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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战略的嬗变:基于安全变量的考察

2023-03-08胡令远殷长晖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6期
关键词:钓鱼岛海洋战略

胡令远 殷长晖

(复旦大学 日本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一、钓鱼岛问题的“安全变量”

1.战后中日围绕钓鱼岛争端的重大变化

综观战后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问题的争端,其间有一个重大变化,即冷战时期,主要是主权及海洋权益之争。冷战结束后,经1996年台海危机的刺激,时至2010年前后,中日围绕钓鱼岛之争发生了两件举世瞩目的大事:一是日本政府一反惯例,以国内法处理被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等;二是将钓鱼岛所谓“国有化”。表面上看,日本政府是为了从“法律”上强化对钓鱼岛的主权,但其真正的诉求,则是为了让美国确认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所以人们看到,尽管为解决被扣渔民问题,中国总理亲自出面;为避免购岛事件发生,中国国家主席利用国际会议机会,当面规劝日本首相。但日本政府一意孤行,直到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表态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钓鱼岛之后,被抓扣的中国渔民才得以获释,而日本最终也还是上演了“购岛闹剧”。

这两次重大事件,标志着日本对钓鱼岛争端在方向上的一大转折。即前此围绕主权及海洋权益之争,开始向以“安全”为重要诉求的重大变化。

2.钓鱼岛争端中安全变量加大的背景

如所周知,这一时期发生了中日两国综合实力逆转的重大变化。不仅中国的GDP总量在2010年超越日本,而且迅速拉开了距离,现在已经接近日本的4倍。中国的迅速崛起,对于近代以来一直信奉现实主义权力政治的日本来说,来自中国的威胁已经被日本精英集团认为具有“现实意味”。譬如当时作为在一线负责处理被抓扣中国渔民的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其在2005年12月作为民主党党首访问美国时,在华盛顿发表的讲演中即公开声称中国的威胁已经变成现实,而“面对中国的军事威胁,日本有必要采取毅然的态度予以对处”。[注]前原誠司:《民主党の目指す国家像と外交ビジョン》,2005年12月8日,https://csis-website-prod.s3.amazonaws.com/s3fs-public/event/051208_maeharajapremarks.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原的观点基本上代表了日本精英阶层的普遍看法。在这种认知的基础上,调整对华安全战略、特别是海洋安全战略势在必行。

在日本“诱导”希拉里国务卿明确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之后,无论是奥巴马还是特朗普,乃至拜登访问日本之时,日本政府都一再要求美国总统明确表态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目的就是通过钓鱼岛问题,在安全上与美国深度捆绑,以应对所谓来自中国的威胁。之所以要大费周章,是因为日美之间的“同盟困境”。即虽然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规定,缔约国“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需要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但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态度依然具有“流动性”。譬如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局长孙崎享曾引述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迈克阿瑟·谢拉的记述:“1971年尼克松访问中国之后,关于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下同),国务院修正了对日本主张的支持,采取了暧昧的态度。据佐藤(荣作)推测,这表明尼克松与毛泽东之间就此相互达成了什么。”[注]孫崎享:《戦後史の正体》,東京:創元社,2012年,第254页。同时因为日美同盟存在着“单向性”的重大结构性缺陷,所以一旦钓鱼岛真的有事,面对日益强大的中国海上武装力量,美国能否不惜与中国开战以保卫日本?对此,日本是持怀疑态度的。而由于日本在海洋安全方面对中国战略疑虑的加深,深感难以独立应对,因此拉美国下水,“坐实”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钓鱼岛,也就成为日本的不二选择。由此,也标志着钓鱼岛问题的性质——主权争议虽然没有变化,但安全因素成为这一问题的重要变量。

因此,“购岛”闹剧之后,除了“坐实”日美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之外,日本围绕钓鱼岛在法律、军事诸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印证了上述变化。譬如2014年7月安倍政府以内阁决议方式决定解禁集体自卫权,为日美深度军事捆绑创造了条件。组建针对钓鱼岛攻防的海军陆战队,并与美军频繁联合进行“夺岛”军事演练。尝试修改海上保安厅法第25条,强化“一旦有事”即武装攻击事态发生时,防卫大臣对海上保安厅的“统一指挥权”。[注]石文:《日本拟推动海上防务一体化》,《中国国防报》2022年12月5日,第4版。2022年的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指出:“尤其是包括有事之际防卫大臣对海上保安厅的统制在内,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的协作与配合,要不断强化。”[注]防衛省:《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pdf/security_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1日。

