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两淮盐业与水利管理
2023-04-19谢祺
谢 祺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苏北沿海出产的两淮盐专卖自古就是重要的财政收入。元代是结束宋金分裂局面重归于大一统的重要历史时期,同时在盐业史上也是自从北宋末普及钞盐法(盐引法)[1]以来到明清盐引法实施的承前启后阶段。元朝盐政当局为了防范私盐,在沿海盐产地附近实施按人口摊派贩卖“食盐”制度,同时在内陆一些地区为平抑盐价,也实施过常平盐局法与钞盐法。[2-8]但不论如何运销都依赖水运,而元代也是完成开凿漕运京杭大运河的重要时期。所以探讨淮盐业与元代水利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深入了解沿海水利发展史与盐业史大有裨益。
一、元代的内河漕运与盐业水利
1.内河漕运的恢复与盐商提供水利经费
在宋蒙战争期间,蒙元政权在黄淮流域多次进行水利破坏:“黄河南旧有寸金堤,近为北兵所决,河水淫溢。”[9]51这些破坏对元朝后来恢复漕运河道造成了困难。南北统一后, 因“河运弗便”,[10]3895伯颜“运粮四万六十余石,从海道至京师。”[10]2364由此有元一代,漕运的主要方式都是海运漕粮。[11]343但内河航道的重修也逐渐展开,到至元三十年(1293)京杭大运河全线通航,一些航道附属水利设施也因内河漕运再兴得到重修和维护:“元人海运疏于漕河,而至元十八年犹造闸于上雷塘者,盖漕河非塘水则南北不通故也。”[12]卷2京杭大运河这一航道自然也便利了盐的运销。在进一步整饬内河漕运过程中,也对盐政经费制度产生了影响。大德十年(1306)正月朝廷下令:“浚真、扬等州漕河,令盐商每引输钞二贯,以为佣工之费。”[10]476说明盐商要在盐引的引额之上附带缴纳经费,作为漕运河道疏浚经费,运河疏浚经费至少相当一部分来自盐商。大德末,朝廷又有类似指令:“为江浙饥,中书省臣言,请令本省官租于九月先输三分之一,以备赈给,又两淮漕河淤涩,官议疏浚,盐一引带收钞二贯为佣费,计钞二万八千锭,今河流已通,宜移以赈饥民。”[10]487再次重申了盐商缴纳两淮地区漕河疏浚经费的政令,并且竣工后仍将疏浚经费挪作赈济经费,可以推定元朝不论疏浚持续与否都从盐商手上收取费用,用于水利但不仅限于水利。
但长期将盐商作为运河的水利经费来源,会加重盐商的负担,对盐业和河道疏浚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如扬州运河:“世祖取宋之后,河渐壅塞……仁宗延佑四年(1317)十一月,两淮运司言,盐课甚重,运河浅涩无源,止仰天,两请加修治,明年二月,中书移丈河南省选官洎运司,有司官相视会计工程费用,于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张奉政,及淮东道宣慰司官连司官,会州县仓场官,徧历巡视,集议河长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濒河有田之家,顾倩丁夫开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仓场盐司不妨办课协济,有司开修四百八十二里,连司言近岁课额增多,而船窛户日益贫苦,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减官钱,省臣奏准,诸色户内顾募丁夫万人,日支盐粮钱二两计用钞二万锭,于运司盐课及减驳船钱内支用,差官与都水监河南行省淮东宣慰司官……疏治。”[10]1632
