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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
——以王一翥等五位湖北作家为中心

2023-03-18朱则杰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清人总目康熙

朱则杰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在清代诗歌(包括散文)的文献学研究领域,世纪之交相继出版了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1]和柯愈春先生所撰《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2]两种巨著。两书均为16开三大册,各著录清代作家近两万人,别集约四万种。特别是《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以下简称《提要》),更可以说是后出转精,代表着目前该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

但不难想见,涉及这么多的对象,即以《提要》而论,这里面的各种疏忽、缺漏乃至错误,自然也是难以尽免的。并且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一般说来,其难度恰恰也是最大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订正和补充,正可以使两书更趋完善。特别是关系到《提要》本身以及日后《全清诗》《全清文》等内部排序的作家生卒年问题①,更是解决一处是一处,完成一家多一家。因此,笔者主要就从生卒年入手,将所发现的有关问题陆续写成文字,相继分组发表,提供给编撰者以及其他相关读者参考。本篇取王一翥等五位湖北作家,仍旧按照《提要》著录的先后立目排序,依次考述;有些同时涉及《清人别集总目》的问题,也附此一并予以指出。

一、王一翥(卷一,上册,第13页)

王一翥,《提要》定其生卒年为明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至清康熙七年戊申(1668),享年七十七岁。

按王一翥的卒年,应当提前一年至康熙六年丁未(1667)。

《提要》的依据,可能有两个。一个是《提要》提到过的康熙钞本《长迹园遗稿》叶封序,道光《黄冈县志》卷十七《艺文志·古文》“序·国朝”录有全文,其中叙及:

忆昔岁在壬午,封尝读书先生之家……后每有省。康熙戊申,封从仕闽归,道谒先生;时先生年已七十有七,老且病甚,相对唏嘘,悲感迟暮。别去又十余年,而先生下世久矣。先生之从父雪洲给谏,封姻也,谓封知先生深,手先生遗稿,属封校而序之;封受卒业……②

这里“壬午”为明末崇祯十五年(1642),可置不论;据“康熙戊申……时先生年已七十有七”逆推,可知王一翥的生年确实为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再一个是顾景星《白茅堂集》,卷十四有一首七言律诗《和澹岩哭王子云韵》[3],编年恰好为“戊申(康熙七年)”;这样按照一般理解,王一翥(子云其字)自然就卒于七十七岁这一年。

但是,《提要》本条介绍王一翥,还曾提到“王夺标《南疑诗集》”“有其所作序”;而就在《南疑诗集》以及《南疑文集》内,有好几处关于王一翥谢世时间的记载。例如《南疑诗集》卷四“七言古”《读王子云遗编,慨然有赋》开头云:

丙午之冬君访我,丁未之夏我梦君。

访我我心为君写,梦君君手向我分。③

这里“丙午”“丁未”依次为康熙五年(1666)、六年(1667),而“丁未之夏”云云就是指王一翥谢世。同书卷六“七言律”《哭王子云》,小序说:

丁未孟夏十一日夜,梦子云提只履,向我吟曰:“春雨空山人寂寂,恸歌绝笔记年年。”殊为骇诧。既而闻讣,赋此。[4]

特别是《南疑文集》卷四有一篇《王子云传》,写得更加明确:

丁未孟夏十一日之夜,梦子云提只履,向我吟曰:“春雨空山人寂寂,恸歌绝笔记年年。”咄咄异哉!晨起,遣伻乘小舠往候,竟于是夜长梦悠悠矣……卒年七十有六。[5]

这就是说,王一翥卒于康熙六年丁未(1667)孟夏四月十一日(公历5月3日)之夜;虽然王夺标所写的这个梦看起来好像带有某种迷信的色彩,但他反复叙述,并且时间如此具体,应该是值得相信的。

现在回过头来看前引叶封该序,它作于师生二人“别去又十余年,而先生下世久矣”之后,很可能关于王一翥的卒年及享年多记了一年。而顾景星那首挽诗,作于王一翥谢世的次年,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至于该诗提到的其前卢綋(澹岩其号)所作挽诗原唱,由于卢綋《四照堂诗集》所收作品止于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④,所以无法知道其作期;但即使同样作于康熙七年戊申(1668),那也说明不了问题,可以置之不论。

