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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9世纪上半叶英国《乘客法》的修改

2023-03-28陈楚凡

理论观察 2023年11期

陈楚凡

摘 要:《乘客法》是英国政府为规范载客航行而制定的法案,其目的是保证乘客在航行中的生命安全。1835年,英国政府面对日益增长的移民活动,及其产生的移民问题,重新颁布《乘客法》,但并不足以应对现有的载客航行情况。1842年,英国政府决定对《乘客法》进行修订。文章以1835年和1842年的两部法案为基础,指出两者的变化,分析英国政府修订该法案的原因。

关键词:《乘客法》;英国移民;移民问题;英帝国

中图分类号:K561.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11 — 0111 — 04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英国移民史的研究已经有一定的成果。国内学者们支持“推力—拉力”理论(Push-Pull theory),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探究不同时期英国移民产生的原因、过程和影响。他们的研究视角更多从移民目标国出发,主要涉及移民政策、移民法和移民融合等问题,且多聚焦于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此,综观目前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对19世纪的相关问题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①近些年,随着英国档案的不断解密和整理,以及我国的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新史料的发掘使国内学者的研究得以推进。本文以19世纪上半叶英国政府颁布的两部《乘客法》为研究对象,指出两者之间的变化,分析英国政府修改该法案的原因。

历史上,英国政府为规范移民运输,多次颁布并修订《乘客法》。1825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乘客法》,1827年废除,代之以其他条例。为解决移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1835年,英国政府再次颁布《乘客法》,但仍然不完善。1840年,英国政府移民管理逐渐制度化,英国殖民部将原有的各殖民地移民委

员会和殖民代理办公室合并,成立殖民地土地与移民

办公室,任命相应的高级专员进行管理。该办公室成立后,根据当时的移民状况提出修订《乘客法》的建议,并于1842年由英国议会通过新的法案。这次修订,为日后英国移民管理提供了更为细致的法律保障。

一、《1835年乘客法》的颁布

1835年,英国移民数量增长较快,且移民运输行业不断发展。移民在运输过程中的生命安全愈来愈得不到保证,相关的欺诈行为和瘟疫传播等问题

不断出现。移民运输导致的诉讼和法律案件数量也在增长,作为规范移民管理和处理移民问题的法案,《1835年乘客法》②应运而生。

1835年乘客法共有二十二条,对从英国本土出发的商船载客做出规定,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該法案规定了每位乘客在航行过程中的生活标准,保证船只的适航性。生活标准体现在乘客的住宿条件、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医疗条件等。住宿条件是指每位乘客在船上的床铺大小和活动空间,法案规定“船上的人数不得超过该船登记载重每5吨有3人的比例,船长和船员应包括在规定数量内,并构成规定数量的一部分”,“该船在甲板之间的高度至少为五英尺半”,“且该船舶的卧铺不得超过两层”等,并进一步在水平面上规定乘客的人均面积。每艘船的船长必须提供相应的生活必需品,每周应提供5加仑淡水和7磅重的面包、饼干或燕麦等;除必要的供应品之外,额外和其他供应品应该以合理的价格出售,并在船上公示;而且,为防止出现意外,烈酒的供应是严格受限的。同时,每艘载客超过100人的船上必须配备一名医生,且每艘船上都必须配有足够数量和种类的药品。所有船只在出航前都需要接受海关官员的登船检查,确定船只的适航性,以及是否可以清关出航。①

第二,法案还规定了每位乘客在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的保护政策。在船只出发前,除天气因素外,如因船长、船东或代理人等的过失,导致任何乘客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的日期出航,前者需要向乘客支付滞留费,每天一先令。在船只到达目的地时,船长不得让任何乘客在合同预定地点之外的地方登陆,且需要向输入港的海关出示乘客名单,证明乘客的身份。此外,除船只需48小时之内离开外,船长需要向登陆后的乘客提供合同规定的48小时保护,避免乘客因贫困或意外情况失去生活能力。②

第三,法案规范了航程时间和计算乘客人数的标准。根据目的地不同,规定船只前往世界不同地区的所需时间,包括:北美地区、大西洋沿岸的南美洲和非洲西海岸、好望角、毛里求斯和其他任何地区。计算乘客人数的标准是“每两名14岁以下、7岁以上的儿童,或每三名7岁以下的儿童,在所有情况下均应被视为一个人;12个月以下的儿童不计算在人数中”③。在船只出发前,船长需要跟据标准汇总乘客名单,并将其提交给海关确认。

