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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求新求变思潮下的《周礼》学研究路径

2023-02-19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周礼

张 帅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山东曲阜 273165)

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曾称“故论经学,宋以后为积衰时代”[1]275,“论宋、元、明三朝之经学,元不及宋,明又不及元”[1]283。皮氏之论有失公允,在明代朱子理学与阳明心学交替影响,儒生普遍有“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参与意识;反映在学术上,明代的经学既重视思想的研究,好出新意,又有比较明显的现实关怀,提倡学以致用。特别是在明代的《周礼》学研究领域,相对《仪礼》《礼记》,《周礼》作为有关制度之书,更容易与社会相联系,更容易受当时的学术思潮的影响。明代《周礼》学相对发达,一方面沿袭了前代《周礼》学的某些特质,另一方面又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张学智的《明代三礼学概述》[2]12-16、杨艳秋的《明代三礼学论略》[3]54-59都对明代《周礼》学进行了一些探讨,但由于写作体例与篇幅限制,对明代《周礼》学的研究还没有全面展开。本文将对明代《周礼》学研究的热点以及明代《周礼》学所呈现的新方向进行讨论。

一、明代《周礼》学研究的热点

受宋代疑经思潮的影响,明代许多礼学家对有关《周礼》的两个重要问题展开讨论,一是《周礼》之《冬官》篇是否亡佚的问题,二是有关《周礼》的真伪问题。

(一)明代有关《冬官》未亡说的讨论

1.赞同《冬官》未亡说

从宋代俞庭椿开始,许多礼学家开始怀疑《周礼》之《冬官》未亡,而是窜入其他几官之中,王与之、丘葵、吴澄①吴澄的《周礼考注》已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鉴定为明人晏璧所作。都持此论。明代持此说学者为数不少,如何乔新、柯尚迁、郝敬等人。

《四库提要》评价何乔新《周礼集注》“是书谓《冬官》不亡,大约沿俞庭椿、王与之、丘葵及晏璧伪托吴澄之说,臆为窜乱。……是皆妄取前人谬戾之论,割裂倒置,踵其失而加甚。故前后义例,率不能自通,徒为谈《周礼》者所诟病耳”[4]182。可见《四库提要》直接否定何乔新等人的《冬官》不亡说。何乔新本人在其书的序文云:“夫《冬官》未尝亡也,何必以千金购之?胡为以《考工记》补之?”[5]174这说明何氏本人则对《冬官》不亡说深信不疑。何氏在《秋官》之后,又专门列《冬官》一章,在《冬官》篇首云:

司空掌土之官,凡所以兴地利、奠民居、制封域、别丘甸、治沟洫、设坛壝、筑城廓、令力役作器物,皆其职也。遭秦焚书,简编渐滥,《冬官》之属,杂出于他官,而杂于《司徒》者尤多,汉兴得诸煨烬之余,诸儒考古不深,遂谓《冬官》亡矣。河间献王购以千金不可得,以《考工记》补之。夫工作什器,司空之事耳,岂足以当司空之全职哉?[5]388

也就是说何乔新认为《冬官》一职,因秦火,多错入他官,尤其杂于《司徒》为多。其在《地官》篇首云:

愚按:《周礼》得于秦火之余,简编朽折散乱,六官之文互相错杂而《地官》所属,半为《冬官》之文,盖编书者以司空掌邦土,而土即地也,故凡山川土地稼穑之事,悉归诸《地官》,以此致误,而《冬官》阙焉。汉儒承讹,踵谬莫觉其非,其所训释不过随文生义而己。

何氏在此解释了原属于《冬官》的官职错于《地官》的原因,即秦火导致竹简错乱,杂入他官之文多属于《冬官》,而编书者在重新编订《周礼》时误将《冬官》杂入《地官》。何氏在确定《冬官》的属官时,并非一味地照搬前人,如《地官》开篇,何氏云:

