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在红军长征时期的民族统战工作探析
2023-03-15林旭,邹琪
林 旭, 邹 琪
(1.淮阴工学院,江苏淮安 223003; 2.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淮安 223300)
一、朱德在红军长征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统战工作
(一)宣传民族平等思想,确保红军顺利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因少数民族多分布在边疆、边远地区,一旦出现民族问题就有可能带来边防问题。在红军长征时期,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民族矛盾严重,民族关系恶劣。这一方面源于清末以来中央政府无暇顾及民族地区的纠纷,对其放任自流;另一方面源于国民党当局奉行大汉族主义,故意制造民族间的壁垒,严禁民族间的交流。正是由于这些历史上、政策上、地域上的问题,使得民族纠纷不断,民族歧视严重,各民族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关系越来越远。因此,如何消除此时中西部地区民族间的隔阂,这是红军在进入这些地区时面临的首要问题。
早在1934 年11 月,红军进入湖南蓝山县时,总政治部就发布了长征时期第一份有关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其中明确提出:“野战军今后的机动和战斗都密切的关联着争取少数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之解决,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的意义。因之各军团政治部,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最重要的地位。”[1]由此可见,毛泽东、朱德等党的主要领导人在红军刚刚进入湖南少数民族聚居区时,就意识到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及时地为红军能够顺利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区作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准备。
1935 年5 月,中央红军行军至四川西部的彝族聚居区,朱德命令红军指战员认真贯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的指示,即“在行军中应争取少数民族”[2]。当月22 日,朱德在冕宁县群众大会上讲话,强调彝族和汉族都是一家人,应该平等相处,只有团结起来打倒军阀、打倒蒋介石,才能过上好日子。同时,朱德以红军总司令的身份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强调:“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红军万里长征,所向势如破竹……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希望努力宣传,将此广播西蜀。”[3]这一布告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地彝族同胞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郑重地宣示了我党积极倡导的民族平等思想。布告中涉及的内容很多,处处体现着朱德对民族统战工作的重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布告中只提到了彝族,但是它却有着广泛性和普适性。这里的“彝人”应该不仅限于今天的彝族同胞,它泛指红军已经遇到和即将遇到的各少数民族同胞。同时,该布告囊括的内容很多,其适用性很广,因此才有“将此广播西蜀”的号召。可以说,它的颁布为红军顺利行军、开展民族统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民族政策。
通过朱德的讲话和布告的发布,民族平等思想深入彝族同胞心中,当地开明的土司和普通群众开始试着去接触共产党和红军。在了解了党的宗旨和红军的革命目标后,他们纷纷视红军为亲人,主动为红军提供补给,为红军做向导,与红军结下了深厚的民族情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故事是当地的果基家头人小叶丹和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还按照当地习俗“歃血为盟”,这段故事也成为一段佳话。1935 年5 月24 日在小叶丹和彝族同胞的护送下,中央红军顺利通过了大凉山彝族地区,抵达大渡河南岸安顺场,为抢渡大渡河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1936 年初,在朱德率领中央红军、红四方面军进入西康藏族聚居区前,国民党当局就派出官员威胁、恐吓当地的头人及寺院的喇嘛,不允许他们同红军接触。同时,还对红军进行妖魔化宣传,使得不明真相的藏族同胞纷纷躲了起来。为了消除当地群众对红军的误会,解决红军的补给问题,朱德要求所有指战员务必“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爱护藏胞的一草一木,不经允许不进藏胞的房屋”[4]。为了能够尽快争取到当地群众对红军的支持,朱德要求在城镇、村寨四处张贴告示宣布:藏、汉各民族一律享有平等权利;各民族要像兄弟一样团结友爱;禁止民族间的压迫和歧视。同时,他还要求把对待藏族同胞的一些注意事项,编成歌曲相互传唱,以便战士们能时刻牢记,处处遵守。
在朱德的要求下,红军指战员一边坚决贯彻,一边积极宣传民族平等的思想。当地的藏族同胞看到了告示,看到了红军帮自己管着牲畜、看着家门,惊讶又感动,逐渐打消了心中的顾虑。通过与红军的多次接触,当地白利寺的五世格达活佛认定红军并非如国民党宣传的那样可怕,便主动出面联系附近寺庙出钱出粮支援红军,“仅白利寺就支援红军粮食青稞三万多斤,豌豆四千多斤”[5]。朱德知道此事后,决定争取格达活佛等僧俗两界的上层人士,发挥他们在当地藏族同胞中的影响力。4 月初,朱德亲自前往白利寺拜访格达活佛,细致地为他讲解了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及中国共产党对待少数民族同胞的政策和所提倡的民族平等思想。格达活佛听后深受感动和鼓舞,由衷称赞“红军真是一支仁义之师啊”[6],就此也与朱德成为了真挚的朋友。得知红军缺少足够的补给,格达活佛第一个站出来,代表白利寺、联合甘孜喇嘛寺与红军签署了《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甘孜喇嘛寺、白利喇嘛寺互助条约》。根据条约中“喇嘛寺负责供给红军粮食和一部分物质资材”[7],格达活佛带领当地的喇嘛、藏胞为红军送衣送粮,帮助红军渡过了难关。
