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贫困问题文献评述
2023-04-29王宝丽
[摘要]贫困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儿童身心健康和认知发展带来持续性损害,甚至会影响到儿童在青春期及成年后的长期发展。儿童贫困问题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长期关注。各国贫困儿童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会导致其生理和心理健康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从儿童贫困的概念、测量和应对措施三个方面着手,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外有关儿童贫困问题研究的相关文献,致力于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为改善儿童贫困问题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儿童贫困;测量方法;应对措施
儿童时期是人一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会面临众多的风险,贫困则是最严重的风险之一。这一时期的儿童,一方面高度依赖一个养育和爱的环境以及足够的经济和物质资源;另一方面,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能够通过与其他社会系统(如学校、同龄人)互动更好地制定自己的策略来应对环境中的需求。相应地,贫困对儿童健康和认知发展的影响是:儿童越小影响越大,持续贫困的时间就越长。儿童贫困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儿童身心带来损害,甚至会影响儿童在青春期及成年后的长期发展。因此,关注儿童贫困问题,深化儿童贫困的研究以及加强改善措施的提出等方面日渐受到学术界、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的高度关注。
一、儿童贫困的概念
对儿童贫困的定义进行界定是迈向儿童贫穷问题研究的重要一步,明确的定义有助于为儿童贫困问题感兴趣的机构和团体提供一个清晰的研究方向。
2006年12月,联合国大会(UNGA)首次通过了关于儿童贫困的国际定义。该定义指出,生活在贫困中的儿童被剥夺了营养、水和卫生设施,以及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住房、教育、参与和保护的机会,同时商品和服务的严重缺乏会伤害每一个人,尤其会威胁和伤害到儿童,使他们无法享受自己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并以正式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认为不能将儿童贫困的衡量与一般贫困的评估混淆,一般贫困的评估往往只关注收入水平,但儿童贫困必须考虑到儿童获取基本社会服务的机会,特别是营养、水、卫生设施、住房、教育和信息等资源。
2002年,基督教儿童基金会(CCF)进行了一项关于贫困对儿童影响的全面研究。CCF认为儿童贫困与成人贫困是不同的,贫困中的儿童所感受到的经历范围可大致分为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一是剥夺(缺乏基本的物质条件和服务);二是排斥(基于年龄、性别、阶级、种姓等造成的尊严、话语和权利的否定);三是脆弱性(儿童在其生活环境中,没有能力去应对不断变化的威胁)。
我国对儿童贫困概念的研究相对较少,学者们更多是从贫困儿童的角度进行研究。赵蜜着眼于贫困的社会互动维度,聚焦于贫困观感与标定,以社会表征论为理论框架,探寻儿童对贫困的主观感知。特别是贫困儿童与城市儿童对贫困的定义和贫困判定标准的差异会影响贫困儿童的社会交往和社会融入。[1]张时飞把贫困儿童界定为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儿童。主要关注三类群体,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并提出低收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0%-150%之间的家庭)的儿童也应在贫困儿童范围内。[2]
需要注意的是“贫困儿童”与“儿童贫困”这两个概念的差异。“贫困儿童”更加侧重于从家庭的角度说明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儿童,将家庭的贫困等同于儿童的贫困,贫困儿童与其他贫困人群没有本质区别。[3]“儿童贫困”传统上指的就是儿童生活于贫困中的现象,现代则更加强调儿童被从他们所生活的日常生活和社区活动中被排斥出去。[4]
二、儿童贫困的测量
早期关于儿童贫困的研究倾向于用家庭的收入来了解儿童的贫困,测量家庭贫困的方法是使用贫困线,当一个家庭的收入低于贫困线即为家庭贫困。但家庭收入仅代表一个家庭在特定时期的经济状况,使用来自儿童所在的家庭或主要照顾者提供的统计信息来测量儿童贫困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将儿童作为特殊的贫困群体进行研究。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希望提出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来测量世界上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儿童贫困程度。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委托,戈登等人在2003年提出了布里斯托方法(Bristol Approach)。该方法从8个角度测量儿童贫困,包括:食物、饮用水安全、卫生设施、健康、避难所、教育、信息和获得服务。[5]
发达国家有着各自不同的儿童贫困测量方法,并会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2003年,英国推出了四个官方儿童贫困指标,并附有临时目标。这四项指标主要包括家庭收入情况,贫困家庭的收入是否与整个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物质匮乏程度,是否持续贫困(4年中有3年生活在相对收入贫困线以下)。2010年,这四项指标及其目标被写入英国法律。2016年,英国保守党政府将消除收入贫困和物质匮乏的目标从法律中删除,转而引入了家庭“失业”和16岁儿童受教育程度指标,从根本上改变了衡量儿童贫困的基本方法。[6]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的儿童贫困率最高的国家之一。1969年美国开始采用“官方贫困测度”(Official Poverty Measure,简称OPM)。依据OPM,2021年美国有15.3%的未成年人生活在官方贫困线或官方贫困线以下。由于OPM的统计依据长时间没有更新,无法反映社会生活水平的变动,所以在美国还有一种补充性贫困测度(Supplemental Poverty Measure,简称SPM)。与官方的贫困测量标准不同,SPM使用了更全面的资源定义,将政府转移支付、现金和实物福利以及家庭预算中的税收抵免计算在内。依据SPM,2021年美国有5.2%的未成年人生活在官方贫困线或官方贫困线以下。[7]
