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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高校“督学”中心之督导模式探讨

2023-02-12王承斌

梧州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督导组督学督导

王承斌

(1.许昌学院 文史与传媒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2.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50046)

为促进高校师范类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现正在全国分批次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工作[1]。不同于传统教学偏重知识方面的传授、关注教学的当前运行状态,师范认证秉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强调教育教学中的“学生中心”地位[2],注重其学习过程和成果,强调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几方面同步进行,并要求教师围绕学生学习成果持续改进教学。这一过程突出“按需设计”和“适需培养”,即以培养目标和学生、社会需求为导向来实施专业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毕业后进入相应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技能[3]。这一形势下,为保证学习成果满足需要和培养目标的达成,各高校内部需时时进行自我检查监督,建立起有效的日常教学监督保障机制与持续改进机制。教学督导是监控教学质量、保障培养目标达成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高校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更新和完善的重要内在机制,这也要求其与时俱进、不断自我发展完善。

一、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传统督导工作中“督学”之不足

本研究所说的“督学”,是指督导组直接面对学生、督促其学习的狭义“督学”。它与督查教师工作的“督教”及督查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督管”,三者间各有侧重而又密切相关,共同构成完整的高校督导体系。目前,督导工作在不少高校还主要围绕着“督教”展开,从事着日常听课及常规教学材料及试卷检查,如查验教学大纲、教案是否齐全、试卷批改是否有误等,而较少涉及各类材料的具体内容,这是以教师为核心的传统教学模式的反映。这些方式虽有一定作用,但效果有局限性,也很难体现出师范专业认证中所强调的“学生中心”,难以体现出“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在直接“督学”层面,一些高校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监督还不到位,校、院两级督导组一般都未与学生建立起直接联系,也几乎没有相应措施,对学生的督促主要还是依靠任课教师进行。而在平时教学中,一些教师的教学材料上较少体现出“学生中心”,在实际操作上也缺乏有效的“督学”手段。个别教师根本不重视,未采取过任何方式督促学生学习,即使督导组对此提出改进意见,要求教师注重学生的学习效果,但也会有个别教师存在抵触心理、不愿接纳改进,使日常“督学”效果不佳。至于“督管”层面,当前督导组作用有限,甚至被忽略,更谈不上借此“督学”。造成此现象之原因众多,主要在于督导组与任课教师、管理人员未能及时转变观念,对学生学习过程关注度不够。这些问题与专业认证之“学生中心”理念脱节,不利于认证工作的开展。

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教学督导所进行的工作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为目标,因此,“督学”应当成为督导工作的重心。“学生是体现学校教学质量的载体,是教学督导的重要对象。督学的内容包括学生的‘三观’、思想政治觉悟、学习自觉性等德智体多个方面;通过督学促进学生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4]可以说,目前有些高校督导工作还缺乏对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的吸收和落实,尚未完全确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学生中心”理念在督导工作上亟待加强。

二、“督学”中心之督导模式的确立

随着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高校督导工作需要及时对接认证理念,并按照行业认证标准,突破传统“督教”为中心的听课、教学材料检查这单一模式,强化围绕学生“一个中心”的直接“督学”活动。有学者认为“督学”是“在课堂教学环节强化出勤考核和课堂纪律,在学业评价环节强调学业成绩的多指标综合衡量,在学习环境与学习条件方面,协调各部门为学生学习提供后勤保障等。”[5]本研究认为不仅仅如此,督导组的“督学”更应包含对学生日常学习行为的直接监督和引导,并最终形成以“督学”为核心,“督学”与“督教”“督管”相互促进的环形模式。为此,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督学。