此外,《清人别集总目》著录王一翥[1](第1册P84),说他“顺治年间卒”;从其所附传记资料目录来看,这大概是受了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卷三《明遗民所知传》“黄冈王一翥……顺治间竟天年终”的误导。⑤

二、魏晋封(卷六,上册,第118页)

魏晋封,《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同著录民国石印《汉阳魏氏遗书》本《酉除集》一卷,而作者均缺生卒年[1](第3册P2453)。

按魏晋封不但可知其生卒年为明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至清顺治六年己丑(1649),而且还能够具体到生日和忌日。

潘树广、黄镇伟、涂小马三位先生共同主编的《中国古代著名丛书提要》,“独撰类·清代前期”在介绍魏晋封《汉阳魏氏遗书》的时候,曾提到一篇“李以笃撰《魏赏延孝廉墓志铭》(附本丛书后)”[6]。该丛书笔者未能获读,但这篇墓志铭也见于《湖北文征》,有关叙述说:

亡友魏君赏延,汉阳人。生十九岁,中崇祯丙子[九年,1636]乡试。……谨按:君讳晋封,字赏延,小字逢智。……甫弱冠,隶诸生籍,试辄高等。已,乃以《礼记》出井研雷君雨津之门。是科主试两巨公,一为太仓吴梅村编修,一为莱阳宋九青给谏。榜放后,折节爱慕,不使与诸生齿。……以万历丁巳年[四十五年,1617]二月初一日[公历3月7日]生,以顺治己丑年[六年,1649]二月二十一日[公历4月2日]卒。⑥

这样,魏晋封的生卒时间就十分具体了。《提要》将魏晋封大致归入本卷“生于万历四十四年至泰昌元年(1616-1620)”者而刚好附在生年为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的作家之后,估测极其准确。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篇墓志铭在某些表述上,明显存在不严谨的地方。最突出的是崇祯九年丙子(1636)魏晋封中举,从其生年下数已经二十岁整,墓志铭却说“生十九岁”,这就造成了自相矛盾,有可能影响到生年的推算。并且,二十岁甚至说“十九岁”就已经中举,却又说“甫弱冠,隶诸生籍,试辄高等”云云,似乎中举是在“弱冠”之后,对“弱冠”的理解与一般所说的二十岁左右不同,这也很容易引起误解。好在《中国古代著名丛书提要》该条,虽然也称魏晋封“十九岁中崇祯九年(1636)乡试”,但括注的生卒年“1617-1649”还是正确的。至于其享年,自然为三十三岁。而如后来罗志欢先生所撰《中国丛书综录选注》,“汇编·独撰类”同样介绍到《汉阳魏氏遗书》,括注称魏晋封“生卒年未详”毋论,但说他“年三十二卒”[7],则很可能是在计算的时候犯了净减的错误(正确算法在1649减去1617之后应当加上1)。

另外,《湖北文征》辑录这篇墓志铭,末尾所注出处称为李以笃等人合辑《江北七子诗选》而非《汉阳魏氏遗书》,不知何故⑦。

三、李中素(卷七,上册,第172页)

李中素,《提要》缺少生卒年。

按李中素生于明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卒于清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十二月;前者今人已经解决,后者往往被误作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

《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共同著录的南开大学图书馆藏康熙刻本《梅花书屋诗选》凡四卷⑧,现今已经影印入《南开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清人别集丛刊》第3册。该本依照丛书体例,在卷首添有一篇提要,其中即介绍到:

李中素,字子鹄,号鹄山、怍庵,别署李载。湖北西陵[麻城]人。生于明崇祯十一年(戊寅,一六三八。序中记康熙己酉年〔九[八]年,一六六九〕三十二岁),卒于康熙三十六年(丁丑,一六九七)。[8](P353)

这里关于生年,括注所说的“序”盖指卷首最末第四篇梅钺《序》,据末尾署款作于“康熙己酉岁仲夏月”,而正文叙及“今鹄山三旬有二”[8](P364);由此逆推,李中素确实出生于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

