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市场行业仲裁机制的构建路径浅析
2023-01-14吴韬
吴韬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建设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指明了方向。我国期货市场行业仲裁仍处于起步阶段,《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构建系统性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初步探索。比较而言,境外期货交易场所一般都设置有解决自身平台上市合约纠纷解决机制,体现纠纷化解的专业性、灵活性和低成本,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客户的黏性和忠诚度,从而促进了影响力的提升。正如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内置仲裁模式,即内置仲裁组织来化解LME合约纠纷或是其他与金属交易有关的现货市场的纠纷。本文拟从比较分析上述模式入手,提出我国期货市场建立高效便利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期货市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内置仲裁模式;行业仲裁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化解的有效方式,经历了岁月的考验。公元前452年前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就出现了关于仲裁的描述。“仲裁”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指争议双方协商一致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即仲裁员来裁决的做法①。中世纪以来,仲裁被广泛地应用于裁断由投资贸易引起的民商事纠纷案件②。
一、伦敦仲裁概况
随着跨国纠纷的增多,为解决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问题,多个经济体于1958年在联合国国际仲裁商业会议上签署《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③。依据该公约规定,缔约国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在目前近170个成员国之间均可以得到承认并且执行。我国也早在1986年便加入该公约。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了《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示范法》),其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限制法院干预原则等指导性原则为世界各國仲裁立法的协调与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国际仲裁的比较视野下,伦敦仲裁以领先的仲裁效率、突出的纠纷解决质量,良好的国际声誉和悠久的仲裁历史闻名遐迩。世界上首部仲裁成文法正是1889年英国仲裁法。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和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 & Case)联合发布的《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最受欢迎的前5个仲裁地分别是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巴黎和日内瓦(北京、上海分别排名第7位、第8位)。最受欢迎的前五个仲裁机构分别为巴黎国际商会(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据近三年《国际仲裁调查》显示,伦敦系受访者所认为的最理想的仲裁地(见图1)。
作为常年最受欢迎的仲裁地,虽然面临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的竞争,但伦敦在国际仲裁领域的领先地位依然不可动摇。伦敦有许多知名的仲裁机构,其中,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受理综合性案件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是世界领先的解决商业纠纷的国际机构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仲裁机构(武大国际法研究所,2017)。。2021年5月,LCIA公布2020年年报,LCIA 2020年的案件数量创下了历史新高,仲裁案件比前一年增加了18%,共受理案件440件。而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在海事领域的仲裁几乎形成垄断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成立于1960年,成立目的是将在伦敦从事海事仲裁的人士聚集在一起交流经验,共同促进伦敦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在机构仲裁越来越重要的今天,LMAA却以高效灵活的临时仲裁独树一帜(法制网,2019)。。全球范围来看,大约80%的国际海事仲裁皆以伦敦为仲裁地,LMAA是首屈一指的国际海事仲裁中心;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仲裁服务在金属行业中也是有口皆碑,不仅包括铜、锡、铅和锌,还适用于其他不在该平台上交易的金属业务《伦敦金属交易所》,1958年由经济学人集团出版。。
