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拒绝
2023-02-21陈昊
陈昊
关键词:A. C. 布拉德利;形式;内容;统一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180(2023)05-0032-07
现代英国批评家A. C. 布拉德利(A. C. Bradley)的《为诗而诗》("Poetry for Poetry's Sake")是他1891 年发表的一篇重要的文学批评文章,被认为是英语文学批评中“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代表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布拉德利提出了著名的“形式与内容不可分割”的学说,呼吁人们将诗的体验视为一种独立的美学和文学价值,而非仅仅作为文学作品的片段或元素。他认为艺术品应该因自身的价值而被欣赏,而不是作为某种实用目的的象征。本文尝试辨析围绕这一名篇的哲学氛围与美学论争,指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除了被视为“为艺术而艺术”的主张之外,还有着文化上的预设和要求,并且蕴含了哲学与诗学之间的有趣张力。
一
A. C. 布拉德利是19 世纪末英国文学批评家和哲学家,也是新黑格尔主义中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
他特别关注艺术哲学和文学批评,强调艺术作品中意识形态和个体经验的重要性,同时也注重艺术形式、技巧和结构的作用。其诗学思想受到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布拉德利曾当过T. H. 格林的门生,而格林每每被称作第一位牛津的黑格尔派哲学家。格林于1882 年逝世之后,布拉德利编辑了他未完稿的《伦理学引论》(1883)。布拉德利身处牛津大学观念论的哲学氛围之中,成了一位深信不疑的一元论者。在他眼中,现实是一体,多元论、原子论、个性论都是谬论。一切有限的存在,乃是无限精神的局部表现。世界是精神,是由F. H. 布拉德雷所说的“有限中心”组合而成。世界所存在者,唯有灵魂、灵魂的共同性,以及无限的整体。布拉德利以这样一种哲学视角来考察诗歌天地,因而在他眼中,诗歌是一个“独立,完整,自主”的精神世界。
和新黑格尔主义的其他成员一样,布拉德利认为精神是人类活动的核心,并主张以个体为中心的哲学,并将其应用到诗学和文学批评当中。他认为,艺术作品是一种通过创造性形式表达情感、思想和感受的实体,艺术家可以通过形式和技巧来表达它的内涵和意义。同时,布拉德利也与新黑格尔主义的一些思想产生了分歧。他更注重艺术作品的自我价值,强调作品的内在价值,而不是作为某种实用目的。此外,他还拥护诗学、美学的纯粹性与自在性,并反对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倾向。
布拉德利诗学思想的历史根源在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以及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他认为,诗歌是一种通过艺术形式和语言表达情感和思想的文学形式。布拉德利将詩歌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真实的诗歌,表达着真正的情感和思想,而不是简单的装饰或样式;另一种是空洞的诗歌,仅仅是外表上具有诗歌的形式,缺乏真正的思想和情感。布拉德利强调艺术形式和风格的重要性,认为诗歌能够通过结构、语言和形式,以及艺术家的技巧和创造力来呈现思想和情感。他认为艺术家需要具备才能和技能,才能创造出真正有意义和富有深度的作品。A.C. 布拉德利强调真正的诗歌应该是通过艺术形式和语言表达情感和思想,而不是仅仅将形式视为表面的样式或装饰。
《为诗而诗》是布拉德利任牛津大学诗歌教授时的就职演说,清楚雄辩地表述了他的观点:诗歌“自成天地,独立,完整,自主”a[1]562,诗歌只是生命的类似物。诗歌既非哲学,也非宗教,虽然布拉德利确实偶尔提示过,“凡是想象力得到满足之处,我们应该发现的,就不是无谓的幻想,而是真理的形象”[1]562。布拉德利耐心地说明了“主题”与“实质”的区别:“主题”先于诗篇而存在,而且从美学上看,无关紧要,而“实质”则寓于诗篇。在诗歌中,意义与声响是一体,“实质”则存在于诗篇之内。“形式与内容,从不同观点来看,都是一体。”[1]562
布拉德利对“为诗而诗”的理念高度赞同。这个哲学口号要求人们欣赏艺术品的美学性和内在价值,而不是仅仅关注其实用价值。他认为,艺术品是一种通过创造性形式表达情感、思想和感受的实体。在文章中,布拉德利探讨了艺术品的功能和目的。他认为,为了忠实地呈现思想和情感,艺术品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技巧,才能真正地展现出它的内容和价值。他强调艺术品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表达的真实性上,也体现在它的形式和技巧,在这个意义上,艺术品的价值是纯粹自在的。总之,A.C. 布拉德利的《为诗而诗》是一篇重要的文学批评文章,提出了“为诗而诗”的理念,呼吁人们将艺术品视为独立的价值实体。这一理念对当代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仍有影响。
