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俞正燮女性主义思想对蔡元培的影响及其意义
2023-02-18曹夕
曹夕
【摘要】俞正燮和蔡元培都是呼吁男女平等,寻求女性解放的先驱者。俞正燮运用考据的方法为女性的不公待遇寻根问源,反对强加在妇女身上的各种封建伦理纲常。蔡元培则一方面继承俞正燮有关女性主义的相关思想,另一方面学习西方人权理论,重新审视男女平等的问题。两人的思想有明显的线性继承关系,对其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土壤中所孕育的女性主义思想。
【关键词】俞正燮;蔡元培;女性主义;男女平等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33-0013-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3.33.004
一、男女平等思想的萌芽
(一)时代的召唤
由于长期以来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毒害,当时的教育主要是男性接受私塾教育,只有少部分富家女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导致女性在教育上远远落后于男性,使得中国出现了不同于西方谋求女性解放的特殊局面。西方的女性运动由女性自觉发动,而中国女性运动的萌芽则是由男性知识精英最先倡导的。那些有幸成为女性启蒙者的晚清男性精英,其初衷也多是出于救亡图存的现实政治需求,呼吁女性解脱身体的束缚,接受现代知识教育,和男性一样成为合格的国民。但不论初衷是为何,禁锢一旦打开,女性对自身各项应有权利的认知、看重与谋求恢复也必然相伴而生。其中以李贽、俞正燮、唐甄等人最为突出,他们从理论上肯定女性的才能,尊重女性的权利,表达对女性的同情。相较于李贽、李汝珍等主张男女平权但在妇女贞节问题上较为保守的开明人士,俞正燮不仅主张维护妇女权益,还对“贞节”观念进行猛烈的抨击,从做人的权力上说明妇女“守节”的荒谬,彰显其近代人文思想先驱者的风采。
蔡元培处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形成又走向崩溃的年代,此时的中国内部正处于新旧政权交替的时期,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异常尖锐,外部有列强入侵,大量的割地赔款致使中华民族濒临危亡。人民成了这个时代最苦难的存在,女性更是其中的弱势。一些知识分子开始睁开眼睛看世界,热切地想要改变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他们试图寻找一条道路,让人们长期被压迫的封建思想活化起来,重新观察和认识自己,追求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真、善、美。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生机无限的新思想、新事物与盘踞在人们头脑中的旧观念、旧势力共生共存、此消彼长,使得中国一些仁人志士如蔡元培、周作人等都关注到了妇女的艰难处境,为她们发出呐喊。
(二)文化的熏陶
俞正燮个性鲜明,虽一生穷困,命运多舛,却能气定神闲,潜精研思,同邑好友程恩泽说他:“负绝人之资,笃好读书,自识字积发,素寝馈凡四五十年。”[1]227踏实的功底以及融通的本领,俞正燮为我们留下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虽出身书香世家,但家境贫寒,使得俞正燮更能了解底层民众的生存境遇,他以自己独有的眼光,不畏权威,不唯经典,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尤其同情妇女,倡导男女平等。
而蔡元培家学渊源颇深,自幼便接受私塾教育,文学素养十分之高,17岁考取秀才,22岁便已是举人,27岁任翰林院编修一职,这使蔡元培得以收集各类文献资料,博闻强识。同年甲午战争爆发,使得蔡元培开始接触西学,以兼容并包的思想引导新的文化潮流。蔡元培曾在日记和著述中多次提及俞正燮,称自己十余岁时就读了俞正燮的《癸巳类稿》及《癸巳存稿》等著作,对俞正燮有关男女平等的思想极力赞赏,“余之崇拜俞先生有最重要者二点,分述于下:一,认识人权,男女皆人也……二,认识时代,人类之推理与想象,无不随时代而进步”[2]405-406。他明确指出了俞正燮主张男女平等思想的进步意义,并提及俞正燮的《癸巳类稿》及《癸巳存稿》中为女性伸张正义、寻求公平之道的诸篇文章加以佐证,从中也可以窥探出蔡元培有关女性主义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俞正燮的影响。
二、女性主义思想的线性继承
(一)男女平等
