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个维度
2023-01-23金海英
金海英 金 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坚定不移牢固树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存续的基础、根本和灵魂。对此,学者们纷纷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开了深入探讨,并取得了诸多有益成果。就数量而言,自2014年学界开始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来,截止到 2021 年 9 月仅期刊论文就已经积累了2535篇,通过高级检索双核心期刊范围内的文章,就已达到1038篇,仅2021年的9个月内就有358篇文章发表,研究数量不断攀升;就研究的学科背景而言,学者们分别从民族学、马克思主 义民族理论、政治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文学、考古学、体育等几乎涵盖所有文科类学科作为切入点,基本形成了多学科、多视角聚焦研究的态势;就研究的内容而言,大多聚焦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轨迹、学理阐释、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等方面,[1]也有从不同时空、不同民族视角的研究,[2]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3]、回族[4]等。但纵观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及历史发展脉络进行了较多探讨,但选取中国共产党史为研究视角的则较为罕见,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很有必要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做的相关理论探索和实践努力进行经验总结;同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存在重宏观、轻微观的现象,而要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势必要体现在对具体某一民族的实际民族工作之中,这对做好具体某一民族的民族工作提出了务实性需求和要求。对此,文章从党史视域的历史维度、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来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其中,历史维度回答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过程、理论维度回答了中华民族及其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实践维度回答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基层民族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一、历史维度:中国共产党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过程
中华各族群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在一个疆域内许多民族结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使原本众多的自在的民族个体,经过民族自觉而成为中华民族统一体。[5]伴随着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也在历史发展中外因和内因的共同作用下,渐次地展现出了一个发端、发展到最终成型的过程,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既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也同时是各民族在长时间多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的共同选择。尤其是到了近现代,中华民族在实现了历史上由各民族自在到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觉的转变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又踏上了中华民族自信到自强的铸牢共同体意识的努力之路。正是缘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尤其是党的民族工作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所实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举措,这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历史基础。重温这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梳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过程,进而在理论上阐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并以此为做好基层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以下将依次从历史维度、理论维度、实践维度三方面展开论述。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民族意识由自在向自觉发生转变
1840年的鸦片战争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帷幕,中华民族的存在状态开始了由自在向自觉发生转变的过程。鸦片战争以来,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一批年轻有为的社会精英层迅速崛起,他们积极摸索各种救国方案,思考如何通过一番革新让旧中国在世界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在其随后开展的一系列技术革命和制度革命都遭到时代抛弃后,促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民智开启和国民思想意识的高度统一是救亡图存的根本途径,并开始提出、解释和研究中华民族之概念,如突破了“华夷之别”的传统话语和等同于“汉族”的狭隘表述,并在中华民国成立后成为了“国族”。而“五四运动”的爆发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中华民族的概念表述由王朝话语向国族中华民族话语实现彻底转型的学理性、合法性和确定性给予了动力源泉。从此,中华各民族才有了意识大团结,为后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民抗战,推动中华民族意识的团结统一性达到了空前历史顶峰,中国共产党倡导“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平等”[6]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中华各族人民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的自觉性空前高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7],中华民族在热火朝天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实现了真正的大团结,这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催化剂,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空前高涨,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完全胜利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可见,中华民族在整个近代史里陷入了史无前例的存亡危机中,中华民族的自觉意识在从亚洲话语转向世界话语的身份再定位中被唤醒,从而驱使王朝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8],中华民族从此开启了自觉的民族实体建构历程。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华民族大联合意识由自觉向自信发生转变