第四,法案还规定了相应的诉讼要求、处罚标准和保证金制度,用以解决因移民产生的法律纠纷。其中,未能履行上述生活标准、登陆要求等规定的船长,在定罪后需要缴纳5到20英镑不等的罚款。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和被告方的诉讼权力都不能被剥夺或限制,且规定了具体的诉讼流程和证据标准等。而且,英国政府为保证船长履行相关法案,设立了保证金制度。船长应向国王上交金额为1000英镑的保证金,并获得由出发港海关批准的保证函作为依据。④

第五,法案还做出了其他规定,包括:特殊类型的船只和南美洲的概念界定。其中,下列情况的船只不受到该法案的约束,每5吨不超过一人的载客船只,为英国皇家海军部高级专员、英国邮政机构和东印度公司服务的船只。并且,法案将巴哈马群岛及其以南的美洲所有地方均视为南美洲。⑤

英国政府认为乘客在移民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其中贫困问题是造成乘客生病或死亡的主要原因,其制定《乘客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乘客在船只航行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双方合同的履行。《1842年乘客法》⑥继承了这一思想。

二、1842年对《乘客法》的修改

然而,《1835年乘客法》的颁布,虽然为相关诉讼和法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没有完全解决乘客的生命安全问题和权利保障问题,针对移民的欺诈行为仍然盛行。同时,该法案只适用于从英国本土出发的航行,但现在英国各殖民地间的移民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面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需要有针对性的修改现行《乘客法》。

1838年,英国政府修订有关于海关的法案,将《乘客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从英国本土出发的外国船只。1840年,《乘客法》的适用范围将从英属西印度群岛出发的载客船只也囊括在其中,并授权殖民地政府制定相应的条款。同一年,殖民地土地与移民办公室的成立,英国官方移民活动进入到新的阶段;而现有的乘客法仍不足以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并且针对移民的欺诈行为并未得到制止。所以,该办公室于1841年提出根据当时的移民情况,对《乘客法》提出修改意见,最终促使《1842年乘客法》的颁布。

新法案共有五十四条,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修改:

首先,在原有法条的修改方面。一是该法案保持了原有的不超过每5吨注册吨位有3人的比例,以及食物和淡水的供应数量等,但对乘客在平面空间上的人均面积和随船医生的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二是法案重新计算前往世界各地区的航程时间,增加了更多的航程项目;对乘客人数的计算也使用了新的标准,“两个未满14岁的儿童都等于一个乘客,而一岁以下的儿童不应包括在乘客人数的计算中”①。三是针对各种行为的罚金,法案增设了针对售卖烈酒和欺诈行为的处罚,并将原有的罚金额度扩大。四是在原有出发前的适航性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乘客到达目的地后的调查,以保证乘客法得到确实执行。五是对原有的司法程序,新法案也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使其制度化。

其次,除上述修改外,英国政府在法案中增订了移民经纪人许可证制度。英国政府设立移民经纪人许可证的目的,是为防止移民经纪人对乘客的欺诈行为。根据1840年魁北克省检疫机构对移民的调查,英国政府发现造成移民死亡或生病的主要是贫困造成的。②这种贫困一方面是移民本身的经济条件就十分恶劣,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移民经纪人的欺诈行为。这些欺诈行为既包括滞留情况,这一部分原本就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也包括隐瞒航程时间,致使移民自身携带的补给提前耗尽,不得不购买船上的物资。为此,法案规定许可证由地方法院颁发,且一旦出现“以任何欺诈或虚假的借口诱使任何人购买、租用或雇用任何船舶进行上述任何航行”等情况③,受理相关起诉的法官可以视情况剥夺被告方的许可证,并处以不超过10英镑的罚款,对受害者进行相关赔偿。同时,法官无论是颁发还是剥夺许可证,都需要将相关文件邮寄到位于伦敦的殖民地土地与移民办公室进行确认。

最后,面对殖民地间载客航行数量增加的情况,英国政府依据1840年的相关法案,新增了关于殖民地航行的规定。其中,英国政府将制定殖民地间航行的航程计算、规定食物种类和颁布相关公告的权力授予各殖民地政府,但必须将颁布的公告递交给女王陛下予以同意或拒绝。同时,殖民地间的航行不需要保证金和相关保函,也不需要随船携带本法副本,且不需要经纪人许可证和相关通行费。但船只的甲板厚度、上下甲板之间的高度、卧铺规定、医生和药箱、抵达目的地后48小时内的保护和提供食物的要求都必须依照法案的规定执行。并且,本法案的颁布不能延伸或解释为阻止殖民地立法权,但前提是不得与本法案有所抵触。在各个殖民地中,只有东印度公司政府下的任何领土和地区不受该法案的约束,但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或废除该法案,并同样递交至英国议会。④

