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理论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建设路径研究
2023-01-10于海
于 海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 300222)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学校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各高校“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更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上升为经济新常态下提升国家和民族创新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将生态系统理念引入创新创业教育,意味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始立足于大育人格局规划。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是一项复杂的教育问题研究,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建设仍面临许多亟待理清和澄明的问题[1]。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作为完整创新创业生态循环的执行机构,其定位和内涵发展影响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效果。本研究在生态系统理论的支持下,以“协同育人”“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为支撑,赋予创新创业教育机构更为科学的定位,推动其内涵发展,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育人、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的“四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以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内涵,提出一套有利于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现实建设的可行性思路。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理论探索
1.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理论的提出与现实意义
近年来,自然界生态系统理论也被应用于复杂的社会关系领域,衍生出许多新的理论和概念。从“生态系统”概念的提出,到与高等教育结合形成的“教育生态学”,再到科学化地提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都是国内外学术界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案例比较、实践研究等方面成果的体现[2]。综合目前研究成果及研究趋势可以发现,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是创新创业教育更高甚至是最高的发展阶段,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本质的充分体现。因此,对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理论阐释、实证研究,仍将是高校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需要。
2.国外一流大学已经有较为成熟的生态模式
近年来,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比较研究成果颇丰,对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等研究型大学催生的区域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和佐治亚理工学院等一流大学的创新创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有了较多的研究成果[3]。美国高校主要是以哈佛大学为代表的精英型创新创业教育和以康奈尔大学为代表的大众性教育模式,德国高校是以政府提供风险基金、校政企全方位合作和小学、中学、大学、职业院校各有侧重的联合培养等模式,澳大利亚则主要以专业培养、普及教育、专门培训等方式来进行创新创业教育。
3.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构建的研究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最早见诸企业经济学领域。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的提出,进一步推动了学术界对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及实践研究。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的相关研究在全国各领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以协同为方式、育人为目标的协同育人机制成为一段时期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重点,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深化和改革的过程中,各高校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育人模式。然而,当前的相关研究对协同机制的理论剖析还不够深入,导致对协同主体的角色定位、相互关系及作用机制的梳理缺乏有力的理论参考,而在有效主体的数量与范围上更是各执一词。近年来,学术界开始思考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贾建锋等[4]认为应从内循环和外循环两部分出发,从内源性要素、基础性要素和发展性要素方面思考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李亚员等[5]认为我国高校学术界已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理论问题,也分析了建设现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建设路径和理想样态。但是总体来说,现有研究多以国外创业型大学为研究对象进行比较研究,基于本土化的实证研究较为缺乏,无法为我国高校提供一个更为普遍适用的实践指导。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运行现状及问题分析
1.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运行概况
如何更好地规划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统筹学校各部门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转化、学生培养?如何串联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的创新创业资源构建生态系统?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机构是必然要求[6]。经调研分析,当前我国高校成立的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前期教育部文件要求,每个高校必须成立“领导小组”,一般挂靠在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属“议事型机构”,职能定位为号召、协调、帮助、激励;一类是部分高校按照国务院、教育部最新要求,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等独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并将其作为学校的行政机构或教学研究机构等,属“实体型机构”,其职能定位为规划、组织、管理、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作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枢纽和执行机构,其定位和内涵发展应该如何选择?这一问题并无现成答案。每个高校都应根据学校定位和发展重点来确定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向,但总体来说,其定位和职能应符合高校发展需要,目标和路径可以多样,成效和特色可以百花齐放。在机构形式上,选择“议事型机构”的高校一般将挂靠单位作为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以协同育人的方式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其形式一般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成立虚职机构,由挂靠单位相关人员兼任的方式存在。“实体型机构”由专门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形式存在。按照工作体例,一般可从“教毕指”工作角度成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机构;从高等教育发展角度成立“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等教学研究机构;从学生成长发展角度成立“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行政机构。在机构性质上,一般以挂靠虚拟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综合协调小组的形式或教辅机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等形式存在,受限于行政机构编制等原因,以党政机构的形式存在的较少。
