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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3-03-31许芝铖张婧璇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3年22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山西省大学生

许芝铖 张婧璇

[摘 要]自20世纪90年代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至今,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范围日益扩大,作用日益提升。当前,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已然成为社会治理志愿活动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志愿行动的队伍愈来愈大,不少高等院校在校园周边设立多个社会服务平台,以此促进校园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尽管如此,我国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中,还面临着服务热情高涨与工作持续性不足相互交织、服务的公益性和目的性矛盾并存、能力不足、与社会多元化需要疏离等问题。如何根据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分析得出问题和原因,并根据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显得尤为必要。基于此,文章主要聚焦于山西省高校志愿者,对山西省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及对策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大学生;高校志愿者;社会治理;山西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22.066

[中图分类号]D632.9;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3)22-0203-03

1     山西省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筆者在对山西省高校学生关于“你认为当代志愿服务活动面临的困境是什么”的问卷调查中,有61.87%的被调查者认为志愿服务活动制约因素较多,导致参与频率不高;55.06%的被调查者认为志愿服务活动保障较少,严重制约志愿者服务的可持续发展;72.6%的被调查者认为高校志愿服务活动仍存在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不够完善、内容单一、形式有限,以及志愿者培训教育不够规范化、系统化等问题。下文将会对调查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1.1   高校志愿者参加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的目的性强,对志愿服务精神的认知不到位

在对山西省高校学生进行有关“参与志愿服务的主要原因”调查中,21.87%的被调查者表示希望通过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学分;在激励方法方面,34.38%的学生建议采取“物质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为辅”的方式,23.74%的学生希望志愿活动可以与校内的各项评优活动相联系。越来越多的学生因为活动加分、评优评先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却渐渐忘记志愿服务的真正意义。综上,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目的性强,学生为了自身的利益或是学分的压力,主动或被动地参加志愿服务,但对志愿服务精神的认识不到位,在志愿服务中容易产生消极或逆反的心理,阻碍了高校社会治理相关志愿活动的开展。

1.2   高校学生志愿服务的实效性不强,缺乏实质意义

首先,尽管省内青年志愿者注册人数众多,但大多数志愿者仍然缺乏专业的技能。在对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关于“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的调查中,66.21%的学生表示缺乏专业性的知识,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没有参与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其次,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热情度产生了两极分化,具体呈现为“低高,高低”的现象,即低年级学生的热情度较高,高年级学生的热情度普遍较低。因为年级提高带来的学业、就业、择业压力变大,高年级学生要将大量的时间运用到提高学术能力及就业技能等方面,很难有时间或者极高的兴趣参加志愿服务。大多数学生更倾向于选择诸如北京冬奥会等更具荣誉感、能够带来人生“高光时刻”的志愿服务活动,而对平常的志愿服务工作兴趣不大。然而,体现一个国家志愿者水平高低并不是依靠这些“伟大而光荣的时刻”,真正要依靠微观和平时的点滴细节来体现。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内容教育性意义不够,志愿活动类型更具形式主义,内容上过于简单,往往集中于清扫街道等体力劳动,并未切实与当代大学生的发展特点及参加人员的专业特长相结合,缺乏教育内涵,并不能对志愿者起到教育的作用[1]。

1.3   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架构和制度不完善

第一,高校有关志愿服务类型的社团或组织架构不健全,管理办法不完善。在组织管理方面,高校志愿服务社团或组织大多数挂靠于团委、学生会等。但由于团委、学生会本身存在事务繁多、资金有限等问题,以及社团本身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等问题,志愿服务组织极易产生兼顾不够或兼顾不到的局面。第二,很多高校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服务体制,在志愿者聘用、训练、选拔、奖励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高校上下对于大学生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的声音;在奖励的途径和方式上,尚未真正形成“整盘棋局”,没有出台与实际和大学生心理特点相匹配的奖励制度[2]。

1.4   学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

大多数高校并未建立专门的志愿活动信息平台,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的宣传仅局限于学校微信公众号推文、社团短信通知、班级群消息通知、张贴海报等形式。由于个人对消息的认识偏差或转述时的内容偏差,极易出现志愿服务消息通知不到位、信息滞后、内容理解错误等问题,对大学生参加社会治理志愿服务产生了极大的阻碍。学生无法及时了解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信息,无法在招募志愿者时及时报名,或者由于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极易出现转述偏差等问题,使得学生对志愿服务活动没有正确的认知,在报名参加活动后,产生志愿服务活动与自身专业知识、身体素质、性格特点等不相符的问题。

1.5   大学生志愿服务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和资金支持

首先,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在志愿服务体系发展的同时,志愿服务活动也存在着法律保障方面的种种问题。志愿者服务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因为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尚不明确,活动管理者和组织者缺乏预防风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与能力,相关部门很少为高校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等。其次,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活动缺乏资金支持。我国目前还未形成一个完整明确的志愿服务保障体系,特别是在高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大多数志愿者服务团体仍需自行筹措资金[3]。

2     山西省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

2.1   活动组织者要尊重大学生志愿者

根据调查结果,超过1/2的被调查者未曾担任过学校志愿活动的组织者,仅在活动中担任参与者的角色。由于组织者个人的主观意识影响,其极易做出不切实际、不适合参与者的决策,使参与者产生消极心理,服务热情下降,甚至还会导致参与者对志愿服务活动产生极大的抵触心理,不再选择参与志愿活动。因此,活动组织者要尊重每一位活动参与者,善于和参与者进行交流,听取大家的建议与要求,尽可能满足参与者的需求,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参与者感受到自己在这个集体中被需要、被重视,提高其满足感与获得感。