地,众也,谓万民也,地官掌教以尽民之性、成民之德,使之克绥厥猷,故谓之司徒。……至宋淳熙间,临川俞庭椿始悟《冬官》不亡而删《地官·封人》《载师》以下二十三官归诸《司空》,又取《掌土》之职见于他官者以补之,作《复古编》,朱子深取其说。嘉熙间永嘉王次点又作《周礼补遗》,多祖俞氏之说,而《司徒》《司空》之职掌稍正矣。至元临川吴幼清又删《乡师》以下凡非教师者尽归之《司空》,以为《司空》未尝亡而《司徒》之文实亡,其存者仅数章耳。愚按:尝合三家之说而轴绎之,《司徒》掌邦教之官固也,然先王未必因一事设一官,《司马》掌兵而而兼论其材任官之事,《司寇》掌刑而兼除妖鸟、驱猛兽之事,六官之兼理者多矣,《司徒》之职,实兼教养……顾去圣既远,无所就质,姑取俞氏、王氏之说,依贾、郑之本,还遂人以下附于《司徒》之后,以俟后之君子云[5]227。

从上文可见,有关《地官》所掌之职官,俞庭椿、王与之、“吴澄”所作改动甚大,与世传《周礼》相差甚远,“吴澄”甚至认为《冬官》未亡而《地官》实亡。何氏修正了这三人的观点,即世传《地官》中相当一部分职官应属于《冬官》,不过何氏对这种作法非常谨慎,在他看来,依据《地官》兼具教养之职这一原则,凡是能体现教养之功的,都应仍留于《地官》之中,最后他综合俞、王、吴之说,又依郑、贾之本对《地官》属职作出了相对保守的调整,将遂人以下官职仍附于《司徒》之后。

柯尚迁亦主张冬官未亡说,不过对前儒《冬官》未亡之说进行改进,相对他人《冬官》未亡之说,似更能自圆其说。柯氏在其书《周礼全经释原》序云:

今观遂人以下《地官》之半实《冬官》也,不知何人次于掌节之后,而《大司空》之职举而杂于《大司徒》之中,遂起千古不决之疑,无乃战国诸侯之所乱乎?[6]485

柯氏又云:

《周礼》三百六十属,见于小宰丝毫不可増减也。先儒以合六官所统为三百六十官,故参差不齐,移易经文之原起于此。今以属首宰夫下大夫四人,倍至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则二十八人矣,加以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则六十人矣。他官不称旅也。合六官则为全经,读《周礼》者必先明乎此,则六官统纪斯正,而无疑于微细诸职矣[6]503。

可见柯氏是将《地官·遂人》以下之职归为《冬官》,柯氏之所以这样划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遂人后面的职官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人数正好六十人,且有“旅下士”一语,检《周官》之通例,凡有“旅下士”之职官都是第三个,如《天官》第一职官为太宰,第二为小宰,第三为宰夫,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合六十人,《春官》《夏官》《秋官》皆同,而《地官》除第三职官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合六十人外,另外,遂人之后的遂师也是“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合六十人,因此柯氏依此例判定遂人其实就是《冬官》之小司空,其后之官职乃《冬官》错入《地官》,可以说这是柯氏最能自证其说之发现。

另外一位礼学家郝敬虽也认同《冬官》未亡之说,但他阐释《冬官》未亡之缘由则不同于上述学者。郝氏在《周礼完解》云:

盖是书取法天地四时,天地之运成于五,五为参两之合,天惟五行,人惟五事,是书六官以配天辰十二,省《司空》官属以法五行而用五数,非阙也。曰:然则宜散天官于五官可也?以《冬官》分寄何也?曰:《冬官》主事,而四时惟冬无事,万物冬藏,故其官为《司空》。……阳分六官以成岁序,阴省《冬官》以法五行,亦盖天所以能为万物主者,唯其不显;君所以能为万民主者,唯其不测,不则之谓神,不显之谓德。故《乾元》用九潜而勿首,此作者之意,而世儒以为错简,正附其云雾中矣[7]1。

郝敬用阴阳五行之说来阐发他的观点,即《冬官》不亡的原因并非俞庭椿等人所谓《周礼》错简之说,认为《冬官》是作者有意安排散于五官之中,是为了法五行之数。

一般认为《冬官》未亡的学者也都认同《考工记》为汉人所补,而郝敬则认为《考工记》非汉人所补。郝氏云:

