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下商业银行风险特征研究
2023-01-20张维佳
张维佳
(招商银行萧山支行,浙江 杭州 311200)
一、引言
目前,数字金融发展态势如火如荼,对传统的银行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作为国家金融系统核心的商业银行,在发展大背景下,也需要尽快地适应数字金融浪潮的冲击,通过拥抱技术革新的方式来加强传统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充分提升其自身的业务能力,增加金融竞争力。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能否在数字金融背景之下,及时地识别新的风险,并积极制定政策加以应对,取决了其是否能够在大数据浪潮的筛选之下顺利存活。商业银行积极识别与应对数字金融带来的风险与挑战,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部署要求注重金融风险有效防控的政策导向相符合。同时商业银行也应当积极认识到大数据变革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数字金融的浪潮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更高效、更集中的客户源,也带来了更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与业务线条,给了其更多的经营可能性。尤其在当前新冠疫情全球、全国持续多点散发,更是让数字金融有了更多的应用场景,能够跨区域、跨时间开展业务。
二、商业银行风险概述
本文所述商业银行风险,指的是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受到内外部各方因素影响,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收益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通常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价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人为风险、监管风险五个方面。
1.价值波动风险
本文所指价值波动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对外发行的金融资产的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因确定公允价值时需要参考市场上的输入值,市场环境瞬息万变,输入值较容易发生变化,同时涉及较多主观判断,导致该类金融资产的价值确定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市场变化风险,价值可能产生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商业银行的产品设计部门在产品价值评估时,对市场的信息获取或掌握得不全,市场的一些指数发生较为剧烈、反常的变化,都会导致金融资产的价格发生明显变化,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最终收益。例如,市场上利率指标的波动,在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定价政策之下,会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受到最为直接的影响,遭受贷款收益的损失。市场上汇率指标的波动,则会直接影响外汇产品的价格,海外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也会产生较大幅度的价值波动,整体影响商业银行的净资产。再例如,商业银行往往有较多的涉外业务,当汇率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时,就会导致短期内的套汇产品价值发生巨额波动,尤其是在目前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不断的大环境下,外汇汇率带来的影响将会直接导致更大的价值波动风险,这不仅不利于商业银行做好价值管理,甚至可能带来进一步的经营危机。
2.履约风险
本文所指履约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交易过程中,会由于交易对手方无法按期履约而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使得银行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是一种广义的信用风险。通常商业银行的履约风险会更多地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例如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所处的经济周期、宏观经济的发展现状、交易对手方自身的商业信用度等。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各交易客户处于良好的发展周期阶段,资金周转快效率高,则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而客户处于经济周期下行时,往往具有更大的资金周转压力,上下游地位也会出现显著的下滑,因此也更容易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产生违约,导致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总体偏高。例如在目前疫情环境之下,较多企业容易受到停业或客流量骤减的影响而遭遇资金链断裂的困境,甚至因为失信而产生的连锁的负面效应,直接面临破产危机,而一旦破产,必然无法完成履约。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小型城镇商业银行已经因此而遭受较为严重的履约风险,因客户违约而无法实现银行的有序经营。
3.流动性风险
