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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

2023-01-08刘玉川

智库时代 2022年3期
关键词:宪法青少年职业

刘玉川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相同,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尤其在新时代,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更是教育管理者和教师的必然职责和使命。职业学校的学生有其时代所规定的特殊性,因此,法制教育在针对性和紧迫性上尤为突出。教育部曾经会同司法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坚持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步入新时代之后,职业学校的普法教育担负着观念更新、内容更新和形式更新的重要任务,以下择要论之。

一、职业学校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基于职业学校学生主体的特殊性,职业学校更重视法治教育,避免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等行为。但是,在法制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不明确的定位。法治教育和技能教育不同,法治教育是学校进行的基础性工作,但未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实际上,教师多将法治教育做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个流程,仅为了解决学校的突发事件而制定一些临时措施,在该情况下,导致法治教育期间,对教育内容和教育时间的安排不合理,整体上比较随意,且教育的对象仅局限于几名有问题的学生。第二,教育方法单一,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班主任和思想政治教师进行的。教师课堂上使用填鸭式、灌输式教学,教育方式不够立体,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很多都是为了考试而学习。第三,未形成合力。从当前实际情况看,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缺乏道德教育、常规教育的引入,未综合社会、家庭等多方面思考,不利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职业学校法制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实现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

如果一个人的法制意识薄弱,自身的道德修养也同样缺乏。特别是一些青少年,出现犯罪行为很多都是因为道德缺乏、自控能力缺乏等,对自身的评价消极,社会价值观念不正确,其行为违反道德规范,甚至违法犯罪。所以,要正确引导青少年,让他们明白不仅有法律禁止,还要在生活中形成积极向上的心理,要做良好的道德公民,逐渐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养。

(二)正确处理违纪和违法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出现违法行为一般在瞬间就会产生,但是,违法的动机、心理都是逐渐变化的。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先在学校开始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经过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轨迹的分析,发现很多高校的问题学生出现早退、迟到、旷课、逃课等现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所以,法制教育中,要保证纪律教育的规范性,能够为学生提供正面的引导,使学生遵守纪律,能够保持良好秩序,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处理法律知识和法律活动的关系

在法制教育中,为学生提供法制教育模式。课堂是法制教育内容传输的主要阵地,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其中的知识,使学生理解后能够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正确的认识。由于学生的认知水平不同,他们对知识的理解程度也不同,获得的教育效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学校教育中,要充分利用课堂,为学生创建良好的教学情境,增加有关的活动课堂,引入实践课堂环节,使学生在活动中获得体验,也能在参与中增加对知识的理解。职业院校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有:第一,增加模拟法庭。为学生创建教学情境,使学生能够主动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第二,增加法制实践。利用法制节假日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走进街头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遵守交通法规,使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学会自我教育。第三,现场观摩。组织学生到法院参观或者观摩庭审现场。也可以邀请法院将庭审现场设立在学校,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感受法律的严肃性。第四,参观监狱。学生们通过参观和交流,能够认识到一旦犯罪将对社会、自己以及亲人造成危害,能够感受到犯罪人的忏悔。法制教育逐渐从理论渗透到实践,增加课内和课外教育的结合,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这样法制教育的可信度不仅逐渐增强,也有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升。

三、新时代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

(一)加强思政课中的宪法教育

全国各级院校都在加强思政课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将思政课充分利用,展开宪法教育。

首先,要树立宪法教育的根本目标。宪法能够培养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包含着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具备的权利和义务,明辨是非,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体系,能够让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公民。

其次,要转变宪法教育的基本方式。要认识到,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学生宪法意识并非几次课程就能够解决,要利用课程来敲定要点,要突破课程来渗透观念。要用历史讲述,来论证宪法的不断修订的过程证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人民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的自然选择;要用知识性闯关等灵活方式,让学生牢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此构筑牢固的宪法知识体系。

再次,要让学生树立基本的宪法精神。要认真牢固地掌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从个人角度,强烈地感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宪法中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部分,将思政课与宪法教育相结合是新时代思政课教育的必要内容,同时也是法制教育最好的载体之一。要让学生充分意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长期革命和建设中人民的选择,也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

总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融知识教育、信仰培养、价值观引导多方面的教育,要让学生在内心树立宪法理念,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让宪法意识落地生根。

(二)加强日常中的民法教育

职业学校学生年龄尚小,思想尚未真正成型,他们喜欢人前表现、标新立异;喜欢追求自我、自以为是;喜欢感官刺激、放任个人欲望……这都使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违法或者违规、违纪行为。因此,开展《民法典》教育是在“宪法教育”掌舵后,进行学生行为修正的有力手段。

2020年5月,《民法典》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其各项规定内涵丰富,囊括全面,涉及到社会、经济和生活,包含了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各种民事关系。其中有很多条文会与职中学生息息相关。例如在学校摔伤,学校是否需要赔偿;无偿帮助搭乘同学出现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赔偿;网络购物出现商品质量问题需要找销售者还是生产厂家负责;自己家的宠物咬伤他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等等。因此,对学生进行民法类的相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同时,必须意识到:职业学校的社会属性明显强于普通中学,学生步入社会的节奏也远远快于普通中学,对他们进行民法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更有紧迫性。我国职业学校由于众所周知的问题,管理成本往往大于教学成本。民法知识的普及,对于提升学校管理效率也有较大的帮助。

加强日常中的民法教育,要以民法为基,由此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了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出各种侵权责任,明确了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等。在学校,要趁早和全面的按照“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展开系列教育,能够让学生明确生活中各种行为的界限,越界即违法,违法需担责。

