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双重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3-04-29周琳
[摘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马克思主义底线思维的深刻运用和集中体现。基层治理作为党治国理政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会群体交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互交织关联的最前沿阵地,也是社会风险问题和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的最源头防线和基础工程。在各大风险挑战面前,基层社会治理依托法治、德治、人治和技治参与防范化解矛盾改善民生的实践路径,联结国家与基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基层各群体组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性、灵活性及其统一性。
[关键词]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3.09.013
一、基层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层逻辑:国家与人民的同一性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工程,是构建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其有效性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国家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以维护社会共同利益为目的而产生和存在的。国家作为最大的共同体,其意义在于实现个体自由意志。国家的本质属性在于人民性,国家权力不能异化为强制性力量来统治人民,而应由人民所组成、为人民所把控。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下,中国共产党借助国家制定大政方针改造经济基础,消除人民生活中的利益对立,从而构建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也应该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革,构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型国家关系,保障人民、社会与国家参与治理的良性互动,从而互补。
“基层是一个地域的概念,更是一个国家治理层级的概念”[1]。基层作为人民群体具体的活动范围,体现了国家治理和人民自治的同一性。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直接面对群众,其核心是法的人民性,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必然性,“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3],这是由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与人民的历史活动的内在统一性决定的。自治是基层治理的具体方式之一,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重要制度载体,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即基层人民自治,这是非国家政权层面的社会自治。列宁在《省苏维埃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终究自己担负起了管理工作。必须使劳动群众独立担负起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和建设工作”[4]。在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中,公社不仅切实保护工人阶级,更代表法国农民,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基于此,基层参与社会治理就是一种来源于人民又回归人民的自治方式。
二、基层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实逻辑:与时俱进
如何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与挑战,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对国家、基层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何为基层社会治理,即在党的领导下,将国家权力部门的力量整合、人才下沉,在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基层组织权力和群众力量的双向良性互动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基层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新时代实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其理论和底层逻辑是由其核心“法的人民性”决定的,但现实逻辑是建立在社会性和自治性上的,是“党政公共权力”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也是一种由国家统一分配经济、政治、文化、民生等领域的权力资源再分配的创新模式。进入新时代,基层治理在中国政治话语中的建构表明了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继承,是转型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同时,基于各种风险挑战局势下的基层治理,又是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生动实践;这种双向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道路上的“顶层设计”。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论住宅问题》中指出,“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无产阶级专政在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国家形态将消失;基于对个人权力的保护,马克思强调,“不管是从公共权力的归属,还是从公共权力的服务对象来看,人民才应该是权力的主体。”基层社会治理就是将“旧政权的合理职能”“归还给社会的承担责任的勤务员”[5]。
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也是政府公权力逐步回归人民自身的必然要求。中国基层治理的现实逻辑是建立在政府公权力转型基础上的,过去中央上层党政权力的体现主要集中在资源分配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大政方针代表人民分配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资源;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治理模式开始转型升级,趋向回归基层群众,这是因为“不同的社会分工、群体利益、价值取向使得社会结构更趋多元化,同时带来了更加分散多元化的利益需求”[6],又因为基层群众在治理过程中作为实践的主体具有现实性,从而可以弥补中央顶层设计下层层递进的滞后性,公众参与的现代基层治理模式逐渐形成。
三、基层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践路径
如何高效地应对社会危机、化解基层矛盾,是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大考”。我国取得世界瞩目的社会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其外围群体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答卷,离不开中央顶层设计和基层的相互配合,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多重优势。
(一)借助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规范作用,指引妥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6],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7]。基层社会力量遵循中央顶层设计,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整体观和全局观,将基层干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牢牢铸牢成一个共同体,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在转型期实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方面,法治对于基层参与社会治理来说具有良性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基层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普及法治理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社会结构调整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基层治理日趋复杂,公共安全部署需要落实在基层社会的每一处实处。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秩序,人民能够快速响应国家或政府号召铸成防控密网,曾经存在于公众视野的“场所码”就是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载体,不仅维护了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也考验了人民内心“法与良知”的碰撞,是“人民城市”和“法治社会”的理念的践行基础。
(二)依托德治铸牢基层“同心圆”,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合力
各种突如其来的天灾“洪水、地震”和人祸“科技战、经济战”等风险挑战不仅是国家和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公民道德素质与公民道德行为的一次“摸查”。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8]。所谓德治即人治的理想状态,“当德治成为一种治理模式,往往具有低成本、潜显结合运行、持续绵久的社会特征”[9]。法治作为强制性力量,其运行需要高昂的时间、金钱等成本,但是德治主要借助于群体间的“普遍共识”在潜移默化中就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在抗震救灾期间,基层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的道德模范,这种自下而上的德治运行方式弥补了中央顶层设计的不足;中央顶层设计是从全局出发,具有总领全局的作用,而基层社会治理借助德治方式不仅可以考虑个体的特殊性,又能对组织资源进行延展、细化,从局部辐射整体。
基层社会治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层面的德治,也可以理解为公民在公共利益面前的“共同体”意识和举措,这是一个国家、地区进行道德检验的重要方式。抗震救灾期间,德治并没有流于理念,如群众自发而成的志愿群体,就是德治行为的最好体现,一方面,志愿者通过配合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在基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层面起到了桥梁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在突发灾情时,基层党组织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因为人手问题难以覆盖整个基层,志愿者成为基层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力量,从而引领公民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形成党组织、政府、人民大合力,共克时艰。
(三)发挥互联网“助攻”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重要支撑
突发的洪水和地震等天灾,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不少企业商铺一夜之间关门,人民的财产安全深受重创。在各类风险阻击战中,基层社会治理依托互联网技术,在防范化解矛盾、突破封锁、提供线上帮扶、收集民意和基础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社会治理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发布灾情,充分发挥线上优势,对受灾地区的情况做到了自动及时跟踪,尽最大可能保障了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借助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集资,第一时间调动资源,争取了救援物资和人力,进一步保障了民生,缓解了社会矛盾。
四、结语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全民工程,涉及范围广,组成多元,与人民的共同利益息息相关。首先,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和人民观的基础上,其核心和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公众参与国家权力方面的新要求,弥补了中央顶层设计的不足,是一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循环新模式。其次,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结果,社会治理中的基层社会是由人民组成,人民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具有实践性和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自治的优势,在防范化解风险矛盾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打造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最后,基层社会治理在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人民自治的优势,便于在问题、风险、矛盾形成过程中发现,从而抓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主动权,使社会性权力与党政权力相互配合,把控好风险挑战的“最后一公里”。
参考文献:
[1]张倩.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D].光明日报,2020-10.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0.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02.
[4]列宁.<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资料汇编·前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17.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7.
[6]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22(11):4-7.
[7]谢丹妮,黄颜飞.从动员到整合:中国共产党百年基层治理的演进路径[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3(6):73-82.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1-7-12.
[9]刘东超,闫晓.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德治[J].行政管理改革,2021(12):58-66.
作者简介:周琳(1995.10-),女,汉族,山东潍坊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