本文所指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自身的资金流动性受限,包括直接缺乏偿债能力,或虽然本身具有偿债能力但是因一些限制性因素无法及时地提供充分的资金,无法为客户提供符合条件的资金以满足其客户的资金借贷要求。一般来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往往能够最为直接地反映其经营的现状,流动性较为充裕时,往往意味着其能够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的,能够应对更多的风险。商业银行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较为广泛,不仅包括银行内部因素,也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影响。例如银行自身的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收支计划筹划不当,银行内部出现舞弊使得股东勾结非正常占用银行资金,市场波动的风险加剧导致银行无法适应经济外部环境的变化,产生取款挤兑等现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往往存在着传播性的特点,即“多米诺骨牌效应”,流动性风险一旦引发银行违约,就会引发市场的恐慌挤兑,导致违约风险进一步快速扩大,甚至可能形成整个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仅要做好吸储和放贷的资金额度规划,还应该严格地对客户的资信情况或者经济实力进行调查,决不能允许利用个人裙带关系来扰乱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严肃性,因为流动性风险的爆发以及爆发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4.人为风险
本文所述人为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主观或非主观的一些操作措施,而引发的危机与风险。该类风险往往视不同银行而存在着较大差异,也更多地取决于银行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例如,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可能存在与企业串通舞弊,对银行询证函回函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回复的情况,导致银行的行为违反银保监规定,遭受严厉的行政处罚。再例如,银行人员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人为性失误,也可能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给银行带来声誉受损、资金受损等风险。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形同虚设,更容易产生人为风险,给银行的有序经营带来阻碍。人为风险是固有风险,对于大部分银行而言,需要设置有效的内部审计部门或者进行定期的轮岗管理,来对可能存在的人为风险严加防范与惩处,绝不允许因为个人私利而产生的腐败、舞弊的可能。
5.监管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经营主体之一,其经营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了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由于银行系统的相关风险具有快速传到的连锁效应,一旦系统性风险未能被及时识别与遏制,可能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1]。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监管系统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规范性、风险管控能力等都进行了定期、高压监管。例如,未按照银行账户的管理规定来进行开户与销户管理,未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贷款的发放,未按照银保监部门要求进行准备金设置管理,未按照银保监部门要求配合企业落实银行函证,这些都会触发监管风险。
三、数字金融下商业银行风险特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于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愈加广泛与深入,数字金融亦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数字金融,指的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产品开发与业务拓展,还包括蚂蚁金服等互联网企业开展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1.风险识别方面——赋予其更高效、前置地识别技术,同时增加识别范围与难度
数字金融使得长期处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商业银行不得不进入到一种新型的经营思路中去,迫使其进行技术与服务的升级,这些技术与服务手段的升级都给其风险识别带来了新的可能,大大提高了风险的识别能力的同时也将风险识别的时点不断前置,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更有据可循。同时数字金融下快速成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培养出了一大批站在发展前沿的数字金融类人才,这些人才通过社会招聘的形式或者人才引进的形式加入到商业银行中去,能够运用其专业知识来更好地识别金融系统中的各类风险。在数字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还能够与互联网企业之间实现数据与客户流的共享,进行风险交流与识别模型的共享与借鉴,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2]。
但是我们不得不意识到,正是这些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型的运用,也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法用传统的或者已被广泛应用的手段加以识别,在一定扩大了风险识别的范围并提高了风险识别的难度。尤其在商业银行步入数字金融经营阶段的初期,这些风险在行业内还没有显著的事例,在未有爆发消极后果之前,鲜有人关注到该类风险,更不知道这些风险产生的预示、迹象可能是哪些。商业银行需要定期、深入地了解与关注除自身已经经历的风险,还要关注行业内同行已经爆发的风险,来积极地设计模型对同类风险加以识别。
2.风险类型方面——导致市场挤占、利润挤占的新型风险
