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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乡村建设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与未来展望*

2023-02-06刘凤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农民农村

刘凤萍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是一个历史性课题”[1]12,也是当前国家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在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虽然“乡村建设行动”是新时代才有的新概念,但乡村建设实践在中国却有非常深厚的历史根基与社会基础。中国是一个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及农耕文明底色的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建设实践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和复杂性[2]423。历史与当代的乡村建设在时空条件与内容形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民国时期乡村建设派的“乡村建设运动”到新时代的“乡村建设行动”,中国乡村建设实践实现了百年跨越与历史转型。然而,乡村建设实践的百年历程并不是割裂的,必须“跳出乡建看乡建”,打破历史和当代乡村建设实践在时空、叙述等方面所呈现出的割裂状态[3]。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之初就开始了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党领导的乡村建设在不同时期不同历史阶段具有时代性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与话语表述。从历史性与整体性视野回溯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实践历程,归纳提炼党在推进乡村建设实践的经验启示与发展理念,对于未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历史进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状态。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发展历程也是在迂回的道路中螺旋式上升。根据百年来不同历史时期党在推进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践特征,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探索阶段、曲折发展阶段、稳步推进阶段和纵深发展阶段。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对于乡村建设的价值指向与话语表述也不尽相同,经历了从乡村革命、乡村改造、乡村改革到乡村振兴的话语演变过程,它们都是体现乡村建设内涵的多元化形式。

(一) 初步探索阶段(1921—1949年):以土地革命为主线的乡村革命

中国共产党早期乡村建设实践的探索既不同于当时知识分子主导的“乡村建设运动”,也不同于国民党政权实施的具有改良性质的“农村复兴计划”,而是具有革命性质的“乡村革命运动”[4],其主要实践形式就是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农民运动、开展土地革命、建立农民政权。在推进土地革命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积极推进各根据地农村经济社会建设。

1. 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农民运动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部分中共党员就深入农村动员农民建立起反抗地主压迫剥削的农民协会,领导农民同地主豪绅开展抗租、减租斗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沈玄庐领导的浙江萧山衙前农民运动、彭湃领导的广东海丰农民运动和毛泽东领导的衡山岳北农民运动。1924年国共合作后,为了培养农民运动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创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经过培训毕业后的学员纷纷奔赴各省宣传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建立农民革命武装,带领农民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到了1927年4月,全国各地农民协会会员从1926年年底的136万人发展到518万人。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总结了湖南的农民在农民协会的领导下所做的十四件大事。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在社会地位上打击地主豪绅,在经济上推行减租减押减息,在政权上推翻土豪劣绅把持的乡政机关,在军事上推翻地主武装,推翻族权、神权、夫权,普及政治宣传,禁社会恶习,肃清盗匪,废除苛捐杂税,开展文化运动、办农民学校,发展合作社,修道路、塘坝等[5]22-41。在革命高涨地区,农民协会一度控制了乡村政权,并以此推进了乡村社会的变革。

2. 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展工农武装割据,以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依托,进行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1927年,毛泽东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随后又开辟了赣南根据地,在总结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律法规,包括《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赣西南土地法》等,确立了农民分配和使用土地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革命实践中逐渐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纲领、路线、政策。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土地改革的打击面。除了继续开展土地革命、实行“耕地农有”之外,中央苏区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村社会变革。如推动苏区基层政权建设,广泛开展民主选举,推行普遍选举制度。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劳动互助合作,大力发展劳动互助社、合作社等,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实施文化卫生教育,开展扫盲识字运动,发展夜校、识字班推动义务教育与社会教育。关注民生问题,完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

3. 巩固发展红色政权,推行土地制度改革

全面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面对新的国际形势与社会时局,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土地政策。1937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正式提出“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1942年,中共中央相继通过《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的指示》,号召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障地主的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筑牢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内阶级矛盾发生了变化,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领导群众开展土地制度改革。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没收地主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1947年7月,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定了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积极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动员调动包括妇女、儿童等在内的各种力量参与建设,创造了“乡村建设的延安模式”。在经济建设方面,积极倡导发展合作社,开展大生产运动。在政治建设方面,发展民主选举制度,建立“三三制”民主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会、妇女、民兵组织等。在文化建设方面,大力发展乡村教育,强调教育与生产的结合,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共同发展。在社会建设方面,剿匪禁毒、赈灾救济,重塑乡村社会秩序。

(二) 曲折发展阶段(1949—1978年):以农业集体化为核心的乡村改造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建设围绕生产关系的变革,开展大规模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实现了农民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开启了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道路。这一时期形成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制度僵化与“文化大革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建设的步伐,这一阶段的乡村建设呈现出曲折发展的特征。

