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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视域下的中以科技创新合作

2023-01-07李志芬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2年8期
关键词:以色列一带一带一路

李 根 李志芬

(1.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延安 716099;2.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以色列以其发达的高科技行业和“创新的国度”享誉世界,同时扼守亚洲和非洲的咽喉要道,是中国推动“一带一路”由东向西发展,通往欧洲和非洲的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外部科技创新资源是提升中国创新驱动力的重要途径之一[1]。加强与以色列的科技创新合作,有助于中国追赶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恰逢中以建交30周年,这30年来,中以科技合作可以概括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全面开花、硕果累累。

1 中以科技创新合作的渊源

中以两国科技创新合作源远流长,早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便已开展。1992年中以建交以来,富有成效的科技创新合作一直是双边关系中的重点和亮点。建交的第二年,两国就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拉开了两国科技合作的序幕[2]。1995年,两国政府共同设立“中以科学与战略研究开发基金”。截至2015年,双方在新材料、生物工程、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共同支持了7批共41个项目。2010年,两国政府签订了技术创新合作协定,鼓励两国企业互通有无,展开创新领域合作。在此框架下,双方联合资助了10余个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联合研发项目。2013年5月,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时隔15年应邀访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以色列国关于农业研究发展创新合作的协议》等多项合作协定。

从1992年建交到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这21年来,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也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 “一带一路”视域下中以科技创新合作的优势

2.1 双方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

中国和以色列都是高度重视创新的国家,双方均将创新视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日益认识到科技创新对于经济发展与转型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以创新为首的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许多公开场合和重要会议的讲话中反复表达了对科技创新的重视。

以色列国土面积狭小、自然资源匮乏,也正因如此,科学技术对于以色列显得尤为重要,催生了以色列人强烈的创新欲望。1948年以色列建国以后,“科教兴国”随即被确定为国家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色列政府转变发展方式,把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创新发展战略。2008年和2012年,以色列相关专家、学者先后发布了《以色列2028: 全球化世界中的经济社会愿景与战略》报告及其跟踪研究成果——《创新2012计划》,引起了以色列当局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产业卓越中心作为落实机构。2016年1月,以色列政府成立了国家技术创新局。

对重视创新的中以两国而言,创新可以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驱动力,成为中以合作的亮丽标签。

2.2 双方具有强烈的合作意愿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诚邀所有相关国家参与进来,并将以色列视为一个有独特价值的合作伙伴。以色列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欢迎者和支持者。2015年3月,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正式签署申请文件,以色列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了“一带一路”的重要金融支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以色列外交部称赞亚投行是“外交成就”,是“中国外交政策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2017年5月,积极推动以色列接入“一带一路”框架的以色列交通运输及道路安全部部长卡茨就明确表示,中国对以色列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国家,以色列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其中的一个枢纽[3]。

2017年,时值中以建交25周年,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于3月应邀访华,双方决定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确认将“创新合作”作为双边关系的战略定位。此种创新伙伴关系的对象国一般为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合作重点是促进创新要素的单向流入,包括创新型企业、人才、知识和机制等[4]。“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建立是两国互利共赢的合作标杆,体现了以色列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可和积极参与,推动着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2.3 双方具备明显的互补优势

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创新合作是基于优势互补的各取所需。对中国来说,目前正在全面布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量传统制造业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全新的科研理念来进行改造,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以适应未来世界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以色列被誉为“创新型国度”“创业的国度”,在创新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其科技活力和创新能力在多个世界权威榜单中长期位居前列。以色列的先进技术不仅可以为中国传统工业的转型提供帮助,还有望为中国解决因工业化带来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等问题提供宝贵经验。

对以色列来说,有限的国土面积、人口及与周边阿拉伯国家的紧张关系,造成其国内和周边市场的狭小。因此,以色列的产品和技术高度依赖出口市场。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第一贸易大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稳居世界前列。搭上“一带一路”的快车,意味着以色列的产品和技术可以与广阔的中国市场对接,为以色列国内企业的发展和就业带来巨大的上升空间[5]。

2.4 双方具备相向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以色列利用中东乱局,趁机调整其中东战略,企图从外围突破巴以、叙以和平进程僵局。以色列中东战略调整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在通过发展促进和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上有共通之处[6]。随着中国、印度等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快速崛起以及中东地缘政治结构的变迁,近年来中东国家掀起“向东看”的潮流,以色列同样不甘落后,其外交和经济也开始逐渐向亚洲靠拢。而中国作为东亚地区综合实力首屈一指的大国,自然成为以色列“向东看”的重点关注对象。

