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多元利益主体的城乡规划管理创新

2023-01-13刘姗姗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2年13期
关键词:人民大众城乡规划政府部门

刘姗姗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 青岛 266300

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新时期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性,国务院还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为推进我国现代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但是目前的城乡要素在流动当中存在不顺畅的问题,并且区域的公共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导致区域建设发展存在显著的问题。在新时期的社会发展当中,就需要基于多元利益主体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模式,重视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问题,提高社会综合建设发展质量。

1 城乡规划的多元利益主体分析

多元利益主体在不同的工作当中有不同的分类,其都是指对相关工作实现目标有所影响的人群或者单位部门。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的过程中,我国的基础城乡区域建设模式逐渐发生了转变,传统的城乡规划建设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影响产生了利益矛盾,而现代化的城乡规划则需要以多元利益的产生作为基础,让政府部门、人民大众、利益主体及城市规划师在参与到相关工作时都可以获得预期的利益,共同为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做贡献。

1.1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是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在实际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需要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为基础,有效维护国家的利益。城乡规划不是一个企业或者单位可以仅仅凭借自身的力量完成的一项工作,其需要以政府部门作为主导,对其他相关的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根据城市区域和乡村区域在实际建设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和实际需求调整规划管理方案。所以,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形式时,就需要根据利益的角度体现政府部门的重要角色作用,促使其能够体现较强的主导地位,为提高我国的综合利益水平打好基础。

1.2 人民大众

人民大众的利益实际上就是社会群体的利益,其在利益主体中的占比较多,会涉及到较大的范围。我国在长时间的建设发展中融合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理念,在构建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开始通过教育、经济等多方面的建设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所以,人们在当下的生活当中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和品质的提升,对于城乡规划中的利益分配也加大了关注度,非常注重自身利益的体现。在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时,就要重视人民大众利益的体现,采取合理的方式调配人民的资源,体现公平性特点。

1.3 利益实体

城乡规划管理需要以充分的资金投入作为基础,虽然能够以政府部门作为主导,但是还是需要以社会企业的资金投入作为有力支撑,确保城乡规划管理有序开展。利益实体就是各类开发商和团体组织的利益,其在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需要对土地资源投入情况进行分析,还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所以也需要分配一定的利益。

1.4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是对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的主体人员,在组织各项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以专业的规划管理人员提供理论指导依据和实践技能,才能够完成城乡规划管理任务。所以,在多元利益主体下要通过城市规划师权衡政府部门、人民大众和利益实体的利益,实现利益的有效协调。

2 创新多元利益主体的城乡规划管理的意义

第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从广义上看,城乡规划管理需要以科学的统筹管理作为基础,实现城市区域和乡村区域综合建设发展的目标。在落实具体的工作形式时,需要达到城乡发展的多元主体合作要求,让各个参与者都能够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为利益的获得提供良好的基础。在以多元利益主体作为基础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时,可以对各个利益主体的力量进行集中,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依据,还能够确保规划管理专业技能落到实处,为改善我国现代化城乡发展局面提供多方面的有力支持。

第二,节约发展资源。城市区域和乡村区域的经济条件、社会基础设施、生态自然环境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传统的城乡规划管理虽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但是存在一定量的重复性建设发展任务[1]。多元利益主体下的城乡规划管理可以破除现阶段城乡规划管理的困境,以多元主体合作的方式确定城乡规划管理的流程,将每一项任务内容分门别类,采取科学的方式进行部署,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

第三,统一社会思想与认识。各个利益主体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必然都会以自身的利益优先,导致城乡规划管理产生较大的思想矛盾。创新多元利益主体的城乡规划管理可以让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协作,以共同利益的产生作为核心,积极响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我国振兴战略支持下,还可以让多元利益主体在协同合作的过程中根据城乡之间的实际差距采取相对应的措施,让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同等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居民的发展权益。

3 城乡规划管理创新的利益主体问题

3.1 政府决策问题

政府部门在主导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需要为各项实践操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所以需要落实具体的决策,让管理人员和其他利益主体都可以按照政府的决策完善工作形式。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在制定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基础目标时,没有全面兼顾其他利益主体,产生了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难以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还有部分地方政府部门部门过于追求政治利益的产生,缺乏对城乡实际建设发展形势的了解,导致城乡规划不符合实际情况。虽然可以在初步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产生一定的成效,但是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产生较大的城乡差距,导致人民大众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从而产生了质疑,削弱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威严,致使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严重滞后。

3.2 过于追求实体利益

在所有的利益主体当中,实体利益可以全面掌握土地的使用权,在落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对土地资源进行分配。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实际规划当中存在过于追求实体利益的情况,其想要将所有的土地利用起来,所以会实施土地规划工作,最大程度地扩大土地的经济效益,产生实际的经济收益。城市区域在发展当中体现的土地资源利用率较高,主要是用于建设房屋建筑,给人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农村区域的土地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很多耕地资源被非法占用,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在过于追求实体利益一味利用土地资源时,很容易产生城乡规划违规建设问题,不利于我国城乡规划管理稳定发展。