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人生境遇,却使他们喊出同样的口号——“男女平等”,并以此为切入点,试图推动社会进步。中国传统儒学中重要的伦理准则之一便是三纲五常,先秦时期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伦理道德观念,此后《孟子·滕文公上》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规定了父子、君臣、夫妻、长幼以及朋友之间的一些基本行为准则,为三纲五常的思想框架奠定基础。西汉时期董仲舒将三纲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3]213,同時“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3]199,因此夫为尊,妻为卑,强制确定了女性从属于男性的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就此渗入中国社会方方面面。为了扫除女性身上压迫的重石,俞正燮考经据典,多方援引先贤言论,力证女性并非天然低人一等,她们所遭受的苦难,多为封建礼教的迫害。在《女》中,他援引《玉壶新咏·苦相》篇,揭露古时女子的悲惨遭遇,“生女无欣爱,不为家所珍”[4]148,自身命运全权寄托在他人手中,男子丧妻尚可再娶,犹如门前柳,逢春易荣,女子丧夫则终身守孤,葬送自己的余生。对于此等遭遇,俞正燮提出,“夫妇之道,言致一也”[4]634,明确表达夫妇平等的观念。“天地絪缢,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4]634他将男女视为天地变幻的本源,男女媾精是天经地义,婚姻关系中男女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从宇宙论的角度论证男女平等的合法性。
同时,俞正燮深挖那些在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的女性,从理性的角度,引经据典,探究男尊女卑的历史根源,考证女性本应具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她们有权利也有能力与男子分庭抗礼。他在《大象传后义》对“后”所代表的象征意义进行解释,引用《大象传》《案泰传》《姤传》等言论,“其称后者,兼诸侯也”“后以财成天下之道,辅相天下之宜,以左右民”“后以施命诰四方”[4]2-3,认定“后”具有很大的权力。同时“后”之一词指周王后,说明在古时,女性和男性具有同等重要的政治地位、有平等的参政权,能与君王一起执政。俞正燮在考究木兰生平时,还援引《大清一统志》《江南通志》《颍州·烈女》等文本,认为木兰确有其人。她在弟妹年幼时,代父从军,尽到了自己的孝,行军十二年凯旋,充分展现了个人军事才能,护国尽忠,且不慕权势,“天子嘉其功,除尚书,不受,恳省亲。及还,释戎服,衣旧裳,同行者骇之。事闻于朝,帝召赴阙,欲纳之宫。对曰:‘臣无媲君之礼,遂以死拒”[5]561。此种言行符合孟子“往役,礼也;往见,非礼也”之义,因此俞正燮盛赞木兰“真所谓女士也”[5]563-564。
蔡元培深受俞正燮女性主义思想的影响,同时又吸收了西方人权思想。他认为男女除了体质方面存在差异,其作为人的内在即人格是完全平等的,“人格之价值,即所以为人之价值也”[6]249。他身体力行,在个人生活以及教育改革中践行男女平等。在他与第二任妻子黄仲玉的婚礼上,针对他人不赞同男女平等思想的言论蔡元培回应道,男女之间“就学问而言,固有先后,就人格而言,总是平等的”[6]330。蔡元培在《在上海城东女学演说词》中更是提出了关于男女平等的重要观点:“世界将来之趋势,男女权力为相同。”认为男女平等是今后之定势,女性与男性具有同样的天赋和能力去改变世界。
(二)夫妻平等
三纲五常中夫为妻纲,强调了夫妻之前的主从关系,丈夫在婚姻中占据支配和控制地位,妻子地位低下,所有的一切唯有仰仗男性的存在。俞正燮以妇女的相关称谓为切入点,进行溯源,力求从根源上消除人们对妇女的偏见,为婚姻关系中的女子寻求一个平等的地位。在《女子称谓贵重》一文中俞正燮对“娘子”意义和用法进行考证:“盖娘子以称内主,其闺女则称小娘子也。娘子为一家尊称,六朝、唐人相沿,辽、金、元皆承用之。或笑其俚,不知其托意至高也。”[5]176-177娘子不仅仅代表一种称呼,其中更是蕴含尊重之意,都是尊称,也就没有地位上的高低可分,且这种说法流传已久,自南北朝始,直至元朝。俞正燮认为在婚姻中除了平等称呼女性还应享有同样的权利——出夫。“按娶妻,故有出妻;赘婿,则有出夫”,“‘出兼男女,即‘寡与‘独亦兼男女”[5]178。婚姻是男女双方的结合,男方有出妻的权利,女方也有出夫的权利,丧妻或者丧夫的人都有组建新的家庭的权利,官方还设有掌媒进行撮合,这有利于人口增长,于社会百利而无一害。
从蔡元培的三段婚姻中可以看出他打破封建社会传统夫权观念、追求男女平权的态度。他与第一位夫人王昭协商制定了《夫妇公约》,明确各自的家庭责任,同时也对封建包办、买卖婚姻、三从四德、早婚等封建习俗和观念做了猛烈抨击。蔡元培认为传统的包办和买卖婚姻模式严重影响家庭氛围,对子女的成长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必须坚持婚姻自由的原则,让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伴侣,并且能够在婚姻关系中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他的第一任妻子过世后,身边亲友多劝他续娶,并询问他有何要求,蔡元培明确提出五个条件:“(一)天足者,(二)识字者,(三)男子不得娶妾,(四)夫妻意见不合时,可以解约,(五)夫死后,妻可以再嫁。”[7]321这是对长期积淀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男权至上”观念的根本冲击,展现了蔡元培对女性自身权利的尊重。天足是女性可以掌握自身身体权利的重要体现,也是家庭环境开明的展露;女性识字可以掌握独立的生活技能,不必依附于男性;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则表现了蔡元培否定女性贞洁观念的态度。蔡元培认为就节烈而言,男女是平等的,封建社会中的妇女节烈观是一种畸形道德,是一种专门压迫、残害、欺骗女性的道德,它应该退出历史和道德的舞台。
(三)关注弱势女性