进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后,朱德带领红军指战员广泛传播民族平等思想,积极做好民族统战工作,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同胞的欢迎,党和红军也受到了他们真诚的拥戴。也正是如此,红军才得以顺利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了战略转移、北上“抗日”的目标。
“在人的实践过程中,合目的性原则才真正成为统率全局的主导性原则。”[18]与此相适应,在刑法中,解释方法之桂冠当属合目的解释,并且刑法首要追求法益保护,因此就法目的性而言,对被保护法益以及刑法规定的保护范围的认识就有着重要意义[9]。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法益性质的理解直接关系着定罪处罚。
(二)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
红军经过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除了自然环境恶劣、民族关系复杂外,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宗教信仰问题。在我国有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很多,有些民族甚至是全民信教,如:信奉藏传佛教的有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还有很多少数民族信奉本民族的原始宗教。在漫长的民族发展过程中,宗教对他们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宗教的文化、理念、思维,渗透到了这些民族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在很多信教的少数民族看来,别人对待其宗教信仰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别人对待他们民族的态度、对待他们人民群众的态度。由此可见,想要处理好民族问题、团结少数民族同胞,就必须要解决好宗教信仰的问题。
对于宗教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红军是深有体会的,“番民极迷信宗教……番人不管是下种、牲畜、疾病、婚丧、生儿育女都要去找喇嘛。于是,喇嘛的无上权威便在番人群众中建立起来了。无怪乎每家番人都有精致的经堂、经书,无怪乎捣毁了他的经堂比挖他的祖坟还要厉害,要和你拼个死活”[8]。由此可见,宗教信仰问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非常敏感,这是红军行军过程中必须面对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处理好少数民族同胞的信教问题,使红军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朱德等党和红军的主要领导人结合当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布告、指令。
朱德早就意识到,务必要谨慎地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问题。1934 年12 月,他在贵州牙屯堡(今属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向中央警卫团作报告时就已经明确指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注意团结少数民族群众。
1935 年8 月,在红军进入回族聚居区后,“朱德立即与张国焘、陈昌浩联名发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总司令部布告》”[9]。此后,又相继出台了《回民地区守则》《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等。这些文件明确指出,“保护回民信教自由,不得擅入清真寺,不得损坏回民经典”[10],“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11]。通过以上相关文件,显示出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场所,被上升到法令的高度,为红军在民族地区做好相关的宗教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参考。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文件虽然是针对回族聚居区宗教问题而出台的,但是它们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依然适用,其核心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1936 年初,朱德率领红军解放了康北高原的道孚、炉霍。他要求红军指战员向当地的僧俗群众广泛宣传“宗教信仰自由”,“念经、敬佛、当喇嘛听其自愿”,“准许人民信菩萨,不愿当喇嘛的准许还俗”[12]等宗教政策,使得红军在当地得到了藏族同胞的真心拥护,建立了深厚的军民情谊。同年2 月,在红军帮助下建立的道孚县博巴(“博巴”是藏语音译,意为藏族或藏人)自治政府出台的《道孚县博巴政府关于喇嘛和喇嘛寺暂行条例》明文规定:“保护喇嘛和喇嘛寺及经书佛像;信教自由,不得强迫信教。已当喇嘛的有还俗自由……喇嘛有出外念经的自由……法律面前无论僧俗一律平等。”[13]这份条例是在朱德等党和红军领导人关怀下制定颁布的,是“目前能够见到的红色政权在少数民族地区颁发的最早的宗教管理法规之一”[14]。它非常明确地体现出党对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态度,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同时,该条例经由道孚县博巴自治政府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以法律的形式出台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创举。当地的藏族同胞发自内心地感激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信教群众、寺庙喇嘛纷纷倾尽所有支援红军,视红军战士为亲人。正因为红军得到了当地藏族群众的理解、支持,他们的基本补给才有了保障,党的革命事业才能够继续。