近年,日本对钓鱼岛问题涉及的海洋安全认知进一步深刻化,如2022年出台的《国家防卫战略》指出:“以军事实力为背景……特别是在我国周边,中国海军舰艇在尖阁诸岛周边海域的活动非常活跃。在这种状况下,中国海警局所属的船舶反复侵入尖阁诸岛周边我国的领海。此外,中国海军舰艇在西南诸岛周边我国的领海以及毗邻区航行的例子也不鲜见。”[注]防衛省:《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strategy/pdf/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 年5 月31 日。使“我国领海的权益遭遇前所未有的威胁和风险”。[注]内閣府:《海洋基本计划》(令和5年4月28日内阁決定),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4/plan04.html.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包括在我国的尖阁诸岛周边的领海入侵和领空侵犯等在内,中国不断强化在东海、南海等海空域凭借实力单方面改变现状的尝试;而且在日本海、太平洋给我国的安全保障带来影响的军事活动也正在扩大和活跃化。”[注]防衛省:《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pdf/security_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

综上所述,伴随两国综合实力的消长,日本逐步将钓鱼岛主权之争向安全诉求倾斜,从而形成中日关系中新的安全变量,[注]安全变量(Security Variables)是指安全因素变化的量。变量的概念源自于数学,是指一个可以发生变化的量,和常量对应。其后这一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包括国际关系学科在内的科学研究中。本文将安全这一变量作为分析战后日本对华海洋战略变化的重要因素。具体为:中日之间在钓鱼岛争端和台湾问题上,常量是“领土主权”和“一个中国”政治原则;而在冷战结束后,由于国际格局的变化,安全要素作为一个重要变量,在中日钓鱼岛争端和台湾问题中的影响力持续增强,日本不断操弄这两个问题上的安全议题,以至形成“常量”与“变量”的互相加持状态,给中日关系带来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并由此带来严重后果。

二、台湾问题中的“安全变量”

与钓鱼岛问题主要由主权争议向安全诉求的方向性转变不同,台湾问题在战后中日关系发展的取向上,一开始就具有重要的安全含量。而冷战后伴随着国际格局和中日关系的变化,安全含量显示出快速、持续加重的趋势。

1.台湾问题安全变量演进的三个阶段

从安全特别是海洋安全的视角而观之,战后以来中日关系中的台湾问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显现出其作为“一个中国”政治原则与作为“安全”议题两者之间交错变化的状态,而“安全”变量呈不断增强趋势。

第一个阶段为冷战时期。其间,虽然“一个中国”原则与安全议题并存,但与台湾相关的安全问题在美日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也决定了这一时期中日之间的博弈主要以“一个中国”政治原则为主,安全问题处于从属地位。众所周知,二战后50年代到60年代,在冷战背景下日美支持在台湾的国民党政权而敌视新中国。在双边关系上,作为战后处理,在美国主导下,1952年日本与蒋介石政权签署了所谓“日台和平条约”。在国际上,日美勾结,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一直联手排斥新中国,使台湾当局长期非法窃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因此,当国际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中苏关系破裂,美国改变对华战略,尼克松总统访华,中日邦交正常化提上正式日程时,中国把“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与日本复交的前提条件,也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只有解决了这一根本问题,中日两国才能正常交往。因此,“一个中国”原则成为战后中日关系最重要的“政治基础”。

在与台湾相关的安全方面,美日两国的诉求有很大差异。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认为对其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来自亚洲而非欧洲。对此,美国国务院顾问杜勒斯指出,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防务范围,应该是日本—琉球群岛—台湾—菲律宾—澳大利亚这样一条近海岛屿链,即所谓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对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遏制”的新月形包围链。[注]U.S.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Washington,D.C.: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 135-136.而“最早被正式组合进包围链的是台湾国民党当局”。1951年初,美国与台湾国民党当局签订了《联防互助协定》。据此美国向台湾地区派遣军事代表团并提供了大批海空军装备。10月,美国国会又通过《共同安全法案》,给台湾国民党当局以3亿美元的军援。[注]王少普、吴寄南著:《战后日本防卫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0页。在冷战时期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发生的两场热战即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中,台湾都是直接或间接的相关方,作为在亚太地区遏制社会主义国家防波堤的关键一环,被置于美国全球安全战略的重要地位。