数字金融的发展必然对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发生了挤占。数字金融的业务开展具有充分的优势,例如交易的成本更低、渠道扩展更高效,且人们的日常消费与支付活动中都更倾向于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的一些平台服务,使得一些零散的资金都积淀于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导致商业银行的客户存款金额被分流[3],使得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数字金融加快了信贷业务等审批流程,客户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去办理业务,节约了业务时间,同时贷款的抵押条件审批等环节也更为简便,使得商业银行容易丢失信贷客户。这些市场份额的挤占,使得商业银行的获客成本更高,增加了银行的运营支出。
数字金融下金融产品的利润空间被挤占,商业银行的获利空间变窄。由于数字金融的运营主体部分为金融类企业,这些企业在风险管理上缺乏系统性,为了获得市场份额,往往只关注收益率的达成,而忽略风险因素,在市场上盲目推介高收益产品,使得金融产品也形成了价格战[4],导致商业银行不得不降低产品价格来保持原有客户或吸引新客户,导致其流动性风险、价值波动风险均进一步加剧。
3.风险传染方面——导致其更快、更广的传染途径
由于数字金融下,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必然要引入适用互联网布局的交易系统,而系统性的操作必然会加大风险的传染性。商业银行一方面依赖于交易系统的快捷、高效与便利,利用系统的一惯性实现了快速交易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因为系统的高度传播性,必须面临更大的风险传染性和更高的风险损失。系统性的交易风险,还可能受到互联网病毒的入侵,导致公众信息被截留甚至篡改,盗取大量的关键信息,可能因为其极高的风险传染性而引发社会层面的恐慌。
但是,从产品多样化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到风险的传染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分散,主要依赖于产品设计更加专业化、多样化,使得有效分散各类风险成为可能。数字金融下银行业产品的种类更加多样化,商业银行的传统型理财产品也正在逐步向净值产品转型,在产品设计中就化解了部分市场风险。同时,多样化的产品与市场中的不同指数挂钩,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对冲工具,及时市场出现波动,也不会同时波及大部分的金融产品,有效分散了风险,降低了某类单一风险的传染性。
4.风险管理方面——赋予其更高效、先进的管理技术
毋庸置疑,数字金融的发展必然会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积极的改善作用,使得商业银行能够更多地依托于数字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自身风险。一方面,数字金融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冲击,倒逼整个银行业进行自我变革与转型升级。商业银行一直在金融领域处于垄断优势地位,较多金融中介的功能在此前都要通过商业银行才得以实现。但是数字金融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面,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模式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大量的客户被一些金融业务企业吸引走,理财产品的销售业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对手。在这种局面之下,为了避免被市场所淘汰,商业银行必须改革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还提高了信息传输、沟通的效率[5],使银行能够更好地监测各类风险,及时作出反应,大大提高了其风险管理效率。例如,数字金融下,客户的信用信息能够实现多方共享调取,在信贷资格审批中,银行就能获取更多的信息与依据,有利于其作出更为准确的批贷决策,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数字金融下,商业银行能够借助于手机银行在线快速办理业务的模式,吸引更多的存取款、理财客户,帮助其更好地实现业务拓展。还可以通过客户的使用习惯、风险偏好,来精准推进业务开展,提高业务达成的概率。
四、数字金融下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与管理
1.风险识别方面
(1)商业银行应积极升级转型,改善风险识别能力
商业银行面对数字金融的变革,应当主动、积极地实施改革与转型,通过科技手段来实现业务流程的细化与量化,形成可预期的业务办理数字环境[6]。同时,应利用好数字化的业务流程与客户数据信息的归集,利用大数据平台来形成客户画像,分析客户特征,对于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客户人群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提高业务的针对性,利用数据资产来提前防范风险。金融市场的数字化浪潮下,业务方式正在不断地发生创新,银行必须对其管理模式进行变革,例如在内部控制方面更多地引入信息技术专业团队来设置自动化监测,在人才管理方面更多地引进数字化背景的人才或者信息技术复核背景的人才,在市场监测方面更多地使用现代化的数字技术管理模型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等。
(2)商业银行应主动拥抱数字科技,融会贯通
商业银行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主动地与数字技术金融融合,自发地、主动地、定期地看展对数字金融的调研,从自身实际的经营情况出发,思考数字金融或数字技术可能带来的机遇。例如,开发适用性高的数据信息处理系统,合理利用业务外包,降低人工服务的成本,将人力资源更多地集中到其他高价值的工作领域。同时要估计银行内工作人员自主加强对数字金融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金融服务能力,对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或产品进行数字化融合,促进业务到产品的全面转型升级。商业银行与数字金融之间不应当是一种对立的、纯竞争的关系,而是要积极贯通,互取长处,既要将大数据、云存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融入到业务与产品的创新中去,也要将传统业务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有效方法进行延用,保持对风险的敬畏。