对儿童贫困测量的研究多集中在发达国家,但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在儿童贫困的测量研究上也有新的进展。例如,王作宝就提出了利用均等比(equivalence scale)来研究儿童贫困问题。儿童本身并不会创造财富,其生活费用主要由家庭承担。此时,考察家庭人均收入即可。然而,儿童消费一般少于成人,以平均方法计算会高估儿童的生活成本及贫困水平。因此,利用均等比将名义收入调整为均等收入,就能更科学地反映不同家庭中儿童的相对福利水平。[8]
三、儿童贫困的应对措施
儿童贫困的治理长期受到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在政府宏观政策上,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支持贫困家庭的社会保护政策,例如现金支付、税收减免、就业支持等;另一类是针对贫困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的相关政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儿童福利的法案,以此作为削减儿童贫困政策的顶层制度设计。2015年12月,美国政府签署了一项综合拨款法案,以指导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院(NASEM)对美国的儿童贫困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其任务是审查关于儿童贫困对儿童健康和发展的因果影响的证据,并制定政策和项目建议,以便在10年内将美国贫困儿童数量减少一半。
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更多地是在政策层面考虑如何预防或减少儿童贫困。2018年,欧盟28国中,16岁以下面临贫困或社会排斥风险的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23.8%。更令人担忧的是,儿童是受多维度贫困影响最大的群体。因此欧盟的学者更加关注于:第一,政府社会支出是否有助于缓解儿童贫困;第二,所有类别的社会支出是否具有相同的效果;第三,对比社会支出和儿童贫困之间的相关性,可能因成员国的税收结构而不同。[9]
我国对于儿童贫困问题的关注和改善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制度体系和救助政策尚在探索之中,特别是家庭、社区、非政府组织和国家间多元主体协同的儿童贫困治理机制尚未高效运行。长期以来,我国学者主要关注与贫困儿童发展有关的两方面救助政策:一方面是针对贫困儿童的医疗救助;另一方面是针对贫困家庭儿童的教育问题。除了享受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之外,国家对贫困家庭儿童还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对其高中教育阶段也提供了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10]
四、思考和启示
随着儿童贫困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儿童贫困的概念界定、测量方法以及应对措施需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加考虑到儿童的特殊性和主体性特征以及解决儿童贫困问题的综合性。儿童贫困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综合考虑,在治理主体上需要政府的宏观政策、社会的中观参与和家庭的微观配合。同时,儿童贫困测量和应对措施的提出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调整和更新,以更好地反映现实情况,并且在恰当的时候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进行个性化的研究、测量和改善方案的提出。此外,我们也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儿童贫困研究方法和改善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和社会各界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儿童贫困问题的关注和投入,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帮助儿童走出贫困,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参考文献:
[1]赵蜜.儿童贫困表征的年龄与城乡效应[J].社会学研究,2019,34(05):192-216+246.
[2]张时飞,唐钧.中国的贫困儿童:概念与规模[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04):42-46+94.
[3]魏乾伟,王晓莉,郝波.儿童贫困与儿童早期发展[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4,22(12):1287-1289.
[4]王慧娟.儿童贫困与社会排斥文献述评[J].社会工作与管理,2021,21(01):73-80.
[5]Gordon D, Nandy S, Pantazis C, et al. Child poverty in the developing world[M]. Policy Press, 2003.
[6]Stewart K, Roberts N. Child poverty measurement in the UK: Assessing support for the downgrading of income-based poverty measures[J]. 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2019, 142(2): 523-542.
[7]Creamer J, Shrider E A, Burns K, et al. 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2021[J]. US Census Bureau, 2022.
[8]王作宝.基于均等比的儿童贫困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4(03):85-92.
[9]Sánchez A, Navarro M. Public policies of welfare state and child poverty in the european union[J]. Sustainability, 2021, 13(5): 2725.
[10]秦睿,乔东平.儿童贫困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31(04):41-46.DOI:10.16034/j.cnki.10-1318/c.2012.04.026.
作者简介:王宝丽(1990.4-),女,汉族,陕西汉中人,博士,研究方向:儿童福利与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