期货市场是一个专业的小众市场,但期货纠纷案件通常具有标的额大、涉众范围广、调查案情技术要求高等特征。为了加强对期货投资者的保护,境外期货交易场所一般都设有解决自身平台上市合约纠纷的机制,体现纠纷化解的专业性、灵活性和低成本,正如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内置仲裁组织来化解LME合约纠纷或其他与金属交易有关的现货市场的纠纷。从境内外实践来看,仲裁法律制度补充了司法诉讼之外的救济路径在法律被制定和法院被组建之前,仲裁就已成为人们消除分歧和解决争议的主要形式了。引自Frances Kellor的《American Arbitration:Its history》。,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构成仲裁,亦称公断,系由争议之当事人以合意将纷争交由第三人加以判断,以解决纷争之制度,在商业领域得到普遍地适用,被称为“解决商人之间纷争最理想的方法”。引自杨崇森等著《仲裁法新论》。。因其灵活专业、私密性强、经济高效、相较诉讼较为“柔性”的特点,仲裁在我国金融领域被广泛接受,尤其是在证券、期货合同相关的纠纷解决上早已获得肯定仲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关于依法做好证券、期货合同纠纷仲裁工作的通知(2004年1月18日法制办、证监会国法〔2004〕5号)。。但我国期货市场行业仲裁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对期货业协会调解、投诉处理、诉讼进行了规定,对于构建系统性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初步探索。2021年10月,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公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5号)这是在资本市场行业仲裁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根据2021年10月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公布的《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5号),拟于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已组建的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证券期货仲裁院,专门处理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证券期货纠纷,适用专门的仲裁规则。目前,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作为全国首个证券仲裁中心已于2021年11月成立(深交所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合作)。。综上,在我国期货法正式推出的当下以及依托仲裁法修订的契机,学习借鉴伦敦金属交易所实践经验,对系统化、多元化、灵活化、专业化地处理国际经贸纠纷,尤其是消除日益开放的期货市场的跨国投资和贸易障碍,进而优化我国金融市场整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伦敦金属交易所仲裁机制梳理
(一)伦敦金属交易所仲裁概况
LME的仲裁服务被广泛认为是金属行业中最好的仲裁服务。LME的仲裁服务广受好评,以至于该服务也被不直接参与LME交易的企业使用。国内有学者指出,LME的仲裁机制为快速、准确解决LME的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此外,也有国际学者指出: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主要功能包括清算市场;对冲市场,其设施可以防止以前难以避免的贸易风险;公正的价格承载者,敏感地记录不断变化的世界条件对金属价格的影响。然而,它对金属行业的服务远不止于此。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其仲裁规则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LME仲裁规则已成为成千上万份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到有色金属行业的普遍推崇①。LME的仲裁裁决被广泛地接受,并且在世界各地的法院中都被视为对贸易惯例和贸易程序相关的权威性意见。可以说,“LME 仲裁是一种私人争议解决系统,旨在公平、专业和经济地解决争议,而无须诉诸英国或其他法院的诉讼”②。
LME仲裁规则体现了采用快速程序的灵活性,大幅减少时间和成本为其优势。如果双方同意,仲裁事项也可以仅由文件审议,从而消除了开庭的必要性,裁决可以迅速作出。通过LME仲裁解决争端还可以确保机密性,因为所有相关方都必须永久保密。LME规则也体现了排除司法影响和行业自治、纠纷处理高度专业化的特色。具体而言,2014年LME对于仲裁规则进行重大修订:一是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当事人放弃上诉权,强调一裁终局性,并对仲裁庭律师出庭作出新规定,即除非经当事人一致同意,否则律师不能以一方代理人身份出庭(该修订使LME的仲裁規则与伦敦国际仲裁院保持一致,并与国际商会等其他主要仲裁机构的做法相似);二是变更关于仲裁庭小组组成的规定。若第三位仲裁员被任命到仲裁庭,该名仲裁员将担任主席。若已有两位仲裁员都是法律背景人士,则仲裁庭主席须是LME仲裁专家组的行业成员。市场对此予以积极回应,英国《金属导报》刊载的文章表示,“采取仲裁后不允许向法院上诉是国际惯例。作为一个国际属性浓烈的市场,如果有权利在采取仲裁后向法院上诉,则显得尤为不合时宜”、“强烈希望行业仲裁员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二)伦敦金属交易所仲裁机制简析
1.LME仲裁机制的制度基础
英国国内的法律为LME的仲裁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1996年英国仲裁法》等规定了仲裁的相关机制。根据英国仲裁法,仲裁地、仲裁机构及仲裁庭的选择完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双方合意来确定,充分体现了英国仲裁的当事人自治属性《1996年英国仲裁法》导言第3项“3.(仲裁地)本编所称‘仲裁地’指通过下述方式之一确定的仲裁审理地点:(a)仲裁协议的当事人选定;(b)经全体当事人授权确定仲裁地之仲裁机构、其他机构或个人确定;(c)经当事人授权的仲裁庭确定”。。