2.风险管理方面
(1)商业银行应利用好平台优势加强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到其相比于市场化的金融类企业具有更多的平台管理优势,包括五大国有银行的系统管理能力、银保监会内部的专业优秀人才及其知识储备,这些都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应对数字金融下的风险,来提升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来制定配套的风险准备金制度,调整准备金比例,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银保监的要求来设置应急处置资本风险补偿的方案等。对于各家商业银行来说,充分利用好平台优势,能够有效地防范数字金融下风险积累对银行业的整体冲击风险,稳定其在金融行业的重要地位。
(2)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与技术设施
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是否能够发挥作用直观地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有效地把控各类风险,确保经营稳定。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应当结合数字金融背景,在技术手段上更多地布局于数据共享、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加密等领域,以更好地应对数据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方面存在的风险。同时风险控制应设定符合要求的容错机制,尤其在依赖于信息自动化控制的情况下,这个容错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工作效率不受干扰。商业银行内部在风险控制技术手段推广阶段,则要采用分层次机制,逐步推行的同时听取各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完善数字金融背景之下的银行业交易模式和流程的再造,避免踩雷互联网金融已经存在的一些风险点。
(3)商业银行在数字技术融合过程中应遵守成本效益原则,合理布局
通常不建议商业银行为了与数字金融融合而不考虑成本地过度追逐市场青睐的数字化产品或业务,应当考虑自身对风险的把控能力,在运用新技术的过程中保持对风险的敬畏[7],同时考虑管控成本是否在自身可承担的范围之内。商业银行如果盲目地开展数字技术新型金融业务,但是并不具备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就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财力、物力去应对该风险,综合来看,导致新业务带来的收益是小于新产生的成本的。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如果该类业务在未来也不具备收益额后来居上的潜力,就是一项不恰当的革新。
2.外部监管方面
(1)银保监等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外部监管
风险的监管不仅要依赖于商业银行内部的监管,也要依赖于监管部门的监管与规制。银保监等监管部门,作为金融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好数字金融的相关法规制度,在风险产生的早期阶段提前了解、及时识别,借鉴先进经验及时地制定制度与出台法规,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监管部门也要定期地对行业内的银行开展培训,要求其保持对数字金融相关风险的了解,针对行业内发生的案例进行收集,以书籍、动漫、手册等形式进行下发,在传统金融行业的基础之上,将各类金融监管的条款进行细化,充分利用好云大脑、人工智能、数据共享等技术工具来支持行业发展。同时监管机构应当联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立法司法机关上下协力、共同管理,形成联动监管。同时,监管部门也要积极地利用数字手段,在数字手段的基础上,利用数据自动处理技术,加强数字金融监管。
(2)加强行业自律与业内交流,实现共同治理
要加强商业银行业内的数字金融下风险的学习与沟通,定期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开展交流,对于新产生的风险要及时地沟通与处理,尤其不能盲目地引进境外的一些新型金融业务。行业组织要严格要求各商业银行做到业内自律,主动对可疑的风险进行上报与备案。同时,行业内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数字金融下风险的学习与探讨,集思广益,以主动的姿态而非被动的姿态去深入学习数字金融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特征,始终将人力资源作为风险管理的最佳资源。在行业内部应当定期评选风险管理的模范银行,邀请具有模范作用的银行义务为大家分享先进、有效的风险防范与化解经验,共同致力于维护银行业系统的稳定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必然要顺应发展的潮流,与数字金融深度融合,才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数字金融的发展无疑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变革,但是其带来的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商业银行应当勇于创新与突破,在数字金融引发的竞争中突破传统发展的瓶颈,把控好新模式下的风险管理,实现金融创新安全着陆。同时,商业银行也应该清晰地意识到,在商业银行数字金融相关风险的识别与管理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新型金融与信息技术人才的发掘与培养,人才作为最为有效的防范与化解风险的“武器”,应当成为商业银行步入发展新阶段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