数据。因此,如何合理平衡大数据应用的同时还能充分有效地保护客户隐私成为其需要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服务还存在多方面风险,其不仅有在传统金融经营中普遍存在的流动性、市场、利率风险,还存在基于信息数据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系统安全风险,以及新业态的安全风险挑战。目前支撑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的新技术发展不够成熟,安全机制尚未完善。
四、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优势,进一步进行金融创新
多年以来,我国传统理财存在着服务局限在银行及财富管理机构等线下网点开展、服务质量受客户经理专业度影响有不稳定性,并且由于受到人力以及投资门槛等因素的限制,理财服务范围难以覆盖到大众投资者。我国目前仍存在大量理财意识较为淡薄的群体,其中农村人口占比较大,也是传统理财最难覆盖的一个区域。对比传统理财,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在服务方式、价值导向、决策方法、覆盖人群、服务时间上都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
互联网便捷性能够降低理财产品管理和运营成本,而其具有的长尾效应更能够聚合个人用户零散资金,帮助个人零散资金获取收益和回报。因此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的发展,应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推进金融创新,充分发挥其长尾效应扩大服务广度与深度,进一步完善行业理财功能,满足各类人群融资、理财等需求,推出涵盖用户不同年龄所需要的理财项目,优化理财结构,帮助理财意识淡薄人群构建合理、成熟理财观念。行业应基于底层技术的赋能应用,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互联网理财模式创新基础,将其与金融理财业务深入融合,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创新金融理财产品、业务流程,丰富理财产品类型,拓展理财服务边界,探索金融科技与理财业务的融合方式。理财业务能够助力金融科技发展、拓宽其覆盖面、提高其普及度。金融科技能够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注入动力,提高理财业务效率,完善理财业务创新与发展。
同时,通过互联网的普及性进一步推进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在农村区域的发展,利用互联网服务便捷、覆盖广、信息更新速度快的特点提高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的普及程度,使得城市、农村的群体均可以享受具有同等专业程度的理财服务,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服务半径,积极响应国家各类政策。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技术研发,培养复合型人才
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人才水平参差不齐,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人才目前也较为匮乏。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持续发展过程中仍以来国家技术,而提高技术的关键一步即是高端人才的培养。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属于复合型行业,对于人才要求也是需要培养金融理财与互联网智能两大方面,其要求进一步提高难度也随之增加。因此,我国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技术研发问题,加大培养复合型人才投入,制定针对性培养计划和制度,开设互联网金融学科,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养,鼓励人才流动与交流。另外,对于国外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的人才管理和分配制度,有关部门应进一步优化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人才分配,为行业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此外,对于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监管人才也需要进行针对性培养和教育,根据行业的不断创新与进步制定动态、灵活培养指南,以此来配合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与效率。
(三)运用互联网平台与技术,推进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监管创新
互联网技术金融智能理财上的应用不仅能够提供内在发展动力,还能够解决行业的管理难题。金融行业存在通过资金配置支付清算、信用创造等方式将单个风险变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要实现金融行业的监管,其出发点应立足控制金融智能理财行业的风险性,保护客户主体利益,政府监管体系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应作为其制度保障。
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应完善包括消费者权益、企业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监管体系改革进程,健全法律法规,提高针对性和扩大应用范围。
其次,有关部门应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市场征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数据库,制定清晰制度划分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信息数据,其重点数据应与监管系统、征信系统进行连接,积极探索政府管理与市场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共同管理。进一步要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真实准确向政府分享信息数据,形成真实准确的数据体系。
在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发挥引导作用,将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方向进行修正,控制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不断创新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同时扩大监管范围,对于企业服务范围、业务以及表内外、境内外管理实现全覆盖,明确横向、纵向监管责任与界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营造合法合规的发展市场。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制度,提高行业安全性
首先,在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安全性保障的第一步应该规避互联网技术自身存在的技术漏洞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的新型风险,当出现技术食物、设备故障或者平台系统终端等在运行过程中难以控制但可能出现的问题会造成业务中断、失效。行业应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技术的研发,提升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智能理财的关联程度,加快创新研发出我国自主的先进技术,减少引进和依赖国外技术和设施带来的风险。
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过程中,最重要的数据和信息即是客户个人信息。因此行业内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客户信息保障系统,提高对客户信息处理的私密性、安全性,避免出现客户信息外泄的情况,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同时,在针对金融理财方面的数据处理技术应进一步提高,致力于为需求者提供最为匹配的理财规划,充分发挥智能作用。
最后,从行业发展大角度来看,完善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行业发展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完善相关立法,规范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的登记备案成为行业持续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互联网平台具有虚拟性,通过建立健全行业制度,加大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管理,能够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性,保护各方权益。
结语
目前,金融业正在快速迈向数字化转型的特殊时代,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逐渐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我国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发展背景良好,就政策、技术、行业、社会等环境而言,均为其高速发展提供了便捷。设计的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平台旨在通过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等这些新兴前沿的信息科技,改写数据处理、传输、分析以及共享方式方法,顺应我国当下金融业发展趋势,催生理财方式变革,增强理财渠道的多样化,提高理财配置服务与用户实际需求匹配度,开辟理财市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线上理财未能完全突出自身科技优势;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缺乏市场有效监督、监管;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信息安全问题突出。显然,有关部门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和创造条件,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可持续长期健康发展,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智能理财的平稳、高速发展创造、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