日本对台湾的安全诉求却与美国有所不同。虽然1951年和1960年日本与美国签署的新旧两版日美安保条约,以及1978年两国制定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均有“远东条款”,但综观整个冷战时期,日本主要以苏联为假想敌,将防卫重心置于北方。但实际上苏联的战略重心在欧洲而非远东,因而日本也并未真正直面来自于苏联的战略安全压力。而在东亚地区,由于朝鲜战争的刺激,日本也曾于60年代与美国制定过“三矢”、“奔牛”以及“飞天”等秘密军事作战计划,一旦台湾海峡或朝鲜半岛有事,即可付诸实施,但最终不过是束之高阁。因此,台湾问题在冷战时期的中日两国之间,主要还是作为政治问题,即“一个中国”原则;而其作为安全问题虽然也在日本关注之内,但受制于内外条件,居于次要地位自不待言。

第二个阶段为冷战后至2010年左右。这一时期以1996年的台海危机为重要节点,日本开始关注中国海空军事力量的进展对以台湾为锁钥的日本海上通道安全的影响。这一时期,台湾问题虽然由于日本政界的台湾帮与岛内台独势力相勾结,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但毕竟随着中日邦交正常化特别是中国国际地位的大幅提高而难成气候。这一阶段日本对台湾问题的关注,更多地向安全特别是海洋通道安全方面倾斜,这意味着台湾问题在中日关系中的安全变量,与冷战时期相比,呈增量提速的趋势。

第三个阶段为2010年左右至现在。奥巴马政府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但对华相对温和,但自2017年特朗普上台及其后任拜登执政,台湾问题为之一变。日本紧步美国后尘,不断推高台湾作为安全议题的程度。譬如前述2022年出台的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指出:“中国在台湾问题上虽然坚持和平统一的方针,但也不否认行使武力的可能性。尤其是中国包括向我国近海发射弹道导弹在内、在台湾周边海空域军事活动的活跃化,导致不仅包括我国在内的印太地区,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全体,对于台湾海峡和平与稳定的担忧,正急速地上升。”[注]防衛省:《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pdf/security_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同时日本的《国家防卫战略》也指出:“今后,在印太地区,特别是在东亚,动摇稳定的战后秩序根基的事态有可能发生是不能排除的。我国处于这一变动的最前线,因而可以说我国的安全保障、防卫政策的应有方式与地区和国际社会直接相关联也并非过言。”[注]防衛省:《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strategy/pdf/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1日。“现今中国的对外姿态和军事动向等,已经成为我国和国际社会的深刻担忧事项,在确保我国的和平与安全、以及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强化基于法制的国际秩序等方面,是前所未有的最大的战略挑战,是应该运用我国的综合国力与同盟国以及志同道合国家的协作来加以对应的现实。”[注]防衛省:《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pdf/security_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

由上可知,近年围绕台湾问题的安全变量迅速加大,日本配合美国进行军事干预的取向和趋势明显增强。

2.台湾问题安全变量增大的成因与特征

概而言之,台湾问题安全变量增大的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即两个传统因素与一个新的变量要素。所谓传统因素之一,是指日本自身安全的先天脆弱性,即作为岛国,其几乎所有战略资源皆仰赖国外,这种内生性的对海洋通道的安全诉求关乎日本的“死活”。其二,是台湾所处的海上要冲之地位。日本的海上运输生命线有所谓东南航道与西南航道两条,前者主要由澳大利亚、巴西、美国等国家向日本运输铁矿石、煤炭和粮食等工业和生活资源;后者则主要由台湾海峡—巴士海峡—马六甲海峡—印度洋—中东一带运送石油等能源战略物资。显然,台湾是日本西南航道的锁钥。所谓新的变量,即伴随着迅速崛起的步伐,中国对海外能源资源、保护国人海外安全与利益以及海洋维权的需求不断加大,因此,建设海洋强国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近年,中国不断加强海洋军事力量的投入和建设,譬如三个航母战斗群的陆续成军等。中国的这些举措,均出于自身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并无制约日本的战略考量。然而,对海洋安全特别是海上通道安全特别敏感的日本,却由此倍感压力,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疑虑不断加深。如日本政府2023年4月发布的第4期《海洋基本计划》明确指出,日本海洋通道面临的威胁和风险日益“显在化”,主要体现在中国在东海和南海以实力为背景单方面改变现状的举措等。[注]内閣府:《海洋基本计划》(令和5年4月28日内阁決定),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4/plan04.html.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