扬州运河到了元代,长期淤浅影响食盐运销。元代两淮盐运司隶属行省,[4]53江淮行省也没能有效地实施疏浚,主要是河长2 350里,工程费用巨大,而“盐课甚重”,即是管理盐政业务的江淮行省以影响盐政收入而催促中央的政策支援,也是指盐商本身运销任务、纳课负担已经很重。盐商需要运销才能获利,但盐引制度上附加疏浚经费的做法,只能加重盐商垫付的数量,同时工程量很大,盐商未必负担得起,结果河道疏浚未见成效,盐运也不顺利,也自然没有多少资金继续投入到河道疏浚工程。于是行省将盐课收入和盐政的一些结余经费拿出来直接支持疏浚,不再单纯依靠盐商在盐课额外缴纳经费,同时开始差遣“濒河有田之家”分担疏浚工程。除了航道疏浚经费,盐场沿海的海塘也是由官民共同承担建造经费:“所以预堤防,不独为水患,煮海且富国,民力惜有限。”[13]325《熬波图》作者陈椿做此论述,也是呼吁元朝官方加大海塘建设投入,减少灶户或商人的负担。
在之前的唐代,刘晏主持的盐业与漕运改革中就曾把漕运水利建设和盐政结合起来。刘晏在改革盐政的同时,对漕运进行了整顿:“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解佣七千缉,补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14]1588正如郭正忠指出的:“盐利收入的一部分,因此直接用于漕运支出。与此相应,盐政与漕运的经营管理也合为一体。盐利使国家赖以生存的东南漕运有了保证,而漕运的通达又促进了专卖事业的活跃发展。”[2]138元代除了继续唐代已经出现的用盐政收入服务水运、水利工程的思路以外,还将河道两岸的农户、地主也加入水利的投入群体中。江淮地区的很多水利工程兼有农业灌溉和航运双重性质,农户、地主和盐商一样实际上都是河道的得利者。沿岸农耕群体在兴修灌溉水利的同时就也被政府指派出钱疏浚河道。工程的管理官僚也逐渐复杂化,江淮行省之外还加入了掌治河渠水利的都水监,实际与黄河、漕运水利工程管理都联系在了一起。
2.盐运对漕运带动的航运利益的依赖
有时河道周边的灌溉沟渠会引走较多的水,导致航道水位降低影响到航运。如:中统二年(1261)元宪宗诏令:“官民无得将旧来运盐河道开决河水浇溉稻田,以致水浅涩滞,盐船有悞恢办课程,依上治罪。”[15]792再如至元元年(1264)元世祖诏令:“以彰德洺磁路引漳、滏、洹水灌田致御河浅涩,盐运不通,塞分渠以复水势。”[10]96从元朝的处理方式来看,朝廷断定御河主河道周边沟渠已经影响到航运,而盐运作为国家重要财政收入,具有比一些由农耕产生的农业税、漕粮收入更高的收益,权衡之后下令限制盐运河道周边水渠饮水量而优先保证盐运航道水位。这样的行政命令不止一次出现,表明某些运输河道已经经常出现灌溉用水与航运用水的利益矛盾,航道周边的灌溉得利者有可能会被国家以航运水利优先而进行打压。所以,元朝在进行河道沿路水利建设规划的同时,对航运与当地其他用水之间进行协调:“一随路皆有水利,有渠已开而水利未尽其地者,有全未曾开种并剏可挑撅者,委本处正官壹员选知水利人员一同相视,中间别无违碍,许民量力开引,知民力不能者,申覆上司差提举河渠官相验,过官司添力开挑外,据安置水碾磨去处,如遇浇田时月停住碾磨,浇漑田禾若是水田浇毕,方许碾磨,依旧引水用度,务要各得其用……所据运盐、运粮河道,仰各路从长讲?可否。”[16]卷16
