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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理念下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持续性评价”的路径取向

2023-01-06邹明灼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培养目标教学质量思政

张 蕴,李 莎,邹明灼

(1.四川外国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31;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5)

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关系着“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的落实。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思政课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切实增强办好思政课的信心,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OBE理念(Outcome Based Education)是遵循“产出导向”,逆向设计教学全过程,并以“持续改进”为根本路径,确保学生获得实质性学习成果的教育理念,对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启示。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应当深入把握OBE理念“持续改进”的内涵要义,通过对教育教学质量因子的评价、反馈、调控与改进,精准纠正教学偏差,提升教学实效,夯实思政课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基于OBE理念“持续改进”的方法论视阈,揭示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所具有的“持续性评价”特征,探究其质量评价的基本路向及实施路径。

1 持续改进:OBE理念下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方法论基石

美国学者斯派蒂(William G.Spady)率先提出了OBE教育理念,强调“对教育系统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清晰地聚焦和组织,确定一个学习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使学生在完成学习过程之后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1]。近年来,OBE理念的运用由专业认证领域逐渐拓展至各学科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并取得良好实效。OBE理念强调教育教学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预期“学习产出”,聚焦对教育对象的能力和素质要求,逆向设计教学内容和组织教学各环节,并以质量评价为抓手,持续反馈“教与学”实效,查摆问题并及时纠错,推动“学习产出”的持续获得。

“评价反馈,持续改进”是OBE理念强调的基本原则,是获得预期“学习产出”的关键条件。教学改革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规律,从而决定着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是动态化的复杂过程,涉及对“持续改进的机制是否完善,持续改进的功能是否齐全,持续改进的效果是否明显”[2]等因素的观测和研判。只有发挥好教学质量评价的调控反馈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措施,将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反馈-改进”持续贯通于人才培养各环节,才能推动人才培养目标的持续达成。OBE理念“评价反馈,持续改进”的原则为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奠定了方法论基石。思政课的“根本属性是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灌输和教化”[3],其“学习产出”主要体现在学生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方面,具有持续性特征。《意见》在明确思政课分阶段目标之基础上,进一步将思政课的核心素养要求细化为“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素养”等方面。思政课“学习产出”的获得,应聚焦“价值引领”这一主方向,持续引导学生筑牢政治认同、家国情怀等核心素养,使学生实现由“自然人”向“政治人”的转变,自觉将科学真理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实际行动。此外,在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反馈-改进”过程中,各种因素交互制约,其和谐程度直接影响着思政课“学习产出”效果。因此,必须科学研判思政课“持续性评价”的基本路向,合理确立“持续性评价”的实施路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质量评价这一重要手段,把握学生成长成才的结构矛盾,反向审视思政课教学的大纲制定、内容设计、方法载体等“学习产出”的影响因素,从而持续优化思政课改革举措,促进思政课“育智”与“育德”的有机统一,持续推动思政课培养目标的达成。

2 持续性评价: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遵循

基于OBE理念的“持续改进”原则审视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则不难说明,其质量评价具有“持续性评价”的显著特征,即必须将评价贯通于学生成长成才这一动态发展全程,才能客观反映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价值观取向,持续检验和优化思政课建设举措。可以联系思政课程群“价值引领”功能的发挥,以及思政课培育目标的达成所具有的“持续性”特征,理解“持续性评价”是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遵循。

2.1 高校思政课程群“价值引领”功能的发挥具有持续性

思政课程群必须充分发挥其“价值引领”功能,是由思政课的“政治性”这一根本属性所决定的。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明确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我国高校思政课作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特征的基础性课程,其明确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着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讲政治”这一根本方向。思政课作为具有高度整体性的课程体系,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实、思想道德规范、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丰富知识体系。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侧重于阐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等知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侧重于阐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侧重于阐明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内在规律;“思想道德与法治”侧重于阐明社会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形势与政策”侧重于阐明国际国内时事热点和党中央方针政策。就高校思政课整体课程群而言,各门课程目标虽各有侧重,但都致力于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大学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引导大学生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显著优势,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高度自信,坚定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自觉践行使命担当。思政课程群所彰显的“价值引领”作用,决定着“教与学”各环节必须充分考量学生从“自然人”成长为“政治人”动态持续进程,将社会需要的政治文化持续内化为学生的思想意识,并使该政治心理倾向持续外化为学生的政治行为。