由此,台湾问题日益成为日本安全、主要是海上通道安全的操作“杠杆”。早在2005年2月日美“2+2”会议即将台海问题列入两国的“共同战略目标”,2021年4月时任日本首相菅义伟访美时强调所谓“台湾海峡和平稳定的重要性”,2021年12月,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声称,“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也就是日美同盟有事”。[注]西本秀:《“台湾有事は日本有事”安倍元首相が台湾のシンポでオンライン講演》,《朝日新闻》2021年12月1日,https://www.asahi.com/articles/ASPD15JM0PD1UHBI01K.html.访问时间:2023年6月3日。今年8月,日本自民党副总裁、前首相麻生太郎窜访中国台湾地区,鼓动台湾“做好与大陆打仗的心理准备”;其实他在2021年7月就曾妄言如果台湾遭到攻击,日本政府将认定是“存亡危机事态”,日本及美国必须共同保卫台湾,云云。

由上可知,日本将台湾问题由政治层面向以安全为切入口加以操弄,企图以此为杠杆,把台湾问题国际化,达到其提高和强化日本海上通道安全系数的目标。但此举反而推高了台海风险,结果会适得其反。

三、钓鱼岛和台湾问题安全变量的延伸:日本版印太战略的逻辑起点

冷战时期,日美同盟关于日本安全保障的分工为:本土主要由日本自行防守,领海领空之外由美国担当。而对构成日本安全保障重要因素的海上生命线——运输通道的安全,则东南航线自东京湾至塞班岛、关岛,西南航线自阪神地区至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均大致1000海里,由日本负责防卫;两条航线1000海里之外地区,则由美国负责。[注]防衛年鑑刊行会:《防衛年鑑·1983》,东京:株式会社防衛メディアセンター,1983年,第110~111页。而实际上,这两条航线在冷战时期并未遭遇传统安全挑战。然而伴随着中国的崛起,特别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推进,日本精英集团认为,如何确保海上通道安全,已经真正成为日本直面的重大战略课题。

日本的安全保障结构与一般大陆型国家有很大不同,如果以中国为假想敌的话,日本的安保是由本土安全的“点”与海上通道安全的“线”所构成。即钓鱼岛主要作为“点”,而台湾则作为“点线兼具”,被日本视作其安全保障的结构性要素。而冷战后钓鱼岛问题日益成为日本本土防卫的潜在危险触发点,台湾则作为日本海上运输生命线的锁钥,必须直面中国海上武装力量走向深蓝的快速发展态势。

基于这一安全认知,以日美同盟为基础,借助更多外部力量,建构更大的博弈空间,从更多的维度分散、稀释来自中国的战略压力,借以确保日本的安全、特别是海上生命线的安全,就成为日本战略考量的必然选择——这既是日本版印太战略发轫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钓鱼岛和台湾问题安全变量的自然延伸。

1.向印太延伸的认知前提

战略概念建构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是对概念主体的认知。回顾冷战后日本在海洋安全方面对中国的认知,其间的演进脉络清晰可见,且与日本版印太战略的发轫和推展高度吻合。