同年4 月初,朱德率领红军进入康北重镇甘孜县,他要求红军战士不准侵扰寺庙,不动藏族人供奉的一切宗教器物,不进入藏族人视为神山、神水的区域。红军战士的军纪严明、秋毫无犯,给当地藏族同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不顾国民党官员先前发布的禁止接触红军的命令,热情接待红军战士,积极为部队筹集军粮、军马。为了争取当地宗教上层人士对红军的支持,朱德带领随行参谋主动去拜会格达活佛,活佛坦言:“贵军到达甘孜之前,这里对你们有许多谣言和猜疑。今日一睹总司令和各位的风采,便使那些谣言不攻自破了。”[15]朱德与格达活佛先后交谈了九次,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格达活佛通过自己在当地的影响力,积极调动藏族同胞支援红军,“仅半年时间,就为红四方面军筹集青稞一百三十四石,豌豆二十二石,支援军马十五匹,牦牛十九头,并救护了大批红军伤病员”[16]。
长征时期,朱德等党的领导人带领红军指战员,以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为纽带,宣传了党的革命宗旨、团结了少数民族群众与民族地区的宗教上层人士,使得党和红军的伟大事业得到了各兄弟民族的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朱德带领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制定实施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合理的,其统战效果相当显著。
(三)落实民族解放政策,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革命运动
红军长征时期,我国很多少数民族聚居区仍然保留着落后的封建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经济发展滞后,当地人民饱受封建统治者压迫和奴役。在西南民族地区,军阀、地主对当地人民进行着残酷的民族压迫,他们一方面实行暴力统治,一方面加紧进行经济剥削和掠夺。加之当地匪患不断,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困苦不堪,由此也激发了人民的武装反抗。虽然反抗被一次次血腥镇压,但是少数民族同胞争取解放、追求自由的信念愈加强烈,斗争意识也不断增强,他们迫切地需要一股强大的力量来带领自己进行革命斗争。而中国共产党及红军的到来,就使得这些少数民族同胞看到了革命的希望。
1935 年5 月,中央红军为了抢渡大渡河,在毛泽东、朱德等人的率领下途经冕宁彝族聚居区。由于冕宁彝族同胞长期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剥削和压迫,加之反动派对红军的丑化宣传,使得当地彝人害怕、仇视汉族人和红军。为了消除彝族同胞对红军的敌意,朱德要求红军指战员积极宣传党的宗旨和革命主张,并带领当地人民进行武装革命。在红军的帮助下,冕宁县城内外的革命气势高涨,冕宁县革命委员会得以成立。在成立大会上,朱德指出:“彝、汉是一家,穷人要团结起来,打倒蒋介石和四川军阀,才能翻身过好日子。”[17]同时,朱德亲自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布告强调:“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可恨四川军阀,压迫彝人太毒;苛捐杂税重重,又复妄加杀戮……凡我彝人群众,切莫怀疑畏缩;赶快团结起来,共把军阀驱逐。设立彝人政府,彝族管理彝族;真正平等自由,再不受人欺辱。”[18]布告阐述了党和红军的民族政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解放各族人民而不懈奋斗的伟大革命目标。在红军的带领下,彝族同胞革命斗志高涨,他们打土豪、分田地,废除了“换班坐质”制度,释放了关押在“夷卡”中坐质的家支头人。为了更好地团结彝族同胞,使红军获得支持和拥护,毛泽东、朱德、刘伯承等人亲自拜访当地各头人,向他们宣传党的革命宗旨和革命目标,受到了头人们的真诚相待,很多彝族青年还志愿参加红军,积极投身于全民族的解放斗争中。
1936 年春,根据红四方面军发布的《康(定)、道(孚)、炉(霍)战役计划》,朱德率领红军向西康藏族聚居区前进。西康藏族聚居区主要包括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部和西藏昌都市的一部分,当时很多地方仍然保持着封建农奴制经济形态。需要指出的是,西康藏族聚居区各县名义上都有国民党政府委派的县长,但实际统治者仍然是过去的土司头人。封建土司头人占据着当地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并享有各种特权,广大藏族民众则要缴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承担名目众多的劳役和摊派。同时,土司头人滥用刑罚,对藏族民众进行恐怖统治。饱受压迫奴役的广大藏族同胞,迫切地想要从苦难深渊中获得解放。