《周礼》非阙也,而世儒以为阙也;《考工记》非补也,而世儒以为补也。非阙而使人疑其为阙、非补而使人疑其为补,是书所以奇也。五官之文直而正,《考工》之文曲而奇,人疑其裁自两手而不知其同也。是书所以愈奇也。世儒谓汉儒补记,谓《周公》作五官。夫五官非圣人之作,而记亦非汉儒所以补,其诸六国处士之学,其纵横之言乎?[7]1

从上文可以看出,在郝氏看来,《考工记》原来就在《周礼》之中,认为五官与《考工记》都是六国处士之学,属于纵横家之言。

其他持《冬官》未亡说的明代学者及其著述如下:

(1)舒芬著《周礼定本》四卷。该书主要遵循俞庭椿《冬官》不亡之说,又在参考伪本吴澄《周礼考注》的基础上,增加了某些个人见解[4]182。

(2)陈深著《周礼训隽》二十卷。该书继承了俞庭椿之说,割裂五官,凑成《冬官》[4]183。

(3)金瑶著《周礼述注》六卷。该书认为《周礼》为汉儒所窜改,并本伪本吴澄《周礼考注》及何乔新《周礼集注》之说,认为《冬官》未亡,并在《冬官》之后,附有《改官议》《改文议》两篇文章,评论二书得失[4]183。

(4)徐即登著《周礼说》十四卷。《四库提要》称“其书前十三卷解五官,不载《考工记》,末一卷为《冬官阙疑》。盖亦取俞庭椿之说,但尚未敢改经耳。然明言某官移易为最允,某官移易为未协,已毅然断为当改矣,何阙疑之云乎!”[4]184这说明徐即登《周礼说》虽然未必直接改经,但是仍然认为冬官未亡,其他五官之职需要调整。

2.反对《冬官》未亡说

针对元明两代《冬官》未亡、《周礼》乱简之说甚盛,王应电在其书《周礼传》自序云:

后之学礼者吾惑焉,诵其文不究于用,泥其名不揆诸道,类以当世之弊政而释先王之良法,致后之瞽蒙圣经是疑,而或知其分不知其合,见其异不见其同,乃欲析其合同而化理者,分隶以补《冬官》之缺,纷纷臆见,人自为书[8]4。

可见王氏并不为当时这种流行的观点所左右,并批评当时武断地割裂《周礼》原文以补《冬官》的作法,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认为《冬官》已亡,此书弃后人所补《考工记》不录,专解古经,而在其所著此书之《翼传》中,王氏专门写有一章《冬官补义》,据己之意以补《冬官》。

还有如下学者反对《冬官》未亡:

(1)孙攀著《古周礼释评》六卷。该书是在朱申《周礼句解》的基础上稍加订补,并加以注音与评语,《四库提要》称其书最大优点是“惟当明之季,异学争鸣,能不删削经文,亦不窜乱次序,兢兢守郑、贾之本,犹此胜于彼焉”[4]184。

(2)郎兆玉著《古周礼》六卷。该书以《古周礼》为名,明显就是为了反对俞庭椿等人擅改《周礼》经文的作法[4]184。

(3)郭良翰著《周礼古本订注》六卷。《四库提要》云:“是编自序云俞庭椿、王与之、丘葵、吴澄、何乔新五家补本,分割殊甚。不知《冬官》可以不补,五官必不可淆。五官自存,《冬官》自阙,何必强臆以乱成经!因取古本订正之。”[4]184该书也以《周礼》古本自名,反对明人乱改经文之举。

(4)王志长著《周礼注疏删翼》三十卷。该书以郑、贾之说为根本,同时采用宋以后多家之说,《四库提要》对其评价较高,称其“俞庭椿、邱葵以后复各骋臆见,窜乱诸职,沿及明代,弥逐颓波,并经文亦非其旧。志长能恪遵古本,亦为力遏横流,在经学荒芜之日,临深为高,亦可谓研心古义者矣”[4]155。