李中素的这个生年,在此集的内文中也能见到不少的佐证。例如卷一的《河岳闲吟》内,有一首《丁未初度,兖州客舍作》,首联云:“三十无成只自猜,每当初度辄徘徊。”[8](P385)这里“丁未”为康熙六年(1667),李中素刚好三十岁整。又如卷二的《雪香堂诗》内,有《和坡公兄弟诗》四首,小序叙及:

康熙丙辰四月十九夜二鼓,大雨坐青玉楼前茅亭子中,偶阅子瞻兄弟此诗,因忆往岁大兄子石与余同居外家之桃林渡庄,后子石移居董砦,余随老母仍居桃林渡,初学韵语,寄一绝句与子石,子石和诗云……盖用子瞻、子由事也。记余与大兄答和,为顺治壬辰,去今二十五年矣。……兄今年四十八,作诗时年二十四;余作诗时年十有五,今年三十九岁。[8](P406)

这里的“壬辰”与“丙辰”,先后为顺治九年(1652)、康熙十五年(1676),李中素分别为十五岁、三十九岁,逆推其生年也都是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另外如卷四《湘南杂咏》内,有一首《辛未初度感怀(时旋自家园七日也)》,首联云:“五十三年那可论,风波流浪一身存。”[8](P497)这里“辛未”为康熙三十年(1691),所谓“五十三年”是指已经过去的时间,即本年李中素为五十四岁,推算结果同样吻合。如此反复证明,李中素的生年更加可以确信无疑。

关于李中素的卒年,影印本提要没有像对待生年一样注明文献依据,因而无法判断其可信程度。根据有关地方志的记载,李中素最后卒于福建台湾府台湾县的知县任上,其下一任始任于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这样按照通常的理解,李中素确实有可能就卒于这一年。但是,李中素所在的麻城李氏,历来有修谱的传统,现今还能够读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木活字本《李氏宗谱》;该谱卷首上有一篇《台湾公传》,叙述李中素生平事迹十分详细,其中记载:

岁丙子,台旱谷贵,公恐寇盗窃发,令役警迹诸路。奸民朱友龙者,因纠众谋乱,公……亲督往捕……八月二十九日始获于鹿耳门……噫!微公之力,台其可保耶?时值秩满,例应行取,乃以是年十二月卒于署。台民德其政,建祠置田祀焉。[9](P132-133)

这里“丙子”为康熙三十五年(1696),李中素卒于该年的十二月。由前述生年下数,其享年为五十九岁。

李中素生前,正赶上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刻本《台湾府志》的成书。该府志卷首所见三篇《跋》,第一篇即系李中素所撰,据末尾署款作于同年正月十五日,而开头说:“甲戌秋,中素奉命自三山调补台湾令。乙亥二月,东渡受事。”⑨这里的“甲戌”、“乙亥”,依次为康熙三十三年(1694)、三十四年(1695);所谓“三山”,则指李中素此前做知县的福建福州府闽县。其从“乙亥二月,东渡受事”,到前引《台湾公传》所说的“岁丙子……十二月卒于署”,实际担任台湾知县不满两周年。

由于李中素卒于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的十二月,所以不但如前所述,其下一任只能始任于下一年,而且即使有友朋挽诗之类,也很可能会作于下一年。后人或将其卒年定为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就与这个谢世的月份有关。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的十二月,从初九日起就进入了公元1697年;李中素虽然具体的谢世日期不详,但初九日以后的可能性显然很大。而后人如果简单地依据公元1697年,倒过来将其农历年份理解作康熙三十六年丁丑,那也会造成错误。

另外关于前引《台湾公传》,据末尾署款,系“康熙四十有三年[甲申,1704]三月,石村同学弟陈鹏年拜撰[于]金陵公署。”[9](P135)今人李鸿渊先生校点整理的《陈鹏年集》,其中散文只有《道荣堂文集》六卷,而此文未载,应该属于佚文;不过其他诗歌小集如《陈恪勤集·于山集》卷二,有《长歌行,送李鹄山之任台湾》[10],与《台湾公传》所说“公……调补台湾令,将渡海,重九日置酒话别”之类可以并参[9](P131)。这也说明,陈鹏年与李中素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对李中素的情况自然十分了解,因此有关叙述应该是值得相信的。

