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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2023-02-02刘博张志远李晨曦董帅司存

中国标准化 2023年17期

刘博 张志远 李晨曦 董帅 司存

摘 要:塑料购物袋作为人们生活中常用的包装用品,其质量状况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本文从塑料购物袋产品行业总体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不合格项目分析、质量问题形成原因等方面分析当前塑料购物袋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状况,建议和措施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17.034

Analysis and Measure Research on the Quality Status of Plastic Shopping Bag Products in Hebei Province

LIU Bo1,2 ZHANG Zhi-yuan1,2 LI Chen-xi1,2 DONG Shuai1,2 SI Cun1,2

(1. Hebei Academy of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2. China National Centre for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e)

Abstract: As a commonly used packaging item in peoples daily lives, the quality status of plastic shopping bags has attracted wide atten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quality situation of plastic shopping bag products from the aspects of general situation of the industry, product quality status, analysis of non-conforming items,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quality problems, etc. The paper analyzes safety risks and proposes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Keywords: plastic shopping bag products, quality status,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1 行业总体情况

1.1 国内概况

我国是塑料购物袋产品生产大国,塑料袋因其廉价、重量极轻、容量大、便于收纳的优点被广泛使用,但又因为塑料袋降解周期极长、处理困难的缺点而被部分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國实行限塑令:“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1]。

塑料购物袋产品低值易耗的特点决定了市场巨大需求,虽然不起眼但也承担着节能减排的时代重任。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进一步收紧,在“治理塑料污染”“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塑料污染治理会不断强化,尤其是2020年初,史上最严“禁塑令”颁布以来,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是发展的趋势。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可降解塑料原料生产企业的不断新建和扩产,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仍然巨大。

现阶段我国塑料制品行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并逐步形成了以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以及华南地区为核心产区,其他区域快速发展的格局。我国塑料制品产量前六个省(浙江、广东、河南、湖北、江苏、四川)的市场占比超过全国市场的一半。其中,浙江省塑料制品产量为1072.97万吨,占全国塑料制品市场产量的13.90%,位居全国第一。

1.2 河北省概况

塑料袋产业其显著特点是低成本投入、低人力投入、低技术投入,产品价格低廉,这也导致生产企业大多数为小微企业,成规模性、全国性企业非常少。河北省的塑料购物袋产品主要以沧州、衡水、雄安新区(企业在逐步搬迁)为主,其他地市较为分散,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在沧州地区塑料袋产品主要集中在任丘地区,如东光地区虽然塑料包装较集中,但是以复合膜袋产品为主,塑料购物袋产品较少,个别企业生产其他非复合膜袋产品,全省整体呈现“小聚集,大分散”局面。

2 河北省监督抽查结果基本情况

2018年省级监督抽查了12家受检企业,24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2020年省级监督抽查了14家受检企业,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2021年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中流通领域抽取了44家受检企业49批次产品,生产领域抽取了1家生产企业1批次产品。经检验,50批次产品合格26批次,不合格2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48.0%。

3 河北省不合格项目分析

3.1 总体情况

2022年7月至10月,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塑料购物袋及其产品组织了线上/线下抽样工作,线下领域涉及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承德市、秦皇岛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等9个地区,线上领域涉及到拼多多、天猫、淘宝、阿里巴巴等多家网络平台,其中流通领域抽取了33家受检单位46批次产品,生产领域抽取了16家生产单位18批次产品,网络平台抽取了6家受检单位6批次产品。经检验,70批次产品合格37批次,不合格33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47.1%。

3.2 不合格项目

通过本次抽查检验发现,塑料购物袋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识要求、环保要求、尺寸偏差、感官要求、落镖冲击、提吊试验六个项目,具体不合格项目分析如下:

3.2.1 标识要求

标识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塑料购物袋名称不符合要求,无公称承重,无规格型号、无公称厚度等。造成这类不合格项目的原因一是企业对于此类出厂检验项目把关不严,未严格进行抽检;二是企业相关人员对标准一知半解,不重视产品标识项目,制版过程中缺少要求的项目,导致标识不合格。

3.2.2 环保要求

环保要求为新发布国家标准GB/T 21661-2020要求的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公称厚度、最小厚度达不到要求,产品有挂耳等附件。GB/T 21661-2020相较于GB/T 21661-2008,除标识塑料袋名称标注要求有相应更改外,旧标准的“环保要求”是标识项目考核的一个部分,新标准中“环保要求”作为一项独立的考核项目,做出了如下指标要求:“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小于0.03 mm,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 mm。[2]”塑料购物袋不应带有袋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环保要求不合格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导致:一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的产品低于最低厚度要求;二是生产企业工艺、设备落后,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难以生产厚薄均匀的塑料购物袋,导致塑料购物袋厚薄不均;三是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不按标准生产,在环保要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中,绝大部分是带有本体以外的附件(挂耳)。

