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税收工作中反对“仁政”观念的历史考察
2023-03-02蒋贤斌夏晨欣
蒋贤斌?夏晨欣
【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解决财政收支不平衡等问题,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增加税收政策。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税收上非但不实行减税轻税,反而实行增税政策,与中国传统仁政理念相悖,引起党内外热议。在税收工作队伍中,“过去反对过国民党的苛捐杂税”,现在要多税收,相关工作人员在观念、情绪上也有抵触,因此便在税收工作中提出反对“仁政”观念。增加税收政策及相关措施虽然解了一时之急,但是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严重萧条局面。针对新局势,人民政府便调整税收政策,实行“减税”措施。减税政策的实施不但没有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反而促进了市场恢复和经济发展,进而带来了税收的增加。新中国初期的税收政策调整,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在实践中逐步提升的情形。
【关键词】新中国初期;税收政策;仁政观念; 治国理政
【中图分类号】K27;D2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3)06-0058-10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通过了增加税收的提案,并在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批判党内外存在的以“减税”为中心的“片面的‘仁政观点”,把它列为当时税务工作中存在的三种不正确思想之一。然而,到1950年6月,当时中央主管财经工作的陈云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言明确表态支持毛泽东的“减税”主张。几个月间,新政府的税收工作就从增税、反对“片面的‘仁政观点”转变为减税、施“仁政”了,其中的缘由何在?这就是本文要着重开展讨论的问题。
对于新中国初期中共的“仁政”观问题,学界已有所关注,杨奎松从毛泽东与中共领导人在农民粮食问题上的态度异同与变化探讨了中共“大仁政”“小仁政”观,认为“大仁政”着眼的是农民长远利益,而“小仁政”则关注农民短期利益;梁宝伟认为毛泽东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大仁政”观,而这也鲜明体现在了中共执政特征上。而对于当时税收工作中的“仁政”问题,学术界尚缺乏专门的研究成果,相关财税史著作一般也只有简要提及,未展开深入的探讨。本文主要依据新中国初期财税资料、中央主管财税工作负责人的讲话、财税部门相关文件等史料,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境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以期深化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增加税收政策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之时,财政经济面临嚴重困难。首先,与国民党军的作战仍在中国大陆南部、西部较广大的地区进行,战争费用开支浩大;而军事费用开支一年半载无法降下来,因为“台湾要解放,就要建设海军、空军,要买军舰、飞机”。其次,由国家财政开支供给的人数巨大。1949年12月,陈云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表示:“现在全国供给人数已达七百五十万人,明年预计达到九百万人。其中包括接收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和职员。”此外,新中国初建,百废待兴,各种建设都要大举进行,而这都要国家来投资。对此,陈云表示:“铁路要建设,否则,经济事业的发展有困难。破坏的经济建设要恢复。这些都需要国家拿出大量的钱来,不然是办不成的。”如何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解决这一严重的财政困难呢?
