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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MS 0001—2022《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现场踏勘》解读

2023-02-02张恬王业斌鲁俊张嘉仪朱浩

中国标准化 2023年17期

张恬 王业斌 鲁俊 张嘉仪 朱浩

摘 要:团体标准T/AHMS 0001—2022《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现场踏勘》于2022年12月13日正式发布。本文从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和依据、贯彻要求和实施依据等方面对该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以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该标准,有利于该标准的推广应用,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工作,从而有效推進产业园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进度,为产业园区的气象防灾减灾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关键词: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数据测量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17.026

Interpretation of T/AHMS 0001—2022, Specifi cations of regional climatic feasibility demonstration—Scene inspection

ZHANG Tian1,2 WANG Ye-bin1 LU Jun1,2 ZHANG Jia-yi1 ZHU Hao1

(1.Anhui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Technology Center; 2. Anhui Huayun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Center)Abstract: The association standard T/AHMS 0001—2022, Specifi cations of regional climatic feasibility demonstration—Scene inspection, was offi cially released on December 13, 2022.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standard in detail in aspects of the purpose and signifi cance principles, main content and basis, 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and basis. This paper helps relevant personnel better understand the standard, facilitates the promo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standard, and helps regulate and guide the site survey for regional climatic feasibility demonstration, which effectively promotes the progress to develop climate feasibility demonstration reports for industrial parks, and provides data to suppor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in industrial parks, as well as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Keywords: climatic feasibility demonstration, site survey, data measurement

0 引 言

由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华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中心、池州市气象局、六安市气象局、亳州市气象局、安庆市气象局、滁州市气象局、马鞍山市气象局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现场踏勘》(T/AHMS 0001—2022)经安徽省气象会提出并归口,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22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内容、资料处理和存档,适用于各类产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工作。为了更好地实施和使用本标准,特对本标准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1 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人类生产生活对天气、气候条件的依赖程度加深。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呈增加趋势,给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等带来一系列挑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气候可行性论证被纳入灾害风险管理范畴,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则成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在国务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前提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气候可行性论证被纳入灾害风险管理范畴。《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将气象部门1项列入“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本标准提出的产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工作是在产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对产业园区基本情况、企业分布情况、各类公共设施、地形地貌地质特征、气象高敏感企业和气象灾害资料的踏勘和收集。在针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主要是收集灾害性气象要素及天气对其造成的影响;而对于资源利用型的开发园区则需要重点收集区域的气候资源情况。本标准的编制可作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系列标准的一部分。编制完成后,可统一规范安徽省内产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工作的流程、内容、资料收集与归档等,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工作,可以有效推进产业园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进度,为产业园区的气象防灾减灾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基于标准形成的《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手册》已广泛应用于安徽省各个地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手册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的产业园区有78个,应用效果良好。目前,已完成安徽省140多个产业园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2 编制原则

2.1 科学性

本标准根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要求,结合论证对象、内容、踏勘工作的实际情况,参考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南等制定。

2.2 可行性

本标准的编制注重于同一领域的标准之间协调,总结提炼工作中实际应用情况形成技术条款,并注意采用已发布的标准中的技术条款,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可行性。

纳入体系的标准是指气象业务系统建设中与数字化转型直接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以及国家和安徽省气象部门现行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2.3 规范性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给出的规则起草,符合标准编制要求。本标准的所有条目在表述上力求做到清晰明确,无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或易于产生歧义的表达;在方法上力求做到务实、有效、可操作。

2.4 与最新标准接轨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及时关注最新制修订或发布的国家标准等作为参考。

3 主要内容及依据

标准紧扣产业园区的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对于论证内容和论证对象的要求,结合气象灾害致灾机理、承灾体特征,紧扣暴雨、大风、雷电、雪灾、低温等气象灾害致灾特征,同时兼顾考虑人口、经济、农作物、危化企业等承灾体分布和气象灾害对交通、电力、通信、水利、文物等行业造成的影响,进行主要信息的收集和现场踏勘,充分借鉴和参考现有标准规范体系如《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城市总体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QX/T 242-2014)、《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报告编制》(QX/T 423-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气象资料加工处理》(QX/T 457-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现场观测》(QX/T 449-2018)而制定。

3.1 基本要求

根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需要,规定了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的基本原则、踏勘小组构成、方式方法、仪器和设备指标。其中,现场踏勘应根据产业园区类型、特点和论证需要确定相应的内容,并遵循客观、可靠、科学、完整的原则。现场踏勘小组应由项目委托方、项目承担方、项目委托方、地方有关机构等部门的人员组成,项目承担方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踏勘的方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座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测量[1]、文字记录和影音拍摄等形式。