可见,元朝对于发展灌溉水利不可不谓积极,要求各地对沟渠进行尽可能地扩建,一方面积极鼓动民间有财力的人自主组织工程建设,也要求对力所不及的地方水利建设由政府进行建设支援。其中要求官员实地视察,因水磨、灌溉沟渠等设施与航运相矛盾的,需要实地视察和官员切实规划。可以看到,元朝比较重视民间力量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尽可能少地使用官帑。
《元典章》中对盐、漕水利的优先性有着更强硬的规定:“近为随路可具水利遣官分道相视见……委廵行恸农官于春首农事未忙秋暮农工闲慢时分,分布监督本路正官一同开挑,所用人工先尽附近不以是何人戸……修堰渠阐一切对象,必须破用官钱者,仰各路于傫官差发内从实应付……如所引河水,干碍漕运粮、盐,及动碾磨使水之家,照依中书省已奏准条画定夺,两不相妨。”[15]938在建设水利工程的时候,并不优先使用官方财力,尽力发掘民间力量在官方督导下自行修建。但民力其实有限,利用水利工程为自己牟利往往会阻滞国家最重视的漕运粮食和食盐,进而产生利益矛盾,引起国家比较强硬的保障漕粮、盐运的水利政策。
漕运、盐政、河工实际上都是相互关联的水利,元代随着黄河泛滥问题的严峻,对漕运、盐政的影响不断增大。至正四年(1344)五月黄河白茅堤决口,六月金堤决口,“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省臣以闻,朝廷患之,遣使体量,仍督大臣访求治河方略。”[10]1645黄河的泛滥,已经波及淮北附近区域,对于漕运、盐运都有影响。治理黄河,实际上也就直接动摇了元朝的财政命脉,将漕运、盐运水利与黄河河工联系起来治理的思想已经萌生。而盐业作为一种重要财政,也得益于漕运,虽然盐商必须输送利益服务水利,但是往往水利工程量巨大,单纯依靠附带在盐引缴纳的水利经费是不够的,正是由于与漕运有着共同的航运利益,使得国家不断动用行政命令保障航运水利。
二、盐业生产、运输的水利管理及大德四年的制度改革
1.盐业生产水利管理与私盐问题
古代的海盐生产,经历了一个从煎盐到晒盐的技术流变。所谓煎盐,就是将海水引入滩地自然风干,结晶附着于沙土,或铺设草灰在沙土滩上,使海水在草灰上形成结晶,再将含有盐分的沙土、草灰挂扫收集在一定的容器中,加入水分制成高浓度卤水,称为“摊灰淋卤”,最后将此卤水进行过滤杂质并人工加热,制成食盐。郭正忠将宋代海盐制法分成几种类型:刮咸淋卤法、晒灰取卤法、海潮积卤法。[17]但这些技术流派大致都有用海沙或草灰或覆盖茅草的卤坑等介质,来自然风干海水制作盐附着物,再进行淋卤制作饱和溶液的工序,可视为同属淋卤煎盐法的一个技术大类。之所以要先风干一次,主要的目的是先通过自然风干提高盐分,避免直接加热海水造成食盐生产的燃料成本过高,提高加热效率。晒盐法实际也在这一节省燃料的思路下发展而来,将海水引入事先制作好的晒盐池或晒板进行自然风干和晾晒,由于晾晒场地或工具相对于直接在海滩沙土、草灰上晾晒要干净一些,所以盐的纯净度比煎盐法高,且晒盐法不用加热,完全省去了燃料。晒盐法从宋元时期开始出现,并且元代时在福建、广东地区制盐已经得到较多的应用,到了明清时期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的食盐产区。[18]但两淮盐产区在宋元时期到明前期,仍运用传统的淋卤煎盐法。这其中,海水的引入控制、淋卤的用水、产品的水运是十分重要的,生产全过程都离不开水利。