从内容上看,《1842年乘客法》法案几乎涉及了这一时期英国移民跨洋航行的全过程中能遇到的所有问题,且该法案延续了《1835年乘客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双方合同的履行。面对19世纪日益复杂的海上航行问题,《1842年乘客法》法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乘客在

航行过程中的生命安全。

三、《乘客法》的修改原因

《1842年乘客法》的出台是英国政府根据现实情况,对《1835年乘客法》的不足之处进行的补充修订,使其更加适合不断发展的英国船只在海洋上的载客航行。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完成,英国社会产生了大量贫困人口。并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步促使欧洲人进一步向海外扩张。这一推一拉的动力,促使移民数量迅速增加,跨洋载客航行也因此变得更加危险重重,时常出现死亡或疾病的传播。在1840年5月至10月前往魁北克省的航行中,因疾病住院或死亡的移民共有561人,约占移民总数的四十分之一⑤。究其原因,除移民本身的贫困外,因港口移民经纪人的欺诈行为是最大的原因。所以,1842年法案中新增了针对移民经纪人的许可证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乘客法虽然是面对所有载客航行制定的,但是更大程度上是针对移民航行制定的。在1842年的修订中,法案首次将客舱乘客和统舱

乘客进行了区分,其适用范围并不包括客舱乘客。在当时,绝大部分移民是统舱乘客。同时,英国官方移民机构的制度化,让官方移民活动进入到新的阶段。在新阶段中,不仅有原有从英国本土出发的移民,殖民地間的移民和航行也日益增多。英国本土组织官方移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殖民地的劳动力需求,并防止殖民地分裂;同样,在殖民地间的移民活动中,移民更多是官方组织的劳工。这些劳工的经济状况很大程度上也处于贫困状况。所以,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便是保证殖民地的劳动力人口和其与宗主国之间的联系。

英国政府之所以能够制定《乘客法》,也是因为1815年之后,英国逐步掌握了海洋的主导权,其海上贸易日益繁荣,尤其是利物浦和伦敦两大港口。为了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就需要一部更加适应现实情况的法案。并且,英国遍布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也构成了实现该法案目的的基础。至1842年,英国在世界各地区的殖民地,基本上建成了殖民地政府。这些殖民地均有王室派遣的总督进行管理,也在重要的海关港口设立了相关的政府移民代理人。英帝国统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让法案的执行得到了保证。

此次英国政府对《乘客法》的修订,是根据当时移民形势的需要进行的。保证移民的生命安全是该法案的中心思想,解决移民活动产生的问题是其目的。同时,英帝国的统治需要,各殖民地的劳动力需求,以及商业活动的进一步繁荣也是促成修订法案的因素。新制定的《1842年乘客法》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的移民情况,达到了修订法案的目的。

四、余论

19世纪,英国有相当数量的人离开母国,移民到世界各地,可以说移民活动十分活跃。为解决与之相伴的移民问题,英国政府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但是,此时的英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立法则是对自由贸易的一种限制。那么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政策与法案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平衡?同时,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其行使主权的表现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英帝国作为一个世界性的殖民帝国,宗主国在制定法案时,是如何解决与殖民地之间利益矛盾的?并且,此时的英国在海上贸易运输中处于主导地位,也在海洋控制力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其颁布的法案将影响到世界上大多数船只的航行,这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护其主导地位?除此之外,英国即将进入到19世纪50年代。在这个“黄金时代”里,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世界公民”概念的产生,将英国的移民活动和载客航行带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会对接下来的相关立法,以及英国移民的身份认知带来多大影响?所以,对一个国家的移民立法进行深入研究,是了解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和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重要出发点。由此可见,国内学术界关于19世纪英国移民史的研究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相关研究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入。

〔参 考 文 献〕

[1]镡娴娴.19世纪英国人口对外迁移问题探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0(01).

[2]House of Lords, A Bill Intituled An Act to repeal an Act of the Ninth Year of His late Majesty, for regulating the Carriage of Passengers in Merchant Vessels from the United Kingdom to the British Possessions on the Continent and Islands of North America; and to make further Provision for regulating the Carriage of Passengers from the United Kingdom, 1835.

[3]House of Lords, A Bill Intituled An Act for regulating the Carriage of Passengers in Merchant Vessels, 1842.

[4]House of Lords Papers, Report of Land and Emigration Commissioners, on Necessity of Amending The Passengers' Act; With the Amendments in Detail, and Their Reasons, and References to The Corresponding Clauses of The Existing Act, London: Printed by William Clowes and Sons, Stamford Street, For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842.

〔責任编辑:杨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