正如当时的财政专家所言,新中国建立前后的财政实为战争财政。战争财政是以保证战争供给为中心任务的,是“量出而入”财政,必须尽可能地向各方筹措经费以满足战争需要。军情如火,战争财政就是应急财政,无法延缓。一般来说,解决战争财政有三种方法:增税、募债、印钞。其中发行钞票最方便省事与快捷。新中国成立前,中共解决战争财政也正是用了这一方法。1949年8月,陈云在上海财经会议上表示:目前“解放战争还在广大地区进行。作战费和六百多万脱产人员的费用,很大部分是依靠发行钞票来解决的”。薛暮桥在回忆录里说:解放战争进入全国解放时期,财政困难主要靠增发货币来解决,印刷多少货币适当呢?当时董必武“偏重稳定物价,按每月上升10%计算”;陈云则认为应当优先满足战争需要,“物价应按每月上涨20%计算,甚至有可能达到30%”。后来,人民币的发行就是参照这个物价上涨估值数进行的。“从1948年12月至1949年12月,人民币发行额从185亿元增加到3万亿元,增长160多倍。”这一方法确保了解放战争的需要,但是,钞票发多了,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则不可避免。这不仅影响民众生活,也影响经济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当然也会影响刚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的新政权的威信。
是否可以通过减少开支来解决问题呢?1949年8月,陈云在上海财经会议上明确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否定的回答:“开支能否少一些呢?不能。首先,军费不能减,减少了就不能保证部队的需要”,进而保证不了战争的胜利。怎么办?陈云说:“无非是两条:一是继续发票子,二是发行公债。”陈云说应尽量多发行些公债,以换取少印钞票,他解释说:“假如只走前一条路,继续多发票子,通货膨胀,什么人都要吃亏。实际上有钱的人,并不保存很多的现钞,吃亏最大的首先是城市里靠薪资为生的人,其次是军队,以及党政机关的人员。少发票子就得发公债。”多发钞票,会引发通货膨胀,大多数人受影响,所以要少发钞票,多发公债。而且“发行公债主要是在城市”,主要面向城市大小私营工商业者,影响面要小些。基于在东北发行公债的经验,陈云主张“公债数目可以定大一些”,因为“关内私营经济占的比重比东北要大得多”。除了发行公债,陈云认为“还要努力搞好整顿税收”等工作。概言之,要解决财政困难,不能仅仅依靠发行钞票和公债,还要千方百计地增加税收收入。
新中国成立后,时任税务总局副局长崔敬伯曾著文对解决战争财政的三种方法进行了分析:增税、募债、印钞,“这三个法宝之中,以发行钞票最方便而省事,是抵抗力最小的一条路,在政府方面,只要钞票印刷机的轮子一转动。在人民方面,也乐得轻松,不像增税之惹起叫喊,也不像公债之苦口劝募那样费事”。但是,多发钞票,会引发通货膨胀,滥发钞票则会使整个国民经济陷入崩溃;“募债虽较发钞为优,将来仍要还本付息,加重此后多年的人民负担,又不如增税之作一段、了一段”。换言之,解决战时财政困难的最优办法应该是增加税收,其次为发行公债,再次为多发钞票。既然如此,在1949年8月的上海财经会议上,陈云为什么不把增加税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呢?战争仍在大规模进行,社会秩序并不稳定,刚解放的城市尚未建立起稳定有效的行政机构,要通过增加税收来有效解决战争财政几乎不可能。而战争又在迅猛发展,政府财政赤字过大,不得已只有多发钞票。但是为了尽量减少多印钞票带来的危害,陈云才提出要尽量发行公债。
货币超发带来了严重后果,不可持续,只能转向增加税收之途。1949年10月中旬开始,全国出现普遍出现“币值下跌和物价上涨”,陈云事后承认这主要是“政府的财政赤字庞大”“钞票发行过多”造成的。他坦言:这“对全国人民,尤其是对几百万军队和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人民所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如何解决问题呢?陈云说:“在政府的财政措施上,不能单一依靠增发通货,应该在别的方面寻找出路。现在,政府正努力整理税收,增加收入”。12月,在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陈云明确把增加税收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需要我们作出选择:一为增加税收,一为发行票子。发行票子有什么结果呢?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老百姓叫苦,共产党被骂为与国民党没什么分别,而投机商人则大发横财,社会经济紊乱。……所以,我说只有一条路可走,即增加税收。这是最好的办法”。时任财政部部长的薄一波在给朱德的信中更明白表示:“解决财政困难,惟有增加税收”。在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他也明确表示,解决财政困难,“第一个办法是增加税收,第二是发行公债”。多发钞票被否定了,增加税收自然成为主要方法。