布拉德利的诗学观点让我们联想起当时影响深远的新艺术运动,如果我们将两者作一比较,就更加能够看出布拉德利《为诗而诗》中的主旨所在。布拉德利并不是新艺术运动的成员,但他的思想与这一运动有所联系。新艺术运动是19 世纪晚期至20 世纪初期欧洲一场推崇新的艺术风格和审美理念的运动,旨在推翻19 世纪旧有的艺术风格、装饰风格和生活方式。这一运动强调对美的感知和表达,同时也提倡对材料、工艺和技术的探索与创新。布拉德利的诗学思想与新艺术运动背后的美学理念有一些相似之处。他强调艺术品的形式和技巧,认为通过艺术形式和语言表达情感和思想是重要的。与此同时,新艺术运动的艺术家们也强调了材料和工艺的重要性,认为艺术品的真正价值在于艺术家对这些元素的使用和创新。布拉德利的思想与新艺术运动的艺术家们之间也存在一些观点的分歧。布拉德利强调内在的思想和情感表达的重要性,而新艺术运动的艺术家们则更注重对材料、工艺和技术的创新和探索,更多地关注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
杜威在《艺术即经验》中借布拉德利的《为诗而诗》来说明形式和内容在艺术经验中的统一:
英国批评家A. C. 布拉德利曾说过,“一首首的诗(poem)组成了作为总称的诗歌(poetry),我们会照它实际存在的样子来考虑一首诗;而一首实际上的诗是我们在读诗时所经历的一连串经验——声音、意象、思想。……一首诗是在数不清的程度上存在着的”。同样,它以无数的性质或种类存在,由于其“形式”,或者由此所带来的反应方式的不同,没有两位读者具有同样的经验。一首新诗是由每一位诗意地阅读的人所创造的。生糙的材料并不具有独创性,这是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同样的旧世界之中。每一个个人在发挥其个性时,带进了一种观看与感受的方式,这种方式与旧材料相互作用时创造出了某种新的东西,某种以前没有存在于经验之中的东西……
拥有形式,指的是这样的意思:它标示出一种构想、感受与呈现所经验的材料的方式,从而使之在那些比起具有原创性的创造者来说有着较少的天才的人那里,能够从这些材料更容易、更有效地构筑充分的经验。因此,除了在思维中之外,不可能在形式与实质之间做出区分。作品本身是被形式改造成审美实质的质料。……诗的实质,审美的质料,是诗本身,即话题在经过弥尔顿的想象性处理所变成的东西。同样,人们可以用语词向别人讲述《古舟子咏》的话题。 但是,要想传达诗的实质,就必须展示全诗,让诗本身吸引别人。布拉德利为诗所作的区分,也同样适用于每一门艺术,甚至适用于建筑。帕台农神庙的“话题”是处女神雅典娜,雅典城市的保护神。
如果有人愿意取多种多样的、大量的艺术产品,并对它们作足够的考虑,给每一个都确定话题,那么,他就会看到,处理同样“话题”的艺术作品的实质是无限多样的……正如布拉德利所说,话题是处于诗之外的;实质是在它之内的;更正确地说,它就是诗。[2]
杜威用经验弥合了形式与内容,但这种统一和布拉德利的“为诗而诗”确实貌合神离。因为布拉德利认为,诗歌应该追求纯粹的美,而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或实用性而存在。这种看法认为诗歌应该摆脱现实世界的束缚,只为表现纯粹的美感而存在。而杜威则认为,诗歌并不是独立于人类生活之外的艺术形式,而是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文化现象。因此,诗歌不能完全摆脱社会现实,它应该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应该满足人类实际生活的需要,并且应该与其他的艺术形式联通,在服务于人类生活的同时,表现美的价值。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篇演讲的美学意蕴和杜威的实用主义倾向大相径庭。布拉德利深受黑格尔哲学影响,他认为诗展示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这种统一无涉于利害,而是模拟了人们欣赏诗的共同经验,更关乎诗的内在价值:
诗就是诗篇,我们想到一篇诗,须想到它实有的东西;我们大概可以说,一篇真实的诗是一串的经验——声音、影像、思想、情绪——这些经验,我们在尽力将诗当作诗读的时候,一一地感受着。自然这种“想象的经验”——若我为求简起见,可以用这个短语——因每个读者而异,因每次读的时候而异,一篇诗存在于无数的情形里。但那种无可奈何的事实,是事物本性里具有的,现在与我们是无关的。[1]564