“一带一路”的本质是开放包容的发展平台,它向所有愿意参与的国家开放。“一带一路”是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使古丝绸之路在当代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并面向全球寻找合作伙伴,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截至目前共有149个国家参与到“一带一路”之中,其中绝大部分是亚非欧国家。因此从古到今,“向西看”是丝绸之路的重点着眼方向。

3 “一带一路”视域下的中以科技创新合作现状

3.1 创新合作机制日趋完善

截至目前,中以之间已建立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政府经济技术合作机制以及经济、贸易和技术联合委员会等合作机制。随着双方合作日益密切,合作机制的级别越来越高。两国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机制于2013年5月建立,同年10月和次年9月,中国-以色列技术创新联委会第二、第三次会议分别在以色列特拉维夫市和北京市成功召开。2014年5月,在以色列访问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与内塔尼亚胡总理签订备忘录,拟成立副总理级别的“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委会”)。2015年1月29日,联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如期召开。截至目前,联委会已成功召开了五次会议。在联委会的指导下,两国在科技、文化、农业、环保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并将继续开发创新合作项目新模式。两国之间的这一独特机制体现了以色列对中国的独特价值,促使双方的合作更加深入。

3.2 创新合作内容逐渐深入

3.2.1 打造多层次中以创新合作平台

联委会成立以后,中以之间的科技合作大多在创新合作的框架之下进行,更多的地方政府、高校、企业参与其中,各种创新平台、创新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既有国家层面的常州创新科技园,也有以地级市为依托的创新合作区;有依托名校科研团队所筹建的研究院,也有服务于大众企业的合作论坛。这显示出“以色列=创新大国”这一理念已被中国政界、商界、学界普遍认可。中以两国确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后,除高级官员互访以外,双方在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等各层次也搭建了多个交流平台。

3.2.2 举办多样化科技创新合作活动

在中以“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确立后,双方举办了一系列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活动,取得了丰厚的成果。总的来说,活动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合作活动。根据活动主办单位的不同分为国家部委主导和地方政府主导两个层级。在国家部委层面,2017年6月27日,由国家发改委、以色列总理办公室指导和支持的第三届中以科技创新投资大会在珠海开幕,来自两国2 700多家企业的5 200多人参会,达成合作项目总金额接近40亿美元,国家级的中以创新基金也正式启动。在地方政府层面,2017年6月7日,由广东省政府主办的中国(广东)-以色列经贸合作交流会在特拉维夫举办。100多家广东企业和300多家以色列企业参加了交流会,现场签署了21个合作项目,涉及金额14.65亿美元。

第二,企业或民间组织自发的科技创新合作活动。以科技创新合作为目的,中以双方进行了密集的商贸互访,体现在近年来数十个中国高级政府官员和商界人士的代表团访问以色列。来自中国的公司和私人投资者代表经常来到以色列,试图破解“以色列密码”,了解当地的创新生态系统,并将以色列人的创新和创业特质“植入”自己的DNA。当然,以色列也有为数不少的企业代表团对中方合作对象及市场环境进行考察,或者在中国成立了子公司。2018年1月,常州中以科技合作中心、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和以色列生恩公司常州分公司共同举办了2018以色列智慧交通技术对接会,50多位企业家和投融资专家参加了会议。

3.2.3 投资金额扩大,技术合作项目增多

第一,双向投资前景广阔,中国对以色列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以色列高科技产业发达,初创企业众多,创新成果丰富,而中国资金实力雄厚,制造业发达,双方产业优势互补,相互投资发展迅猛。近年来,以色列对中国的投资发展迅速,累计对华投资超过4亿美元,中以创投基金规模已超过3亿美元。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0—2017年,中国对以色列直接投资存量由0.22亿美元上升到41.49亿美元,增长了约188倍。据以方统计,2018年,在以色列所有初创企业的投资中,有12%来自中国,在规模为2 500万美元及以上大型投资中,来自中国的投资占比高达25%;在以色列高科技领域的所有外国投资中,中国投资者占了20%[7]。

第二,中国对以投资项目集中在高科技产业,大型投资项目不断涌现。近年来,中国对以色列的投资结构也呈现多样化态势,除了传统的科技领域,还逐渐向医疗服务、清洁技术、移动互联网等高科技和新兴行业拓展。据中方统计,2016年,中以在高科技产业方面共达成42项交易。2011年,中国化工集团并购以色列马克西姆-阿甘公司,2013年上海复兴医药公司收购以色列阿尔玛激光95.6%的股权,2015年中国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以色列最大乳业食品公司Tnuva集团77%的股权等。百度、阿里巴巴等中国企业紧握商机,纷纷在以色列成立创投基金,积极投身于对以投资事业之中。