海盐生产图卷《熬波图》展现了生产组织制度,郭正忠推定其作者为元代初期的人物,[17]王青则进一步论证了作者为元初的瞿守义和元中期的陈椿。[19]由此可以肯定《熬波图》呈现了元代生产领域的盐业水利运用。基层的食盐生产单位为“团”:“各团灶舎,归并灶座建团,立盘或三灶合一团,或两灶为一团,四向筑迭围墙,外向逺匝濠堑,团内筑凿池井,盛贮卤水,葢造盐仓、柈屋,置关,立锁,复拨官军守把巡警。东海有大利,斯民不敢争,并海立官舎、兵卫森军营,私鬻官有禁,私鬻官有刑。”[13]315每一个团实施淋卤煎盐法的运作必须在海边设置生产设施,若干煎盐灶为一团,团中开凿储存卤水的卤井,灶户的房舍、临时储存的盐仓都被围墙包围,由官军守备。淋卤的卤池和储存卤水的卤井等用水设施,是官府严加看管的对象,盐业生产的基层管理实际上就是围绕这几种基本的水利设施展开的。
食盐生产后需要水运转移:“各团……相离总仓近则往回八七十里,远者往回二百余里,或河道阙水,或值聚雨所阻,岂能继即起运,各灶户自备木植、砖瓦、铁钉、石灰、工食等项物料,就团内起葢仓房,或五间,或七间,以便収贮,公私皆便,故以便仓名之。”[13]318生产完成的盐要运出团,送到中转仓库“总仓”存放,但是总仓往往与沿海各团距离遥远,航道也可能淤塞或风雨交加阻滞航运,还需要暂时存储团内盐便仓,可见从团到总仓的运输航道直接关系到产品运销的顺利,并且航道经常出现淤塞的问题,需要及时疏浚。如《熬波图》所云:“开河通海,晒灰煎盐,灌泼摊场,通船运卤,全赖海水。每团各灶须开通海河道、港口、作坝,令开月河,侯取逺汛以接海潮,每为沙泥壅涨淤塞,每岁亦须频频捞洗以深之。”[13]322整个生产和初步的运输、集中储存全靠水利,但运输港口的建设、航道疏浚、水坝建造都由灶户自行完成,加重了灶户的生产成本和劳动负担。维护运行水利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坝堰蓄水,办盐全赖海潮,虽是各灶开挑通海河港,必扵港口筑捺堰,辨工具,雇募人夫,看守,每遇大汛人夫俱扵海边港口,风雨不移,彻夜守潮,开则开月河通放,候河满仍旧运土,坚捺蓄水,以备朝暮灌泼、晒灰,潮涌则渰没摊场,水少则妨悮摊晒。”[13]323河道港口的防潮水坝的灵活操作也很关键,平时运盐需要闭闸蓄水,或开闸保持一定水位以便利航运和引潮,疏浚河道作业时也需要关闭闸坝,海潮涌起的时候尤其要闭闸,风潮中用人严格看守。这些都需要“辨工具,雇募人夫”等相当的人力和物力的成本。
灶户的劳作本身也极其辛苦,《熬波图》中感叹工作环境差的诗句比比皆是。如淋卤前的摊灰辛劳:“劳作口舌干,咸水觉有味,早知作农夫,岂不太容易。”[13]319淋卤工序同样辛苦:“开得摊场成,车引海潮浸,土润咸花生,地瘠咸波渗,煎盐工力繁,惟此艰难甚。”[13]331所以元朝也对灶户的财税义务进行一定的蠲免:“延佑七年(1320)十一月,钦奉至治改元诏书内一款,煎盐、炼铁、运粮船户较之其他尤为劳苦,户下合该杂泛差役,自至治元年为始优免。”[15]89这反映了元朝已经意识到支付给灶户的本钱实际上根本不够,需要特别优免。承担诸多生产成本但境遇低下的灶户很容易走上贩卖私盐以改善生活的道路。
2.大德四年盐政水运制度改革