伦敦金属交易所业务规则细化了仲裁规定,LME对于仲裁的相关规定参见LME Rulebook的第8部分《LME仲裁条例》:Part 8 LME Arbitration Regulations,以及2019仲裁小组委员会条款(2019 Arbitration Panel Committee Terms of Reference)。在国际上,相关国际条约也制约、影响着英国LME的仲裁规则,主要国际公约及条约有《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英国于1975年加入,1977年对英国生效)、《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欧洲能源宪章》以及1927年日内瓦《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LME的仲裁机制进一步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重要性。譬如,LME在官网中显示,建议交易当事人在事先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是将纠纷提交给LME仲裁LME官网的建议条款表述如下:Any dispute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including any question regarding its existence,validity or termination,shall be referred to and finally resolved by arbitration under the Arbitration Regulations of 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其次,LME仲裁规则是在英国法的框架下制定的,但仲裁员可以处理任何适用其他国家法律的合同,作出的裁决将由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执行LME官网:https://www.lme.com/en-GB/About/Market-Regulation/Arbitration#tabIndex=0。,并且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这些裁决在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法院亦可得到承认和执行。
LME规则随着商事交易的发展不断完善。它是仲裁裁断的法则,是纠纷化解的依据,对市场定分止争水平的发展起着指导性作用。LME通过对其仲裁规则的不时修订与调整,促进市场处理纠纷的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纠纷解决和规则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每次对规则的修改都会相应地提高争议解决水平,往更优成本、更加高效的目标迈进。
2.LME仲裁机制的运行框架
(1)LME仲裁小组委员会
LME仲裁小组委员会(Arbitration Panel Committee)系LME董事会下设附属委员会,其负责仲裁工作的日常运营,包括对仲裁规则的审核、仲裁员人选的提出、仲裁方案的调整等。交易所委任仲裁小组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其他成员由交易所根据委员会主席的推荐委任,不得少于3名。具体而言,交易所对仲裁规则的制订及仲裁员的委任具有决定权:仲裁小组委员会根据LME董事会的授权,有权审核及提出修订建议,LME有权决定建议的采纳及仲裁规则的最终修订;仲裁小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有权提出仲裁员人选建议,LME有权从建议中筛选并决定仲裁员的委任。此外,仲裁小组委员会有权将1名仲裁员从审理特定案件的仲裁庭中除名,并有权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仲裁合并审理。
LME仲裁小组委员会现有成员8名,主席为Edward J.C.Album;秘书为Tom Hine,系LME职员。
(2)LME仲裁员
LME现有16名仲裁员,其中10名为行业专家,选拔标准一般是须具备丰富的金属交易实践经验和知识积累,不必是LME的成员,甚至不必与交易所有关联。其中,有1名华人Meixin Wang在LME担任仲裁员,该仲裁员此前处理过3起LME仲裁案件,并成功促成其中1个仲裁案件的和解。
3.LME仲裁机制的具体流程
(1)LME仲裁程序启动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通知书,且将仲裁通知书副本及注册费和保证金一并送达LME仲裁委员会秘书,以启动仲裁程序。仲裁通知书中包括内容如下:申请人的联系地址;简要介绍双方签订的合同、双方争议等;简要表述申请人的主张;关于仲裁庭人数的建议;申请人提名仲裁员;提供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1天内,向申请人邮寄一份回应通知,回应通知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被申请人的联系地址;被申请人提出自己对仲裁庭人数的建议;被申请人提名的仲裁员。如果被申请人没有提交回应通知,那么申请人应当通知仲裁委秘书,将由仲裁委秘书根据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
(2)仲裁庭的确定