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解决战争财政的方法,大致经历了从多发钞票到发行公债再到增加税收的变化过程,而这主要与战争的进程、政权的建立及巩固相关,当然与中央财经主管者对相关问题的认知也有关。主管财经的领导者开始认为,多印钞票会使物价上涨,但是随着更多大城市被解放,“能够容纳更多的人民币,物价可望稳定”。可是,事实恰恰相反,“一方面是开支日益浩大;另一方面是国民党统治垮台后遗留的问题甚多,流通领域同样存在着尖锐的斗争”。确定人民币作为当时唯一通货地位和严厉打击金融市场上的投机行为,需要经过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新中国初期,为解决当时财政困难、稳定物价、制止通货膨胀,中央财经部门把增加税收视为最优选项。这样,增加税收的政策便提出来了。
那么该如何增加税收呢?当时采取的是农村税收保持不变,“应多在城市税收方面打主意”的办法。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陈云在写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信中表示:“农民负担占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已够重了,不能再加”,当然“也不能减轻”,而“城市负担比较轻,今后应多在城市税收方面打主意”。農民不仅要交20%的总收入,而且还承担“其他负担及代耕支前任务”。 1949年4月,刘少奇在天津与工商业家座谈时曾说:现在“主要负担是农民,……他们又要出公粮,又要当兵,又要当伕子,又要支援前线,优抗代耕,出教育费等等”。薄一波也曾说:“在三年解放战争中,解放区人民的劳动力平均每年有七十天到一百天用在支援前线、运粮运弹药的工作上。”陈云还指出:“农民负担重于资本家的几倍,这是不应当的”。农民的负担过重,既不合理,也不符合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政策。基于此,财政部向政务院的报告中说:“农民负担已很重了,不能再加,今后主要应该在城市工商业税收上多想办法。”在《税收在我们国家工作中的作用》一文中,薄一波开篇即说:“我国的财政工作,现正面临着一个重大的转变,就是要把城市税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提高”,故“国家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辟城市税收”。薄一波的这篇文章被中共中央肯定为“解决了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为《人民日报》社论公开发表。这说明,增加城市税收是当时中共中央的共识。
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增加城市税收呢?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要以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为税收重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临时商业税、摊贩牌税在内的工商业税中,最为困难、复杂的是营业税、所得税的征收。在当时账簿不健全,工商业者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下,税务总局要求主要以民主评议的方法进行征税。这一征税方法,在当时政、学、商界都引起了一定争议,但是薄一波及税务总局仍坚持推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能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把货物税作为增税的重点,是因为它“税源为广,税收为多,足以供应国家收入的需求”。增收货物税,主要通过增加税目,调整、提高税率来实现。增加税目主要有烟叶、纸张、瓷器、植物油、匹头、肥皂等;提高税率的有卷烟、棉纱、麻纱、面粉、糖精、化妆品、迷信品、皮毛、水泥、火柴等。货物税与盐税一样,是间接税,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进而增加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支出。虽然事先在税收细则上对必需品和非必需品以及奢侈品的税率进行了适当的区分,但是货物税目增加、税率提高不可避免地还是会增加城乡广大平民百姓的支出,致使他们的生活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这种局面,对刚刚执掌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二、反对“仁政”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不仅不减税,还增加税收,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理论上,中国共产党都需要作出解释。更何况当时“薄税敛”的仁政思想在党内外“流行”。薄一波就说:“建国初期,党内外在税收问题上一度流行所谓施‘仁政的观点”,认为“收税越少越好”。人民政府当中的民主党派人士,受中国传统思想观念影响更大,主张仁政在情理之中,但薄一波上述话表明少收税的仁政观在中共党内也很有市场,以至于他用了“流行”一词来表达。当时仁政观的“流行”,当然是与传统政治观念有直接关联的。仁政,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它要求、希冀执政者对待百姓要宽厚,施以恩惠和利益,以赢得民心。从一定意义上讲,施仁政,是执政者为自身政权获取正当性的策略,因而,在中国历史上,新建立的王朝往往都会实施仁政,通过“省刑罚”“薄税敛”等方法,让百姓休养生息,执政者因此获得民心,进而获得新王朝确立的正当性。