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开始对运销制度实施了一项改革,卖盐的商人不再直接从盐场拿盐,而是从官方建立的盐仓拿盐:“淮东扬州、淮安地面,以远就近,分立六仓,给雇纲船,设官押运,赴场查盐入仓收贮,拨袋发卖。今后客旅纳课买引,赴仓关,盐照依资次昼时支付,运司以下无得非理扰取,仍前作弊,违者依条追断。”[15]821从盐场到六个集中盐的官盐仓之间,由官船运输,客商只能在白天取得盐,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过去的运司(两淮都转运盐使司)以下官吏为非作歹,将盐的贩卖权牢牢控制在运司。
这次改革的起因是曾经的基层盐务官员勾结权贵侵夺盐政利益十分严重:“承奉中书省剳付……盐课两淮为重,比年以来,诸人盗卖私盐,权豪多带斤重,办课官吏贿赂交通,军官民官廵禁不严,以致侵衬官课,宜从新设法关防,乞降圣旨事,准奏,自大徳四年为始,立仓查运,拨袋支发,以革前弊,眞州、采石依旧设官批驱,置军廵捉,江淮海口私盐出没,去处添拨车船,附场闲杂船只,不许往来湾泊。”[15]820过去的直接拿盐制度实施期间,盐场贪腐官员借机收受权贵贿赂,将多于实际引额重量的盐给予客商,导致私盐流出,元朝为此推出新的盐仓支取制度,在少数盐仓集中支给,便于稽查,减少盐场官员直接在基层贪腐和纵容私盐贩运的机会。同时为了加强缉私,对盐场通海航道、港口加强巡防,由官方提供盐场到盐仓转运的船只,排除民间船只在盐场附近活动。《熬波图》经陈椿补充后出版于元中期的1334年,[19]反映的正是盐仓支盐制度,图中盐从生产到进入盐仓的全过程都没有盐商参与,由官方直接控制监管盐的生产和集中运输到盐仓,并且试图严格限制盐的运输不能通过海运,以“封闭式”的内河水运杜绝盐场透漏私盐。这样的改革是在不法官僚侵蚀盐利影响下,盐政当局在水运制度上加强监管和自行投入部分运销成本的无奈之举。
但实际上,在官方组织的运输过程中,都可能受到沿途地方官的借故拦阻。早在元宪宗中统二年(1261)六月元庭就曾经颁布诏令:“官司纲运船车经由河道,其关津、渡口、桥梁妄称事故邀阻者,陈告得实,杖一百;因而乞取财物者,徒二年;官司故纵者,与同罪,失觉察者的决笞五十;如有遮当客旅狗买取利者,徒二年。”[15]792可见地方官沿河常常对运输盐的官船实施勒索,实际上展现的就是沿途地方官僚与盐政系统官僚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官方运盐尚且被地方官骚扰,在盐商取得官盐后的运输过程中,自然也有被侵扰的风险。如有禁令:“经过客旅买卖,回回通事、诸色人等,不得将盐司处盐、弓手骑坐马疋、贩盐车船头疋夺要,走递因而停滞,客旅兊盐课,如有违犯之人听于所在官司陈告,开具姓名,申省闻奏。”[15]793从这些禁令可见,元代的私盐问题主要由官僚腐败造成,或因权贵勾结盐场官吏贩运私盐,或因运销沿途地方官借故盘剥。
3.后至元六年盐运制度改革
到后至元六年(1340)仍存在一些盐运问题,盐运司提出了改善政策,两淮运司奏请:“两淮之盐……岁卖额盐九十五万七十五引,客商买引,关给勘合,赴仓支盐,雇船脚力每引远仓该钞十二三贯,近仓不下七八贯,运至扬州东关俟候,以次通放,其船梢人等,恃以盐主不能照管,视同己物,恣为侵盗,弊病多端,及事败到官,非不严加惩治莫能禁止,其所盗盐以钞计之不过折其旧船以偿而已,安能如数征之,是以里河客商亏陷资本,外江兴贩多被欺侮,而百姓高价以买不洁之盐,公私俱受其害,窃照扬州东关城外沿河两岸,多有官民空闲之地,如蒙听从盐商自行赁买基地,起造仓房,支运盐袋到槁场,籍定资次,贮置仓内,以俟通放,临期用船载往眞州发卖,既防侵盗之患,可为悠久之利……令运司于已收在官客商带纳挑河钱内,拨钞一万锭,起盖仓房……行之”。