根据LME仲裁规则第3.5条,仲裁庭应由2名仲裁员组成,除非争议各方同意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委秘书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反通知后7天内,或收到申请人确认被申请人未提交反通知后,仲裁委秘书应当根据以下规则确定仲裁员:如果仲裁庭是1名仲裁员,则选任双方同意的仲裁员,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仲裁委秘书另行选任1名仲裁员,这个仲裁员可以是任何一方提名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庭是两名仲裁员,那么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提名确认仲裁员,如果被申请人未选择,则由仲裁秘书选择仲裁员,如果由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有1名仲裁员认为应当指定第3名仲裁员的时候,仲裁秘书应当指定第3名仲裁员;如果仲裁庭是3名仲裁员,那么根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提名确认2名仲裁员,然后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选任仲裁员,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仲裁秘书选任第3位仲裁员;第3位仲裁员应当为仲裁庭主席,如果其他2名仲裁员均不是律师身份,那么第3名仲裁员应当是律师。任何一方自仲裁员被任命,或知道质疑事由28天内,可向秘书提出质疑理由,秘书将质疑提请仲裁组委员会决定是否替换。
(3)仲裁程序
根据LME仲裁条例,LME仲裁程序并无明确规定,突出仲裁的灵活度及合意性:仲裁庭具有法律允许的最广泛的酌处权,以确定拟采用的程序,并确保在经济、高效、公正的情况下快速解决争议。
(4)仲裁流程
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21天内,申请人应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请求要点。自收到仲裁请求要求21天内,被申请人应向仲裁庭及申请人提交书面答辩要点。自收到答辩要点21天内,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答复要点。如上述申请人的答复要点包含对被申请人仲裁反请求的答辩要点,被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后21天内再次提交答复要点。除非仲裁庭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无须进一步提交书面文件。提交书面材料程序结束后7天内,仲裁庭应就仲裁的后续程序作出指示,并可决定是否为此召开听证会。
三、LME裁决在我国得到法院的承认并可执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以“伦敦金属交易所”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检索,国内法院有51份判决书涉及“伦敦金属交易所”相关内容,根据案例检索报告统计可知,涉及该关键字的判决书中有71%的案件在山东、浙江、上海、广东发生,约45%的案件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这些案件中,关于申请承认及执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仲裁裁决的案件仅有两个,分别是2001年英国嘉能可有限公司以及2002年美国杰拉德金属公司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仲裁裁决,其余案件则主要集中在双方关于铜产品贸易过程中的定价问题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交货问题等。
通过对美国GMI公司申请承认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仲裁裁决案(2003)简要分析可知,LME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在我国也受到肯定在GMI公司与芜湖冶炼厂签订的铜阴级买卖合同(第13条)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仲裁条款:由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纠纷应根据《伦敦金属交易所规则条例》在伦敦LME通过仲裁解决。前述案件的LME仲裁裁决最终得到我国最高院的承认及执行,最高院的复函摘要如下:既然仲裁协议当事人选择伦敦金属交易所为仲裁机构并约定适用英国法仲裁,就应受1996年《英国仲裁法》《伦敦金属交易所规则条例》的约束。根据《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丙)项,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应不予执行,但如果仲裁庭有权裁决部分与超裁的部分是可分的,则有权裁决的部分是应该承认和执行的。。该份最高院复函所载内容表明LME仲裁不仅在裁决作出地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在《纽约公约》近170个缔约国内也具备执行保障。
四、LME仲裁机制的特点及对我国期货市场行业仲裁的启示
通过前文对LME仲裁机制的阐述可以发现LME仲裁机制具有突出的特点:
第一,突出仲裁专业性,强调行业仲裁:LME仲裁员中六成以上具备行业背景;仲裁员的指定规则也强化了行业仲裁色彩;与贸仲规则不同,LME规则项下,未经审判庭同意,当事人不得寻求法律职业从业人员作为代理人。这也体现了双方成本的缩减及仲裁的行业属性。
第二,LME强调仲裁机制的灵活性:根据LME仲裁条例,LME仲裁程序并无明確规定,突出仲裁的灵活度及合意性:仲裁庭享有广泛的裁量权,以确定拟采用的程序,尽可能确保迅速、公正、经济地为当事人作出最终裁决。
第三,LME强调仲裁的高效性:与LME合约有关的纠纷均可通过仲裁机制快速高效地解决。无须借助第三方机构或者司法途径化解纠纷。纠纷当事人隐私得到更好地保护且纠纷化解成本得以缩减:贸仲规则下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45天内提交答辩书,LME规则是21天;又比如原则上双方只进行一次证据和代理意见交换,未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再提交任何文件。