1. 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恢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还有三分之二的地区存在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新解放区开展清匪反霸斗争,摧毁了国民党基层政权和地主阶段封建统治,建立起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和基层党组织体系。同时,开展减租退押运动,从经济上反对地主阶级的地租剥削,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清匪反霸斗争、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和减租退押运动为土地改革提供了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为土地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全面展开,各地的土改工作队按照土地改革总路线的要求,划分阶级、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进行土地财产的分配。1952年底,随着清匪反霸斗争和农村基层政权体系构建的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也基本完成。在整个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征收了约7亿亩土地,分给了约3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全国土地改革的完成对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2. 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小农经济成为农村的主要生产方式,乡村社会阶级结构随之发生变动,并出现土地买卖、雇工、租佃、借贷等“自发资本主义倾向”[6]和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为了克服土地改革的内在困境和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脆弱性,中国共产党开始推行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发展过程。1951年前后,全国各地农民在农业生产上广泛开展互助合作,其互助形式主要包括临时的劳动互助、常年的劳动互助和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三种形式。1953年,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意味着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初级合作社阶段,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全国各地采取在生产中建社,通过建社推动生产的“边建社、边生产”的办法推动合作化运动。1956年初,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在初级社阶段,入社社员土地作价入股,所有权仍为个人所有,实行土地统一经营和按劳分配制度。1956年6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通过意味着高级社的制度安排基本成型,标志着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级社阶段。在高级社阶段,社员的土地、耕畜与大型农具都归合作社集体所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1956 年底,全国高级社达到5.4万个,入社农户超过1亿,约占全国总农户 87.8% 。1957年全国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初级社向高级社的转变过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3. 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开启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后,为了进一步统一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耕作、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与居住条件,全国各地开始了将小型的农业合作社合并为大社的实践。1958年8月,《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发布使得人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成为一个新的不可阻挡的群众运动的潮流。1958年底,人民公社化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国共有2.6万多个人民公社,1.2亿农户参加公社。1960年4月,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农村社会保障等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作出了指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随着“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进,各地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乡村建设受到一定的影响。1962年,中共中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人民公社管理制度进行整顿与调整,逐步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包括大力推进农业“四化”,兴修水利,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设置七站八所等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机构,建立包括敬老院、卫生院、合作医疗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等。

(三) 稳步推进阶段(1978—2012年):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主题的乡村改革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开启了农村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统购统销制度,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建立政社分开的乡镇政权,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全面取消农业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建设实践以农村改革的形式稳步推进。

1. 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队分田到户的“大包干”实践拉开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此后,全国其他地区也陆续开始了各种改革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践,包括联产计酬、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形式。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从政策上对包产到户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包产到户得到了合法性承认。从1982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颁布5个“中央一号文件”,以指导农村改革发展,逐渐推进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完善,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1年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指出“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逐步建立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7]108。与此同时,中共中央积极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传统的农产品统派购销制度进行改革的措施,标志着统购统销制度的正式取消,为农村市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在农村市场化、商品化的背景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辟了一条乡村工业化的特色路径,推动了乡村城镇化的发展。

2. 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建立村民自治制度

1980年广西宜州宜山县合寨大队果作屯村民委员会的成立是中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开端,标志着村民自治的产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解体。1982年《宪法》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改革“政社合一”管理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按照村民居住状况设立村民委员会,宣告了人民公社体制的终结。1985年底,全国建立了9万多个乡镇政府、94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完全取代了原先的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1987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职责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1990年9月,民政部下发《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全国各地在推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过程中开始了建章立制工作,探索建立了民主选举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章程与村规民约等。此后,国家顶层设计、地方制度规范、基层民主实践不断地推进村民自治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村民自治制度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进入21世纪,城乡差距不断扩大,面对“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三农”困境,中国共产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家战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战略举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之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工业要反哺农业,城市要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强化产业支撑、夯实经济基础、改善物质条件、培养新型农民、健全体制保障、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并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举措。2004年至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9个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成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指南。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通过一系列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和“两个反哺”方针将更多的资源配置给农村,农村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农村道路、饮水、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村建设朝着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方向发展。

(四) 纵深发展阶段(2012年以来):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的乡村振兴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重要举措,为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指南。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建设朝着乡村振兴的目标纵深发展。

1.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新时代以来,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农业农村改革也呈现出纵深发展的特征。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强调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总的来看,农业农村改革在三大关键领域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5年5月,我国在29 个县(市、区)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三次扩大试点地区。至2022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在承包地和宅基地改革方面,国家明确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改革进路[8]。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此后,党中央和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通过优化农业供给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等措施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了2022年、2035年、2050年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目标任务。党中央和政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措施,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壮大县域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内容。