(二)明代有关《周礼》真伪的讨论

有关《周礼》的真伪,历来争议很大,郑玄、刘歆等认为《周礼》是周公致大平之书,何休认为是战国阴谋家之书,宋代胡安国、胡宏父子认为是刘歆伪造的。明代继承宋代疑经思潮,《周礼》真伪的问题,仍是讨论的热点。何乔新认为《周礼》并非伪书,乃周公致大平之书,他在《周礼集注序》云:

《周礼》一书,周公致太平之法也;非周公之法,乃文武之法也;非惟文武之法,乃尧舜禹汤之法也……甚者或以为战国阴谋之书,或以为汉儒附会之说。呜呼!使战国有是法则为三代矣,使汉儒有是学尚可谓之汉儒哉?[5]173

柯尚迁在《周礼全经释原》将《周礼》提到了很高的地位,柯氏云:

是四经皆出于《周礼》者也。邵子曰:天之四府者时也,阴阳升降于其间矣,圣人之四府者,经也,礼乐污隆于其间矣,是知《周礼》《仪礼》者,四经之本也,命之曰全经,夫岂苟哉。

《周礼》所以合《仪礼》为六经者,何也?《礼记·经解》叙六经为:《诗》《书》《易》《春秋》《礼》《乐》。《乐》,无经,今配礼为六何也?记曰:乐由阳来,礼自阴作,盖礼体虽阴而用则阳,乐体虽阳而用则阴,阳能统阴,故礼必兼乐,《周礼》有大司乐属于礼官,乐之本也。乐之用,则在《仪礼》,故郊庙、燕飨、乡射、饮酒,必用乐,乐之声虽自阳来,而用则从于礼而为阴,无礼则无乐矣,故乐不成经,从于二礼称六经云[6]503。

郝敬则比较贬低《周礼》地位,认为《周礼》非经,也非周公致太平之书。郝氏在《周礼完解》云:

凡读书明白易简者,圣贤之大道也。其烦琐隐僻者,百家之小术也。《周礼》与大道相违远矣。六经言道德,是书专言名法,六经之辞易简,是书之辞冗僻。

《周礼》不可为经也,不在五官之错乱,而况五官本无错乱。今儒者急议改订,苟改订矣,《周礼》可遂行乎?如《司徒》乡老一职,而公卿大夫至下士凡一万八千七百五十一人,一市之中商贾几何?司市官属凡一百四十二人,一商之肆,自肆长至史二百有十人,行此法也,骚扰烦苛民其能堪乎?[7]4

从引文可以看出,郝敬认为《周礼》设官繁杂,官多民少,不合常情,不可当作经来看待。

二、明代《周礼》学研究的新方向

受心学的影响,明代礼家更注重对《周礼》思想的阐发,呈现了与其他朝代不同的特征。明代读书人更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促使礼家特别注意将《周礼》研究与社会现实相结合,并在诠释《周礼》时摒弃门户之见,追求通俗易懂,择善而从。

(一)明代《周礼》学所受理学与心学的影响

明代前期,程朱理学为诸儒所尊,至明中后期,王阳明心学影响甚大,明代礼学家都必然受到理学或心学的影响,如《周礼沿革》之著者魏校就服膺程朱理学,据《明史·儒林传》载:

校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荀子论性恶,杨子论性善恶混,韩子论性有三品,众言淆乱,必折之圣。若谓夫子“性相近”一言,正论性之所以得名,则前后说皆不谬于圣人,而孟子道性善,反为一偏之论矣。孟子见之分明,故言之直捷,但未言性为何物,故荀、杨、韩诸儒得以其说乱之。伊川一言以断之,曰“性,即理也”,则诸说皆不攻自破矣。[11]7251

随着国家和山东省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实施,山东省地下水长期监测点密度达到了0.98个/100km2,站网布局得到有效优化完善,监测范围覆盖全省17个市、涵盖3大水文地质区(表1)和14个亚区,控制面积达15万km2,加强了对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地面沉降中—强发育区、岩溶塌陷易发区、大中型水源地等重点地区的监测能力,基本实现了“区域控制和重点监测相结合”监测目的,地下水监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省17市地下水监测点分布见图2,国家和山东省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前后监测站网布局情况见图3和图4。