3.2.3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主要包括厚度偏差、长度偏差和宽度偏差等,此项目不合格主要由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尺寸裁切和封合袋体所致,出现这类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生产工艺不完善,操作人员水平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难以把控好产品质量。

3.2.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印刷质量-油墨剥离率,印刷所用油墨的附着牢度是塑料薄膜与油墨连结料分子间作用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油墨剥离率越小越好,标准当中要求印刷剥离率应小于20%。造成此项不合格原因是企业使用的塑料原材料、油墨不当,导致油墨剥离率较大,油墨易脱落。

3.2.5 落镖冲击

此项目是使用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不合格原因为企业原料配方不合理或对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其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膜袋各部位强度不均匀或袋体厚度偏薄,生产的塑料袋韧性不足,抗裂能力较差。内装标称重量物品时易破裂,导致盛装物掉落损坏,严重时易砸伤消费者。

3.2.6 提吊试验

主要是考察塑料购物袋对商品的承重提起能力一项指标,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提起后塑料袋提手破裂情况发生,对盛装物品及人身安全都会造成一定危害。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人为添加回收料以次充好,导致产品强度不够,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二是虚标承重指标,为了满足客户要求,只能盛装3 kg产品的购物袋虚标5 kg或者更大,导致此项指标不合格。

4 质量问题形成原因分析

4.1 外部因素

在流通领域中,经营者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大部分会将塑料购物袋无偿提供给消费者,并不会给经营者带来实质性大幅利润,所以并不会注重产品质量问题[3];

流通领域的经营者只注重控制成本,对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准不了解,导致购进的产品存在质量风险;

流通领域经营者为了不让消费者了解所销售购物袋的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故意不让生产企业印制相关信息,而这恰恰是导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生产者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会生产价格低廉的,甚至订制生产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

4.2 内部因素

不重视原辅料的控制,没有把好入厂关。原辅料质量是重中之重,一些企业的原辅料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形同虚设,入厂关没有把好,势必会增加产品质量风险。

不重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没有把好过程关。个别企业生产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还有一些企业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来控制生产,过程关没有把好,就导致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

不重视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没有把好出厂关。生产企业应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能力及设备,并且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但是大部分企业将出厂检验流于形式,将检验设备束之高阁,只是用来应付日常检查。出场关没有把好,就会导致市场上出现大量不合格产品。

不重视产品标准管理。产品标准是为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和产品质量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实际抽查过程中,个别企业不重视产品标准的跟踪、关注、研究,或对产品标准一知半解,这样生产的产品质量不会太好,甚至不合格。

5 建议和措施

5.1 对企业、行业质量提升建议

5.1.1 加强培训

加強培训方面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企业培训,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企业方面应加强对企业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对风险的评估并作出预判。产品的出厂检验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根据产品要求合格的符合性声明。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技术性指导。技术机构应汇总塑料购物袋产品不合格项目及快速初步判断方法,比如从整体外观、颜色、手感、标识标志等方面,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应能初步判断潜在的不合格产品。

5.1.2 加强标准管理

对国家标准及行业、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监督,强化企业认知程度。由于企业标准管理制度的改革,现在企业标准都自我声明公开,但是应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标准。企业在制定标准时,相关参数要求不应低于国家标准,不应故意降低指标从而达到合格的要求。同时,也应确保产品有标可依。

5.1.3 加强原辅料入厂和成品出厂检验能力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进行验收,对不符合的原辅材料要严格禁止入厂,同时做好处理记录。同时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出厂检验能力,严格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开展出厂检验,保证检验制度落实。

5.2 对相关部门建议

5.2.1 帮扶推动重点区域质量升级

聚焦产业集中区,如沧州、衡水、雄安新区等产业集聚地,针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推动区域建立产业联盟,梳理地方支柱产业质量共性问题,开展质量攻关,解决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夯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质量基础。

5.2.2 坚持帮扶和监管并重

推动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无缝衔接,多措并举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深挖根源,因企制宜,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法规等公益性培训服务。

参考文献

[1]陈雅君,肖翠萍,刘莎莎“.限塑令”问题浅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6):123.

[2]秦佳, 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内容解读[J].塑料包装,2021,31(2):23-26.

[3]陈诗潜,薛敏,罗柏友.塑料食品袋的安全性[J].职业与健康,2007(12):1045-1046.

作者简介

刘博,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张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