该年3 月至4 月,红军在朱德等人的率领下,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解放了西康藏族聚居区北部的道孚、炉霍、甘孜等县。为了更好地进行民族统战工作,红军根据《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中“可以采取人民共和国及人民革命政府的形式”[19],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先后在道孚、炉霍、甘孜县建立了博巴政府,县以下还建立了区、乡两级博巴政府。博巴政府的建立使得藏族同胞破天荒地拥有了自己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这是党的民族“自治主张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康北藏族人民掀起革命运动高潮的重要标志”[20]。积极宣传党的革命政策,协助穷苦藏民建立博巴政府,使得朱德等党的领导人和红军战士受到了当地藏族同胞的热烈欢迎和真心拥护。他们纷纷称赞红军是“菩萨兵”、“仁义之师”,不少青壮年藏族民众还踊跃地参加红军,藏族干部天宝回忆说:“仅丹巴县巴底乡参军的就有270 人,我家党坝乡参军的少先队员就有72 人。”[21]为了更好地团结当地的宗教上层人士,巩固新生的博巴政府,朱德再次去白利寺拜访好朋友格达活佛,邀请他在即将成立的“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政府”中任职。经过朱德的再三劝说,格达活佛答应出任职务,并为中央博巴政府的筹备和建立倾尽心血。
1936 年5 月5 日,在各县博巴政府的基础上,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在甘孜县成立,朱德主持了成立大会,格达活佛被选举为自治政府副主席。中央博巴自治政府是“藏族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民政权”[22],在成立当天便明确宣布:“我们的旗帜是博巴独立,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兴番灭蒋。”[23]在成立大会上还通过了中央博巴自治政府的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有:第一,推翻国民党官僚,没收其在博巴领土内侵占的财产;第二,实行民族平等自由,博巴人民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在博巴领土内的其他非藏族民众,可以享受博巴人的一切权利;第四,成立自卫军,保卫博巴政权和博巴人民;第五,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第六,与红军永久盟好,无条件地为红军筹措军粮、马料、羊毛;第七,调派支前劳力,安置、救助红军伤病员。[24]在党和红军扶持下建立的博巴自治政权,因其鲜明的革命性、真实的民主性、广泛的代表性,受到了当地各民族的真心拥护,被亲切地称为“自己的政府”“郎加尼玛夏(天上出现了太阳)”。
朱德带领红军在行军途中,积极开展民族统战工作,不仅帮助他们打碎了束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还帮助他们建立了自治政权,使他们享有了前所未有的民主和自由。获得新生的少数民族同胞,纷纷心向共产党和红军,自愿集合在“兴番灭蒋”“抗日救国”的革命旗帜下,与红军一起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这不仅推动了民族地区的革命运动,也为长征的最终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朱德在红军长征时期民族统战工作的当代启示
长征历时两年,途经湘、滇、黔、康、川、青、甘、陕等14 个省,其中不乏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朱德等共产党人始终把统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团结各少数民族同胞,为长征的最终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可以说,朱德在红军长征时期进行的民族统战工作,不仅为党的革命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有利于丰富党的民族理论,完善党的民族政策。这些行之有效的统战实践,也对现今我们开展民族统战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贯彻民族平等原则是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前提基础
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口分布状态,民族事务复杂且繁多。在红军长征时,根据民族平等原则,朱德等党的领导人在统一战线政策的指引下带领红军指战员广泛开展民族统战工作,逐渐消除了因历史因素、人为因素、宗教因素而形成并长期存在的民族隔阂、民族歧视,为党今后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贯彻民族平等原则奠定了理论与实践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颁布的“五四宪法”中就明确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25]。后来宪法虽几经修订,但民族平等原则却一直没变,最新修订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26]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各个领域都迎来了新的发展和挑战,民族工作也面临一些挑战。但是,无论民族问题如何错综复杂,做好民族统战工作的前提——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永远不变的。因此,我们必须将民族平等原则贯穿到民族统战工作的始终,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是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重要途径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少数民族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少民族甚至是全民信教,宗教文化影响着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关系到民族平等和团结,是我们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实施的民族政策。早在红军进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时,朱德就积极倡导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在发布的《共产党红军对番人主张》中就明确写到:“番人信教自由,念经敬佛当喇嘛听其自愿。”