从上文可见,魏校私淑理学家胡居仁,其论“性”之真义,驳荀、杨、韩诸说,推崇程颐“性即理”之说,礼学家王应电等是他的学生。另一些学者在阐释《周礼》时明显表现出其受心学的影响,主要有唐枢、柯尚迁等人。

唐枢著作除总集《木钟台集》外,其他著作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大多都有提要,其中《嘉禾问录》之《提要》云:“枢于嘉靖壬庚、癸巳间讲学嘉兴,其门人录为此编。初名《四书杂问》,邑令周显宗改题今名。其言格致心性诸说,率宗王守仁之绪论。”[4]1070又《积承录》之《提要》云:“卷首即拈‘真心’二字立义,盖其宗旨如此。”[4]1070《酬物难》之《提要》云:“其立名,本之韩非《说难》,皆以阐明心学。”[4]1070从《嘉禾问录》的提要可见唐枢宗王阳明学说,而《积承录》之提要又着重指出唐枢有“真心”之论。而据《明史》记载唐枢并非王守仁门人,而是师承湛若水,《明史·唐枢传》云:“枢少学于湛若水,深造实践。又留心经世略,九边及越、蜀、滇、黔险阻厄塞,无不亲历。蹑屩茹草,至老不衰。”[12]5441又据《明史·儒林传》载:“湛氏门人最著者,永丰吕怀、德安何迁、婺源洪垣、归安唐枢。怀之言变化气质,迁之言知止,枢之言求真心,大约出入王、湛两家之间,而别为一义。垣则主于调停两家,而互救其失。皆不尽守师说也。”[13]7267可见唐枢师承湛若水,又受王守仁心学的影响。有关唐枢的学术思想,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有更详细的评述:

先生初举于乡,入南雍,师事甘泉,其后慕阳明之学而不及见也,故于甘泉之随处体认天理、阳明之致良知两存而精究之,卒标“讨真心”三字为的……此“讨真心”之言不得已而立,茍明得真心在我不二不杂,王、湛两家之学俱无弊矣。然真心,即良知也,讨即致也,于王学尤近[14]950。

黄宗羲认为唐枢之“讨真心”论乃综合王、湛二人之说,更接近于王守仁的学说。又其《景行馆论》之《四库提要》云:“嘉靖十七年,浙人辟景行馆延枢讲学。枢因作论三十一篇,其门人钱镇叙而梓之。枢平日专以讨真心为教,故论中首及此旨。是时尚在枢罢官讲学之初,其说未尽流于禅,故持论尚不甚诡于正云。”其《因领录》之《四库提要》云:“其提倡禅宗,悍然无忌,又不止于阳儒而阴释矣。”从四库馆臣为他的这两本书所作提要可以看出,唐枢好谈禅理。

尽管《周礼》一文偏重制度,留给经学家进行哲理思辨的空间并不多,但做为对心学浸淫较深并有自己理论独创的唐枢,仍用其心学思想对《周礼》中的一些问题做出解释。如:

问:公孤不列职守,何故?曰:公孤以道重,天子不得而臣,诸侯亦不得友……若公孤则论道格心以正治原[15]94。

从此文可以看出,三公所论之“道”乃“格心”而得,此“格心”应合唐枢提出的“讨真心”之说。

除以“心学”解《周礼》之外,唐枢在此书中还常大谈“道”与“性”,体现出宋明理学家的共同特点。如:

问:六官之治皆和布以为民极,天之立君惠,利民生,却似大司徒一典已尽。曰:天官行意,地官尽实,以下四官辅翼此而已。先王所以仁天下,只有教养使之赡其生而复其性,有不率而防之,有不解而明驱之,有不能而处导之。中间却非一人可办,直须详列百僚,以收吏治,故必天官惟急,四官惟明,莫非行得大司徒一典[15]96。

又如:

问:王与后何以不设医?曰:王与后以道自律,顾调于未病之先,只有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王珍之齐,故曰:“君子之食,恒放焉。”养道以为学也[15]95。