毛泽东于1919年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写道:“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他日中华民族的改革,将较任何民族为彻底。中华民族的社会,将较任何民族为光明。中华民族的大联合,将较任何地域任何民族而先告成功”[9]。可见,毛泽东认为实现中华民族大联合是中华各民族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思想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时期制定民族工作制度及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来源。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人平等和民族平等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关键前提,只有实现人人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才能将国民的意识高度统一起来,进而实现中华民族大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尤为重视民族平等,通过民族识别工作确定了55个少数民族。同时,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政策纳入宪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形成了从自治区到自治乡的各级民族自治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如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10]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生活状况,并非常重视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乃至国家统一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为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通过无数历史发展事实表明,落后就要挨打,中华各族人民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避免重蹈近代中国历史悲剧的覆辙而雄伟地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建设社会主义,促使中华民族大联合意识由自觉向自信发生转变。通过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向前发展,使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团结在一起,以不断增强的民族团结进步力量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改革开放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信向自强发生转变
民族大联合也即意味着民族大团结,而要“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1],由此实现了中华民族大联合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有机结合。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必经阶段,后者是前者的最终目的。可见,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华民族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实现了对中华民族大联合理论的继承和超越,做出了诸如中华民族一家亲、中华民族与56个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同心共筑中国梦、一个民族也不能少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如今正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伟大历史时刻和奔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历史征程,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更加紧紧抱在一起,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努力奋斗。为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伟大壮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提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12],引导中华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主要体现了两方面内容:其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内部自己的事情,这是时代赋予中华民族的责任和使命,四个“与共”理念充分彰显了中华各民族是一个“共同体”的既成事实;其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各民族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任务,一直都有着坚定不移的必胜信念,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点一滴干出来的,当前整个社会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存在诸多问题以待解决,只有不断使自身实力发展变得更大更优更强,才能以无可匹敌的强者姿态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理论维度: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及其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阐释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进步事业做更大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的初心,也是时代赋予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担当。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清醒的认识到救中国、救中华民族必须要把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团结到一起,唯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并构筑起高度团结一致的统一战线,才能使中华民族免受生灵涂炭之灾。也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步自觉起来。
(一)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血统论”的批判
据党史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前就对国民党“中华民族论”的不合理性予以无情批判,并在成立之初就阐明了“中华民族”的深刻内涵及历史意义。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提出:“国家治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3]。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第一次正式提出“五族为一”的国族建构。孙中山之所以建议使用“中华民族”,主要是为了避免引起除汉族之外的其他民族的不满。他曾说“有人说五族共和揭橥已久,此时单讲汉族,不虑满、蒙、回、藏不愿意吗?……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仿美利坚民族的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的民族国家”[14]。可见,当时的孙中山试图效仿美国的“大熔炉”来处理民族问题,他的“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15]。1923年,他在《中国国民党宣言》中提出“吾党所持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16]。而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则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了这种宗族论和中华民族(国族)论,提出所谓的蒋氏版的“宗族”“民族”论,将各民族作为“宗族”归并到了一个“民族”中,直接否定了中国多民族的存在。[1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在还未正式建党之前就已对诸如中国革命的复杂性、中华民族解放的艰巨性等问题有着深入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如以李大钊为首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就提出了民族自决理论,充分肯定了中国的多民族性存在事实,严厉批判了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错误观点。毛泽东等人所著的《评〈中国之命运〉》一开始便对蒋介石的“中华民族”论予以猛烈抨击,深刻揭露其“血统论”实质,也即是:将所谓的由宗族到民族的逻辑推理定性为一个典型的“血统论”,指出:“民族血统论本来是德、意、日法西斯主义的糟粕……不料蒋先生也以血统立论,实属怪事。这类怪论,绝不能解释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18]周恩来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批判“蒋介石的民族观是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在名义上,他简直将蒙、回、藏、苗等称为边民,而不承认其为民族。在行动上,实行民族的歧视和压迫”[19]。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积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多民族共存事实相结合,制定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如1936年2月,《川滇黔边区革命根据地行动纲领》中规定:“少数民族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民族平等,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自由,反对大汉族主义,反对各民族之间相互歧视,反对剥削和压迫,各民族人民团结友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建设和保卫革命根据地。”[20]
