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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

2023-02-19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税务局参训师资

刘 明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校区,辽宁 大连 116021)

税务干部是税收事业的生力军。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都把人才培养和税务干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1]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单独列出,把教育、科技、人才提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重要地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在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时,需坚持更高标准和要求,要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加大税务领军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高质量建设和应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一、实战化培训对于税务干部教育的意义

(一)实战化培训的涵义

“实战化”的概念起源于军事领域,顾名思义就是像真实的战争那样去训练、演习。目前,对于实战化训练的表述较多,但归根结底都离不开“以战定训”的本质和内核,即按照战争的特点和需求来训练,练就能打胜仗所需的指挥、行动、保障能力以及战斗作风,讲求“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2]实战化训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性”是实战化训练的天然特征。开展实战化训练,必须针对战争或非战争军事行动对象,针对相应的气候地域特点、特定的战场环境、客观现实条件等因素进行。“有效性”表现为战斗力的提升,是“针对性”带来的客观结果。实战化训练以其在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的优势,被推广至警察、消防、网络安全、应急救援、法院和税务等部门及行业的岗位人才培养,并被习惯性称为“实战化培训”。实战化培训面向岗位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以解决实际业务问题为目标,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降低“培训—实操”的转化壁垒,推动参训学员从“不会干活”到“会干活”,或者从“会干活”到“擅长干活”,增强个人职业能力,契合部门、行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提升组织效能。

(二)在税务干部教育中开展实战化培训的背景和意义

1.在税务干部教育中开展实战化培训,是从全局角度落实“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向实战化转型”的必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要求按照“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聚焦税收业务重点难点问题,遵循“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开展实战化培训。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安排,必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和实践,进而从全局角度推动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向实战化转型。

2.在税务干部教育中开展实战化培训,能从长远角度促进税务干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的达成。[3]税务干部培训属于成人在职岗位教育培训,具有周期短、时间集中的特点,对于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需求特别迫切。常规税务干部培训多以培养税务干部基础胜任能力为核心,培训内容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和理论性,虽一定程度上针对税务系统岗位实际业务和工作需求,但“培训—实操”的转化率不高,税务干部实际业务水平的提升有限,难以高度实现各级税务局设定的培训目标。在税务干部教育中开展实战化培训,恰好能够弥补常规培训“培训—实操”转化率方面的不足,是值得实施的培训方式。

二、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的现状和困境

(一)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的现状

2021年,深圳市税务局、湖南省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实战化培训改革试点单位率先开展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税务局采取实战化培训模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下半年,实战化培训在全国税务干部教育中大范围实践和推广。截至2022年底,多地已经运行并完成的实战化培训项目在业务方向、培训内容、师资配备、培训模式、培训效果和项目组织实施等方面既有共性,又各有千秋,呈现以下特征。

1.业务方向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强调重要性。在确定业务方向时,将年度税收重点工作计划和本地经济发展特点、状况作为重要考量,选取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国际税收、行政办公等业务条线开展实战化培训,具体如房地产行业检查、土地增值税清算、特定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办税服务厅岗位实操、公职律师执业、公文写作、国际税收精英等实战化培训。

2.培训内容注重“查漏补缺”,突出针对性。在设置培训内容时,摒弃以往的追求系统、全面的理念,通过召开调研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准确掌握税务干部实际业务的短板和弱项,进而针对性设计和讲授“查漏补缺”课程,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3.培训师资搭配组合不尽相同,体现多样性。培训师资主要来源于税务局内部业务骨干、税务培训院校专职教师(以下简称专职教师)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士(以下简称专业人士)。但是,各地培训项目师资的搭配组合并不统一:有的培训项目仅有一种师资来源,比如贵州省铜仁市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实战化培训仅邀请了省内实战经验丰富的税务师授课;有的培训项目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师资来源,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的公文写作实战化培训,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专家及区局多名公文写作骨干为学员集中授课、点评。另外,业务骨干作为实战化培训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形式不尽相同:有的培训项目,业务骨干仅以兼职教师的身份参与授课;有的培训项目,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在模拟实训或者实战中“手把手”指导学员开展工作;有的培训项目,业务骨干既参与授课又担任“导师”。

4.培训模式采用“四位一体”,显示固定性。多地税务局采用“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开展实战化培训,极少数地区税务局未进行上述全部培训阶段。就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线上教学”通过“学习兴税”平台、钉钉课堂、专题直播等多种途径进行;“线下集训”以集中讲授为主,以分组研讨、案例解析、场景化实训和测试等多种教学方法为辅助;“实战锻炼”的方式包括竞赛、实操演练、汇报展示及点评等;“复盘总结”通过汇报会、汇总案例库和习题库等方式总结、完善、固化和评价实战化培训成果。