(一)以督教来督学

传统督导工作以“督教”为中心,这有其合理之处,然而在专业认证背景下,“督教”内容及方式均需作相应调整,转向监督教学工作如何体现“学生中心”,以符合新要求。

首先,在教学材料检查上,督导组应由泛泛检查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是否完备,试卷批改、统分错误与否等,转向深入查验各类材料中是否落实“学生中心”、是否有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如教学设计中是否有明确的阶段性知识掌握目标和能力培养训练,是否有学习目标达成情况的检测;期末考试材料中,是否有平时作业、课堂活动记录或混合式课程的网课学习数据等过程性学习材料去支撑平时成绩的评定;是否有专业能力考查及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等。对缺乏者,督导组需及时提醒任课教师补充、改进,以督促教师向学生提出日常学习要求、加强平时学习引导。

其次,在常规听课方面,应侧重查验课堂教学是否体现学生中心。如是否有对学生品德养成的引导督促及能力培养,是否有对学生课后学习行为及结果的检验,是否改变教师“一言堂”的知识灌输模式,是否给予学生课堂讨论、发表意见的时间,是否有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环节,是否有对学生学习行为、能力培养方面的引导、评价,等等。

概言之,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督导工作要改变传统流于形式的教学检查,侧重学生学习过程材料与数据的查看,侧重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情况的检查,以此促进教师课上课下结合、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结合的组织教学活动,在引导学生学会学习、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培养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真正体现“学生中心”。

(二)直接督学

传统督导工作,无论是教学资料检查还是日常听课,都有一定局限性。前者只是静态材料的呈现,后者则是个别课堂、课时的反映,较难全面动态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只有深入学生日常生活的直接“督学”,才能全面了解学生,才会有更好效果。可从如下方面注意改进。

首先,参与学生日常学习习惯的养成。前文已提到,目前一些高校对学生的“督学”基本还是通过任课教师进行的,然而一些教师并未认真督促学生,导致日常“督学”状况不够理想。鉴于此,各院系督导组需尽可能与学生直接接触,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习惯养成计划,并定期抽查了解学生计划执行情况,如在知识掌握与能力培养方面的进展、各种学习活动及任务的参与和完成状况等,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然后通过院系或相关部门给予适当奖惩,使学生认识到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这一过程中,督导还需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如纠正学生不正确的价值观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对不善学习者进行方法指导以让其“学会学习”等。同时,尽可能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尝试通过不同方式激发、培养其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变“教师要我学”为自己主动的“我要学”,最大限度发挥和调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当然,因种种因素影响,督导员不可能完全融入学生日常生活实现全过程的直接“督学”,因此可考虑增加学生督查员,选择部分责任心强的学生充实到院系督导团。学生间彼此朝夕相处,最清楚他们日常学习、生活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能随时反馈,可更好地起到“督学”作用。

其次,各类活动、比赛的引导。直接“督学”的另一方式,是督导组成员亲自组织或参与学生的各类比赛与活动,了解其中的学习因素、参加人数、易出现的问题。如基础知识掌握方面的不同学科知识竞答、抢答赛,能力培养方面的师范生“三字一话”专项赛、课堂教学技能大赛、PPT制作竞赛、教育教学中突发问题处理能力赛;专业活动方面如中文专业的作文竞赛、演讲辩论赛,理化专业的实验竞赛,音体美专业的各种表演赛等。各院、系督导员应尽可能参与这些活动并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不足并给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可召开督导员、学生共同参加的讨论会,引导学生讨论比赛活动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共同探讨如何改进以及如何通过竞赛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另外,可采取适当方式引导、鼓励学生多次参加同类活动,以观察其改进程度和督导效果。

(三)以督管来督学

日常管理是学校教学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而如何管理、如何有效乃至高效管理以促进学生学习,则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督管”,可间接起到“督学”作用。

1.与院、系管理方的协调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是一个整体,面向学生的直接“督学”离不开其他环节、尤其是教学管理部门的配合。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安排、组织日常各项教学工作,督导组配合进行教学过程和质量监控,彼此间分工合作、关系密切。督导过程中,督导组需及时向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反馈各种检查、各类比赛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督导组为改进教学而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办法,力争得到包括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校、院、系各部门支持。另外,应向学校相关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修订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学生日常修养、学习成绩与能力培养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及相关奖惩措施等,引导学生加强日常品德修养及学习能力培养。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也需要和督导组一样及时转变观念,参考督导组调查所得信息、所提意见,适时调整、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督学”的效果。