(二)中国共产党阐明了中华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明确了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认清唯有民族团结、统一战线才能最终迎来决定性胜利。在经历九一八事变、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民族统一战线;而蒋介石及其领导的国民党则始终坚持大汉族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呼吁中华各民族共同反日,要充分发挥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将中华各民族团结起来一致对抗日本帝国主义。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人》文章中写道:“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6]。由此可见,毛泽东关于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内涵理解指向两个方面:其一,中华民族是由汉族和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共同构成的;其二,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地位并非主导与从属的关系,而是平等的自愿联合关系。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组成的东北抗日联军、海南琼崖纵队等多个少数民族抗日武装力量,与全国抗日力量构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顽强拼死战斗,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反侵略战争中的第一次完全胜利。随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国家的政权属性定位“人民”,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整合起来的、在各族人民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的,“中华民族”的内涵指向也超越了国民党所提倡的单一性“中华民族”。从此,开始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不断建构,在不同历史时期先后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民族理论。
(三)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的创立与发展
1987年10 月,党的十三大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次写入党代会政治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21]。自此之后,“中华民族”一词被广泛使用。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22]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次重要讲话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辩证分析和深入阐述,为之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民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23]。这充分突显出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端重要性,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规律的探索迈出了新的步伐、迎来了新的里程碑发展阶段。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4]。随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首次正式提出。通过上述习近平总书记的三次重要讲话,不难发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经历了“树立——培养——铸牢”的变化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得到不断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满坚定信心。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做出诸多战略部署安排,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引了发展方向。
三、实践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体现—以东北朝鲜族基层民族工作为例
为增强论证的针对性,下面特以东北边疆朝鲜族及延边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具体举措为例展开论述。
(一)政治实践:中国共产党带领朝鲜族人民享有中华民族共同身份地位
中国朝鲜族不是本土民族,而是从朝鲜半岛迁移过来的跨界民族。[26]作为迁移民族,朝鲜族自迁移之日起就为获得在中国的合法地位而不断努力,但清政府、东北军阀当局、伪满政府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政府,均不承认其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并对其实施民族压迫、同化、歧视等政策,没有真正把朝鲜族当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只有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尤其是1927年中国共产党满洲临时省委成立以后,一直承认东北朝鲜族为中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高度重视朝鲜族问题并从我国的国情和朝鲜族的特殊历史出发,历来把朝鲜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进程中民族工作的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看到了朝鲜族人民披荆斩棘、刨地开荒,用辛勤汗水将荒凉空旷的东北边疆开拓成共有家园的整个过程;中国共产党看到了朝鲜族人民在东北普及水田耕作技术为近代东北农业发展做出的贡献;中国共产党看到了朝鲜族人民不惜牺牲一切捍卫中国主权和保卫家园的革命能动性,更是看到了朝鲜族人民长期的反日革命传统;中国共产党也看到了朝鲜族作为跨界民族的双重历史使命。[27]基于以上的历史依据,中国共产党为东北的朝鲜族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针和原则。在政治上,承认朝鲜族在中国应有的合法地位、保障了朝鲜族人民的平等权利。1928年7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明确指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对中国革命有重大的意义,其中包括了满洲之高丽人,即朝鲜族。[20]1930年6月《满洲省委关于在满洲高丽人问题的提案》中明确指出:“中国苏维埃政府保障在满洲高丽人之居住自由及经济生活之向上发展(同样与中国境内诸民族)”。[28]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召开了中华工农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规定:“中国境内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如像蒙古人、西藏人、韩人、安南人……等等”[29]1934年6月,中共满洲省委给中共中央的信中又指出,东北民众包括“朝鲜人”,“都一律平等,都是人民革命政府下的公民”[30]1935年3月,中国共产党满洲省委颁布的《东北人民革命政府纲领(草案)》指出,宣布东北各少数民族(蒙古人、高丽人、旗人等)与汉人一样享受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平等权利。[31]1948年中国共产党再次明确宣布,延边朝鲜族人民是“开发延边与建设延边的主力。他们有优良的革命传统。解放后以高度的革命热情,在我党的领导下,与日寇残余、国民党匪军、汉奸特务作英勇的斗争,以及在土改中与封建势力作坚决斗争。同时,在对前线的支援、后方的建设起了主力的作用”,并强调:“我党和政府批准延边朝鲜族人民为中国境内之少数民族地位,这个政策是正确的”,“应坚决贯彻对朝鲜族人民之团结到底的方针”。[32]同时,承认了朝鲜族的自治权,允许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东北边疆先后成立了一个自治州和自治县,数十个乡级、村级自治区域。