布拉德利指出,如果我们尝试用散文来加以表达诗向我们传达的东西,其结果一定令人失望,诗的实质因此而散失了:“诗只是‘诗的经验。若你要回味这诗的话,将分解所得的两种产物加拢来,是不行的;你只有回到‘詩的经验里才成。那时你所复得的,不是两种因子之和,而是一整个儿;你不能在它里面分开实质与形式,正如你不能分开有生命的血和血中的生命一样。”[1]564 布拉德利的这一主张,如果和杜威的表述相比,我们能够发现其中的晦涩与模糊,最为混淆之处在于他所力主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到底应该理解为是一种描述性的特质(适用于所有诗歌),还是一种规定性的评价(适用于好的诗歌)。无论如何,布拉德利的观点需要一定的澄清和详细的阐释。
二
布拉德利在《为诗而诗》中最为著名的观点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
(形式与内容)它们不‘相合,因为它们不是分开的:它们是一件东西,只是从不同的观点看罢了;在这种意义上,它们是即此即彼的。你可以说,内容与形式的这种即此即彼性,并非偶然;这是诗之为诗的本质,也是一切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1]566
这一观点在现代美学与艺术批评中影响深远,但其模糊含混之处也需要研究者加以澄清。国外两位学者基维(Peter Kivy)与拉马克(Peter Lamarque)就从不同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阐释,两人截然不同的结论揭示了布拉德利这篇文章隐含的丰富的美学层次。
基维指出,布拉德利持一种知识论的立场,他所力陈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是一种关于诗歌的知识,因此,布拉德利对这一统一性的说明旨在确保诗人的独特知识领域。基维强调:
诗学中的形式与内容的同一性问题,之所以历久弥新仍然深具吸引力,原因就在于这一问题可以恢复诗在认识论中的古老地位,这种地位在科学革命与认识专业化之后本来已经不复存在,而‘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保证了诗人的专业知识,诗就是自身的主题,在诗的问题上没有专家,诗人之外没有诗的创造者与发现者,他不能被超越。[3]40
基维的论据主要是布拉德利关于诗歌内容不能被转述的主张:
诗是一种惬心的想象的经验,这是要全然从内面评判的。在以上这两种论旨之外,那公式还得添上第三种,虽然不是必要的:无论制作中的诗人,或“经验”中的读者,留意了种种外在的目的,便会降低诗的价值。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将诗取出它自己的氛围以外,便会改变它的本性。它的本性不是要做“实有世界”这短语[的意义],如我们普通所懂得的一部分,但也不要做它的一个副本;它要自己做一个世界,一个独立的、完全的、自由的世界。要全部占有这个世界,你得走进去,遵从它的种种法律,这时候得忘掉在那另外的实有世界里属于你的,种种信仰、目的和特别的情境。[1]568
基维表示,正是因为转述的失败提供了证据,表明了诗人独占诗歌认识的主张。他进而指出,为了全面评估这一主张的正确与否,需要有一个转述的成功标准。正是在这一点上,基维认为布拉德利尤为含糊其词,并拈出了布拉德利的一段话来说明。在他看来,布拉德利更加关注的是诗歌的体验,正是这种体验体现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以及对于转述和翻译的拒绝:
同样的情形,你真读《哈姆雷特》时,不能离开文字去想动作与人物,只能在文字“中”一点一点地领会着这些;文字是动作与人物的表现。当然,以后你离开了诗的经验而回想这个戏的时候,你可以将这整个儿分析开来,得到实质和形式;它们多少是互不相涉的。但这些是你分析的头脑中的东西,不是诗里的,诗只是“诗的”经验。若你要回味这诗的话,将分解所得的两种产物加拢来,是不行的;你只有回到“诗的”经验里才成。[1]569
基维认为,布拉德利过于神秘化了诗歌的特质与效果,把散文与诗歌文体之间的差异绝对化了,因此布拉德利的核心观点——诗歌因其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而不可解读、不可转述,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基维指出,诗歌的知识虽然涉乎个人的体验,但不是一项神秘的事业。在基维对布拉德利的解读中,也有着两个立论的疑点:首先,基维强调布拉德利关注的重点在诗歌内容的认识问题,但布拉德利的立场实际上包含了对于这一质疑的回应,如果一首诗的形式与内容相融合,那么任何解析都会改变诗的形式,进而无法获得融合的内容;其次,基维将布拉德利的主要兴趣理解为阐释诗歌带来的审美经验,但是考虑到黑格尔哲学对于布拉德利的影响,在这一哲学传统中,审美对象经过适当的限定具有独特的认识与审美价值,而并不仅仅是我们对于它的经验反应。基维对布拉德利的解读与质疑多少有些歪曲了布拉德利的原文。