[10]2494盐商运盐又分为两个环节,一个是里运河盐商,将官仓的盐支取后运往扬州东关,经过官方检查以后放行,在真州转卖给外江盐商。但是仅仅从官盐仓到扬州东关的运河航运过程,由于有一定的等待检验的滞留时间,盐商雇佣的船夫、船主往往侵盗所运盐斤,即使对肇事船主进行处罚,获得的资金价值往往不及盗卖的盐的价值。因此盐政部门命令盐商在运河两岸自行选择空地修造仓库,作为转运的仓库,避免盐较长时间滞留船上,减少被侵盗的几率。这是运销环节中的一个小改革,但是也继续贯彻着元朝在航运过程中减少发卖前的盐与相关人员接触的“封闭式”运销思维。当然,建造仓库的成本仍由盐商承担,作为水利经费的一部分,从盐商缴纳的维运航道的经费里支出。
元朝试图通过航运过程的改革和鼓励检举揭发来遏制不同官僚集团侵蚀盐利,但效果有限,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有御史针对江淮沿海各地盐政奏称:“如淮淛二司盐场……若催煎,运司、官场司、官吏人等,煎办之际用心设法关防,廵场军官军人昼夜严加廵绰,使灶揷工丁人等将给本煎办盐袋尽实秤盘入官,则私盐何从而出……盐场多在濒海煎造,其在海大船毎岁入场,通同场官灶户人等,公然买卖,亲给本,已煎官盐贱如粪土,毎船少者买贩数百引,多者阡余引,运至扬州路管下崇明州地面石牌镇,扬于江口转卖,此间边江拨脚铁头大船结?运至上江发卖,拒敌廵哨军船,杀害军官人等岁岁有之,比走透官盐致有亏。”[20]可见,到元后期,一方面盐场的巡防缉私官僚的工作未必认真,盐场透漏私盐的情况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对《熬波图》中记载的严防海船靠近盐场河口、港口的禁令也得不到贯彻,在盐场官员和灶户的配合下私盐贩绕过内河官运纲盐船,直接从海上运走大量私盐,元后期的盐政已十分混乱。此外元后期财政压力增加背景下“食盐法”的抑配和对沿海民众的压迫使得诸多如张士诚、方国珍等私盐贩运集团也逐渐武装化,最后发展成元末农民战争中的地方割据势力,元朝的沿海守备、巡防却越发无力。[21]元朝淮浙盐政逐渐走向崩溃。
三、结语:盐业与水利的关系
纵观元代淮盐业与水利的关系,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盐业有着依赖内河航运的倾向,并且依托内河漕运的发展。同时官方长期实施用盐商缴纳航道维运经费的方式维持航道的正常使用,包括疏浚航道、建造水运中转仓储等,盐商负担较大且无法完全负担水利经费,需要国家也投入经费,并且防止分流水利资源。另一个是生产和运销领域,水坝、盐池、卤井、港口等设施由灶户负担,官方支给成本不足造成的境遇低下和官僚腐败的双重因素下,灶户和官吏透漏私盐的问题比较严重,盐政部门为此不断加强水运过程中的管理,尽可能隔绝盐斤运销过程与外界的接触,官仓发售、官运纲盐、盐商中转盐仓等制度应运而生,内河航运也已经有了明显的防范私盐运输的目的,为防范私盐排斥海运。元代对运销制度的一些改革,如大德四年改革,是在盐引法制度的基础上试图减少地方官对盐业利益的侵蚀,维护中央的利益。元代两淮盐业与水利管理关系,一方面用盐业利益服务漕运,促进了漕运发展,另一方面漕运发展也改善了食盐的航运条件,但是维护漕河经费取自盐商的做法长久也拖累了盐业,成为私盐泛滥的一个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