至于李中素的生年乃至生日、时辰,因其如前引《和坡公兄弟诗》四首小序所示,还牵连到大兄李中黄(子石其字)以及梅钺,所以同时可以参见拙稿《清代诗人生卒年丛考(续)》有关条目(待刊)。

附带关于前及《梅花书屋诗选》影印本提要提到过的李中素“别署”“李载”。此集卷一的《河岳闲吟》内,有《遥赠阎古古先辈十律》,末尾按语说:

丁未夏,余客单父,闻阎古古先辈在沛,特相访不值,因为十律,易名“李载”,属单父诗人陈雪石转致……[8](P389)

这里“丁未”为康熙六年(1667),按语写于“十数年”之后。稍后邓汉仪辑《诗观·三集》,卷六选录李中素此题以及其他诗歌⑩,作者居然即以“李载”立目。再后来如沈德潜等辑《清诗别裁集》,卷十五又明显沿袭《诗观》,只选录此题中的一首,而作者小传也作:“李载,字子谷,湖广黄州人。”[11]这样一来,后世越来越多的读者可能就只知道这个“易名”的“李载”,而不知道真正的李中素。并且与之相应,还有可能引发其他更多的错误。例如本师钱仲联先生主编的《清诗纪事》,依据这两种诗歌总集来收录“李载”,而同时参照阎尔梅的身份,将这个“李载”归入“明遗民卷”[12];却想不到真正的李中素,乃是清王朝的命官。现在把这个来龙去脉写在这里,可以提醒以后的读者对类似情况引起注意。

四、李以笃(卷七,上册,第172页)

李以笃,《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缺生卒年[1](第1册P585)。

按李以笃卒年仍旧不详,但生年可以考知为明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

道光年间李祖陶辑《国朝文录》正编,第一家熊伯龙《熊学士文集录》一卷,第六篇《李云田纪年稿序》,为李以笃(云田其字)早年文稿而撰,末尾部分叙及:“云田少予二岁。”熊伯龙系李以笃湖北汉阳同乡,生卒年明确为明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至清康熙八年己酉(1669);李以笃小两岁,即出生于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其“《纪年稿》起丙子,讫壬午,凡七年,文百余首”[13],对应崇祯九年(1636)至十五年(1642),相当于李以笃十八岁至二十四岁。

有趣的是,稍后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集部总集类“国朝文录、续录”条曾说:

阅《国朝文录》……李祖陶所辑。……要之,四十家中最恶劣者,莫如熊伯龙之文;其《李云田纪年稿序》,尤令人呕哕。伯龙时艺名家,而古文几不成句,此俗学误人,为可叹也。[14]

没想到李慈铭最嫌弃之人之文,恰恰为我们提供了李以笃的生年线索,可见艺术评价与文献价值完全是两码事。

另外方文《方嵞山诗集·嵞山续集后编》卷二,有一首七言古诗《老荡子失意行,为汉阳李云田作》,叙及:

八年不见汉川老,今日相逢秋浦道。

其容憔悴齿凋零,却有诗篇字字好。

……

群公题赠诗非一,大约劝君归去疾。

人生半百成老翁,愚夫亦解谋家室。[15]

据集内作品编年,此诗作于康熙六年丁未(1667)。由前述生年下数,这年李以笃四十九岁。诗中谓“人生半百”云云,基本上说得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为佐证。

五、程启朱(卷十,上册,第274页)