二级学院督导组应按照专业认证标准与要求,协助院系结合自身特点,修订完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专业建设文件,或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过程性学习学分”之类的具体方案,明确学生应达到的各课程知识与能力目标及目标是否达成的奖惩措施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持续改进意识。

此外,督导组还需加强与院系辅导员、班级导师的合作,配合他们让学生明确各学期的学习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计划,并检查、监督学生的完成情况。以“督学”为中心的督导模式,只有得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大力配合,才能将“学生中心”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2.与社团、学生会等团体组织的配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会及各类社团举办的活动是其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导组应加强与这些社团组织的联系,引导社团承担部分能力培养和“督学”工作。如,在社团章程、各学期活动计划的制定、具体活动策划方面,体现学习因素与能力养成。督导组积极协助社团组织工作,与学生融为一体,在参与各类活动中,了解学生参与情况及其诉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当然,这一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参与之“度”,做到指导而不领导、到位而不越位。不过度干预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仅侧重引导学生在各类活动中学习锻炼,不断提升能力。

确立“督学”为中心的督导机制,“督教”“督管”与直接“督学”相互配合,从不同方面督促学生加强日常学习与能力培养,能第一时间发现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而及时给予指导,也能发现学校日常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反馈并解决。这不仅能促使学生持续改进,体现师范专业认证的“学生中心”理念,也有助于教学管理各方面的不断提升,进而提高办学质量。

三、“督学”中心之督导效果保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为更好地适应专业认证新理念,构建起“学生中心”的督导机制,督导工作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一)督导队伍建设

目前,不少高校督导工作还多由离退休教师担任,这些教师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充足的时间,担任督导虽有其优势,但因年龄关系,其经验与督导思想多侧重于传统教学检查,在面向学生的直接“督学”上较欠缺;且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惯性,使他们在思想观念转变上困难较大,故督导队伍需尽可能增加创新意识强、锐意进取、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同时增加责任心强的学生。

督导队伍建立后,需组织定期培训,使之熟悉相关文件,明确专业认证要求,接受师范认证理念,知晓督导工作在教学质量保障中应起的作用,在督导过程中要做到不因循守旧、勇于改革创新,能根据认证理念适时转移督导重心,关注学生本身及其学习过程、注重教学结果的社会适用性。不同专业的督导,应结合自身专业、学科的特点,对照专业培养目标,参考用人单位及已毕业学生的反馈意见,思考本专业学生在知识掌握和能力培养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及如何引导学生实现目标,思考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其在学中乐、乐中学,知识掌握与能力培养并进。

进行督导队伍的调整、思想理念的更新,构建以“督学”为中心、聚焦学生发展和持续改进等“核心标准”的督导机制,努力推动重学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诊断与改进、重过程而非完全重结果的过程性督导,才能更好地适应专业认证和学校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信息追踪、反馈机制的完善

为保障“督学”中心的督导机制正常运行乃至取得更好效果,教学督导组不仅需重新定位自身功能,加强“基于‘学生中心’的协同指导功能、基于‘产出导向’的全程监督功能”,还应充分发挥“督”和“导”的作用,加强“基于‘持续改进’的反馈修正。”[6]即督导中不仅要重视各项教学工作、学生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更需重视持续改进。为实现这一目的,需对学生及其利益相关者,进行连续不断的信息收集、评估、反馈,建立信息采集、分析评价及反馈机制,“建立评价学生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系统。”[7]