2.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
“议事型机构”与“实体型机构”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均具有各自典型特征和实践效果,“实体型机构”更符合教育需求。但两种机构均存在教育定位不清晰、权责范围有交叉、工作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存在差距等问题[7]。
(1)职能定位方面
“议事型机构”首要问题是缺乏规划性和统筹性,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容易造成“谁都不管”的局面,缺乏推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内驱动力,不能将创新创业教育放在国家和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整体规划。“实体型机构”是创新创业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和构建完整生态系统的需要和趋势,但是也有部分高校的机构定位选择比较单一或与其他教育功能有交集,如“就业与创业中心”“工程实训与创新创业中心”“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中心”等,其机构主要具有学生就业和职业指导、工程实训等职能,或将创新创业简单定位为教育研究、成果转化、学生实践、竞赛、创业项目孵化等单一功能,未纳入全校的教育教学体系,未能实现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的功能,不能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层次上的递进关系。
(2)运行机制方面
“议事型机构”在实际运行中以协同育人机制为主,工作过程中存在为了完成上级文件和上级督导规定动作而多部门“拼凑”业绩的问题,权责范围有交叉,体制机制比较松散。“实体型机构”在运行机制上容易存在“权责认知不清”,特别是存在“唯典型”“唯奖项”等问题,有的高校高度重视孵化扶持个别师生创业企业的名片化、宣传化效果,有的高校则重视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量,没有将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统筹推动,造成片面和功利问题,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时好时坏。
(3)教育目标方面
“议事型机构”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只有预期性指标或各议事部门“拼凑”的指标,没有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底线”和“红线”意识,各部门重复性工作或“拼凑业绩”痕迹明显,容易造成创新创业教育浅层化的问题。“实体型机构”能按照国家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追求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但要防止因工作力量和工作资源配置产生的教育效果“低烈度”化,导致工作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存在差距。
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选择和发展内涵分析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成果颇丰,各地区、各高校都有极具实践特色的教育模式[8],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时代命题,在创新创业教育载体、机构、部门的运行和推进上仍然有很大问题。按照国家创新发展需要和2035远景规划目标要求,我国高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形式选择和发展内涵应把握五个关键点。
1.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在双创时代浪潮中,社会上存在将创新创业教育与自主创业概念混淆的问题,从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视域看,“创新教育”“创办企业”和“基于创新的创业实践”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范畴,对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来说,强调第三个范畴才更有意义。因此,高等教育开展创新精神的培育这一功能天然存在,应从理念教育、思维培养、创新技能教授、管理能力培养、实践锻炼等方面统筹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同时必须包含基于创新的创业实践活动。
2.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学科、专业
创新创业学科和创新创业新专业的发展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化发展的关键。经过调研分析,经济学科、管理学科,特别是与经济发展结合密切的专业(如会展经济与管理),学生在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上较为活跃,理工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多集中在本学科的新发明新技术应用上,因此,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学科专业,促进多学科交叉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层次发展,是以“创新创业学院”为教育载体的机构应承担的重要任务。
3.合理确定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体系
从学生成长路径分析,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分为四个阶段[7],即以第二课堂活动和创意创想活动为主的第一阶段,以工程化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为目标的创新创业课程培育为内容的第二阶段,以设计方案解决特定市场需求并尝试实施或初步实施为内容的第三阶段,以休学或离职创业为显著特征的第四阶段。这四个阶段并不是必须递进,学校办学层次和学科培养方向定位的差异,使得高校之间教育视域和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标准和模式有差异,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一旦选定阶段教育目标,就应合理配置资源。
4.优化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构建完整生态系统要将与机构运行相关的组成要素都考虑进来,育人主体大致包括人(教育主体)和机构(育人主体)两大类型。教育主体围绕人展开,包括专业教师、创业导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班导师、全程导师)以及学生、校友、学生组织等;育人主体可理解为参与协同育人的校内外机构,包括学校教务、学工、研工、团委、科研、就业、实验室、科技园、校友办、工训等相关部门以及政府、合作机构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科学化运行应厘清育人主体各部门的功能定位、责任分工,通过建立意识启蒙、课程教育、实践锻炼、孵化培养的全过程教育理念,明确育人主体各个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优化运行机制。
5.把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特质
基于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串联起的生态系统表现出三种特质:开放性、循环性、整体性。开放性主要体现在教育机构的各个功能的实现均有开放的接口,即创新创业教育应体现全员育人,所有教育主体、育人主体均可纳入生态系统循环中。循环性体现在教育机构每项功能(如课程建设)均应实现生态小循环,同时机构的各项功能又层层递进形成一个信息交换、数据共享、功能互补的大循环。教育机构功能要考虑整体性,体现“三全育人”理念,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完整生态链条。
四、“教育、科研、实践、服务”四位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功能定位和运行模式
机构形式的不同只是工作方法的不同,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应主动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和成果转化、实践教育、社会服务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构建“教育教学、科研与成果转化、实践育人、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9]。该生态系统构建的关键点在于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学科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实践与项目孵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功能融合于教育主体和育人主体中,其功能定位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内容。
1.承担起教育教学的首要功能