在冷战后的台海危机中,日本看到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和与之匹配的军事实力,尤其是海空军事力量的快速发展,这引发了日本的强烈关注和担心。如在1996年5月18日参议院的一个小组会议上,国会议员们就台海危机言及“中国将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推进军事力量现代化,增强其在未来东亚地区的影响力。而在南海地区,中国正试图加强其海军力量,声称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拥有主权”。[注]国会会議録:《日本第136回国会参議院国際問題に関する調査会会議録第4号》,1996年5月15日,https://kokkai.ndl.go.jp/#/detail?minId=113614308X00419960515¤t=311.访问时间:2023年5月17日。2005年出台的《防卫计划大纲》则首次指出:“从中东至东亚的广大地区,不仅与我国经济关系密切,同时也是通往我国的海上通道,作为资源能源大半依赖海外的我国来说,其稳定性至关重要。”[注]防衛省:《平成17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について》,2005年12月10日,https://warp.da.ndl.go.jp/info:ndljp/pid/11591426/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guideline/2005/taiko.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12日。2007年日本海洋大法《海洋基本法》正式出台;也正是在这一年,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印度国会发表《两洋交汇》演讲,被认为是日本版“印太战略”的发凡开端;同一年,在安倍首相积极推动下,美日印澳四国首次举行安全对话。2010年日本《防卫计划大纲》中首次具体言及台湾问题,指其为地区安全的“不透明、不确定”因素;同时还首次指出印度对日本海上安保的作用,强调“从非洲、中东到东亚,在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方面与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以印度为首的相关各国合作”等等,[注]首相官邸:《平成23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について》,https://www.kantei.go.jp/jp/kakugikettei/2010/1217boueitaikou.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12日。亦非巧合。

2012年,梅开二度的安倍首相指出:“我构想出一种战略,由澳大利亚、印度、日本和美国的夏威夷组成一个菱形,以保卫从印度洋地区到西太平洋地区的公海。”[注]搜狐网:《安倍呼吁四国组“民主安全菱形”抗衡中国威胁》,2013年1月12日,http://news.sohu.com/20130112/n363229463.shtml.访问时间:2023年8月10日。

2013年,日本公布了首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这部纲领性文件指出,“近年各国从确保海洋资源和本国安全保障角度发生利害冲突的事例在增加,海洋上的冲突危险性及进一步诱发不测事态的危险性在增大。尤其在南海地区,围绕领土主权问题,南海沿岸国家与中国发生争端,给海洋法的支配地位、海上航行的自由和东南亚地区的稳定带来不确定性。国际社会希望中国遵守国际规范,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发挥更积极的协调作用。但是,中国却继续以高国防费用增长为后盾,缺乏对外公开透明地继续大范围和迅速地扩充军备。中国还在东海和南海等海空领域提出与现行国际法规则相矛盾的主张,试图用武力改变现状,尤其是在我国尖阁列岛附近海域不断扩大侵犯我领海和领空行为,还在东海划设‘防空识别区’,妨碍公海上空的航行自由”;“中国的这些对外态度和军事动向,与有关军事和安全政策的不透明性一样,构成国际社会的担忧对象”。[注]内閣府:《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cas.go.jp/jp/siryou/131217anzenhoshou/nss-j.pdf.访问时间:2023年4月18日。

2017年,安倍首相积极引领、促进作为日本版印太战略主要抓手的美日印澳四国安全对话重启。2021年四国安全对话峰会以线上方式首次举办,2022年日本主办首次线下四国峰会。

2022年日本推出的“安保三文件”中,更是把中国进一步定位成“前所未有的战略性挑战”国家。

2023年,四国峰会再次于日本举办,与前两次峰会一样,或明或暗指责中国破坏基于规则的海洋秩序,凭借实力单方面改变现状,因此美日印澳要联合志同道合国家,实施印太战略,共同应对中国的挑战。

由上可知,冷战后日本对中国所谓大力推进军事现代化特别是发展海空力量、不断扩大海洋活动范围的行为,从最初予以“关注”,再到“担忧”,直至将之视作日本最大的战略挑战——在这样的认知演进中,钓鱼岛和台湾问题自然也就被日本更多地赋予安全内涵;而日本版“印太战略”的出笼和推展,也必然在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嬗变的延长线上。

2. 日本版印太战略的总体目标与核心诉求及其展开

统观日本版印太战略,它是集地缘政治、地缘经济、价值联盟等为一体的集合战略。其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广域性合纵平台,多层次、多维度制衡中国。但其核心诉求,则首先在于确保日本的安全,特别是海洋安全,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印证。