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需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将各种检查、比赛活动及其他相关方面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师和学校,并提出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各方面不断进步。就学生而言,督导关注的重心不只在知识的掌握,更在能力的培养,应重在督促学生参与各种活动锻炼能力,引导他们做好训练反思与总结,从实践中获得经验教训,不断解决存在的问题、弥补不足之处,持续改进并提高。

除学习、能力培养方面信息反馈外,督导还应做好与学生相关的各种社会反馈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如配合院、系进行就业情况调查、学生及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的收集,让在校生提前知晓今后工作中所需知识及相关能力,以便提前储备、培养锻炼。如,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会进入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督导组可协助院、系以走访、电话咨询、平台问卷等方式,了解就业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并对所收集的意见和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以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持续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估,并据此分析提炼形成合理化建议,持续进行在校生过程化学习引导。

(三)实践调研与理论总结的结合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督导组只有杜绝走马观花、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检查,深入关注各项材料的内涵、方案执行情况及结果,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参与具体事务、从事具体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实情研判,才能避免纯理论的说教及不切实际的瞎指挥、乱督导。前文提到的措施,便是让督导员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调研其学习状况、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指导。当然,这一过程中,督导不能完全沉溺于具体事务,要做到既能沉下去也能走出来,避免一味地陷入具体事务中,同时应在理论与实践调研的结合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归纳、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或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观点、方法,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督导有法,督无定法,只有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模式和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故而加强对学生的了解、对实际情况的研判必不可少。这一举措不仅符合“学生中心”的专业认证理念,也能纠正此前督导过于脱离学生的弊端。

(四)督导方式的改进

督导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执行方式会影响到整个教学保障机制的运行及效果。曾有学者提出,在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督导功能定位应由监督为主向指导为主转变,应由‘督教’为主向‘三督’并举转变,着眼‘帮’和‘促’,坚持‘督学为本、督教为主、督管为重、服务为先’的原则,突出质量重点,围绕目标导向,履行教学质量监督职能。”[8]无论是“督教”还是“督学”,均应做到督与导结合,督中有导、以导为主,着眼于激励和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着力于教与学的正面引导,以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就具体方法来说,除召开座谈会,在民主、协商的气氛中与学生谈心、商讨解决问题外,还可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常态交流,听取学生对教师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和效果、过程性评价的意见,对学校管理的评价及诉求等,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和院、系领导反馈,使学校了解学生实际情况,让督导员成为师生间、学生与学校间联系的纽带。

当然,直接“督学”本身也可成为良好的“督教”方法。一直以来,督导员与教师的关系都比较敏感。在有些教师看来,督导提出批评意见就是故意“找茬”,抵触情绪极强,也难以采纳,想达到理想的和谐统一比较困难,所以传统“督教”效果往往不如人意。其实,若从根本上将督导重心由“督教”转向面对学生的“督学”,采用“督学”反促教学的方式来“督教”,将会有更好的效果。如,督导时若发现教师上课“一言堂”、不顾学生听课效率的情况,可尝试课后召集学生,展示同课程内容的不同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课堂气氛沉闷、上课玩手机或睡觉等不良现象的原因,然后通过座谈商讨、问卷调查等方式让学生提出解决办法,取得较一致意见后再反馈给任课教师。必要时可邀请教师参与学生的座谈会,共同探讨课堂教学的改变。这样以学生意见或学习效果为导向,倒推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让学生成为督导组与教师之间的桥梁,既能达到“督教”“督学”的双目的,又能极大程度上化解督导组与教师间可能出现的矛盾。

此外,督导组开展工作时还须与学校其他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社团组织、院系辅导员等配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前文论述“以督管来督学”时已提到这一点,不再赘述。

总之,督导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教学监督指导与质量提高上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新型教育教学理念的普及,督导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要对接专业认证理念,更新思想观念,弥补传统督导工作中的不足,改进督导方式方法,积极尝试构建以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的思想为指导,体现“学生中心”的“督学”为核心的新型督导模式,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的督导原则,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督导环境和氛围,全面提升督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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