程启朱,《提要》著录魏宪辑《皇清百名家诗》(又名《百名家诗选》)本《程念伊诗》一卷,而关于作者仅依原书小传介绍到表字念伊和籍贯湖北黄冈。

按程启朱实际上生平事迹十分清楚,可以对《提要》小传予以补充。

程启朱不但有科名——清顺治六年己丑(1649)进士,而且仕履也相当丰富明晰——主要有三个阶段:首先是顺治八年辛卯(1651),任陕西榆林府神木知县。例如道光《榆林府志》卷二十六《名宦志·近代政迹分编》“神木·本朝”本传就说,程启朱“由进士于顺治八年任神木县事,有猷有守,治神七载……后行取刑部主事”[16]。其次是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任河南卫辉知府。例如雍正《河南通志》卷三十六《职官·七》“各府知府·卫辉府”记载:“程启朱……顺治十六年任。”最后是康熙十五年丙辰(1676),任河东盐运使。例如蒋兆奎撰《河东盐法备览》卷三《官职》“运使·国朝”记载:“程启朱……康熙十五年任。”[17]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河东盐运使司设在山西解州,所以程启朱也被称作“山西盐运使”(参见下文);而像前及《榆林府志》本传,最末说程启朱“历官山东盐运使”,这个“山东”就搅混了。

又道光《黄冈县志》卷九《人物志·宦绩》“国朝”本传,对程启朱有一个总结性的介绍,兹全文抄录于次:

程启朱,字念伊。博物洽闻,有经济才。顺治己丑进士。知神木县。以最擢刑曹。出知卫辉府,招集流亡,抚以慈惠。在任十八年,晋山西盐运副使,卫人思之。二年,卒于官。诗载《百名家[诗]选》。

此处叙及程启朱最终即卒于盐运使任上,时间只有两年。前及《河东盐法备览》该处,记载程启朱下一任为:“高梦说……康熙十七年任。”两处说法,大抵一致。这样看起来,程启朱的卒年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即使再早,也只能在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

由此回想笔者针对《提要》卷六“程云”所写的未刊稿,那里考察程启朱进士同年程云的卒年,依据其《松壶集》内年份最晚的作品大致推测为康熙十三年甲寅(1674),而同时对另一处所谓“六十八岁”对应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表示怀疑。现在看魏宪辑《百名家诗选》,程启朱《程念伊诗》编在卷六十,据“小引”可知当时程启朱还在卫辉知府的任上[18](P264-265);而卷三十七选录程云《程天翼诗》,“小引”提到原稿系程云在“将赴玉楼之期,以所著各体诗托其同年谱程念伊先生藏焉”[18](P92),可知程云应该就卒于程启朱卫辉知府任内,再晚也不会晚于康熙十五年丙辰(1676)程启朱履任盐运使。

而程云《松壶集》内,有不少作品涉及程启朱。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卷十“五言律[诗·三]”《壬寅除夕,念伊弟卫署次沈曰俞韵》、卷十三“七言律诗[二]”《赠卫辉太守念伊弟(任且八九年)》这两题,均称程启朱为“弟”,则程启朱的生年一定晚于程云出生的明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不过,两人相差应该不会很大。而《提要》目前将程启朱大致归入本卷“生于崇祯九年至十三年(1636—1640)”者并附在生年为明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的作家之后,算到进士中式的顺治六年己丑(1649)还只有十二岁,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注释:

①《清人别集总目》虽然按作家姓氏笔画排序,但各家小传也力求注明生卒年。

②道光《黄冈县志》,道光二十八年戊申(1848)刻本,第51a-52b页。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湖北省博物馆整理《湖北文征》亦曾据此辑录全文,可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6册第671-672页。

③王夺标《南疑诗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36册,第46页。次句“我梦君”之后自注“有梦记”,该“梦记”未见专篇,不知是否即指下文所引相关诗文。

④卢綋可见《提要》卷三,上册第47页。

⑤邵廷采《思复堂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第221页。《清人别集总目》该处标注为“明遗民所知传3”,容易误解作“《明遗民所知传》卷三”。

⑥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湖北省博物馆整理《湖北文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6册第762-763页。标题前多“亡友”二字。

⑦“江北七子”不含魏晋封,又“诗选”不是李以笃的自撰诗文别集;但《湖北文征》所录李以笃文章,自《江北七子诗选自序》以下共七篇,所注出处全部都是《江北七子诗选》,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6册第757-764页。

⑧《清人别集总目》见第1册第766页。该处缺作者小传。

⑨康熙《台湾府志》,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刻本,第1a页。

⑩邓汉仪《诗观》,《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40册,第553-557页。其中此题选录六首,见第556页。赠诗当时阎尔梅(古古其号)还健在,题内“先辈”即“前辈”之意,与亡故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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