拉马克则对基维针对布拉德利的批评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基维误解了布拉德利的立场,布拉德利这篇文章的主旨不在于诗的知识,而在于澄清人们对诗歌承载审美价值的理解,并且对这种理解进行建构与说明。拉马克将布拉德利《为诗而诗》的主旨解释为:“诗的主题是由一系列共享的故事、想法来组成,而诗的实质是主体在诗中的实现,而形式则是这种实现的模式。”[4]
拉马克这一区分隐含的主旨在于,他认为形式与内容并不是统一于单纯的经验中(正如基维的解读),而是统一于作为经验的审美对象之中。拉马克指出,诗歌对象表现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是因为诗歌对象的这两个方面有着内在联系,这种联系并非基维所说的“同一性”,而是两者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正如布拉德利所说:
内容与形式的这种即此即彼性,并非偶然;这是诗之为诗的本质,也是一切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正如在音乐里,并非一边有声音,一边有意思,所有的只是表现的声音,你若问有什么意思,你只能指着声音回答;正如在绘画里,并没有与画“相加”的意思,只有画“中”的意思,或有意思的画,没有人能用别的法子准确地表现这意思,除了在画里,除了在“这幅”画里;诗中也是一样,真内容与真形式是不存在的,也不能想象它们是分开的。[1]567
然而拉马克仍然面对着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们面对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信息的提炼是文学批评和解释的前提,布拉德利本人就是莎士比亚戏剧评论的大家,那么这种提炼如何获得所谓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呢?这样的阐释似乎完全是基于诗的内容而非其形式。拉马克对于这一问题的回应很有见地。他声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并非诗的客观属性,正相反,这种统一性取决于读者的视角与兴趣。
拉马克重申了布拉德利的这段话:“诗就是诗篇,我们想到一篇诗,须想到它实有的东西;我们大概可以说,一篇真实的诗是一串的经验——声音、影像、思想、情绪——这些经验,我们在尽力将诗当作诗读的时候,一一地感受着。”[1]570
基维强调了布拉德利这段话中的“经验”,并得出结论:布拉德利对于诗的定义完全是精神性的,诗只是人的一种精神活动。[3]42 而拉马克则强调这段话中“将诗当作诗读”的部分,诗的审美体验取决于主体尽可能诗意阅读的选择,这意味着诗的实质与体验来自于我们选择如何与其互动。在这一基础上,拉马克指出,“我不认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我们在诗中发现的东西,而是我们对它的要求”[4]。
拉马克的这一观点有着“审美态度”的色彩,也符合文学批评的实践。当我们一方面将诗视为“形式与内容统一”的艺术,另一方面又将其作为基于这一预设的各种分析的承载体时,只要我们从审美立场出发,以形式与内容统一的要求来对待这首诗,这首诗因而也向我们显现为形式与内容不可分离的统一体,而从其他角度如伦理学或历史学考察,这首诗的表现也因而发生变化。一切的关键在于我们必须采取一种特殊的立场,即“尽力将诗当作诗读”。拉马克强调,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并非基于诗歌的经验,而是以诗本身所要求的方式参与其中时,诗对我们的呈现。
拉马克的立场能够使我们一方面坚信诗的独特审美价值,另一方面也承认对诗的解释和分析是一项有意义、有益处的工作。但是这一立场同样蕴含了一些需要澄清和充实的预设。拉马克认为,只有我们采取一种“诗的立场”,才能在诗中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正如他所说,“我不认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我们在诗中发现的东西,而是我们对它的要求”[4]。拉马克的主张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张力,他预设了我们在诗中的发现与对诗的要求两者是矛盾的,但实际却并非如此,所谓的“诗的立场”实际上是一种兴趣,它与对客体的发现和观察是兼容的。
拉马克最终将自己对“为诗而诗”的解读总结为一种强加的解释立场,即诗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性是由我们对其的解释立场强加给它们的。这一观点与基维对比起来显得尤为激进,基维认为诗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可能的,尽管未必是必须的。而拉马克则强调只要我们把诗作为诗对待,它们就必然呈现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形式与内容的不可分割性不是在作品中发现的,而是阅读诗歌的实践强加给作品的某种东西”[4]。