2.2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知志愿服务活动

高校要广泛运用各种平台,通过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扩大活动的宣传范围;定期召开志愿服务活动的宣讲会或者讲座,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参与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正确的认识。高校辅导员需要配合学校的工作,全面讲解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知识,增加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了解,做好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宣传引导工作。

2.2.1   做好志愿服务范围和内容的普及工作

高校的志愿服务活动一般是由共青团主导,各地高校团委或学生会组织开展。地方高校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高校校园、高校周边农村和社区、偏远山村、大型活动現场等,服务范围大多邻近高校,便于组织学生前往。服务内容有校内外环境清洁、关爱留守儿童、教育援助等。高校要有效普及志愿服务范围和内容,使学生对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活动有基本的认识。

2.2.2   选择合适的时机引导学生参加志愿服务

根据长期统计数据,大一、大二学生是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主体,大三、大四及研究生志愿者数量较少。大一、大二学生对待志愿服务工作充满热情,学习压力较小,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治理活动,高校需要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引导低年级学生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大三、大四学生,由于其本身已经修满劳动实践学时,课业和就业压力较大,大多数学生缺乏参与社会治理的兴趣。但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大三、大四的学生拥有专业的学识和丰富的志愿服务经验,能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担当领导者的角色,且高年级学生与低年级志愿者在年龄上差距不大,两个群体之间的交流难度也相对较小。针对这一情况,高校可以为高年级学生提供更具实践性,与其专业知识、社会需求、就业择业相符合的社会治理志愿服务活动,使其能够在活动中展示自我。

2.3   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力量,增加大学生参加社会治理活动的机会

首先,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文化素质、创造能力,培养敬业精神,使之与当前的志愿服务活动环境相适应。目前,山西省高校志愿者一直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基于此,学校在组织开展志愿者日常志愿活动的同时,要根据性别、专长和年龄段,不定期对大学生进行专业能力的教育培训,着重培养志愿者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特别是语言交际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乐于奉献的精神、临场应变的能力,以应对不同的志愿活动。其次,要根据社会需要以及志愿者的实际需求,开展富有教育意义、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山西省高校要依托各自的办学特色及实际情况,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或社团,并不断开展具有服务功能的活动和项目。高校还要以社会主要需求为立足点,严格审核志愿服务活动立项,建设特色项目,打造品牌活动,从而增加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对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可度。大学生需要有更多的志愿服务机会。目前,许多高校的志愿服务主要以义务劳动、文化传播、绿色环保等活动为主,缺乏与社会治理直接相关的志愿服务项目。因此,高校应该组织和开展带有明确社会治理目标的志愿服务活动,如社区安全巡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心理疏导等活动。同时,高校应该向学生宣传这些志愿服务项目的意义和价值,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中[4]。

2.4   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在当地政府与高校志愿者团队之间建立密切联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需要转变社会治理的观念,将一部分有关社会治理的权利分配给社会自主行使,为高校志愿者和公益组织提供一定的建设和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政府也需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为社会组织与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之间建立合作的桥梁,综合多方资源对志愿者进行系统和专业的培训,将志愿服务的范围扩展到医疗、养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动物保护等方面。高校志愿者组织首先要对自身进行全面的审核,找到自身在管理制度、人员分配等方面的不足,并积极寻找改进方法,不断提高组织自身的优越性,这样才能得到社会与政府的支持,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后续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校志愿服务团队参与社会治理不能脱离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政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也离不开志愿者的辛勤付出。政府要利用高校志愿者策划的服务项目进行试验,根据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具体情况分析活动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高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坚持到底的精神,以及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也为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了基础。作为高校志愿者,应该积极寻求和政府部门的合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同时,政府也需要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保障。

2.5   不断完善志愿者管理机制,提高学生服务热情

第一,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规范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避免在活动中因为个人不良行为而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第二,建立专门的考核体系。这方面的工作离不开社区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帮助,政府、社区等需要定期对高校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如果高校志愿者能够按要求完成相关技能的学习并在相关技能检测中成绩合格,则可分派学生志愿者参与此类型的重点志愿服务活动,大力促进志愿服务项目的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使志愿服务专业性更强,服务范围更广。第三,建立选拔与奖励制度。对在校内或社区中服务质量好、能力突出的志愿服务团队或个人进行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将激励机制与个人未来发展相结合,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学生服务热情[5]。

3     结束语

高校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是促进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高校志愿服务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共同的逻辑基础,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山西省高校要在把握二者内在逻辑性的基础上,从协同机理、协同构建、协同实现3个层次构建二者之间的协同机制,推动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主要参考文献

[1]孙博,胡笑笑,刘婧怡,等.大学生志愿服务参与动机调研[J].西部素质教育,2023(8):79-82.

[2]马骥,张钊.大学生志愿者权益保障现状分析与研究[J].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3(1):75-78.

[3]黄小荣.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147-148.

[4]黄艳.当代大学生志愿服务现状、问题与对策[J].高等农业教育,2014(2):93-97.

[5]张倩,李妍辰,孙静,等.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3(21):100-1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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