中共党内仁政观念的“流行”,与共产党人在革命战争年代的经历有关:他们“过去反对国民党的苛捐杂税”,尤其是那些“在国民党统治下长期做地下工作的同志,他们领导过抗租、抗粮、抗税运动,反对过国民党的苛捐杂税”。或许正是要区别于国民党政府的苛政,在解放城市后,中共地方领导干部纷纷实行减税甚至免税政策,“石家庄解放后半年多时间未征税,……还有些城市在解放后宣布免税一年,或宣布只征某一、二种税”。在老解放区的农村,中共在征收公粮时对农民承诺,“将来战争结束后,我们不要了或减低了”。因此,“减税”的仁政观在新政权建立初的革命队伍中自然很有市场。
作为中共中央财经主管者的陈云、薄一波较早地认识到新政权面临的财经困难,也较早认识到税收在解决财经困难中的重要性。薄一波在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发言中就说:“我过去个人是主张轻税的、减税的。现在我思想打通了,从思想上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陈云思想“打通”得更早一些,他说:“个人对税收问题也只是从四七年在东北财委时初步有了解,但是认识是不深刻的,直到今年到天津、上海后才从思想上彻底认识这一问题”。陈云、薄一波的认识,最终转化为中央解决财经困难的政策,即把增加税收作为解决财经困难的最重要方法。
中央的政策方针只有获得基层干部认同并认真执行方有切实成效,然而要革命队伍中人接受增加税收的观念并不容易。薄一波就说,我们原来反对国民党的苛捐杂税,“现在,自己掌握了政权,反过来也要向人民征粮征税”,“在思想上感情上往往一时扭不过来”。正是意识到这一转变的困难,反对片面“仁政”观念在首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来了。陈云在会上就说:“对于税收任务的完成,中央很担心,因为还有很多同志对税收认识不够,某些地方的党政领导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不给税收工作增加力量,甚至有的还存在着片面的群众观点与仁政观点,以为向老百姓要钱越少越好,向国家要钱越多越好”。薄一波也说:当前“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中的多数,对于城市税收的重要性是不了解或认识不足的”,税收工作存在着“一种重要的困难,就是在各级人民政府许多工作人员中,还存在着一些不愿从事税收工作、轻视税收工作的糊涂观念,因而阻碍税收工作的进行。这些糊涂观念,根本上還是从一种所谓‘仁政的观点而来的,即以为‘向老百姓要钱就不算革命工作,因此造成一种空气,似乎被派到税收机关工作,就是因为‘犯了错误”。把“仁政”观念的存在视为税收工作中一些错误、糊涂观点的根源,可见当时中央财经领导层对反对“仁政”观念的重视。
为了帮助党内干部打通思想,中央财经领导层进行了多方面的解释。一是指出增加税收是解决财政困难的最好办法。对此,薄一波表示:“多发票子,其实质只是一种盲目的、无计划的、不利于经济正常发展的做法,……税收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合理负担,它可以给税赋单位以预备的余地,先期预备税款,不妨害人民的生产计划。”二是从“城乡合理负担”的角度出发,指出农村公粮负担已经很重了,远重于城市,因而必须增加城市税收。“全国农民平均负担占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九强,而老解放区则占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一。”“中国人民革命事业的财政需要,百分之八十以上为农民所负担,现在农民的负担不好再提高……我们应该根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的原则,平衡城市工商业者和农民的负担。”由于当时不具备减少农业税的条件,只能通过“增加城市负担来取得平衡”。增加城市税收,就是对城市工商业者,尤其是资本家增税了。所以,薄一波说:“现在国家财政需要很大,要资本家自动增加税是不可能的。我们有的同志只听信于商人资本家的叫喊,在思想上对国家财政需要认识不足。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不要听信资本家的叫喊。征税,不管怎么样,资本家是要叫的。”三是从税则税率、历史对比、现实调查说明城市税收并不重。