以上两则材料中所谓“赡其生而复其性”、“以道自律”、“养道以为学”就是以宋明理学家常用的“道”与“性”之说来解《周礼》。

因唐枢偏好谈禅,因此本书中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些佛学的色彩。如:

问:九两何义?曰:两故化两则无我,无我然后能平天下,故曰得民曰系邦国之民。[15]95

这里面提到了“无我”之语,就带有明显的佛学色彩。

柯尚迁之《周礼全经释原》也有明显心学色彩,柯氏云:

心也者道之管也,道与心一,斯心与政一矣,心与政一,斯法与礼一矣,法与礼一,然后谓之王制也。心与政一,然后谓之王道也。道与心一,然后谓之天德也。故程子曰:“有天德斯可与语王道。”张子曰:“不闻性与天道而言制作者,末矣。”是以君子格物以诚意,慎独以养心,则天德具矣。立诚以动物,由心以行政,顺应以平施,则王道行矣,则地稽天,损益因礼,变通宜民,则制作协乎自然矣。故能会心、政、礼、法为一道,则成周之治夫岂远哉[6]484。

柯氏从心出发,认为只有心与道统一,才能心与政统一,才能法与礼统一,最后才能建立完备的制度,所以要做到成周之治,必须以心为本,才能接近成周之治。可见柯氏创造性地将心学应用于礼学。

(二)明代《周礼》学比较注重现实关怀

《周礼》原本就是一本有关政治制度的书,所以也被称为《周官》,后世的学者在解读《周礼》时,很容易与现实政治制度相比较。明代儒生的社会参与意识更强,他们在研究《周礼》时,大多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情结,在论述自己的观点时,多对现实政治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

何乔新通过《周礼集注》的解读,来表达他对现实问题的看法。如《天官·内宰》“内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条,何氏曰:

内宰掌宫禁之事,嫔御阍寺皆在所统以下,大夫为之,其任亦重矣。愚谓成周内宰、宫正、宫伯皆士大夫为之而又统于大宰,非若后世用奄竖而大臣不得与闻宫禁之事也。汉初大长秋、中常侍犹参用士人,东京以降,尊用宦者而人君燕游居养大臣不复知矣,有志于格心训士者宜致思焉[5]181。

从何氏之论可以看出,他认为依《周礼》,内宰任重,由大夫任之,成周内宰、宫正、宫伯都由士大夫担任,由太宰统一管理,即士大夫可以参与宫禁之管理,他认为后世宦官垄断宫禁之事弊端很大,并希望能引起当时负责选拔人才之士的反思。

王应电在《周礼传》中认为《周礼》本是一部系统的制度之书,所以学者在对《周礼》进行解读时,很容易与现实的社会制度联系起来。王应电师承魏校,魏校治《周礼》,就有强烈的现实关怀,王应电继承了他老师的学风,如“以九职任万民”条,王氏曰:

九职既任,即《大学》所谓生之者众,为之者疾也,何忧乎贫?今民之无职者多矣:一曰佛、二曰老、三曰冗兵、四曰冗吏、五曰游民、六曰作无益之工、七曰通异物之商,宜乎民之困穷而无以为生矣!抑不特此风俗奢僣于下,赋役岁增于上,而纵贪污官吏日夜疾视其民而敛之,若仇不至于大坏不止也。善乎节卿郑氏之论曰:先王制民之产以厚其生,既而听民自为生,下则困之使民无以为生,呜呼天之立君以为民,夫何使之至于此极也,大有为之君听民自为生不止也,其当制民之产哉![8]10

王应电在此段论述中,一是指出历代社会食利者众多的现象,即“一曰佛、二曰老、三曰冗兵、四曰冗吏、五曰游民、六曰作无益之工、七曰通异物之商”,王氏认为这必然会导致“民之困穷而无以为生”的窘境,而“纵贪污官吏日夜疾视其民而敛之”;二是王应电难能可贵地提倡“天地立君以为民”这样一种民本思想,认为君王对待百姓不止听民自生,还要制民之产以助民生。