首先,在前述安倍晋三2007年于印度国会所作《两洋交汇》演讲中,其即被作为核心议题加以强调。安倍指出:“共同作为海洋国家的印度和日本,是将命运托付给海上交通安全的国家。这里所说的海上通道,不言而喻是指对世界经济最重要的海上运输线。集合有共同志向诸国之力,让我们一齐担负起被赋予的保卫它的重大责任。对此,日印两国在安全保障领域应该一起做些什么,除了两国的外交、安保当局应该共同考虑外,我本人也就此向辛格总理提出建议方案。”[注]《安倍晋三総理大臣:(二つの海の交わり)》,2007年8月22日,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enzetsu/19/eabe_0822.html.访问时间:2023年6月4日。安倍的所谓方案,即为以“两洋”——“扩大的亚洲”为新平台因应中国海洋挑战的所谓“印太战略”。而其核心诉求,则在2022年版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有明确表述:“在印太地区,我国将在自由与开放的印太(FOIP)愿景下,与同盟国、以及志同道合的国家等协作,实现基于法制的自由和开放的国际秩序,确保地区和平与稳定:这对于我国的安全保障来说,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注]防衛省:《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https://www.mod.go.jp/j/policy/agenda/guideline/pdf/security_strategy.pdf.访问时间:2023年5月30日。

其次,与上述核心诉求相表里,我们看到构成印太战略的关键区域,正好与日本的“西南航线”相吻合。即冷战时期由美国负责的区域,现在通过印太战略框架,改由美日印澳等集体“保驾护航”。正因为如此,所以日本版印太战略首先是以日美同盟为基础、以美日印澳四国机制为基本框架的安全平台。对这一平台,四国诉求不尽相同,对日本而言,借此实现制衡中国的总体目标,与确保日本的安全,特别是海洋安全实为“一体两面”。

第三,日本推展印太战略以来,四国安全机制之外,重点拉拢的是由台海—南海—亚丁湾这一航线上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同时,近年特别是俄乌冲突之后,日本借助印太战略加大了推动北约触角向亚太伸展的力度,北约国家舰机不时造访日本,首个北约亚洲联络处也将落地东京。

日本版印太战略具有五重结构的特点:其核心部分,即日本反复强调的“日本周边安全”,主要是钓鱼岛问题和台湾问题。在因应方面,一是依托日美军事同盟,二是日本期待印太战略框架发挥“磁石”和“辐辏”作用,也即吸纳日美以外所有可以利用的一切力量,在形成合力共同制衡中国的同时确保日本的安全。第二层是以台湾为锁钥的海上通道延伸的关键区域——南海地区,也是与中国博弈的重点地区。日本的策略是内外两手,即一是利用这一区域内在海洋问题上与中国有争端的国家,二是借助域外力量。目标是在抑制中国海上力量发展的同时,确保所谓海上通道安全。第三层是以美日印澳四国安全机制为依托,在更大的印太区域共同与中国进行博弈。其作用是:成为吸引、纠集北约等“志同道合”国家参与印太战略的平台和干预东亚局势的中继站,如2021年9月美英澳所建立安全伙伴关系(AUKUS)。此外,也是拉拢南太平洋岛国、南亚、西亚南部与东部非洲,以及以亚丁湾为中心连接欧洲、中东石油海上通道周边国家的抓手与平台——这些国家构成日本版印太战略的第四个层面。第五层即欧洲主要是北约国家,在印太战略中发挥战略支援作用。

以上五个层面共同构成一个扇形同心圆,标志着日本期待以多层多维形态对中国形成强有力束缚与制衡,首先以此确保岛国稟賦特性的国家安全,显现出日本版印太战略的建构特点与目标追求。

四、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嬗变的基本评估

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以及以此为因果的日本版印太战略的出笼和推展,给中日关系带来重大冲击和深刻影响。择其大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中日关系的长期、基础性影响

(1) 战略互信“长期缺位”

国家间关系能够长期稳定发展,其前提必以基本面的战略互信为基础。如果缺乏战略互信,两国关系将呈现脆弱多变之特征。综观冷战后30年的中日关系,其间发生的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实际上使两国关系逐步陷入“安全困境”。在日本的安全已经受到所谓以经济发展为后盾、不遵守国际规则、企图以实力改变现状的中国的威胁——成为日本主流社会的共识时,两国之间就很难形成基本面的战略互信关系,而长期稳定建设性发展的中日关系亦难以达成。

2017年始中日关系“重回正轨”的趋势,本应因新冠疫情而邻国间守望相助获得保持和发展,但实际上却走向了反面。不仅未能“行稳致远”,反而日趋紧张,被认为又到了历史十字路口。显而易见,这样的大起大落是两国间基本面战略互信的阙如之所致。战略互信的缺位与安全困境互为因果,在安全认知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这种“缺位”将会一直存在。因此,我们对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及其对中日关系的基础性影响,应有充分的认识。