薄一波撰文指出:“政府对工商业者征收其营业总收入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或征收其营业总收益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六的营业税,征收其纯收益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所得税,这能说是过重么?而且城市税收大多数都是间接税,就是说,大多数会转嫁到广大消费者身上去,实际上并不是都由工商业者自己担负的。”薄一波以天津为例来说明税收并不重:“有人说,……天津税收很重。事实上天津的情况怎样呢?经过去年一年的征税,天津工商业是发展了,而不是萧条了。天津工商业户原为三万二千三百零五户,年底歇业者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增设者六千一百二十户,增减相抵,共增四千八百六十五户。增多的,是对国计民生有益的五金业、铁木厂、粮食店、煤炭、盐、席等业。歇业或转业的,则多是过去完全依靠销售帝国主义洋货的消费店,依靠官僚资本的钱庄等,以及迷信品制造业、西服店、金银首饰等业。”薄一波还以天津用电量的增长来证明工商业是发展了的,然后得出结论:“那种所谓人民政府的工商业税已超过了工商业者的纯收益,侵及了他们的老本的说法,是完全不真实的。”薄一波还把人民政府的税收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的税收总额进行对比,得出“今天的城市税收并不过重”的结论。四是从人民长远利益出发,指出增加税收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未来生活更美好。中共党内反对税收工作中的仁政观现象并非新中国成立后才出现,抗日战争期间就曾有过。1941—1942年是抗战艰苦时期,为了渡过难关,陕甘宁边区政府便采取一些加重粮税劳役的政策。当时,谢觉哉等党内干部对此表示反对,提出要施仁政,照顾民众生活。对谢觉哉等人的仁政观,毛泽东明确给予批评:“有些同志不顾战争的需要,单纯地强调政府应施‘仁政,这是错误的观点。因为抗日战争如果不胜利,所谓‘仁政不过是施在日本帝国主义身上,于人民是不相干的。反过来,人民负担虽然一时有些重,但是战胜了政府和军队的难关,支持了抗日战争,打败了敌人,人民就有好日子过,这个才是革命政府的大仁政。”在毛泽东看来,照顾人民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是“小仁政”,维护其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则是“大仁政”,而中国共产党人应该着眼于“大仁政”。此时,陈云也运用了同样的说理逻辑:“现在税重一点,国家财政有了办法,将来什么事都能成功。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国,人民自然会欢喜、拥护;反之,现在税轻一些,将来变不了工业国,万事不成,群众是要骂的。”五是从国家政权性质和税收性质来论证增加税收合理性。薄一波说:“人民政府的税收制度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税收制度有根本的区别,……国民党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已,而人民政府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相差只是一个字:‘已乎?‘民乎?而税收性质就完全两样。”税务总局副局长崔敬伯在这方面给予了更多的解释,他在《怎样认识纳税?》一文指出:“在过去的特权时代,一方是剥削者,另一方则是被剥削者,……课税是发生剥削的作用,而纳税则是发生被剥削的作用”,统治者实行“‘重税固然要不得,‘轻税就该是好的么?它给你假仁假义、故弄玄虚、朝三暮四的变戏法。拔了你的毛,避免你的叫,你就该称它是‘仁政么?眼睛雪亮的人民,当然不是这样看法。这不是税轻税重的问题,而是那个政权‘要得,要不得的问题”。而今天建立起的人民政权,“政权是人民自己的,政府是人民自己的,不再属于什么家族和寡头。人民纳税,是给自己办事,是为自己纳”,“在税课与纳税的关系,在形式上,一方是政府,一方是人民;但在实质上,好比由右手交给左手,又好比从右边的荷包掏出来,放到左边的荷包去,左右没有离开人民的本身”。当时,税务总局决定增加货物税的税目,并提高其税率。货物税是间接税,在当时西方流行的税收理论上,间接税被视为“不良税”,直接税才是“良税”。人民政府为什么要增加间接税呢?崔敬伯解释道:“今天的货物税与国民党时期的货物税不同,税课是以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作基础的,政治经济起了变化,税课也便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其不同处,并不在税率轻重和种类多寡的问题上,而是本质上的不同。”“租税体系的塑形,是要受政治和经济两大条件的支配的。政治和经济有了变革,租税体系也必随着变革。……原来认为不良的税,可以变为‘有力的杠杆”,货物税就是这样的,在资本主义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富差距大,要穷人和富人同负一种税率的消费税,当然不合理;但是,“剥削制度如果推翻了,各个国民所得大致平均,这时叫他们担负同一税率的消费税,岂不更合乎于公平普遍的原则?并没有什么不合理”。这是从社会性质来解释货物税的属性问题:在旧社会,货物税是恶税;在新社会,货物税就是良税。此外,在新社会,间接税的实施除了集聚资金为建设服务外,还可发挥调节消费和指导生产的积极作用。总而言之,社会性质决定税收属性。
