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鸿门宴”
2023-03-08杨波
杨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升职加薪,公司营销部的副经理周小萌动起了歪脑筋。
当时,报名竞聘营销部经理的除了她,还有比她资历更深的李红。得知消息后,周小萌便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其中一张图是李红和公司总经理余振国的双人合影。余振国的妻子王莉看到后,立刻在家里闹起来 :“照片上的女人是谁?”
余振国对妻子的質问本来并不在意,以为她小题大做,但点开图片,看到李红和自己几乎依偎在一起,也愣住了。他开始认真回想那天的情况:同事聚餐,饭后又去唱歌,大家都喝了不少酒,他是一个人在宾馆里清醒的……
更具体的细节,余振国已经记不清了,但这张照片显然是周小萌趁他和李红喝多了拍的。在公司正汇总考评结果,准备研究确定营销部经理人选的关键时刻,周小萌在朋友圈发这张图片,是不是故意暗示李红和领导关系好,想把李红置于不正当竞争的境地?
怀疑的种子生根发芽,余振国便让办公室主任去暗中调查一下情况。没想到,调查结果竟与余振国的猜测完全不同 :周小萌得知李红也报名竞聘时,不但恭贺她必然当选,还给她出各种主意,并自嘲道 :“我就是给你做陪衬的,否则体现不了竞聘上岗的理念。”
公司营销部经理是个重要岗位,权力大且年薪可观。原本竞聘上岗就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但“合照事件”一出,事情变得棘手起来。如果提拔李红,公司里肯定会有人说三道四 ;而如果提拔周小萌,她的人品又可能有问题。
余振国深感后悔,觉得那天的同事聚会就是一场“鸿门宴”。
就在他左思右想、衡量利弊之时,周小萌给他发来短信,说自己办事莽撞,发朋友圈给总经理带来了麻烦,特来道歉。余振国看后没有回复,但心里已经拿定主意——他要和李红避嫌!
几天后,李红被调往下属分公司担任经理,退出营销部经理的竞聘。公司内不少人为她打抱不平,认为是周小萌耍花招算计她,才导致她不得不离开总公司。
周小萌不断对同事们解释,自己是无心之失,已经向李红和余振国都道了歉。她也并不逃避面对李红,还积极组织同事们为李红饯行。渐渐的,连李红也不好意思再责怪她。
竞聘营销部经理的人只剩周小萌。办公室主任告诉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报名竞聘。她听完微微一笑,表示支持公司决定。
但等到余振国出差了,周小萌立马带礼物登门拜访他的妻子王莉。她迅速和王莉熟络起来,隔三差五约着一起去做美容。
王莉发现周小萌机灵乖巧,会说话能办事,就在余振国面前替她说好话。余振国警铃大作,连忙规劝妻子 :“公司现在处于选人用人的敏感时期,你要和周小萌保持距离,千万不要收她的礼物。”王莉听完不置可否。
一天晚上,余振国夫妇正准备休息,王莉突然收到周小萌发来的微信,看完吃了一惊。她刚准备拿给余振国看,消息又被撤回了。王莉告诉他 :“那条微信写的是 :‘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工作岗位很快就会有变化。’”
这下,王莉信了丈夫的话,周小萌和她交朋友根本不是真心实意,只是为了哄她当自己升职加薪的吹鼓手。
第二天,余振国到公司后,把周小萌叫到办公室,郑重地说 :“竞聘上岗要靠本领胜出,不能玩心眼耍手腕。我已经考虑很久了,你现在这样做,我只能取消竞聘上岗,给你们指派一个部门经理。”
周小萌一听这话简直气急败坏 :“余总,我为竞聘上岗付出了全部精力!”余振国摇摇头道 :“你这不是公平竞争,我不能支持这种做法。”
周小萌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狠,盯着余振国说 :“你知不知道聚会那天你还做了什么?”余振国站起身来,指着她道 :“你这是在威胁我!那天除了喝酒我什么都没有做,你休想用这种手段要挟我。你要不想干了就写辞职报告!”
周小萌气得转身离开,回到工位就跟同事说“我辞职了”,然后收拾东西就走了。办公室主任将此事上报,余振国淡淡回复说 :“那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她办离职手续。”
谁也没料到,当天下午,余振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戴上手铐从公司押走。员工们满头雾水,忍不住猜测 :上午周小萌刚离职,下午余振国就被抓,这二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系?