5.培训效果表现在多个层面,呈现显著性。从取得成绩看,实战化培训对于组织税收收入、提升干部队伍实际工作技能、税务干部个人获得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深圳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精英实战培训为例,参与培训的65位学员在4个阶段6个月时间内共组织税款16.87亿元,完成45个风险指标的验证修订,固化15个指标模型,形成8份风险分析报告、10类风险应对指引和17个典型个案,交出优异成绩单。

6.项目组织实施得到高度重视,注重高效性。实战化培训受到各级税务局的高度重视,在培训工作组织方面往往举全地区各层级税务局之力。无论是自主举办,或是与税务干部培训院校合作(以下简称“局校合作”)的方式,各地税务局大多采用“项目+团队”的机制来设计和实施实战化培训项目,保证了培训项目的高效运行。

(二)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在设计和实施中存在的困境与不足

尽管各地的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均取得不同程度的收获和成绩,但部分实战化培训项目在设计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1.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1)片面追求“四位一体”,忽略既定培训目标。对于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来说,“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既是方向指引,更是工作要求。这就使得部分实战化项目片面追求培训模式与“四位一体”保持高度一致,忽略“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等四个阶段本应达到的培训目标。比如,部分实战化培训项目虽有完整的四个阶段,却把本应放到“线上”的课程安排在“线下”进行(或者反之),致使课程内容与培训阶段错位,严重影响两个阶段培训目标的实现。(2)以其他教学手段代替“实战锻炼”,致使“实战”未落实处。实战化培训的精髓就在于“实战”,它强调参训学员亲自动手和操作。在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的实践中,一些项目以“讲授实际业务问题”“授课教师进行实操演示”“举办知识、业务竞答类比赛”等方式为“实战”,导致实战化培训名不副实;更有甚者,一些项目的“实战锻炼”仅仅出现在项目计划书中,但在项目实施中却没有实际执行,致使“实战”无从谈起。

2.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参训学员与培训项目的匹配度欠佳。(1)选派理念有偏差,致使参训学员的业务方向及水平不匹配培训项目的设定。鉴于税务部门业务纷繁众多,税务干部工作异常繁忙的客观情况,各实战化培训项目在选派参训学员时,考虑更多的是“谁能抽出时间参加培训”,而不是“派谁参加培训更适合”。在这种理念导向下,参训学员所属业务领域及具备的业务水平与实战化培训项目设定的业务条线、业务深度的匹配度不理想,致使统一的课程内容和课时设置难以满足需要。(2)召集学员的力度不足,致使学员参训的连贯性程度不匹配培训项目的设定。对于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的实战化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通常来自本级及下级税务局。“线上学习”与“线下集训”之间,“线下集训”与“实战锻炼”之间,通常存在时间间隔。待下一阶段开始时,将分属于不同单位的参训学员再度召集在一起并非易事,可能产生参训队伍集结不完整、临时替换参训学员的现象,无法保证学员参训的连贯性,最终影响实战化培训项目整体实施效果。

3.外部师资与税务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造成选聘困难。(1)专业人士以个人身份参与培训项目,选聘难度较高。作为实战化培训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教师和专业人士均来自税务系统外部,但选聘前者的难度相对较低,选聘后者的难度相对较高。究其原因,专职教师通常依托税务培训院校参与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局校合作”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专职教师的“外部”属性,降低了专职教师的选聘难度。专业人士通常以个人身份参与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对于中介机构、税务部门乃至培训项目的附属性均比较弱,因而选聘难度更高。(2)行业主管部门对外出授课审批严格,致使相关师资严重匮乏。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的师资对所属行业的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更为熟悉,这对涉及特殊业务的实战化培训项目更具意义。但是,与税务培训院校和中介机构相比,行业主管部门属于行政主体,在人员派出审批时考量的因素更多,态度也更加谨慎。受制于此,很多实战化培训项目只能放弃选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作为培训师资,致使培训需求未能得到最大程度满足。

三、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要点

(一)实战化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的目标设定

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要从根本上锚定两个目标:一是项目是实用的;二是项目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性目标是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必须达到的基本目标。实用性目标要求,一方面要使培训给予参训学员的“学”和“练”在实际工作场景中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要使税务干部在实际工作场景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可复制、可推广”是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应当追求的高级目标。“可复制、可推广”目标是指,各地应在总结和完善已完结实战化培训项目的基础上,针对各业务条线提炼出一整套更为成熟、更加高效的设计方案、实施办法和运行机制,不仅可供复制形成多期培训项目,而且其中的普适性做法可推广应用至其他业务条线培训项目。