俞正燮也十分同情娼妓的痛苦和不幸,他在《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中考证先前历朝历代的乐户、娼妓制度,援引《魏书·刑罚志》:“凡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及同籍,配为乐户……从者死,妻子以为乐户。”[4]609指出女子开始沦为乐户多是受家中男性所牵连。汉朝时罪人妻子不仅要为奴为婢还要承受黥面之刑。倡优、女婢并无犯罪而无辜受牵连,被迫从事低贱的职业,还要背上“风声贱人”[4]614的骂名,被歧视被压迫。俞正燮视这些刑罚为虐政,他盛赞清朝的乐户制度。明朝景泰七年时就允许乐户从良,任其自愿。自顺治时期以来,逐渐禁革乐户,以太监代替女乐的职责,其间虽多有反复,但至顺治十六年遂为定制。雍正元年,开始废除乐户籍,雍正三年时,“各省俱无在官乐工”[4]607。乾隆时期已经完全废止女乐。俞正燮疾呼“本朝尽去其籍,而天地为之廓清矣!……除乐户之事,诚可谓舒愤懑者”[4]620。束缚中国古代女子的另一陋习是缠足,这是对妇女身心健康的一种摧残,俞正燮在《书旧唐书舆服志后》中对此等行为加以痛斥,他引用《史书》《北齐书》《大唐新语》等典籍考证女子缠足的行为并非自古以来就有,唐以前男女甚至可以穿同样的鞋子。明清时期缠足之风盛行,世人皆以小脚为美,畸形的变态审美使得缠足成为一种对妇女的压迫行为。“古有丁男丁女,裹足则失丁女,阴弱則两仪不完。又出古舞屐贱服,女贱,则男贱女子心不可改者,由不知古大足时,有贵重华美之履。”[4]643缠足使得女子势弱,难以承担社会责任,贬低自身地位,甚至只能依靠男子生存,阴阳失调,这不仅不利于女性自身发展,对社会、国家的发展也会生成阻碍。
同样的,蔡元培在《华工学校讲义》中讲解了伦理之爱与生理之爱,夫妇之间兼有伦理之爱和生理之爱,由此生出纯洁之爱情,若是超出夫妇关系之外的生理之爱,就算不上爱情而是淫欲了。为此他对纳妾、狎妓、通奸等行为大加斥责,但对沦为妾室、娼妓的女子却施以同情之心。“妾者,多由贫人之女卖身为之。均是人也,而伎诸商品,于心安乎?均是人也,使不得与见爱者敌体而视为奴隶,于心安乎”;“妓者,大抵青年贫女,受人诱惑,被人压制,皆不得已而业此”[6]444-445。他认识到要想改变女子低微的境地,唯有开创女学,“女子不学,则无以自立”[8]150,让女子掌握谋生的技能。女子不学,就没有办法凭借能力与手段去与男子抗衡,永远无法摆脱对男子的依赖。同时,女子不学对后代的发展也不利,女子在家庭中也肩负重任,“遗传也,胎教也,蒙养也,何一不关女权者”[6]151。因此,蔡元培强调了女性教育的重要性,设立女学堂便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三、俞正燮、蔡元培女性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俞正燮虽以男性的视角为女性呐喊,但思想中流露出的人文关怀以及人权意识具有近代意义。他针对现实生活中女性遭遇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批驳,主张男女婚姻自主,反对纳妾,对于苛求妇女守节、缠足的陋习也加以严厉批判,强调尊重女性自身意愿,呼吁大众认识到女性的能力不容小觑,但其用释经与考史的方式为女性寻求平等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
而蔡元培吸收、继承了俞正燮提倡女性解放的思想,深刻批判封建专制强加在妇女身上的镣铐,强调男女平等,关注女性力量,并将此融入自己的教育观。担任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一职使他将女性解放付诸实践,实现男女在大学同校,提高女子文化素质,抓住问题之关键,推动女性解放的潮流。
但受限于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无论是俞正燮的女性主义思想还是蔡元培的女性主义思想,都不可能真正改变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将女性解脱出来。这是时代的问题,但两者都用自己的实践推进了女性问题在中国解决的进程。二者思想有明显的继承关系,使得近代中国妇女解放思想既汲取了中国本土的妇女解放思想中的优秀资源,又吸收西方近代人权思想,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也在致力于保护女性权益,关注女性力量,这与俞正燮、蔡元培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正如中国大众所熟知的习语“妇女能顶半边天”那样,女性在摆脱旧思想束缚后,同样能与男子一样获得平等权利,成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推动者。新时期的女性拥有为自己发声的权利,得到了社会应有的尊重与认可,更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塑造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新时代女性,为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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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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