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视域下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研究
2023-01-10李俊国
李俊国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 300380)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重要论断,强调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事业发展格局,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教育保障。在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美育发展相对滞后,但在学生成长中的地位却不可小视。随着素质教育战略的深入推进,美育亦得以持续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但一些具体领域仍有提升的空间,要推动美育实现全方位的发展,达成美育教育的预期目标,仍然需要经过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其中,有关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问题的学术研究和教育实践仍然相对薄弱,这也是阻碍职业院校美育实施效果的核心问题之一,对这一现实问题的研究将会对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美育能力的改善和学生美育素养的提高大有裨益。本文就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切入点,就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问题展开研究。
一、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研究现状及价值
1.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研究现状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份有关学校美育建设的重磅文件时隔仅仅五年,充分反映出党和国家对于美育的高度重视,这也直接促使美育研究和实践进入快车道。相关文件和政策的制定出台是推动美育整体发展的重大利好条件,但从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这一具体领域看,目前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仍比较匮乏。
首先,从职业院校美育的视角来看,相关研究对美育教师育人素养关注度不高。在中国知网以“职业院校”和“美育”为篇名关键词进行精确检索得到的中文学术论文仅40余篇,发表时间从2003年到2021年,其中约75%为2015年后发表,这一结果客观反映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后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就其内容而言,研究范围囊括了美育理论研究、美育价值和意义研究、美育内容研究、美育课程体系研究、美育评价体系研究、美育实施保障体系研究等,其中部分文章中散见有关美育教师及其育人素养的相关内容,但并非文章核心内容,论述也缺乏系统性。
其次,从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的视角来看,相关研究未能凸显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的特殊性。在中国知网以“美育教师”为篇名关键词进行精确检索得到的中文学术论文不足20篇,均为2014年至2021年期间发表。现有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少,而且研究对象指向性不强,多定位于一般意义的教师,或定位于具体学段的美育教师,如小学美育教师、高中美育教师、大学美育教师等。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到明确以职业院校美育教师为研究对象的,仅有陈学文在2014年发表的《浅谈职业院校美育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1篇学术论文。不可否认,一般意义或针对特定学段美育教师的研究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为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研究提供有益借鉴,但终究缺少了对职业教育及其美育教师特殊性的考量,部分研究成果难以产生直接有效的指导价值。
通过梳理现有研究可以看出,从职业院校美育视角展开的研究缺乏对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的关注,而以美育教师育人素养视角展开的研究又缺少对职业院校这一具体领域的探讨,明确以职业院校美育教师为研究对象,能够反映其育人素养特殊性定位的学术成果较少。
2.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研究的价值
职业院校美育教师是美育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育人素养的高低直接关乎美育目标的实现,决定着学生美的情操和修养的塑造,对国家发展、社会需要和个人成才意义重大。
首先,良好的美育教师育人素养有助于美育方针的落实,实现“五育并举”,协同推进。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的关键一环。美育是“五育并举”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当前素质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五育并举”的外部环境日渐成熟。如果说之前美育效果不够理想主要由于实施美育的外部条件不足的话,如今如何把美育因素施加于学生以产生预期效果则成了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美育教师作为美育的主要实施者,是联通美育和学生的核心纽带,任何美的理念的输出,任何美的知识的传授,都离不开美育教师这一中间环节,其育人素养毫无疑问是落实美育的核心要素。
其次,良好的美育教师育人素养有助于提高美育育人的效果,实现职业院校学生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有着不同的教育定位,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传授之外,更着重强调职业技能的训练与掌握,培养学生对职业的认同感,激发学生的创造兴趣,提高学生创造的能力,等等。而美的情感、美的欣赏能力以及美的创造能力等恰恰是美育的育人目标。美育教师则是将美育内容经由自身的教育活动传导给学生,培养学生发现美、认识美、欣赏美、塑造美的能力,实现美育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是提升美育育人效果的重要一环。
二、“育美和育人并举,育美和育能协同”的美育理念是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的逻辑起点
教育理念是教育活动的先导。一个学科的教育理念反映本学科的育人目标,它决定着该学科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应该采取的育人方式。对于教师来说,教育理念无疑是建构职业素养的逻辑起点。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的提升也同样需要建立在科学正确的美育理念基础之上。