(二)课程内容要与培训形式、学员业务水平相匹配

实战化培训项目的课程内容,除以税务干部业务岗位需求为导向外,还需与培训形式、学员业务水平相契合。培训形式与课程内容的匹配方面,“线上学习”能直播、可回放,适宜安排确定性强的内容,如税收政策解析;[4]“线下集训”促成教师与参训学员以及参选学员之间的面对面,使相互交流更畅快,适宜安排难度大、争议性高的内容,如疑难问题剖析。学员业务水平与课程内容的匹配方面,新入职或转岗的税务干部大多缺乏关于现有工作岗位的知识储备和实战经验,应提高基本理论、政策梳理方面的课程内容比例,增加仿真或真实工作场景的历练时间,助其“补短板”;深耕现有工作岗位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税务干部一般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应通过训前、训中调研了解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堵点和痛点,然后设置、安排、动态调整课程内容,助其“强弱项”。

(三)课程讲授须发挥多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作用

在税务干部实战化培训项目中,教学方法可划分为常规教学方法和非常规教学方法。常规教学方法常常应用于各类税务干部培训项目,主要包括讲授式、答疑式、案例式、研讨交流式、实训式和测试式等。非常规教学方法很少在常规税务干部培训中应用,几乎为实战化培训项目所特有,主要包括竞赛式、实操演练式、汇报展示式等。为发挥常规教学方法和非常规教学方法各自的优势,一方面,可将常规教学方法组合运用,如采用“讲授+案例”使课程内容更接地气,或采用“研讨交流+答疑”增强互动性,不仅分享成功经验,还能“点对点”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另一方面,需利用好非常规教学方法给参训学员带来一些有必要的压力,如安排本级甚至上级税务局有关领导莅临汇报展示现场,或将测试成绩通报参训学员所在单位,督促参训学员认真对待实战化培训,在压力中学习、思考、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切实提升实际工作技能。

(四)培训阶段不能缺少“实战锻炼”和“复盘总结”

“实战锻炼”应是参训学员将前期系列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场景中的阶段。只有“实打实”进行实战锻炼才能检查和评估参训学员业务技能水平提升的情况,才能评判实战化培训项目的质效。实战化培训项目绝不能以务虚形式替代实战锻炼,更不能不进行实战锻炼。“实战锻炼”可在仿真工作情景中进行,如提供已经完结且具有代表性的稽查案例资料,要求参训学员开展相应的稽查工作,而后将检查处理结果与之前的结论作对比,进而评价其正确性和适当性。“实战锻炼”也可在真实工作情境中进行,如为参训学员提供税收风险指标和疑点纳税人,要求他们利用税务系统掌握的纳税人数据,核实纳税风险是否存在,并提出风险指标修正建议。

复盘总结是指在事情发生之后,从过去的经验和行动中获得经验教训,具体包括“回顾过去的行为”“将行为进行归纳、总结并分析”“确定下一步的行动”“行动并再次复盘”等四个步骤。只有不断地复盘总结,才能找到问题所在,并将其改进或优化。实战化培训项目的复盘总结阶段,需回顾实战化培训前三个阶段的各方面情况,整理课程、练习题、考试题、案例、师资等资料并形成“库”;对于运用真实工作场景开展实战锻炼的项目,需收集工作计划、分析报告,固化更新后的税收风险指标和模型,汇总组织的税收收入。在此基础上,还要归纳实战化培训项目设计和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拟定整改意见,推动项目的进一步完善,为项目的复制推广做好准备。

(五)建立健全实战化培训项目运行保障机制

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是税务系统一项重要的工作命题,因而对实战化培训具有持续性需求,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机制以保障其顺利运行。参训学员选拔方面,应确立选派参训学员的规则、标准和流程,正确处理税务干部参加培训与日常工作间的“工学矛盾”,保障选拔质量,提升集结效率。培训师资选聘方面,要着力培养税务系统内部优秀兼职教师,建立税务系统外部师资选聘机制,如邀请和审批涉税中介师资“绿色通道”机制、“局校联学”合作机制等。实战锻炼场地配套设施方面,建立专项的计算机机房申请使用制度,做好计算机设备、软件系统和内外部网络故障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因场地问题拖延培训进程或致使实战效果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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