税收工作反对“片面仁政”观的解释主要是针对为什么要在城市中实施增税政策,对农村税收(征粮)仍维持原来那样高的税收政策并没有进行解释,直接的原因是前者引起的争议更大。不过,新中国成立后,还按原税率征收公粮,实际上是与农民的期待有所落差的,毕竟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在征收公粮时曾承诺战争结束后要减税甚至不收税。对此,薄一波有过解释,他说:我们还按原来一样征农业税,“这样我们过去说的话要收回来了。我们是说错了,因为战争破坏很大,还需要建设”。解释的尺度也就到此为止。更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中共熟悉农村工作并由此带来了很大自信,陈云在会上就说:“中央对完成一九五〇年度的公粮任务感到有信心,因为过去我们在农村十几年对征收公粮积累了一些经验,党政方面同志对征收公粮有较好的认识,所以说完成公粮任务是有基础的”。 “有较好的认识”又有经验,当然也就无需多作解释了。况且,在中共看来,这只是一时之策,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三、提出“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
反对“仁政”观念在新中国初期并没有一直强调、坚持与持续下去。1950年6月6日,陈云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言说:“毛泽东同志提出,今年夏征要减少,秋征也要减少一点。至于税率,我看在三五年内,一般的不提高,一部分还可能略为降低一点。这样的方针是对的,是应该采取的。因为中国经过了十二年的战争,人民很苦,这是第一。第二,照老规矩,开国的时候,对老百姓总应该好一点。我们现在是开特别的国,这一个国不同于大清帝国,也不同于北洋军阀、蒋介石那个国,对人民当然更应该好一些。”6月15日,在全國政协的一次会议上,陈云更具体指出在农业税、工商税方面的调整政策。年初还在强调反对仁政观念,年中便说要“照老规矩,开国的时候,对老百姓总应该好一些”,要实行“仁政”了。
什么情况促使陈云产生了这一转变呢?回顾历史,从1950年3月始,在全国大中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现象,到5月全国各省商业部门上报的材料都明确指出这一问题。北京市5月“全市座商现在共有25805户,……今年1、2月两个月份,开业者526户,歇业者463户。3月份起,歇多于开,开业261户,歇业372户;在从业职工及资金数目,均是歇多于开。到4月以后,变化更大,4月份申请歇业的738户,歇业当开业的三倍多,其中歇业最多的是米面粮业、粮栈业、布业、煤铺业、百货业等。此外,准备歇业的商户很多,如粮栈1949年底实有399户,现到工商联合会报请撤销会员户即154户”。天津市“开业户数大多数均在今年1月以前,2、3月也有开业的,但为数少了;歇业的从今年开始增加,特别4月份工业歇业200户,商业500多户。此外,还有些在酝酿歇业中”。广州市“工业成品没有销路,到了4月份表现较为严重,绝大部分的工厂只局部开工,全部停工的也不少,全产开工几乎没有。……以商业来说,商品滞销是很显著的。例如,公营粮食公司以前每天出售米收回的通货约达二亿元,目前仅收回二千元,而粮价并无变动”。贵阳市“据初步了解,商店约四千家,工业约一千二百家,其中70%系手工业。去年11月解放迄今年2月,工商业有相当程度的恢复;3月起渐不景气,近则日趋严重。……工商业除米、盐业稍显活跃外,普遍呈现萧条。由于物价下跌、不论公营、私营,营业额均日渐减少”。显然,市场萧条、工商业出现困难是全国性的。1950年5月25日,陈云在一次主要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上也坦然承认: 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不仅发生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而且遍及许多中小城市”。