2.2 高校思政课培养目标的达成具有持续性

高校人才培养工程是“育智”与“育德”的持续统一进程,高校思政课的培养目标必须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任何国家的大学教育,都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都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制度、不能不适应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孤立存在[4]。”从马克思群众史观看,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根本动力;从世界发展格局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综合国力的竞争更趋激烈,各种思潮相互激荡,我国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必须持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化功能,凝聚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培养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5]”;2019年中办、国办《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强调“大学阶段重在增强使命担当,引导学生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高校思政课培养目标的确立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高校思政课应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目标,引导新时代青年勇于承担“民族复兴大任”这一时代使命,将对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的“常规性要求”提升为“状态性要求”;另一方面,高校思政课培养的不是单向度的人,而是德智体美劳各项基础素质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由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旨归决定的,既符合社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符合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概言之,高校思政课的培养目标中,蕴含着对大学生“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素养”等核心素养要求。然而,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及行为养成过程所具有动态性、发展性,决定着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必须是“持续性评价”,即必须基于正确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方向,持续关注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变化并把握其演进趋势;通过质量评价,动态跟踪、实时监测、持续反馈,不断调整思政课改革举措,持续促进思政课培养目标的达成。

3 动态与静态评价相统一:高校思政课“持续性评价”基本路向

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的“持续性评价”应以“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有机统一为基本路向,具体体现为:以达成教学目标为共同参照,使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贯穿评价全过程,持续发挥质量评价对于思政课建设整体过程的研判、导向和激励作用。

3.1 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贯穿评价全过程

2020年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等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重点强调要“建立多元多层、科学有效的高校思政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实施机制”。其一,过程评价强调围绕学生成长成才这一目标,持续关注过程反馈,通过对教学过程的动态评价,准确把握“教学传授”与“学习接受”各环节,根据不同阶段数据和信息的变化考察教学目标达成情况。高校思政课教学时间跨度长,只有加强对各阶段影响教学质量的主客体因素的持续评价,才能为改进教学提供连贯依据。其二,结果评价注重针对教学过程各要素水平提出诊断性意见,判断课程教学对学生知识、能力、态度和价值观的终结性影响,对照调研考察结果与教学目标不断查摆差距,进而作出合理评价。其目的正如教育评价之父泰勒所认为的,在于“判定学生实际上发生了怎样的行为变化,我们在何种程度上达成了教育目标,以及为了获得一种有效的教育计划,我们必须做哪些进一步的改进[6]”。

3.2 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贯穿评价全过程

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质”作为事物相互区别的内在规定性,为正确认识事物奠定了基础;“量”作为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数量规定性,为深化对事物的认识提供了尺度;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循此审视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就量化评价而言,如马克思所强调的,“一门科学只有在成功的运用数学时,才能达到真正完善的程度[7]”,通过数理统计等工具手段,对教学要素进行数量描述、分析计算并作出价值判断,有利于实现评价结果符号化、简明化和精确化;就质性评价而言,通过建立描述性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归纳与演绎等逻辑分析方法,观察和梳理教学反馈信息,总结教学现象背后蕴含的实质要素,进而以鉴定、评语、意见或建议等形式反馈评价结果,有利于对思政课“教与学”过程作出更具教育学、心理学意义的发展性阐释与推论。当然,量化评价存在着关联因子及指标权重难于精确测量等困难,质性评价存在着主观性强、结果难于把握等短板,只有实现两种评价方式互为补充、融会贯通于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全过程,才能更全面客观地得出结论。

4 内外评价与反馈改进:高校思政课“持续性评价”实施路径

4.1 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持续统一

一方面,持续开展好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需要确定内部评价的多元主体、建立健全内部评价反馈机制、完善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内部评价模型。一是持续推动内部评价的多元主体建设。应当坚持校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学院领导小组、教学督导、教研室、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大思政”队伍全员参与评价,以持续达成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聚焦学生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把握教育教学的“知、情、意、行、信”各环节展开评价。二是持续推动内部评价反馈。应当坚持校院两级联动,促进内部常规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学校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侧重于从整体规划上对人才培养方案中“育德”要素的制定情况开展评价,二级学院侧重于对思政课培养目标达成度的综合评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侧重于对学生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的具体评价。尤其应强调的是,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要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定位、满足国家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尤其要充分考量学生进入社会以后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等“育德”要素。对于思政课教学实效的评价,可由分管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评价工作小组,科学研判各门思政课的学习和考核情况,评价结果为修订思政课教学大纲、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专业课程融入思政元素等提供依据;还可由任课教师和团学工作队伍联合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持续掌握学习各环节实际效果,形成对学生思想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和价值观培养的综合评价数据,客观反馈思政课教学实效。三是持续完善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内部评价模型。应当聚焦高校思政课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素养”等核心素养要求,结合思政课五门主干课程的课程目标,预设学生毕业所应达成的目标评价要素,构建关联矩阵,采用综合评价法和有序关系分析法,确定课程目标对思政课核心素养要求的支撑强度;通过对评价周期内教学资料的抽样调查,统计分析样本群体考核结果,对应于思政课程所预设的目标评价要素,综合研判思政课培养目标达成度。