余振国被警方带走,的确是因为周小萌。
离开公司后,她立马去公安局报案,控告余振国利用公司老总身份,趁自己参加竞聘上岗之机,酒后让她到宾馆开房单独谈话,然后对她实施了强奸,并且事后威胁她保密。周小萌提供了宾馆开房凭证、当时她穿的内裤以及余振国的裸照。
消息传回公司,不少员工不敢相信,因为余振国平日里十分严肃,很少和下属亲近,不太像能做出这种事的人。但也有员工觉得,知人知面不知心,没准儿余振国真做了坏事。
根据周小萌提供的证据,警方决定对余振国立案侦查,将其带到公安局。在接受讯问时,余振国坚决否认强奸周小萌,称自己当天喝蒙了,连怎么去的宾馆都不知道。然而,警方在周小萌的内裤上检出余振国的DNA物质。因此,余振国的辩解没有被采信,他被刑事拘留了。
但通过侦查,警方发现案件疑点重重 :证人李红等人都表示,当天饭局和唱歌均由周小萌组织安排;而周小萌控告余振国,是与她竞争失利紧密联系的。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余振国酒后无德,还是周小萌诬告陷害?
警方调取不同场所的监控录像,逐渐还原出事实真相。
视频显示,离开饭店时,余振国已经步履蹒跚。离开歌厅时,余振国和李红都是被人扶着出来的。周小萌叫车把李红送走,然后扶着余振国去了宾馆开房。半小时后,周小萌独自从房间走出。根据视频里
的种种迹象来看,余振国在宾馆期间处于醉酒状态,不太可能完成强奸行为。
办案民警再次询问周小萌,明确告诉她:“现在案件有许多疑点,如果你有意诬告陷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主动讲出真相,警方会依法从宽处理。”
眼见自己的伎俩被警方识破,周小萌思考了一会儿,便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
当得知李红也竞聘营销部经理时,她先假意恭贺,然后一直怂恿李红去和余振国搞好关系。因为这样,余振国很可能就会对李红产生反感,自己便能乘虚而入。
于是,她组织了那场聚餐,在饭桌上不断劝李红给余振国敬酒,同时自己也伺机跟二人碰杯。几轮下来,余振国和李红就被灌晕了。
周小萌附在李红耳边小声提议,饭后去唱歌,以继续拉近和余总的关系。李红不知是计,还以为周小萌真是为自己好,便欣然应允。余振国见大家兴致这么高,因此也没拒绝。
到了歌厅,大家又喝了不少酒,余振国和李红醉得不轻。周小萌趁机拍下两人合照,发现事情似乎并未按她预想发展,余振国没有对李红产生反感。
余振国很少参与员工聚会,周小萌觉得今天机会难得,必须抓点他的把柄在手里,以后说不定就能用上。因此聚会结束后,她把余振国扶到宾馆开房,进屋脱了他的衣服,拍下他的裸照,末了还拿着自己的内裤在余振国身上擦蹭了几下,然后离开宾馆。
等到竞聘结果公布前夕,周小萌为了稳赢,便抛出李红和余振国的合影,李红果然因此失去了竞聘资格。但她没想到,余振国因此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周小萌又把主意打到了余振国妻子身上,结果一条微信让她露出马脚……
自己为升职做了这么多事,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周小萌根本无法接受。她怨恨余振国,一心想报复他,于是拿出精心准备的“证据” 报了案。
澄清真相后,余振国被立即释放,但其自感在公司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为此引咎辞去总经理职务。周小萌则以诬告陷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周小萌辩称,余振国并没有因为她的诬告而获罪, 所以自己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不构成诬告陷害罪。那么,她的辩解是否成立呢?这就是本案的法律点 :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即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入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小萌明知向公安机关告发强奸,会造成余振国受到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仍积极追求这一结果发生,犯罪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 ;客觀上,她的行为导致余振国成为刑事侦查对象并被拘留。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周小萌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考虑其投案自首,没有再犯危险性,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周小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周小萌表示不上诉,当庭向余振国及其家人赔礼道歉。由于她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公司对她离职依法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自以为精明的周小萌,在道德边缘大打“擦边球”,又在法律红线上疯狂试探。她总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中,殊不知已经“出界”。触犯法律后,她才明白 :“赢”从来不是人生唯一的答案,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赢”更会带来难以承受的恶果。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