在现代大学治理理念中,创新创业教育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这里涉及三个层次的问题,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教学方式改革由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由谁来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方案由谁贯彻。根据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组成要素分析,高校中均已有教务部门、教学单位等相关机构承担以上职能,但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应整体规划,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普及教育四个方面体现其教育功能。
(1)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这个任务是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责无旁贷的也是首要的职责。要从人才培养导向、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着手,通过建立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机制、拔尖或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增设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创新创业学分与成果互认等具体形式,将双创教育理念与专业教育有机、深度融合。
(2)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根据国务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相关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因此,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应是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具体任务,包括必修选修通识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等。组织校内外创业导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意识教育,形成思维训练、能力提升、双创实践的隐性分层分类别教育体系。
(3)做好教师发展工作
包括设计制定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方案等教学管理活动,通过引入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开展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培训,通过引导教师创造性改革考核考试方法做好教学管理,组织编写创新创业类教材等教学辅助活动,多渠道、多措施做好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2.做好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
(1)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学科
“创业教育”作为二级学科正在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的趋势[9],这一具有多角度、多学科交叉特点的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正在走向教育的主舞台。创新创业教育机构首先应发挥教育教学改革的智库作用,通过组织申报各类研究课题、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学术会议、撰写各类论文及研究报告、培养创新创业方向的研究生等,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推动创新创业学科的发展。
(2)推动高校科研成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也是“十大育人体系”中“科研育人”的需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需求迫切,大学生需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找到契合点,破解项目来源、技术入股、成果落地等环节的桎梏,形成与实践教育、助力地方经济阶段递进的培养模式。学科建设和成果转化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融入学校大发展格局的主要贡献点。
3.形成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教育体系
一直以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聚焦点都在实践育人上,平台、导师、社团、孵化器等各类载体均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最大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用好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主要为第一课堂以外的实践平台,如各学院开辟的创新创业共享办公空间、学校各级各类专门面向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建设以专业教授领衔的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与工作室、与企业共建的校内外实践基地、学生创业实践类社团等,其落脚点在于对创新创业知识的认知、学习和经验积累。
(2)完善创新创业实践体系
建立以“大创计划”为代表的训练体系;支持学生组建团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引导学生或学生团队主动与创业者、投资人等对话,了解创业企业,接入现实创业环境。
(3)构建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养路径
包括工程能力的培养和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商业运作能力的培养。主要措施包括聘请校内外创业者、投资人等组成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咨询辅导,依托各类校内外基地组织创业训练营、模拟实训营进行学习体验等,引导学生创办企业。
(4)做好具体的孵化扶持工作
构建“校内实验室工作室培育+众创空间种子孵化+校内外创业基金支持+大学科技园或校外孵化器成长”的路径,为已经进入实际创办企业运营的大学生提供场地、咨询、服务和具体指导。
4.整合多方资源做好服务、辅助、辅导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服务功能体现在依托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整合多方资源做好辅助辅导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体现在基于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研究成果上,以及在政府决策、高校改革发展、企业成长转型等方面发挥的智库作用上。创新创业教育机构连接多方面的创新创业资源,其校外智库作用体现在通过高等学校发展需要、科学研究和行业进步需要、人才培养需要等主动或被动的驱动,与校内外地方经济研究机构或行业发展研究机构充分协作,形成咨政建议、行业发展报告、企业成长报告等研究成果,承担起高校作为政府制定规划和为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成长转型提供解决方案的智库作用;校内智库作用体现在串联各部门和校外资源,在使学生受教育的同时,培育一支跨学科、跨专业,不区分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工勤实验岗位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为创新创业教育服务。
另一方面,体现在科研成果转化、创业项目孵化的社会服务功能上。高校创新创业成果和项目的成功孵化可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高校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是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集聚阵地,高校项目在这类载体中的成功孵化可以与地方经济社会需要相结合,链接地方产业升级发展需要,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高校的创新创业项目特别是“种子期”项目,与校外创业青年、相关众创空间及孵化器的良性互动,可以成为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的“蓄水池”。
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科学选择和内涵发展是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重要课题。从学科评估、基础状态数据统计等方面衡量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都在强调“实体型机构”在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上提供的机构支持和制度保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颇丰,从生态系统构建的维度,审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内涵发展, 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育人、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提出一种现实运行的工作职能和运行模式,将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构的运行提供现实可行的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