这里需要指出拉马克对于形式与内容的理解的一些独特之处:首先,“诗的实质是主体在诗中的实现,而形式则是这种实现的模式”,拉马克认为一首诗是一个建构的艺术品,然而这种建构的过程未必体现在完成的作品之中,诗的形式只是主体的实现模式,是诗歌的外部价值;其次,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诗歌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果一首诗要具备诗学上的价值,就必须满足人们对它的强制阐释,这种阐释可以被称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拉马克的结论非常明确:对形式与内容统一性的要求是诗歌价值的重要特征。但是笔者认为这一结论未必需要在强加的模式下才能满足,有些现代主义诗歌未能满足这一模式,但同样引起了读者的审美体验。
拉马克的观点比较适用于一些古典主义的诗歌,这些诗歌的塑造方式接近于拉马克的结论,它们的形式与作品融为一体,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中,不会显得突兀或碍眼。这就是拉马克所说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可分割”,这种特性体现在诗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在解释还是评价上,形式对于诗的贡献只能通过它服务的内容的视角来理解,内容贡献的意义只有通过它与特定形式的结合才能被欣赏。形式顺利融入了内容,因此并不会与内容决裂或对抗,但是在一些现代主义诗歌中,诗作最有价值的效果和特征往往是在突兀的形式中显出的。我们可以举出现代主义诗歌在艺术形式上的很多突破:现代主义诗歌不再奉行传统的韵律、诗体和诗句结构,而采用自由诗或断句、间隔、排版等非传统形式,使诗歌变得更加自由和开放;试图打破表面世界的表象,将焦点聚集到意识、感知和主观体验上,从而挑战传统的现实主义诗歌形式,表现出强烈的主观性和个人体验;将图像、声音、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融入诗歌创作中,打破了传统的语言限制;等等。
如《荒原》这些现代主义诗歌体现了诗的建构过程,从中我们看到了诗歌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张力,这种过程与张力被带入了對诗歌的体验之中,而不仅仅是对于诗作的分析与解释。布拉德利和拉马克的立场都没有反思诗的形式因素以及创作和感觉的过程,而是用“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将其一笔带过,诗的价值存在于立等可取可体验的诗本身,但缺乏对这种体验如何产生的细察。现代主义诗歌尤其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它们的主题就是一种形式上的拒绝,拒绝与内容“统一”来获得美学价值。
除了形式上的自我指涉与突破,现代主义诗歌还获得了一种批判性,有些作品采用断句和空白符号,使得诗歌的节奏和结构更加自由化,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和创造力,有些作品则善于运用重复和变奏等技巧,营造出一种律动感和节奏感,从而使诗歌呈现出复杂的音韵效果和美学感受。这些中断和不连续实际上打破了诗歌的装置,可以刺激对于诗歌形式观念的思考。现代主义诗歌挑战了拉马克的观点,他声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外在强加给诗歌的,但实际上现代主义诗歌拒斥这种统一,并从这种拒斥中获得了美学价值。现代主义诗歌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发现了一种新的方式来回应形式与内容统一的要求,即对这种要求的参与和间歇的质疑。因此,现代主义诗歌也发现了一种新的审美形式,就是对于机械性阐释的拒绝。
结语
丹托在《艺术界》中指出:“艺术家通过一种由艺术理论和近代绘画史组成的氛围,回到了艺术作品的实体,他试图从自己的作品中提炼出这些元素;因此,他的作品属于这种氛围,是这种历史的一部分。他的身份对他所做的事情的澄清在逻辑上取决于他所拒绝的理论和历史。”[5]他认为艺术作品被捆绑在一个共同的地平线上,即艺术理论和艺术史的氛围,并将其称为“艺术界”。艺术作品针对的是共同的视野,它们可以拒绝遵守某种通用的审美标准,这种批判性的拒绝成为了一种新的审美表达方式,也构成了现代主义诗歌的重要部分。而布拉德利《为诗而诗》中著名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以及杜威、基维和拉马克等人精彩的阐释,则共同构成了这种拒绝的规范性背景。
(责任编辑:相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