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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界定

2023-04-19马振旭潘小龙李俊锜

中学生学习报·教研周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

马振旭 潘小龙 李俊锜

摘 要:企业有关商业秘密法律风险主要分为自身商业秘密保护与避免自身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两方面,本文主要涉及第一方面。现今大部分企业仍是在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后,采取刑事控告措施。但商业秘密一旦被侵犯,往往会对权利人造成致命的后果。不仅如此,这两年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频繁因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受到其他国家政府的制裁。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企业利益维护的重心,所以企业更应当注重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的事前预防,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企业刑事合规体系中。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界定

1商业秘密的四大特征

商业秘密包含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等多项内容。技术秘密又被称为技术诀窍,是可以为权利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支撑信息。详细而言,技术诀窍主要体现在:商品交换和价值界定方法;企业自主研发、创新的工艺技术方法;货物进货、销售渠道等。通过分析上述内容,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几点特征:保密性特征。商业秘密往往只有少数人知悉,即便行业领域专家也不了解。如果商业秘密泄露,或是被竞争对手知晓,权利人经济利益便会受到极大影响,其核心竞争力不断下降。实用性特征。商业秘密是帮助权利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使用价值突出。因此,企业与权利人可将商业秘密合理应用在实际经营中,继而对个体与企业更好立足竞争市场提供正向效应。经济性特征。从内涵层面分析,商业秘密与技术专利具有一致性,被作为无形资产。有价值的商业机密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协助企业创新,制造其他竞争者无法创造的商品,以期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合法性特征。商业秘密内容应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符合道德价值观,这样才能助力企业借助商业秘密实施各种业务活动。与此同时,商业秘密也会受到国家相关法律保护,防止由于商业秘密侵犯与泄露,损害权利人利益,这对构建公平、公正、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大有裨益。

2如何进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

2.1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应对

企业即使制定了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也只能最大程度降低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不能一劳永逸地完全杜绝侵犯商业秘密事件的发生。当企业内部发现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现象时,需要有应对机制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应对机制一般可分为内部调查、决策处理、完善内控、应对诉讼四个方面。首先,企业应启动内部调查程序,不仅要识别侵权行为人,还需要收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與商业秘密被公开使用、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侵权人明知负有保密义务等有关的书证、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并根据具体的调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其次,依据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处理流程和汇报机制向决策机构提交调查报告,汇报相应情况,由决策机构按照企业相关处罚规定对侵权人进行处理,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若符合刑事犯罪的入罪标准,则应移送司法机关,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再其次,分析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发生的原因,寻找目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中的缺漏和不足之处,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防止侵犯商业秘密事件再次发生。最后,企业在商业秘密在受到侵害后,除了民事救济外,还可以通过请求启动刑事调查的方式,寻求救济以及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除了准备完整的控告材料和证据资料外,还需要寻求对商业秘密的保全措施,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泄露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企业还可能因涉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而面临刑事诉查,那么企业应该积极配合调查,不能采取对抗的态度,更不能盲目销毁证据文件。如果是员工实施的侵权行为,并且该行为在员工的职责范围之内,属于日常工作行为,若企业能够根据内部商业秘密管理规定、规范培训记录等,证明已经履行了合理的监管义务和管理职责,则可证实侵权行为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从而免除企业的刑事责任。

2.2优化立法模式选择

与商业秘密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对分散,缺少统一性。基于此种现实背景,定会对法律法规广泛适用产生不利影响,弱化法律整体执行力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国家机关与政府机构应借鉴国外立法优势,优化我国法律。美国立法明确提出两种救济制度:一是禁令救济制度,二是损害赔偿。并对禁令制度具体适用作出详细规定,包含适用前提、适用原则、适用条件和适用例外情形等。同时,也将损害赔偿划分为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如果侵权人故意为之,或是恶意实施不良侵权行为,则需开展惩罚性赔偿。这也是侵权救治制度的进步,国内可适当借鉴,作为立法参考。日本商业秘密保护以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作为主导,不只局限于保护权利人,并提出一种特色化救济制度——信用恢复措施,用于弥补权益人个人权利受损造成的信用损失。其他国家商业秘密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可取之处,皆可为我国适用。在具体立法上,可根据我国国情与发展方向批判式解决,优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以真正实现对我国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此外,我国在制定“商业秘密法”的基础上,还要对现行相关法律展开重构,建立配套法律体系,其重要性和价值不可小觑。

2.3规范商业秘密管理流程

在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流程方面,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预判风险。通过梳理企业现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对企业人员进行访谈,详细了解涉及商业秘密的各个工作流程和环节,分析在哪些环节可能会出现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第二,对可能发生的侵犯商业秘密风险,进行风险测评,找出商业秘密风险重点防范领域、部门、岗位及人员,如有已经发生的泄密事件,将作为测评的重要参考。第三,完善管理流程。针对极易发生风险的岗位或者涉及核心商业秘密的部门,可拟定具体的保护细则。第四,构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平台。不仅要在平台内按照研发流程逐步留存备份全部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经营信息,而且还需要进行敏感权限管理,限制获取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及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方式等。

3结论

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商业秘密的价值和效用日渐加重,不容忽视。但针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而言,商业秘密法规法律保护措施依旧存有诸多问题。为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相关组织与主体必须强化自身保护意识,借助可行性措施,弥补法律保护体系缺陷,建立完备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汪东升.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扩张与限缩解释[J].知识产权,2021(09):41-55.

【2】刘科.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门槛的修改问题[J].法学杂志,2021,42(06):87-95.

【3】黄武双.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属性演变[J].知识产权,2021(05):3-14.

【4】徐卓斌,张钟月.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J].法律适用,2021(04):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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