3.3 主体积极性不高

目前,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到城乡融合规划当中的积极性相对来说比较缺乏,导致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缺乏经济主体保障,容易产生负面因素。在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我国构建了先进的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以改善城乡经济发展状况作为基础,但是其要求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其中,给予一定成都的支持。实际上,大多数市场主体在当今社会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都专注于盈利性目标的建立,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意进入到营商环境较差的农村区域当中。虽然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到农村区域建设发展,但是农村的经济建设条件相对于城市经济建设条件来说落后较多,导致城乡规划管理存在巨大的需求缺口,影响了城乡共同发展。

3.4 规划团队素质不高

城乡规划管理对于专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较高,其需要掌握其中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内容,再以理论知识作为基础依据,有序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城市规划师作为多元利益主体的一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体现自身的职能,为我国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是在实际的规划建设当中,规划团队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对于城市和农村区域的建设发展情况缺乏了解,在没有做好前期勘查工作的情况下仅仅凭借自身的工作经验设计规划方案。还有部分城市规划师没有获取相应的资质证书,在实践工作当中缺乏经验,导致规划方案有待商榷,无法为城乡规划管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4 基于多元利益主体的城乡规划管理创新途径

4.1 维护城市利益

在多元利益主体下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方法需要以维护城市利益作为根本,主要是由于城乡规划管理要借助城市经济为农村经济的提升打好基础,但是不能够破坏城市的经济结构,否则会在后期规划管理中产生更多问题。政府部门在开展决策工作时,要明确城市建设发展对于城乡规划的重要作用,加强规划管理体系的完善,对规划方案进行层次性分析,促使城乡规划管理得到细化[2]。现有的城市战略规划需要建立在科学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基础上,相关管理部门要完善和更新综合管理程序,促使城市的利益在综合建设发展中不受损害。政府部门可以帮助城市区域建立规划决策机构,以提高决策质量作为关键,结合多个部门的工作意见和方法,形成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决策,在完善议事制度的同时提高决策可行性。为了尽可能地维护城市利益,多元主体在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当中时,可以加强辅助决策咨询系统的建立,构建城市规划服务平台,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能,通过良好的主体合作严格规范规划资质,让城市利益的产生为农村区域的规划管理提供充足的利益资源保障。

4.2 维护人民大众利益

人民大众作为社会生存的主体,在城乡规划管理当中需要体现核心地位,其也作为多元利益主体之一,在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形式时,要确保人民大众的利益达到预期,才可以维护现代化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在多元利益主体下创新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机制,让人民大众可以积极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当中,体现强大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还需要以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使其可以适应新时期的建设发展要求。城乡规划管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相关目标的,在长期的规划管理当中,可以结合人民大众的利益体现进行分段式规划, 让一个规划师负责一个阶段的工作,还需要调配调查员和监督员配合规划师的工作,使其共同承担不同阶段的规划管理任务。为了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政府部门需要在落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使其可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要求,鼓励更多人参与其中,从而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

4.3 维护利益实体的利益

利益实体在城乡规划管理当中可以全面掌握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分配,政府部门在提出相关的制度条例对其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利益实体的行为,在维护利益实体的利益的同时,加强管理监督服务实效性。多元利益主体下的城乡规划管理创新需要以规划管理模式的转变作为基础,相关部门在组织这项工作时,要适当调整工作形式,在城乡区域开展建设工作的同时,明确不同资源的应用要点和作用,加强城乡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3]。在以利益实体的利益体现作为要点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都需要尊重利益实体对土地资源的分配情况,但是在发现其中存在问题或者产生偏差时,需要在第一时间给出调整意见,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控制。除此之外,还需要构建严格的管理制度,让利益实体在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防止利益的产生有失偏颇,从根本上保障多元主体的综合利益[4]。

4.4 强化主体协作意识

多元利益主体在开展各项工作时,不仅需要重视自身利益的产生,还需要在落实具体的操作时强化主体协作意识,充分意识到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各项工作当中,为多元主体利益的产生提供良好的保障。不同的主体在落实相应的工作时,需要明确自身在多元合作当中的具体位置,分析城乡规划管理发展的目标。在以主体协作的方式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创新的主要模式时,可以通过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的方式激发多元行动主体的自觉性,端正各个主体的思想意识。在一般情况下,除了政府部门,其他的市场主体、社会素质及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管理都缺乏具体的认识,给城乡规划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政府部门就可以印发宣传材料,还能够组织各个主体参加专业讲座,对其进行持续性和针对性的教育。在以市场主体作为核心时,政府部门可以在财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待,更好地履行社会公众的责任。在对各个主体进行培训教育的过程中,需要让其掌握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理论内容,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融合,促使多元利益主体具有更强的自觉性和实践性。各个主体在协同合作当中还需要不断增大自身的行动力量,针对城乡规划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分析,使其能够尽快得到化解,加强多元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从根本上解决城乡规划难题。

5 结语

在现代化城乡差距不断增大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创新城乡规划模式,实现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的同步发展。在多元利益主体下,政府部门要构建科学的制度内容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操作,使其可以体现端正的思想意识,在共同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创新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最重要的是,需要协调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情况,减少各方产生的矛盾,促使城乡规划管理可以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持,推动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人民大众城乡规划政府部门
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
论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乡规划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
设计为人民服务
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运用分析
宁波民生e点通:网友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双线桥梁”
延安作家转型对网络作家的启示
我国政府部门员工关系管理策略研究
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共产党的现实立场
浅析毛泽东诗词的人民大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