第三,以色列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为了回应中国对以色列先进技术的兴趣,以色列政府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早在21世纪初就试图促进以色列和中国公司之间的技术合作。以色列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的活动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以色列和其他地方筹集资金,然后投资中国公司,即不一定把以色列的产业和技术引入中国;另一种是以色列和中国公司之间的合作,许多情况下以方提供技术,而中方负责渗透当地市场[8]。

3.2.4 学术合作机构的建立和密切的学术交流

2014年,特拉维夫大学(TAU)和清华大学启动了一个投资3亿美元的创新研究和教育联合中心,最初专注于纳米技术,特别是在医学和光学方面的应用,但随后扩展到其他领域,如原材料、水处理和环境问题;2015年1月,致力于搭建中以战略合作平台,推动两国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领域加强合作的“中以7+7研究型大学联盟”成立;2016年3月,以“中以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首届中以大学校长论坛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举行;4月初,两所以色列大学分别宣布了和中国高校的重要合作项目;2017年12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出资支持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在汕头正式揭牌。

4 “一带一路”视域下促进中以创新合作的建议

4.1 建立中以自由贸易区,促进贸易畅通

尽管中国已成为以色列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以色列对中国的出口占中国进口总额的份额低于以色列在全球进口总额中的份额。2021年,在增长30%的情况下,中以贸易额占以色列外贸总额的15%。以中国的经济体量和以色列的产品创新能力,贸易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以色列90%以上的双边贸易都是与FTA成员国完成的,因此,自由贸易区对中以经贸往来意义重大。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中国应推动与以色列等国家的自由贸易区谈判。2016年3月,联委会二次会议后,中以宣布启动自由贸易区(FTA)谈判,至2019年11月已经进行了7轮。2021年年底,以色列候任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亚伊尔·拉皮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望在今年结束谈判的中以自由贸易协定将进一步推动两国的经贸合作。自贸区一旦建成,首先,将会极大刺激双方经贸往来,有助于实现贸易翻番,并通过自贸区简化建立合资企业的过程;其次,在扩大投资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双方的贸易结构,缩小中以长期存在的较大贸易逆差;最后,有利于扩大技术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科技产品和创新要素的自由流通。

4.2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提振合作信心

尽管我国对以色列先进技术感兴趣,但许多以色列科技公司难以进入我国市场。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像世界各地的出口商一样,以色列公司认为这是由于中国商业信息的获取有限、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签订合同和盈利需要很长时间以及沟通和文化的差异等。还有一些以色列企业指出,对技术转让的需求是避开中国市场的一个原因。出于类似的原因,许多以色列科技公司不倾向于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应该采取各种方法来帮助以色列公司打破中国市场的壁垒,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增强以方企业进入我国市场的信心。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支持以色列科技公司在我国开展业务,并为其提供经济援助和补贴,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其与我国政府“一带一路”联合项目的顺利完成。

4.3 抓住重点领域合作,实现技术突破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谁能率先掌握先进技术谁就能占得先机。在这个关键节点,加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创新合作显得尤为重要。新工业革命的技术态势主要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方面,而这些正是以色列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领域。我国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要与以色列高科技公司、研究型高校和研发机构实施包括学术交流、合作研发在内的点对点合作,也可以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实施一对一帮扶合作。总而言之,我们要竭力吸收以色列的先进技术和创新文化,带动本土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发展;切实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培育创新土壤,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9]。通过以上途径,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与以色列在前沿科技领域的合作,打破西方的技术封锁,助力我国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走向世界前列。

5 小结

我国正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打造创新高地,努力将“一带一路”建成创新之路。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成立,使得两国创新合作进入加速度模式,合作热情空前高涨。“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建立,在开启两国创新合作新篇章的同时,也对双方的创新合作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如果说在传统的经济外交框架下,中国和以色列只是在双边基础上合作,那么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在中国渴望科技创新的背景下,双方将可能在其他国家和区域,甚至在全球层面展开合作。综上所述,“一带一路”视域下中以两国的科技创新合作拥有诸多有利条件,并通过配套的合作机制得到充分发挥,释放出巨大合作动力,推动两国以创新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抓住创新这一“着力点”,将“一带一路”作为中以关系的“连接点”,就可能把以色列打造为在中东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特色示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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