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好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价,需要确定外部评价的多元主体、建立健全外部评价反馈机制、完善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模型。一是持续推动外部评价的多元主体建设。应当坚持社会、单位、机关、企业、家庭,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评价,从不同视角反馈高校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实效。二是持续推动外部评价反馈。高校应积极摸排毕业生动向,加强与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的合作交流,定期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追踪反馈。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应协同开展好毕业生群体抽样调查,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总结分析对毕业生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针对用人单位,可借助毕业季招聘或学生定岗实习契机,调研其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评价,重点掌握学生政治信仰、道德观念、职业素养等思想行为表现,采集用人单位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行业专家,可邀请其从行业需求视角开展就业指导,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及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指导。进而,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分析梳理多元主体反馈信息、归纳有效数据并开展好定性与定量分析。三是持续完善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模型。评价模型应聚焦思政课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素养”等核心素养要求开展设计。在构建评价模型之基础上,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外部评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则是从对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主体的调研数据中,分析总结毕业生的自我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行业专家对高校思政工作的认可度,及时准确地掌握思政课建设实效。

4.2 过程评价与反馈改进持续统一

科学研判高校思政课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应遵循“基于目标,强调过程、动态反馈”的思路,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形成“评价—反馈—改进”良性循环机制。

一方面,应基于培养目标夯实过程性评价。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指出,“要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高校思政课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等核心素养要求,为落实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结合新时代教育评价理念,过程评价应强化校院领导、同行、督导和学生共同参与。其中尤其应强调,通过领导评价为思政课质量提升把方向、立长远、固根本;通过督导巡课听课、检查教学资料、与教学职能部门交流意见、深入师生群体访谈等方式采集问题并提出建议,为高校从思政课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综合开展整体部署提供咨询。思政课过程评价就具体内容而言,一要考察思政课建设情况,如“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的贯彻落实、政治立场的坚守、价值引领功能的强化、学时和学分的保障、各门思政课程的有效衔接、教研室保障、集体备课制度规范等。二要考察思政课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内容的设计、课后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察、实践教学的开展、课堂学习积累的管控等。三要考察思政课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立足教材、遵循教学大纲和计划开展教学、将“四史”融入课堂内容、提升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引领学生价值观培育等。四要考察影响思政课建设的环境条件,掌握思政课教学实施和软硬件建设短板,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学院,避免评而不导、评而不决,以全面系统的过程评价为反馈改进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应采取科学方法提升评价反馈和改进实效,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其一,就评价反馈方法的运用而言,可结合学生成长成才指数等多维度指标,科学评价其思想素养及行为养成,以期全面客观地反映思政课培养目标达成度。一是运用好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法。结合学生过程性学习表现、毕业生追踪调查、用人单位意见和实地访谈,并运用好结构方程、数据挖掘等方法,对其思想素质及行为养成展开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二是运用好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结合法,指导高校思政课改革试点项目,以实效监测促进问题反馈,提炼优秀经验并形成持续改进机制;并广泛开展校际交流研讨,推广优秀做法,创设校际联动推动思政课建设的良好氛围和条件。其二,就提升反馈改进实效而言,只有形成“聚焦问题—追踪反馈—持续改进”的严密逻辑闭环,才能在动态反馈和持续改进中,不断激励教师自我总结,改进教学策略,提升教学能力,促使教学实施紧扣预期“学习产出”;才能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和工作热情,提升学习和工作获得感;才能不断发挥好思政课的育人辐射作用,以有量化、可监测的评价举措,发掘思政课作为育人主渠道、主阵地的重要优势,夯实思政课培养目标的价值导向功能;才能在高校“十大育人”体系的构建中,发挥好思政课建设的辐射示范效应,凝聚育人合力实现“立德树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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