笔者认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职业院校美育理念的建构指明了根本方向,也自然而然应当成为美育教师育人素养塑造的逻辑起点,即既要紧贴新时代教育事业的要求,又能体现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实现“育美和育人并举,育美和育能协同”。
1.育美和育人并举:以“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定位美育本质
美育理念必须牢牢建立在时代需要的基础之上,与整个教育体系价值目标相契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教育都是时代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都离不开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类实践活动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主观认识。所以,理解美育理念,绝不能脱离了社会现实及其需要坐而论道,而必须将其放置于大的时代环境之下,“与时俱进地研究时代赋予美育的功能和角色定位,即在中国当代语境中,美育的逻辑预设前提是什么”[1]。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全新历史方位对教育事业提出了何种时代诉求?毫无疑问,就是“立德树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教师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教,学生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学。”[2]也就是说,从各学段到各层次学校,从各门课程到教育实施的各环节,都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美育亦是如此,“审美教育的真正功能绝不仅限于提高审美情趣和能力,而在于陶冶性情、荡涤心灵、改良德性、立德树人”[3]。显然,“立德树人”的最终落脚点已经超出传统美育理念认识范围,在美育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对人的塑造,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美的因素施加于学生进而使其塑造美的德行、美的精神、美的修为才是“立德树人”对美育的本质定位和要求。
2.育美和育能协同:以职业教育的办学性质凸显美育特质
“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强调培养高素质的人的表层含义之外,还包含着培养高能力的人的必然要求,以美育能、以美促能也是“立德树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同类型的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是渗透在学校办学理念、课程建设、教学实施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中的内在特质。所以即使是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类型学校中的定位和价值也必然会不尽相同。因此,美育理念的构建必须紧密贴合不同类型学校的育人目标,反映和凸显符合不同类型教育的美育特质。这客观上需要职业院校美育能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精准结合职业教育育人目标构建美育理念。
职业教育定位于培育面向社会工作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终极目的就是培养具有真善美相统一的完满职业人格的职业人,即完满的职业人”[4],这就要求职业院校美育要紧密贴合职业教育的特殊定位。除了审美情操和人格修养塑造等内隐性的一般育人目标之外,职业院校美育更突出美育的实践性和创新性等外显性特质,着重强调通过美育提升学生职业审美能力和创造力,进而培养出满足职业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此,《意见》已明确从教育定位和课程设置等方面对职业教育美育的“育能”目标提出了要求。因此,“育美和育能协同”无疑是凸显职业院校美育特殊性的核心特质,也理所应当成为职业院校美育教师区别于其他类型美育教师的核心美育理念。
总之,“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确立起“育美和育人并举,育美和育能协同”的美育理念。职业院校美育教师必须超越传统美育观念的局限,将“立德树人”无形渗透于美育全过程,在塑造学生感官审美体验的基础之上,寻求精神成长之美、人格完善之美、职业素养之美的同频共振之道,实现育美、育人、育能的有机统一。
三、“立德树人”视域下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的问题审视
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基础上建构起的“育美和育人并举,育美和育能协同”的美育理念为观察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素养标定了坐标,以此观之,当前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尚且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美育理念认知偏差、美育实施能力欠缺以及差异化美育意识不足等方面,成为影响美育效果实现的关键制约因素。
1.美育理念认知偏差
部分教师对美育理念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当认识和理解,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成为影响其育人素养提升的起始性阻碍因素。
(1)美育理念落伍
在视野上受限于美育本身,单纯地就美论美,缺少从“立德树人”高度对美育重要地位和价值意义的审视,没有意识到美育作为“五育并举”中的重要一环,与其他育人要求的整体性联系,人为阻碍了美育效果的实现。
(2)美育认知片面
对美育缺乏科学全面的理解和把握,“由于对概念的模糊认识,有意无意地将美育略等于或者几乎等同于艺术教育”[5],或者将美育和美感教育、情感教育等混同。虽然这些概念确实在育人目标或者育人方式等方面与美育存在着一定交集,但终究属于不同范畴,不能一概而论、等同视之,对美育的片面认知必然导致不能准确把握美育的本质。
(3)美育理解泛化
以“大美育”之名,过度扩大了美育的应有定位。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术界就提出了“大美育观”的概念,但是,这种观点是以教育整体美化的宏观角度作为研究基点,突出强调以美的规律和原则开展教育活动,以美的方式、方法达成育人目的,所关注的是教育整体,而非仅着眼于美育。所以,美育可以扩大理论和实践视野,可以尝试学科交叉融合,但不能喧宾夺主,对美育理解的泛化于美育发展而言有害无益。
2.美育实施能力欠缺
(1)陷于知识化陷阱
没有跳出“单纯知识传授”的思维局限,关注的重点是教学内容,优先考虑的是知识的传授,“认为只要学生掌握必要的美学知识、能够进行浅层次的审美鉴赏就达到教学目的了”[3],而未考虑到如何塑造学生美的理念,生成美的素养,未能从学生全面发展的站位出发实施美育。
(2)囿于学术化窠臼
美育是一种包含了情感交流、心灵陶冶、精神塑造、情操完善等一系列过程的复杂育人活动,它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传导形式不应是纯学术化的理论,而应是生活化的表达,美来自生活实践,其生命力也在于与生活实践的紧密联系。美育的这一特质要求教师能够以饱含情感温度和人文关怀的生活化语言完成美的传导,实现学术化内在逻辑美和生活化外在形式美的和谐统一。部分美育教师习惯于以学术话语表述美育内容,必然与现实生活失去有机联系,在主观情感层面上对学生产生的触动有限,难以实现以美化人的效果。
(3)碍于学科化壁垒