其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朝鲜族最大的聚居区。中国共产党在东北朝鲜族工作中的每一步都极大促进了朝鲜族人民迅速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进程,也彻底改变了朝鲜族受压迫、受歧视的不合理状况,使朝鲜族人民紧紧拥抱在党的周围,使他们真正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一员。这一历史过程正是朝鲜族自我身份认同的更新、对中国共产党高度认同的生发、爱国主义对象由原来的双重走向单一的心路历程,也是朝鲜族的认同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并实现质的飞跃的过程。他们也用实际行动来表达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如在土地革命时期,不仅有大量朝鲜族加入中国共产党,还建立了东北地区第一个苏维埃政权——药水洞苏维埃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朝鲜族不畏艰险,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仅延边地区的朝鲜族烈士就有3026名,占延边地区烈士总数的96.8%;在解放战争时期,朝鲜族聚居区掀起了参军热潮,朝鲜族人民踊跃参军参战,据统计,当时东北解放区参军的朝鲜族青壮年共有62924名,占朝鲜族人口的5%,人口仅60万的延边地区也有3.5万朝鲜族参军,占该地区军人数的85%,另有10余万朝鲜族青壮年参加了地方公安部队、武装民兵队伍等。[33]
(二)经济实践:中国共产党率领朝鲜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共同脱贫致富
中国共产党为促进东北朝鲜族人民的深入发展,所开展的民族工作不仅着眼于政治建设方面,更着力于经济发展方面,解决好朝鲜族人民的物质生活问题。其中,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期困扰朝鲜族人民的生存难题无疑是土地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问题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而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的方式,满足了朝鲜族人民的土地需求。1928年4月,中共满洲省委指出:“凡朝鲜的农民,在满洲与中国农民一样一律享有土地所有权和居住权,一律享有革命政权”。[20]这彻底解决了朝鲜族的土地问题,朝鲜族也就成为了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获得了与其他民族完全平等的经济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不断满足朝鲜族人民对物质文化的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开启了新农村建设历程,在2009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评价分析研究中表明,延边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水平均远远高于吉林省其他县、市的水平,[34]早在2006年,延边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1.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1.7亿元,完成财政收入20.9亿元,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达到8596元[35];进入新时代,为不断满足朝鲜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发展需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了乡村振兴的历史新篇章,实施了以精准扶贫为核心的脱贫攻坚工程。截至2020年,现行标准下47300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304个贫困村出列,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的12.2%下降至零。[36]水南村、明东村、五凤村、光东村等很多朝鲜族村屯不仅脱贫致富了,还成为了乡村振兴发展的典范。
(三)文化实践:中国共产党引领朝鲜族人民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在于落实,而落实的着力点又重在文化培育和文化交流。其中,在文化培育方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事业;在文化交流方面,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所在,而语言相通是人际交往交流交融的前提和基础,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在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建设的过程中,朝鲜族人民的主人公意识和国民意识大大提升,极大激发了朝鲜族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怀,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大力推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文化传承教育的共同作用结果。其中,(1)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朝鲜族文化是与中华各民族文化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朝鲜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杆状才能枝繁叶茂。”[12]在延边各族人民的文化交融已成生活场景,各族群众早已没有了差异化的民族意识,民族团结融入到了各族群众生活中,渗透到了骨子里。[37]恰好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12]由此可知,延边的各族人民已然成为命运共同体,这种命运共同体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基础。这为延边民族团结的培育提供了肥沃土壤,在延边“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不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延边样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为了全国30个自治州中的佼佼者,并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开创了多个全国第一。如第一个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及“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1953年),第一个普及初等教育(1958年),率先制定“自治条例”(1985年)等。[38]延边州连续5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模范自治州”,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39]延边所辖八个县(市)中有七个县(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绝无仅有,仅2019年全州就有9个集体和9名个人获得了全国民族团结表彰。正是因为有了坚实的民族团结历史基础,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延边地区落实较为顺利且扎实。(2)在文化传承教育方面。因朝鲜族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素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他们有着“宁啃树皮,也要让孩子上学”的优良传统。延边的朝鲜族教育曾创造过多个“全国第一”:第一个普及了小学教育、第一个基本普及初中教育、第一个基本实现青壮年的扫盲,第一个开办民族大学——延边大学、第一个在全国民族地区建立盲聋哑学校、第一个建立农民大学——延边黎明农大。[37]因此,延边也享有“教育之乡”的美誉。这给延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造了良好的土壤,延边已有数十年研究和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12],而“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12]截至2020年9月,延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普及了三科统编教材;截至2021年9月,延边的民族小学起始年级教学用语基本转变为国家通用语并加授民语课。语言相通促人际交往交流交融、人际交往交流交融促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只有在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的氛围中共同团结奋斗,才能走向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