2. 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为新时期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精准扶贫”成为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并逐渐进入体系化、制度化的阶段。2014年,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以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的方式实现扶贫到村到户。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明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这一方略的核心内容包括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和解决“四个问题”等方面。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和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建档立卡、选派驻村干部、坚持分类施策、严格贫困退出和建立防贫机制等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至2021年2月,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消除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3.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经臆说》现存十三条,而根据王阳明自己在《序》中所说,远不止此数,他自称“凡四十六卷,经各十,而礼之说尚多缺,仅六卷云”〔9〕918,从现存各条来看,其主体部分,虽然有不少是对于文义的解释,但牵强臆断的为数不少,正应证了“臆说”的题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王阳明解释古文献的重要方式是依凭胸臆一味牵强附会。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到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从农业现代化到农业农村现代化,既反映了乡村建设在物质基础、设施条件、精神要求、政治保证、中心目标方面的提档升级,也反映了党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的连贯性和发展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乡村振兴在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设定了2020年、2022年的阶段性目标,建立了以22项具体指标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指标体系,部署安排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乡村振兴促进法》,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实施的法治阶段。2022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重要举措。2017年至今,党中央和政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

二、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乡村建设史,从乡村革命、乡村改造、乡村改革到乡村振兴的百年乡村建设实践历程中积累了很多的宝贵经验,即应坚持党在乡村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有效组织农民参与,正确处理农地关系、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质。

(一) 根本保证:坚持党在乡村建设实践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百年历史,就是领导农村从积贫积弱到全面小康的奋斗史”[9]。坚持党在乡村建设实践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百年来乡村建设和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知识分子主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和国民党政权实施的“农村复兴计划”都无疾而终。梁漱溟曾总结“乡村建设运动”的两大难处,“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和“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10]368。乡村建设派通过兴办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造等方式改良乡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村问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认识到乡村社会问题的根本就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只有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解决好农民最关切的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乡村建设和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农民运动,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推翻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实现了民族独立,农民得以翻身做主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农民开展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起人民公社体制,实现了农民组织化和农业集体化,开启了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领导农民开启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了政社分开的乡镇政权,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建设的百年历程可以看出,坚持其领导核心地位是乡村建设实践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二) 依靠力量: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有效组织农民参与

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推进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发展意愿,积极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到乡村建设实践中。从建党初期的乡村革命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等乡村改造实践,到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治制度等乡村改革实践,再到新时代以来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不同历史阶段中不同形式的乡村建设实践无一不是以农民为主体。

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认识到了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主体作用,指出“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抗战时期,毛泽东看到了农民的巨大潜力,指出“中国农民有很大的潜伏力,只要组织和指挥得当,能使日本军队一天忙碌二十四小时,使之疲于奔命”[11]637,445。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合作社、人民公社将农民组织起来,将广大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改革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邓小平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12]382。此外,乡镇企业、村民自治制度都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基层有许多新的实践做法都是农民创造的,最后上升为国家政策在全国农村进行推广。新时代以来的乡村振兴战略也突出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13]。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建设的百年历程可以看到,党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到乡村建设当中。

(三) 关键环节:正确处理农地关系、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农地关系、工农关系与城乡关系是乡村建设实践中不可忽视的三大基本关系。农地关系指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核心是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关系、使用权关系等内容。工农关系既包括工业与农业两大产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包括工人与农民两大阶级之间的主体关系,在现代化进程中工农关系会不断演进发展,逐渐达到均衡。城乡关系指的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各个方面与多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两者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会经历从二元对立到一体融合的演变过程。没有处理好农地关系,农民发展跟不上,“没有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农业发展跟不上,农村发展跟不上”[1]42。在乡村建设百年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持续探索处理农地关系、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发展路径,在不同时期不同历史阶段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方针政策调整农地、工农、城乡关系以适应当时的国情、社情和民情。

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意识到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土地问题。为此,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土地革命,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农村土地政策,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探索经历了“城市中心论”到“农村包围城市”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集体化运动,将农民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以重工业为中心、兼顾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通过统购统销和集体化制度,利用农业税和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业中为工业化提取积累,形成了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结构。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建立了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探索发展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形成了“三权分置”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城乡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建设的百年历程可以看到,处理农地、工农、城乡三大关系是推进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党在乡村建设实践中不断调适处理三大关系的方式与路径。