(2) 民意基础的“长期低迷”

钓鱼岛和台湾问题在中日关系中是一个敏感的存在。如前所述,随着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日本采取了利用钓鱼岛和台湾问题对美国进行深度安全捆绑的策略。日本愈演愈烈的以“安全”为切入点直接挑战中国核心利益及中日关系底线的方针,加之其50年殖民台湾的劣迹,给中国人民的感情带来现实和历史双重伤害。

另一方面,中国在主权范围内于东海和南海等地区进行正常维权的活动,以及根据国家统一和发展的需要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却被日本右翼政客视为以实力改变现状、对日本构成了威胁。而中国有关钓鱼岛维权、以及反台独的正常举措等,在日本媒体的刻意渲染下,使日本国民产生了对海洋安全的担心和疑虑。

由于以上原因,近年中日两国国民间的好感度一直呈下跌趋势。2021年日本国民对华好感度仅为10%左右,降至新低。[注]日本言論NPO:《中国国民の日本に対する意識が、この一年間で急激に悪化したことが明らかに》,2021年10月20日,https://www.genron-npo.net/world/archives/11542.html.访问时间:2023年5月18日。而日本国民中认为“中国重要”的比例多年来一直保持在70%以上高位。虽然其中不乏经贸关系因素,但也应该有中国是一个“重要对手”的考量。

由上可知,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给中日关系带来的挑战,具有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质。

2.中日“海洋安全困境”的挑战

如前所述,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首先是“认知”的变化。但日本并未停留在形而上的概念认知上,其在如下三个方面,将上述“认知”转化为相应的国家战略与具体政策加以推展与实施。

(1) 安保理念的颠覆与战争立法

日本是一个忧患意识强烈而擅长从细微处着手的国家,一旦确认战略性现实威胁之来源,其应对即显现出“钩深致远”的特征。首先,日本在安保方面“自行松绑”:一是彻底放弃冷战时期“专守防卫”安保理念,转而为“主动先制”战略,如2022年“安保三文件”中强调的“反击能力”及相应武器配置等;二是在目前修改和平宪法无望的情况下,于2014年7月以内阁决议的释宪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其次,以上“自行松绑”是为了“主动捆绑”。即如前述,利用日美同盟通过钓鱼岛和台湾问题对美国进行深度“安全捆绑”,又通过主动设计并积极推展印太战略,对所谓志同道合的国家进行“海洋安全捆绑”。即以同盟战略和群狼战术应对来自中国的所谓威胁,借以实现日本确保海洋安全的核心诉求。同时,为达成这一战略目标需要法律保障,所以日本在冷战结束至今的短短30余年中,制定或修订了30余部与安保相关的法律,形成了自身特别是与盟友以及“志同道合”国家从平时到战时进行安保合作的一整套系统性法律体系,随时可以利用。

(2) 强化日美海洋安保合作

近年来,日美明显增强了在海洋领域的安保合作,这主要体现在平时双边的军事演训之中。其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除了多军兵种综合演训之外,日本海上自卫队与美军在日本及其周边关键海空域举行的联合作战演练频次非常高,涉及的项目从反潜到医疗救护等覆盖面密度非常大;二是重点围绕日本西南航线——包括台湾海峡、巴士海峡等相关海空域展开;三是近年日美频频以“离岛夺还”为主要实战演练科目。这些实兵演训显示,日美从情报收集、后勤补给到联合作战,已经形成多维度、一体化、机制化形态。而这些以中国为假想敌的军事举措,只会带来使中日海洋安全困境进一步深化的消极作用。

(3) 推进日本版印太战略框架下“志同道合”国家间的海洋安保合作

为使日本版印太战略在海洋安全领域落地,近年日本一直积极推动由美日主导的多国海上军事合作演训。首先,这些多边演训的参与者多为印太战略框架中“志同道合”国家;其次,演训地理范围主要围绕南海、西太平洋及印度洋海空域展开;此外,所涉海空域明显贴近日本两条主要海上运输线;最后,亦呈频密度高、覆盖面宽之态势。由这些演训的主导者和参与的主要成员构成、涉及海空域以及主要演训科目来看,其对中国的指向性十分明显。