[27]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隔阂,更建立起了如朱德与格达活佛这般深厚的民族情谊。事实证明,由于历史和社会等因素,使得宗教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有着深刻的影响与极高的地位,这就使得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如果我们处理不好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问题,就会伤害少数民族同胞的情感,影响民族间的和谐关系。相反,如果少数民族同胞的宗教信仰被尊重,就能够拉近各民族间的情感,推动民族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新时代想要继续做好民族统战工作,团结好少数民族同胞,我们就必须一以贯之地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三)了解少数民族文化习俗是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方法手段
由于社会历史和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想要做好民族统战工作,就必须了解、尊重他们的文化习俗。这在红军长征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时,共产党人就已经注意并做到了。朱德率领红军总部和红四方面军到达川西北地区时,就曾发布大量有关民族工作的布告,要求红军指战员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饮食禁忌、社会组织、语言文字、服饰舞蹈等在内的一切文化习俗。如1935 年6 月发布的《关于党在番人中的工作决议》,就要求红军战士“细心的了解番人里边的政治经济状况,人口分布情形,生产情形,剥削关系与统治制度,阶级划分、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生产”[28]。应该说,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习俗的了解、尊重、接纳,拉近了红军与他们间的距离。不仅使红军与他们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还及时解决了军队的补给问题,为长征中顺利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区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物质支持。在西藏和平解放后,朱德更是对即将进藏工作的解放军强调:“要尊重藏族同胞的生活习惯,学会藏语……和藏族同胞亲密相处。”[29]由此可见,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是我们在任何时期开展民族统战工作都必须坚持的方针。只有这样,才能增进各民族间的情感,有利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开展民族统战工作的支撑保障
长征时期,为了将少数民族同胞从长期被压迫、被奴役的环境中解救出来,朱德等党的领导人带领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一批红色革命政权,例如:湘西龙山地区的“苗汉联合苏维埃政府”、凉山彝族聚居区的“冕宁县革命委员会”、康北藏族聚居区的“博巴自治政府”、川西藏族聚居区的“格勒德沙政府”等。这些民族自治政权使得少数民族同胞获得了翻身做主的权利,而他们为了捍卫自己来之不易的权利,打土豪、分田地、积极组织生产、组建革命武装力量,为民族区域治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积累了经验。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到民族区域自治被明确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终成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30]由于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处于欠发达状态,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也千差万别,因此党中央多次强调,“把牢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关键在于认清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也就是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31]。而只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够逐渐消除我国民族地区因人口、资源分布等因素导致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因此,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我们开展民族统战工作,团结各民族同胞一同建设祖国,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保障。我们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32]长征时期,朱德带领红军指战员从宣传民族平等思想、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落实民族解放政策等方面积极开展民族统战工作,既团结了当地的少数民族同胞,确保了长征的最终胜利,也为后来这些地区的解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朱德这些卓有成效的民族统战工作,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族思想理论,对当下我们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展好新时代的民族统战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