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共治”式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2023-01-26雷玉琼刘展余
雷玉琼 刘展余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长沙 410082)
引言
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诸多高校开始重视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相继采纳“校政合作”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然而,实践中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建立的“校政合作”实践教学体系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反而囿于师生积极性低、学生和政府均无获得感的困境。由此,如何重塑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校政合作”教学体系成为当前亟须开展学理讨论的重要问题。归结来看,既有研究中对于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校政合作”教学体系建构主要遵循供给导向的范式,突出学校教学计划的有序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主体需求,致使学生的“顶岗实习”阻碍实习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1-2]。基于此,本文引入“需求—共治”理论模式,面向公共管理专业特点,开展“需求导向,多元共治”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与研究,以期为公共管理专业提供一条具有可推广性的实践教学新路径。
一、文献回顾
学界基本能够明确校政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理念、宏观目标及实施条件等内容,然而,就其实践现状而言,该议题在指导实践过程中的些许细微之处依然有待进一步思考:首先,公共管理专业“校政合作”实践教学相关探讨缺失。鉴于公共管理专业研究对象仍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因此政府组织介入其实践教学具有必要性;其次,“学生与政府部门需求何以同时兼顾”的问题亟待深入探讨。诚然,在传统校政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诸多理论倡议中,“互利共赢”被视为核心要义,但在实践教学中,政府部门的需求满足程度往往被忽视,“成就学生”的理念被曲解为“迁就学生”。因而,兼顾学生与政府部门需求的路径研究具有紧迫性;最后,校政合作实践教学中,配套制度的理论探讨相对不足,特别是在协同人才培养实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实践考核、实习补助、岗位责任、实践指导等方面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
二、“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内涵诠释及其必要性分析
1.“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内涵诠释
鉴于上述研究现状,本文尝试以“需求—共治”理论模式为基础,创新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其中,“需求导向”与“合作共治”是其两大核心要素。
“需求导向”又称需要导向,源自市场营销理论,是指企业组织发掘顾客需求,并为满足需求而确定自身业务范围、经营策略以及运用互不相关的多种技术生产出不同大类的产品[3]。将“需求导向”理论应用于实践教学体系当中,意味着通过激发、匹配用人单位对人才引进的需求与学生对专业知识应用锻炼的渴望,建立以双方需求为导向的合作机制,发挥各自本身的资源优势。
“合作共治”的内涵是不同领域的主体在横向平等基础上的协作治理,包括各种形式的整合、网络化,以及公私伙伴关系和公私机构合营,是与自治和科层式治理相对的治理模式。基于“合作共治”的实践教学体系能够赋予多元主体平等对话、协商共决定机会。
由此,“需求—共治”式的实践教学体系便可理解为:在满足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治,进而达到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学生锻炼专业能力、学校创新培养人才的合作目标,实现多方共赢。
2.“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需求—共治”式校政合作将有助于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满足政府对人才的需求,从而为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开辟出一条新路径。首先,“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可以促进公共管理学生满足政府部门的实际需要。政府部门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短期缺乏人才的情况,难以找到合适的复合型的公共管理实习生。在“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体系下,政府部门可随时通过培养单位发布实习岗位,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和实习时间,政府部门的需要能更好地得到满足。其次,“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可以增强公共管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政府需求为导向,才有可能为学生创造深入到政府部门进行实践锻炼的机会,而不仅仅是“帮忙打杂”。如此可以弥补公共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匮乏的缺憾,从而使公共管理人才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最后,“需求—共治”式实践教学可以提升公共管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在校政合作中以政府的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选择的方式又实现了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发挥高校的智力优势和政府的实践平台优势,从而培养出既有理论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又有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从而增强公共管理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需求-共治”式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需求—共治”式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是一项长周期、跨边界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有完善的中枢平台、信息流动及运行规则等方面设计才能产出优质绩效。具体的逻辑结构设计如图1所示。
图1 “需求-共治”式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图
1.打造多元共治的常态化供需信息发布平台