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视野下推动“育美和育人并举,育美和育能协同”,必须建立起美育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联系,实现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美育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但这绝非易事,需要丰富的知识储备和高超的教学能力作为支撑。部分美育教师打破学科壁垒的能力有限,难以在美育课程和专业课程之间寻找破防点。
3.差异化美育意识不足,未能凸显职业院校的美育特质
教育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确定差异化的育人目标,从美育的角度来看,职业院校也有其特定的育人目标,这与其他学段、层次学校的美育有显著区别。所以《意见》明确鼓励特色美育,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发展新局面,特别强调职业院校美育要在育人目标、课程设置等环节凸显职业因素,突出实践特征,服务于学生职业审美能力和创造力的塑造。而部分美育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忽视了职业教育的特殊性要求以及学生的特点,实施无差别的美育,这显然是和国家对职业院校的美育要求不相适应的。
四、以“立德树人”为根基,以职业教育为主线,提升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
新时代对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提出了全新要求和挑战,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素养提供了发展根基,唯有以此为依托才能寻求突破现实瓶颈之道。
1.加强培训,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更新美育教师育人理念
建立职业院校美育教师的职业培训制度,通过专项培训以及学术研讨等形式,促使美育教师更新育人理念,全面深刻地理解新时代美育内涵和要求,把握美育的正确方向,认清美育所具有的多维度育人功能,形成立足于美育达至全面育人的思维认知,进而具备与新时代教育要求相匹配的育人素养。美育教师要有超越学科限制的广阔视野,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上定位自身的育人使命,从国家教育事业的站位明确所担负的教育职责,强化对美育的价值认同感。唯有如此,才能使美育破除狭隘的思维束缚,回归其育人本真,真正实现塑造学生美的情操、美的素养的教育目的,为“五育并举”教育事业提供美育支撑。
2.突破“唯知识化”瓶颈,提高“美教”能力
美育教师不仅要有正确的美育理念,更要打造“美教”的能力,与时俱进更新教学方法,突破“唯知识化”的瓶颈。美是一种个体的主观感受,不同人面对相同事物所产生的主观感知会不尽相同,表现出极强的个体性差异,所以美育绝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更强调教师能够和学生建立起共同的对话空间以实现有效的话语沟通和情感交流,使学生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从而实现美育理念的无形渗透和植入。
同时,时代的变化特别是学生的思维方式以及“互联网+”的到来也不断给美育教师的“美教”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学生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意识,以崇尚个性为美;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的审美取向出现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一些“以丑为美”“审丑”等网络亚文化严重误导了学生的审美趣味,甚至严重败坏了社会公序良俗。这些新的变化都要求美育教师必须充分关注社会现实,更新审美信息,更加深入透彻地了解当代学生的审美倾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美育的价值引领,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扫除不良亚文化,并且以无形渗透的方式将美育因素植入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美育能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润学生的思想,激发起学生良好的美育体验,完成对学生美的思想的塑造。
3.以打造教学团队为载体,提高美育教师破解学科壁垒化的能力
《意见》中明确要求树立学科融合的美育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6]所以,“立德树人”视域下的美育要远远超越单纯艺术审美和能力的培养,“任何一门课程,任何一项活动,包括教师本人的言行举止等,都包含着丰富的美育元素”[7],都可以从中挖掘美的元素,这就要求美育教师必须打破固有的思维局限,善于打通美育课程和其他课程之间的学科鸿沟,既能从其他课程中发掘美育元素,又能将美的理念融入其他课程中,从而实现两者同向同行、协同育人,达到“1+1>2”的教育效果。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楚,美育教师不是无所不通的学科全能,美育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天然鸿沟必然使得跨学科美育融合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可以打造由美育教师、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等在内的教学团队,群策群力,破除狭隘的美育观念的限制,淡化美育在学科之间的人为界限,破解美育在学科之间的壁垒,建立起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体系和教学体系,提高美育教师跨学科的育人能力。
4.基于职业教育定位,提升特色美育素养
职业院校美育有其自身的特殊育人目标定位,既要引导学生完善美的人格修养,又要培养具有审美素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就这一育人目标而言,美育和职业教育有着诸多共通之处:一是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岗位需要,职业性特征鲜明,而美育中包含的职业美恰恰能与其完美契合;二是职业教育突出创新性,强调实践性,而美育中恰恰蕴含着丰富的创新教育内容;等等。所以,职业院校美育教师必须努力提升符合职业教育定位的特色美育素养,同以专业教师在内的教学团队为载体,打造基于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专业的个性化美育模块,精准把握社会岗位的实际需求,深度融合美育与专业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欲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这样既能以美育营造的美的意境提高学生的学习情趣,又能以专业教育的知识背景增强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一举两得。
五、结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职业院校美育教师育人的素养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影响因素,对国家发展、社会需要和个人成才意义重大。职业院校美育教师必须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贴合职业院校的教育定位,以更宽广的视野审视美育的重要价值,把育人素养的提升深植于“立德树人”的根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