3.2 工作流程

结合现场踏勘工作的实际需求,规定了区域可行性论证现场踏勘的流程,见图1。

3.3 踏勘内容

3.3.1 产业园区情况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信息踏勘和收集应包括园区类型、主导产业、规划范围、人口规模、国土空间规划等资料,产业园区现状信息应包括园区类型、主导产业、经纬度范围、常住人口、经济总量、人均GDP、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农作物等资料。其中,土地利用分类信息应符合GB/T 21010—2017的相关规定。

3.3.2 企业分布情况

产业园区企业概况信息踏勘和收集应包括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企业数量、人数等资料,对于存在有毒有害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风险的企业应全数列出清单。企业行业类别信息应符合GB/T 4754—2017的相关规定。

3.3.3 公共设施情况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内主要过境公路、铁路、桥梁、涵洞、城市轨道、航运港口、机场[2]等交通设施的设施名称、长度、结构等信息,其中:a)公路、铁路信息应符合GB 50201—2014的相关规定;b)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应符合GB/T 50833—2012的相关规定;c)桥梁信息应符合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d)涵洞信息應符合JTG/T 3365-02—2020的相关规定。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所有主要火电厂、核电厂、水电站、风电厂、光伏电站、变电所等电力和通信设施的名称、容量、等级等信息,并应符合GB 50201—2014的相关规定。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所有主要通航、水库、拦河水闸、灌排泵站、引水枢纽等工程设施的名称、容量、等级等信息,并应符合GB 50201—2014的相关规定。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尾矿库、贮灰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厂等工程设施的名称、容量、规模等信息,其中,尾矿库、贮灰场和垃圾处理工程信息应符合GB 50201—2014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厂工程[3]的名称等信息应符合GB 51221—2017的相关规定。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内文物古迹、旅游资源和设施的名称、级别、占地面积等信息,并应符合GB 50201—2014的相关规定。

3.3.4 地形地貌、地质特征

踏勘和收集产业园区地形地貌、地质和土壤电阻率等信息,土壤电阻率测量应采用文纳四极法,并应选取产业园区内土壤结构不同的区域进行,且不少于4个点位,对每个确定的点位测量,应按照1 m、2 m和3 m的极间间距分别测量3次。土壤电阻率的季节系数修正应符合GB/T 21431—2015附录B的规定。

3.3.5 企业气象敏感度调查

从已列出的产业园区企业名单中抽取10家企业进行气象敏感度调查,包括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降水和暴雨洪涝、大风、暴雪、雷电、高温、低温、冰雹、雾等要素。企业的气象敏感度应有被调查企业人员和园区管理部门人员参加,信息调查内容可以根据园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或减。

3.3.6 气象资料及灾情数据收集

现场踏勘应收集产业园区周边50 km范围内不少于30年的最新气象灾情资料,包括受灾类型、日期、范围、受灾人数、农业损失和经济损失等内容[4]。气象灾情资料应来源于官方数据。气象资料收集应符合QX/T 426-2018和QX/T 469-2018的相关规定。

3.4 资料处理和存档

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气象资料加工处理》(QX/T 457-2018)和《新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149-2021)的要求,规定了现场踏勘和数据采集的如实填报、资料处理、存档等要求[5]。

现场踏勘和数据测量结果应如实记入现场踏勘原始记录表,记录内容应经现场踏勘小组确认。现场踏勘和数据测量的文字记载资料、图像、音频、视频资料应进行汇总和信息化处理。所有的数据、资料应按照不同介质分类存档,资料存档时间应不少于5年[6]。

4 贯彻要求和实施建议

本标准建议由安徽省气象学会会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结合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实际制定现场踏勘手册,通过举办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技术培训会议对踏勘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标准官宣培训活动,积极与各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展开交流合作,在产业园区开展学习讲座,加强对产业园区的政策宣传,普及现场踏勘工作的重要性和配合工作的必要性,在过渡期建议确立部分示范点开展工作推广,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标准在安徽省的实施应用。

参考文献

[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S].

[2]氣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机场工程气象参数统计:QX/T 424—2018[S].

[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GB 51221—2017[S].

[4]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气象资料加工处理:QX/T 457—2018[S].

[5]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报告编制:QX/T 423—2018[S].

[6]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文件归档:QX/T 530—2019[S].

作者简介

张恬,硕士,工程师,科员,研究方向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