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防监管工作模式创新探讨
2023-01-08黎承
黎 承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广西 南宁 530028
随着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入,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为消防工作迎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新挑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下,火灾防控如何作为、消防监管工作如何创新,成为消防救援机构必须解决的新课题。近年来,以消防物联网为代表的智慧消防建设方兴未艾[1]。目前,智慧消防远程监管系统围绕动态感知、智能研判、精准防控、灾害预警等方面深入展开,不断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推动消防安全领域科学发展[2]。
一、改革转隶后消防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随着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不再担负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3],消防监管工作逐渐聚焦在如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上来。当前,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的现实还未根本改变,防大火的压力依然存在;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化工行业、轨道交通等发展迅猛,这些场所火灾风险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沿街门店、群租房、自建房和“三合一”场所遍布城乡,安全条件差,监管难度大,“小火亡人”事故突出;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冷链场所保温材料、电商仓储物流等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不断出现新风险,重特大火灾未能完全禁绝。可见,传统消防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
二、当前消防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力量不足,人少事多
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单位名录库上的社会单位约有75万家,其中,消防重点单位1 908家,火灾防范“十二类重点场所”23 070家,而消防监督人员仅有98人,消防监督人员人均面对社会单位超过7 500家,可谓点多面广,难以顾及。
(二)履职边界不清,责任重大
目前,消防法律法规对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的内涵外延界定不够清晰,消防救援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明晰,相关权力、义务边界不清晰。这些问题导致本应由社会单位担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客观上造成单位自我管理的“空心化”、自主意识的削弱化以及管理上的依赖化[4]。
(三)部门联动不够,单打独斗局面尚未改变
近年来,消防救援机构陆续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但仍有个别部门对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理解不够深入,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拿消防担底”的职能错位观念尚未有效扭转。此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尚存在监管职责交叉“模糊地带”、信息共享不够及时等问题,不利于审查验收事后的监管工作开展。
(四)末端监管不实,小场所火灾亡人风险高
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政法委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创新研发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选派消防文员进驻综治网格中心,通过为民办实事工程,在乡镇(街道)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监管成效明显。但是,乡镇街道行政机构人员编制少,所担负具体事务多的现实仍未改变,部分乡镇一级综合执法队伍尚无专职的消防监管人员,消防监管责任未具体压实到个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空缺和短板,导致小场所火灾隐患数量不少,“小火亡人”风险仍处高位。
三、以信息化管控中心为抓手推动消防监管模式创新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兴起,利用信息化智慧消防手段创新消防监管已日渐成为普遍共识,成为当今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新理念和新实践[5]。笔者所在城市的消防救援部门按照“预知预警,掌握主动”的原则,以重点监管单位→物联网网关→云计算中心→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简称“管控中心”)为架构,建立智慧消防远程监管系统,构建“重点单位监管、火灾防控难点监测、社会末端巡查防控、发动群众参与防范、城市风险守夜巡防”五位一体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在日常消防监管、隐患投诉查处、重大消防安保、火灾风险评估、行业风险管控等方面开展立体化火灾防控。着力解决当前城市安全管理水平与城市发展要求不协调、消防监督力量不足、基层末梢监管乏力等问题,使消防监管更加精准、履职更加高效、部门联动更加密切,不断提升消防监管工作质效。
(一)提升日常消防监管工作质效
管控中心通过整合物联网远程监管、网格化管理、电动车停放点监测、城市火灾高点监控和微信便民平台五大系统,构建多维度立体火灾防控和执法体系,形成“抽查—督办—整改—核查”监管服务闭环管理。管控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每日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对联网接入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主体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关键方面进行远程抽查,对值班不在位、设施维护差、信息录入不完整的单位,通过系统发布工作提醒,久拖未改的,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发监督检查任务指令,开展实地核查。值班人员每日通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抽查电动车停放场所,针对风险隐患突出或误报动作较多的停放点,指派消防监督力量现场督促整改。值班人员每日实时监测微信便民平台和举报投诉热线,及时接收和转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管控中心建成以来,通过物联网远程监管系统抽查重点单位1.64万次,督促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巡查2.8万次;通过微信便民平台、举报投诉热线受理举报投诉1 805起、微信便民平台隐患随手拍3 490起;成功预警和处置7起电动车火灾事故,极大缓解了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了监管工作效能。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模式
近年来,消防监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为此,笔者所在城市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了消防监督管理调度中心(简称“监管调度中心”),统筹指导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工作,具备每月抽查任务发布、监督力量统筹调度、抽查结果研判会商等功能。通过构建管控中心与监管调度中心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利用管控中心各类信息系统平台,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工作推进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决策研判提供信息依据,推动此项工作高效开展。通过应用管控中心火灾风险判别功能和日常远程监管结果,对火灾风险隐患高、值班履职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场所和单位,提高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将有限的消防监督力量调派到火灾风险相对较高、隐患突出的行业或区域[6],做到靶向防控、精准防治。对于日常履职尽责、消防设施运行良好、火灾风险隐患低的场所单位,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者尽量“无事不扰”,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模式由“查隐患”向“查责任”、由“管事”向“管人”、由“督单位”向“督行业”转变,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管履职成效。
(三)构建基层网格化防控网络
为解决基层末梢监管不实的困境,近年来,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其带来的优势日渐突出,成功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7]。笔者所在城市消防救援部门通过联合当地政法委,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创新研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打通消防管控中心与综治网格中心的信息联系,嵌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通过设置场所管理、火灾隐患管理、网格员巡查考核、办公自动化、特色功能等核心功能,将消防信息数据采集、消防隐患查改移交、消防法规宣传教育等内容纳入综治网格有关事项清单和网格服务管理职责。系统定期派发巡查检查任务、后台跟踪指导、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实现上层专业部门指挥、中层专业队伍处置、基层网格员采集的新型基层火灾防控模式。该模块在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统筹指派网格员开展消防巡查10万余次,处理隐患4.1万件,有效增强基层末梢的消防监管力度。
(四)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
长期以来,由于相关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制约了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动部门、源头设防、协调督办”的工作职能发挥,造成部门联动不够,合力不足,部分行业领域的联合整治成效不够明显。而管控中心具备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优势,可进行全天候值班值守,能够进行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能够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能够推送火灾风险提示,能够精准调派消防监督力量。因此,消防安全委员会可依托管控中心的优势,探索构建“管控中心发布指令、行业部门联动执法、基层网格巡查防控”三位一体的联动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在各项工作中实现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形成党政同责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共治共享的消防工作格局。
四、结语
随着改革转隶,消防监管工作面临新挑战,加上当前监督力量不足、履职边界不清、部门联动不够、末端监管不实等现实问题,需要不断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作为指挥中枢。通过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的消防监管,统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开展,建强基层网格化火灾防控网络,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等手段措施,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火灾防控体系,将极大提升消防监管工作质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