LME仲裁机制相应的特点促进了期货交易市场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和专业性,这对我国交易所也有启示。例如,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学习LME仲裁机制经验,吸收相关期货仲裁机制的优点,将优化我国期货仲裁的机构设置、适用规则、仲裁程序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具体而言,LME仲裁机制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设的启示如下:
第一,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环境,经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包括仲裁在内的法治保障。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的签订,仲裁作为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明确的主要争端解决机制之一,将在服务国家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最高法与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旨在强调提高证券期货领域的纠纷解决效率。前述文件均对证券期货市场多元纠纷机制的建立指明了方向。我国制度设计可参考LME等交易所已有实践,对接国际成熟期货市场的通行仲裁规则,以交易所为中心,探索设立调解、仲裁、诉讼并行的期货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纠纷解决方式的系统化、多元化、专业化、灵活化,便利期货市场参与者选择最优方式处理纠纷,符合商法的便捷、高效原则,促进商事活动的平稳发展。
第二,LME的仲裁机制促进交易纠纷的化解,为产业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有利于增强客户黏性、培养客户忠诚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LME的全球影响力。
从境外实践看,存在期货交易场所内置仲裁机构(伦敦金属交易所)和期货交易场所与现有仲裁机构合作(新加坡交易所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两种仲裁模式。我国期货立法可考虑借鉴境外市场行业仲裁制度,建议由上位法对于期货纠纷行业仲裁做原则性规定,具体细则由法规、规则细化,体现了期货仲裁专业性的同时,也可从便利度、高效率、适配性的角度衡量评估我国期货行业仲裁开展的模式,以期高效便捷地定纷止争,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三,国家战略与地方政策亦支持证券期货行业仲裁的推进。根据2021年10月15日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公布《试点意见》,拟于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已组建的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证券期货仲裁院,专门处理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证券期货纠纷,适用专门的仲裁规则。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7月正式发布的《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为浦东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加强商事争端等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并授权上海市浦东新区引领区可比照经济特区进行地方立法“比照经济特区法规,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足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可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
2022年3月10日,上海高院发布支持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办法》同步出台,支持浦东新区引入境外知名仲裁及商事争议解决机构,支持浦东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吴斯洁.39项举措!上海高院发布支持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EB/OL].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203102305548132.html。。
因此,前述期货市场纠纷解决机制可考虑于上海浦东新区引领区先行先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浦东新区引领区期货市场仲裁条例,促进与浦东新区引领区相适应的金融多元纠纷解决制度的建立,并复制推广至全国,健全仲裁机构与交易所的合作机制,推动交易所深度参与仲裁人员筛选及仲裁规则制定工作,充分发挥交易所在行业自律纠纷化解中的专业性优势。
综上,围绕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可考虑适时引入期货市场专业仲裁制度,建立交易所、期货业协会对相关业务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综合协调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推动多元共治共享。唯有不断探索基础性制度建构,进而在市场创新与市场稳定、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之间寻找平衡,才能建立高效稳健、协作良好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以期更高质量地为市场参与者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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