五、结 语

冷战时期主要受制于国内政治以及国际格局,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基本上实行的是“专守防卫”。其反映在海洋安全战略上,实施的是近海防御以及1000海里内海上运输生命线之防卫。但冷战后,日本逐渐突破“专守防卫”转而采取“先发制人”战略。反映在对华海洋安全战略上,则以钓鱼岛和台湾问题为杠杆,操弄安全议题,并由此推引出日本版印太战略。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嬗变,对中日关系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

而作为这一嬗变之前提的日本的“认知”及相应举措,明显具有“先验性”判断前提下“先手”准备的武断性,同时其背后亦有客观因素作用的复杂特性。也即,日本对中国的崛起给日本带来海洋安全威胁这一“认知”,并非基于客观与理性之上得出的结论。但另一方面,其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认知”,亦由特殊的客观原因所导致。

导致日本在海洋安全方面产生中国威胁“认知”的主要来源,在于海上通道安全。海上主要运输线对大陆国家、海陆兼备国家、海洋国家、岛国的意义,呈梯次性递增趋势是自不待言的。对某些国家而言,海上运输线事涉发展;但对于岛国而言,则关乎生存。由此,不同国家对海洋通道安全的感知、理解和敏感度等产生差异亦属自然。在认识论上,也即所谓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辨析范畴。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是自身发展逻辑的结果。中国致力于国家统一大业,在东海和南海的维权举措,都是国家主权内事务。在正当和正常的维权活动之外,中国并无以实力威吓日本,或通过控制海上运输通道要挟日本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动,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如此,那么日本何以会产生对华海洋安全“认知”上的嬗变甚至蜕变呢?如所周知,在世界无政府状态下,伴随着实力的消长,导致相关国家间“安全困境”的产生,是一种常见的国际政治现象。冷战后日本对华海洋安全战略的变化与此相关。岛国的自然属性,形成了日本对海上生命线的超敏感性。在对这一问题的感知与理解方面,中日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性也可以说其来有自。但我们期待日本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的发展,从而也把对华海洋安全“认知”建立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之上而非相反。同时,中国也应认识到日本对中国崛起的反应,有其客观因素。即由于日本的自然稟赋,其国家安全具有岛国海洋性“先天脆弱”特质。当这样的特别稟赋与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交会之时,就特别需要通过双方客观、理性地沟通,消除误解,从而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战略互信关系,推动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为达此目标,双方应继续积极利用业已形成的外交与防务战略对话机制、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以及危机管控机制三个重要对话平台,从国家战略、海洋事务、海空危机管控三个层面深入交流与沟通。同时,要积极推动重启和强化两国防务部门与海上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此外,还要着力打造两国智库间的机制化交流平台。在信息化时代,随着国际政治变化的加速和日趋复杂化,一国的安保战略决策,借重于积累深厚和训练有素的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与智慧,已经成为潮流。与此同时,专家学者平时通过发达的现代传媒,在国际关系领域对国民的引导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该积极搭建尚付阙如的中日两国智库机制化交流平台,就海洋安全的“认知”问题,进行充分、深入交流。这对避免先验性武断性“认知”,以及加深对日本海洋安全诉求特殊性的认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不限于此,两国智库平台还应在更高层次上,围绕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日两国的根本相处之道、新的战略平衡点和利益最大化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譬如,中日两国曾于2008年达成将东海建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谊之海”的共识(又称“6.18共识”),并进行了共同开发东海资源的尝试。诚如早稻田大学天儿慧教授所指出的,这一合作“并非仅仅停留在实质性利益方面,而是蕴涵着通过增强相互间的合作,对未来两国的和平与合作的考量,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注]天児慧:《日中対立》,东京:ちくま新書,2013年,第100页。也即,“6.18共识”所体现的战略思路,已经超越中日如何规避“海洋安全困境”的层次,而是探索如何化解中日间海洋问题的结构性矛盾、并使其成为两国和平与合作的积极因素之根本路径的努力。对此,中日两国的智库应该在深入交流的基础上,使其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光大为代表中日关系发展方向的“昭示意义”。

中日两国只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双方的根本相处之道,取得“认知”上的共识,才能真正避免“海洋安全困境”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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