(四) 基本原则: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质

中国共产党探索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进程中,在不同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时局形势与现实条件,与时俱进调整与制定指导乡村建设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更好地领导农民运动、开展土地革命,毛泽东深入湖南、江西的农村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相继撰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寻乌调查》《兴国调查》等调查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论断,为科学制定与实施农村革命的方针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调查研究工作深入推进与调查研究思想方法不断发展,毛泽东提出了“实事求是”[14]801思想。在实事求是思想方法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土地革命、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1949年以后,毛泽东仍旧非常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大跃进”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错误造成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之后,他深刻认识到党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出现偏离,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将1961年作为“实事求是年、调查研究年”。1961年全年全党开展大规模且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从中央领导人到省、地、县的党员干部纷纷深入农村开展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党中央对农村政策进行不断调适,国民经济形势才得以好转。但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得调查研究被搁置,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未能坚持。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许多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基于农村调查工作,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邓小平在回顾农村改革历程时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12]38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扬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坚定地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共中央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以指导党员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由此可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质贯穿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建设实践的百年历程。

三、 中国共产党推进乡村建设的未来发展指向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实践探索历程有其内在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初步描绘了乡村建设的新蓝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展望乡村建设的新图景应该准确把握未来发展主线,即乡村建设“为谁而建”“靠谁来建”“建设什么”“建成什么样”的主线。

(一) “为谁而建”: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

乡村建设为谁而建?只有明确“为了谁”的问题才能抓住乡村建设的根本方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按照乡村常住人口计算我国仍有4.9亿农民[15]。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也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之一,党历来把为广大农民群众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多次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相关表述写进中央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各种重要场合多次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如“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16],“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17]。这些重要论述无一不是在回答“乡村建设为了谁”的问题。所以,未来应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根本要求,在乡村建设中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是坚持农民是乡村建设实践行动的建设主体,二是坚持农民是乡村建设实践成果的受益主体,三是坚持农民是乡村建设实践过程的监督主体,四是坚持农民是乡村建设实践成效的评价主体。在乡村建设实践过程中,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农民的发展意愿、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有效组织农民参与,才能更好地激发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二) “靠谁来建”: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建

乡村建设靠谁来建?乡村建设是一项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不能只靠一个群体的力量。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但是单靠农民群体的力量无法完成如此艰巨复杂的任务。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回顾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建设中发挥出了强大的领导能力、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和统合能力,能够通过自上而下的嵌入与自下而上的吸纳对社会力量进行整合,搭建起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框架。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应在党建引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元共建、主次有序、上下联动的开放式乡村建设行动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党建引领、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格局。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能够借助资源整合与财政转移支付的优势,将大量的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制的方式投入到乡村建设当中,强化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建引领乡村建设可以通过协调外源式发展与内生性动力两种发展形式,将乡村内部农民主体的能动性作用与乡村外部多元社会群体的助推性作用进行横向整合,从而壮大乡村建设的整体力量。三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即坚持农民是乡村建设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监督主体和评价主体。为农民赋利赋权赋能,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内生性动力。四是发挥多元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鼓励与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形成“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市民下乡、专家兴乡”[18]等社会力量建设乡村的有机整体。总而言之,党建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共建能够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凝聚成强大合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 “建设什么”:扎实推进五大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建什么?就是要明确乡村建设具体内容与重点任务。2021年至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行了部署。《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12项重点任务,即“183”行动,涵盖了五个主要领域。要推进这五个领域的发展,必须依靠五大建设行动。一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目前农村基础设施部分领域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方面还存在短板与薄弱环节,应重点加强道路交通、水利、供水、清洁能源、物流、通信网络、综合服务、房屋安全等方面的建设与管护长效机制,尤其是补齐数字乡村建设的短板,不断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改善人居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与福祉,事关美丽乡村与美丽中国建设。要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应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乡村绿化美化、庭院整治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整体提升村容村貌。三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是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应推动服务重心与资源向基层“下沉”,重点保障乡村对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的需要。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行动。要推动党建引领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凝聚力与号召力。同时,持续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管理为基层党建提供坚实的组织与人才保障。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实现农村现代化不能忽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应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夯实农村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精神生活。

(四) “建成什么样”: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建设建成什么样?就是要明确乡村建设发展目标与发展图景。乡村建设的最终发展目标就是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五大振兴。所以,未来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乡村产业全面振兴。未来乡村呈现的应是一种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拓展的产业全面振兴的发展图景。二是乡村人才全面振兴。未来乡村呈现的应是一种乡村人才培养体系与乡村人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专业人才等乡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人才积极投身乡村建设的人才全面振兴的发展图景。三是乡村文化全面振兴。未来乡村呈现的应是一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农耕文化深度传承与弘扬、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的文化全面振兴的发展图景。四是乡村生态全面振兴。未来乡村呈现的应是一种乡村自然环境优美、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有效、乡村绿色发展方式普遍推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与良田沃土并存的生态全面振兴的发展图景。五是乡村组织全面振兴。未来乡村呈现的应是一种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自治机制有效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助推共同富裕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类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组织全面振兴的发展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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