柯尚迁在《周礼全经释原》云:

原曰:巫者所以通神明、去不祥、迎福、禳灾者也,曷可少之。……虽然,今之巫觋固非古矣,特以今之设官自汉以来皆阙此职,故淫祀謟祭无所不至,邪诞妖妄诳惑愚民以至于今,杂乱极矣,神、人举不得其所矣。夫幽之与明,犹阴之与阳,不可偏去者也,是宜以今之巫觋之实理,正以古人之法,则其礼仪事务必有所当讲者,理幽之道得,则理人之道可无憾也。奚可以今之巫觋皆非实理,而为正道所绝哉[6]802-803。

柯氏认为《周礼》中巫觋之职并非后世淫巫、左道、治符水、厌胜之旁门左道,当今正是因为缺少了专门管理巫觋的官职,故而没有控制好淫巫等邪术的泛滥,神与人都不能得其所。

(三)明代《周礼》诠释力求通俗易懂、择善而从

《周礼》郑玄注与贾公彦疏是诠释《周礼》的经典,对待郑注与贾疏,明代礼学家不是一味盲从,多是择善而从,诠释经典注重通俗易懂,多无学派成见。

王应电《周礼传》多直接引用郑玄之说,如“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条,王氏云:

郑氏云:朝犹朝也,取其来之早。宗尊也,取其尊王。觐之言勤也,取其勤王事。遇,偶也,若不期而遇。按:朝、宗、觐、遇,王朝定名,诸侯来者,随所值之时,即用其礼。《汉书》吴王不朝,使人为秋请,是也。若拘以四方之说,岂东方无觐,而西方无朝乎?[8]132-133

除了直接引用郑注之外,还有尽量用通俗的语言来阐释郑玄观点的,如“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条,王氏云:

人死而魂灵之游变曰鬼,宗庙之祭,四时一举,主祭夫高、曾、祖、祢之四亲庙与夫祖之始受命、宗之有功德而不毁者,祭必于四时取夫疏数之中也。三年一祫主陈夫毁庙之主而合祀之也,五年一禘主追祭夫祖之所自出而以祖配之也[8]132。

其中“三年一祫主,陈夫毁庙之主而合祀之也;五年一禘,主追祭夫祖之所自出而以祖配之也”之说即遵从郑玄“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之说。

王氏于《周礼》用功颇深,在训释经文时虽以郑注为主,但不等于一味述郑,而时有不同于郑注的创见。如“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条,王应电云:

天之灵曰神,天神之祭莫尊于昊天上帝,其次祀曰日月星辰。星谓木火土金水之五星,辰谓日月五星,所会之十二次也。‘小祀曰司中’而下,旧解文昌第四星为司命,第五星为司中。愚谓虚宿下有司命星,主人之寿夭,名义甚正,司中无考,岂天枢北极,主天之中气,故祀之欤?若文昌六星自主天子文德,不当与此混也[8]131。

按:有关司中、司命之星,郑玄注:“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而王应电则认为司命星主人之寿夭,司中星可能是北极星,而文昌六星主天子文德,故而王氏认为郑玄观点有误。

柯尚迁在《周礼全经释原》对郑玄之说多提出不同见解。如“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条,柯尚迁在《周礼全经释原》云:

释曰:郑氏曰:辩当为贬,犹朝士之凶荒虑刑贬,谓国事有所贬损,作权时法也。愚谓当如字,荒辩之法,即移民通财,民可移则移之以就谷,或通财移谷以赒之,即梁惠王所谓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此即古荒辩之法也[6]92。

可见郑玄认为“荒辩之法”中的“辩”乃“贬”之通假字,而柯氏则认为“辩”字应如字,所谓“荒辩之法”即移民以通财。

总之,在朱子理学与阳明心学、疑古思潮以及经世致用思想影响下,明代《周礼》学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色与独特的研究路径。从这些方面看来,在明代《周礼》学领域,明代经学不但不是极衰时代,而是取得了其他时代所不及的成就,体现了明代经学研究所应有的精神风貌,希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与看待明代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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