在当下的实践教学中,信息不对称、不稳定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政府、学校以及学生三方实现共治、共赢。具体而言,目前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所需的资源主要是源于少量实践教学基地以及老师和MPA学员的私人渠道,然而此类资源仅能保障少部分学生的实践需求,同时还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的供不应求现象同样出现在政府端。若要应对上述现象,加强校政之间的联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合作项目”,以此为内驱力推动专业实践领域校政合作的常态化[4]。鉴于当前供需信息的不对称现状,合作项目首推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并以此为基点实现供需匹配以及协商共决。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的是不同主体应当权责统一、分工得当。其中,虽然实践教学主张校政合作,但高校的行为依然是人才培养绩效的关键影响因素[5]。因此平台的建设运营应当由其负责,而政府与学生作为平台的主要用户,需要承担方案供给、质量监控及体验反馈等职责,以确保平台信息对接和利用的成效[6]。凭借信息发布平台,作为主要运营者的校方能够深入了解、记录政府的人才需求,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学生的实践需求并与政府部门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
2.塑造基于信息发布平台的需求生命周期
基于“需求导向”的理念,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应当塑造完整的需求生命周期,具体包括刺激(创造)需求、汇聚需求、整合需求及供需匹配4个阶段。
(1)思维转变,刺激需求表达
市场营销理论指出,消费者普遍存在“潜在需求”,即短期内不计划予以满足的需求。企业应当致力于创造条件,促使顾客建立校服信念,使潜在需求变为现实需求。同样的,学校在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当着眼于刺激学生的实践需求以及政府部门的用人需求,从而形成需求的现实表达。首先,针对学生端的潜在实践需求,教师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刺激介质。传统公共管理和政治学教学主要采取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法,而这种教学方法通常具有“与公共管理实务工作需求脱节”“学生学习积极性差及缺乏知识创新能力”以及“形成重理论而轻实践轻反思与挑战的学术风气”等缺陷。在此情境下,学生的实践需求被大大抑制。因此,学校应当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养以及改革教学方法。具体来看,应当吸纳、培养一批既有深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从而通过言传身教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同时在实践的关键环节给予指导;同时,鼓励形成以模块和层次式课程体系为核心,不同模块的课程应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既要完善传统的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讲授法,也要真正引进以技能训练为主旨的实践教学法。其次,针对政府端的潜在用人需求,关键在于增进其收益预期。已有研究指出,提升校政合作意愿的关键在于加强双方的了解,因此,学校应当积极宣传校园文化,打造优质生源地品牌,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政府部门参与或指导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方案的制定,从而提高政府部门用人动机。
(2)需求汇聚,夯实信息基础
在需求汇聚环节,作为信息发布平台运营者,学校应当积极获取学生与政府部门的需求。在此过程中,为保证供需信息生态的健康性,学校同样需要对供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用人单位的审核方面,由于公共管理专业研究对象不局限于政府部门,因此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同样可能会有部分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事业单位提出用人需求,此时需要着重审核其资质,并联系所属政府部门进行核实。审核标准可与学校招生就就业工作处共同制定;而针对学生相关信息的审核,则主要需关注其荣誉、经历、成绩等信息的真实性。
(3)需求整合,提供异质产品
上文提及,企业组织需要为满足多类需求而生产出不同大类的产品。作为交换主体的学生与政府同样具有多样化的需求,因此,作为需求信息整合者的学校应当在信息平台上按照差异化的逻辑呈现、发布需求信息。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市场逻辑与教学逻辑,其中市场逻辑倾向于满足学生、政府部门常态化的实践用人需求,并按照市场价格机制给付报酬,该类逻辑下的信息发布有较高的灵活性、自主性,与学生、政府部门的个体发展规划相关,实现学生收入经验需求-政府用人需求的统一;而教学逻辑则主要着眼于人才培养,与教学计划推进息息相关,在此过程中,通常有较为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该逻辑的信息发布有利于实现学生学分需求-政府用人需求的统一。
(4)供需匹配,实现互利双赢
“需求导向”实践教学模式的核心目标之一便是充分满足合作双方的需求,因此学生与政府部门的供需匹配程度是亟需关注的内容。供需匹配程度最直观的表现便是学生与政府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因此,为紧密追踪政府与学生的用户体验,学校可以通过信息发布平台进行用户回访及反馈,根据学生实践体验、政府用人体验及时与双方对话,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对反馈中提到的一些平台运行问题予以解决。
3.建设基于协商共决原则的配套制度
创新运行机制的建立需要辅之以一套成熟的、规范的流程和方式,才能保证创新持续、稳定地进行,不会让创新成为个别人兴之所至的偶然活动。同样的,“需求—共治”式公共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稳定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其中,有三方面规则有待三方主体共同参与建立健全:一,“校政合作”集体选择层面的规则建设。影响集体行动的制度不仅限于操作层面的规则,集体选择层面的规则能够通过影响操作规则从而影响行动绩效。因此,在界定操作规则前需要明确三方以何种形式组织起来并开展对话交流。二,规范性制度的建设。为保障学生及政府的权益,需要在实习补助、安全管理以及涉密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而学校层面同样需要对教师的实践指导、合作协调、服务沟通等行为予以规范,从而为学生实践、政府用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评价考核体系的构建。只有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才能保证实践过程中的质量。构建学校、学生、政府部门“三位一体”的绩效评价分析体系。在学校评价指标构建方面,主要包括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状况、教师实践指导情况、校府合作绩效等;在学生评价指标构建方面,主要包括岗位与专业符合度、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在政府部门评价指标构建方面,主要包括学遵守政府部门规章制度情况、出勤率、工作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