加强日常中的民法教育,要与青少年年龄段相结合,以此突破。民法典不单纯是坚硬的法律条文,内在也有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尤其民法典关注了未成年人,这涵盖了职中学生。民法典从理念到概念、从原则到规范,都保护未成年人。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未成年人监护问题、婚姻家庭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校园侵权问题。

假期日常中的民法教育,要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互动,以此落地。民法的知识学习以学校教育为主,但民法的规定遍及生活各个领域,家庭也是“课堂”,社会也是“学校”。要开办家长学校,从家长对学生影响的角度,教育家长从家风建设做起,从以身作则,选择合适的家庭娱乐方式和电影电视节目,以达到对学生的春风化雨。要积极联系社会,利用法院旁听、律师进课堂和网络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多个“声源”的同频共振,营造良好的民法教育环境。

(三)展开针对性的刑法教育

刑法教育主要针对校园暴力行为和青少年可能的社会犯罪。近年来,发生在校园的针对老师和学生的身体或精神伤害行为日益增多。这类对师生的侵权都属于校园暴力行为,尤其因为互联网带来的“泥沙俱下”,校园暴力更是呈现出复杂甚至残忍的趋势。同时,青少年的情绪控制尚不稳定,价值判断常常短视,是非观念也有可能出现偏差。职业学校的生源属于中考分流学生,我们在认可其政治方向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必须意识到,在少数职业学生身上,存在学习方式、个人自律、情绪控制、耐挫心理等方面的缺陷,这些个人问题,具备转为社会问题影响他人的可能性,这是职业学校管理者无法改变的现实。办好职业学校,从某种程度上,是对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支持,也是培养政治过硬、品行优良的国家技工人才的需要。对职业学生的刑法教育与前文的《民法典》教育不同,这是警戒性的底线,不能逾越。

(1)要让学生意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违反刑法,就意味着日常所说的“犯罪”,而学生一旦犯罪,不但对他人造成伤害和侵权,也会让自己“覆水难收”“悔之晚矣”。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当前我国司法领域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最重要的法律原则,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司法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但是,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意味着我们平常所说的有案底了,会对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成员产生影响,比如,在就业时,大多数国有单位可能会不录用,在征兵、考公务员时也会产生严重影响。犯罪后,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要让学生意识到法律的规定并非针对青年人,而是针对人的特殊阶段。可以向学生介绍,日本有《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韩国有《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这是世界面临的普遍问题,有整治措施也是必然法则。

(2)要让学生明确“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概念,曾经的未成年人免责将不复存在。明确青少年时期是情感容易冲动的时期,社会考虑到这一时期的特殊性,但也规定了这一时期犯罪的红线。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正式实施。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正案,其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由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并定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要让学生以第三方的角度认识自身的心理特点与犯罪诱因的关系。青少年对事物的认识还比较低,在叛逆期还有反社会倾向,这属于人在成长中的必然阶段;青少年时期的“自尊”“名气”会占据更多的心理需求,所以出现打架斗殴、抽烟酗酒都属于“正常”;在学习上如果无法完成家长期待,青少年特别是职业学生可能以另外极端的方式达到个人的“出人头地”,比如色情类刺激、暴力性宣泄等。要引入犯罪心理学的教育,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预防尚未发生的恶劣问题。

(四)创新“多元化”“接地气”的法制教育形式

日常我们采用的法制教育形式多为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视频录像等方式,由于法制教育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一线教师往往退居幕后,即使是日常宣讲,也会由于避免引起理解上的错误,闭口不言或者建议网上查阅。这就使得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理论宣讲阶段和课程化形式,与学生终“隔”一层。

首先,法制教育的实施主体要多元化。班主任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必须了解和理解基本法律常识,以便在日常管理中,随时、按事对学生呈现事件本身具备的法律属性和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思政课教师需具备较为专业的法律学习背景,展开专题化普法教育;学校须有针对学生的法律咨询室,配备专业化咨询队伍,针对学生在校、在家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咨询;学校可以设置法律图书角,让学生可以进行各类法规条文的专业阅读。

其次,法制教育的形式创新。设身处地,感同身受,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是思想,其次才是法条;首先是道德,其次才是法律。因此,法制教育的形式不能是干涸的、单调的,可以拓展课堂讲座等传统形式,将参观普法图片展、参观少管所、交警上课堂等形式,用鲜活的实例来教育学生,“十天背书不如一次真事”;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活动,将司法程序引入校园,让学生亲自参与,借助模拟案件的审理,让学生熟悉法制内容,了解法治程序;可以组织观看“今日说法”系列节目,让学生从生活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认识法律。职中学生尚处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制教育必须从思想根源入手、从情感体验入手、从日常熏陶入手,才能让法制教育入脑、入心。

再次,要营造良好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职业院校是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最有效途径,实行各类法制教育也是职业院校的基本责任,因此,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对职业学生展开宽严适中的法律教育极为必要。家庭是学生接受法律意识熏陶的最亲近环境。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无论学生的监护人是父母抑或是祖父母,都要让学生感到家庭的温暖,感受到世界上有比金钱更珍贵的感情,培养学生超越现实功利的道德素养。社会是学生必将踏上的舞台,舞台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净化舞台环境,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公检法等职能机关,要发挥主体功能,协同建立青少年预防犯罪和行为矫治体系,形成合力,以正面力量威慑犯罪。

综上,在新时代,职业学校的管理者、教育者和受教育对象,必须更新法制观念,转化教育意识,丰富教育手段,才能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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