市场出现如此严重萧条的原因是什么呢?陈云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商品滞销和生产过剩引发的。他说:“现在工商界主要的困难,是商品滞销,由此而引起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其原因“主要是十二年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虚假购买力的迅速消失”,次要的原因则包括“人民购买力的降低”“公债的发行”“某些行业生产能力过剩”“私营企业机构臃肿”等。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维持生产、开拓工业品销路、组织资金周转、帮助私营工厂改善经营管理等。在分析原因时,陈云没有提到税收影响,当然也就没有减税措施。无论是从经济、还是从历史来看,陈云对当时市场萧条的分析是有很大说服力的,在通货膨胀的年代无论是商家还是百姓都采取弃币囤货的趋利行为,而当物价稳定后,便把囤积的货物投放市场,这样就造成了供大于求,生意不好做,市场萧条的局面。不过,工厂倒闭、商店关门、民众购买力下降,工商业者以及民众肯定会抱怨税收过重,况且当时的税收政策确有不合理之处,如盐的税率定得过高、货物税的税率税则也存在不少问题等。对于这些,陈云是清楚明了的。1950年3月21日,陈云在回复陈毅及上海市委的信中就提到,上海工商业者抱怨税征多了。6月1日,陈云在写给毛泽东的信中也说:“二月财政会议增加了华东区工商税的任务,今天看来,这次增加任务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二月财政会议决定的每担盐一百斤米的税率是太重了,这一问题我们在四月份已发觉,但解决的时间晚了一些。”盐税也是间接税,税率的提高直接增加了普通民众生活成本,降低了他们的购买力,进而影响其生活水平。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1950年6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方针下,“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这里的“民”不仅包括普通民众,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对民族资产阶级,我们要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改善同他们的关系”。显然,“减轻民负”是面向不同阶级的带有普遍性的政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共领导人民政府进行了税收政策的调整。
调整税收政策是否会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呢?陈云显然对此有顾虑,因而他强调税收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征收”,“不许提高”,但“也不许降低”。1950年6月18日,在全国税务会议上,他甚至明确说:“税收在我们国家收入中是第一个筹码,这是不变的。没有这个筹码,收支平衡、物价稳定都保不住。‘税头负的责任重大。……过去大城市一个月收一万二千亿斤,乡下收二千亿到三千亿斤。这些数字是财政上的决定性数字,不要以为有什么变动了。”不过,税收调整后全国税收总额却出现了让领导者意想不到的结果:“从1950年全国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来看,1950年的税收计划,不论从原计划(1949年11月所制定的)或调整计划(1950年6月修改的)来看,全国各区都超额完成了。计超过原计划30.27%,超过调整计划46.38%”。减少税目、降低税率,惠及百姓,促进消费,进而也就增加了税收。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当然也就不用再在税收工作中提出反对“仁政”观念了。
四、结语
新中国初期,为了解决财政收支不平衡等问题,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增加税收政策,进而在税收工作中提出反对“仁政”观念。不过,不到半年时间,由于形势变化,中共中央及时提出“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政策。这样,税收工作中反对“仁政”观念也就自然不需要了。从1949年底到1950年6月,税收工作中提出反对“仁政”观念仅持续了6个月左右的时间,政策的变化折射出中共在治国理政上不拘泥于先前决策,而是以问题为导向,随着时局变化适时调整政策的治理方略。面对历史上“仁政”治国传统,敢于公开明示反对“仁政”观,也反映了新政权的不同气象。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在局部地区执政过程中,培养了一批具备卓越财经领导能力的干部,也积累了一些财经工作经验,这对于中共在新中国初期把经济形势稳定下来,恢复发展生产,使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完全站住脚,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只有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新中国初期中共的财经政策,才能得出正确的历史认识。
[蒋贤斌,历史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夏晨欣,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何飞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