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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娱乐化”背景下童年的异化:隐忧与化解

2023-01-05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泛娱乐化娱乐媒介

何 晶

(安徽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娱乐”一词,包含“娱”和 “乐”两个不同的成分,释义为“使人快乐消遣或快乐有趣的活动”[1]。微观层面上,“娱”更多涉及理性层面的心理意蕴,“乐”则代表以生理表象为特质的本源结构。宏观视野中,“娱乐”是指由社会结构与心理结构相互交织组成的复杂机制,涵盖本能之乐、感性之乐、理性之乐与观念之乐的内在心理层级,受多重结构的形塑形成多层次的功能维度。“童年”一词,可拆解为“童”和“年”两个字,“童”即未成年、未长成的人,如《过铜山掘黄精》云:“寳饵缓童年,命药驻衰历”;“年”即时间单位。童年的概念,在生物、社会及社会文化层面迥异,简言之即“儿童的生活”。童年是动态的生理观念,也是文化观念上的重要名词。当“泛娱乐化”与童年相互结合,童年涵义的旨趣已然发生了异化。

一、肇始:“泛娱乐化”之于童年异化的表征

“泛娱乐化”现象以其低俗浅薄的内容、粗鄙搞怪的方式,传播空洞无价值的信息,满足人们的短时需求,促使快感文化的诞生[2]1407。童年作为一个生物及社会概念,经历了中世纪儿童的独立个体及本体价值的漠视、文艺复兴时期童年得以重新关注,到启蒙运动时期建构起新的儿童观,尊重儿童的主体价值。至现代童年观时期,儿童的独立性得以展现,福利地位得以改善,童年得以解放。异化最初仅局限于政治、法律的概念范畴,德国古典哲学时期才真正成为哲学概念。童年异化是指童年在展开自身的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干扰而呈现违背天性,偏离自身范式的现象。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化的一种倾向[3]101,“泛娱乐化”背景下童年的异化主要表征如下。

(一)成人化误区:童年的早熟化

媒介生态经历嬗变的过程,加大受众群体与市场份额,改变媒体竞争的力量对比,单一的通讯工具变成融合多种媒介形式的信息平台。儿童的生活空间封闭,儿童被限定在室内的狭小空间内,孤岛化生存难以体验客观化生活。儿童作为网络空间中的生存群体被裹挟其中,网络游戏成瘾现象剧增,涉足各类移动应用,盲目打赏、争当网红现象见诸报端,折射出儿童与成人之间距离的缩短[4]82-85。儿童的服饰从款式、面料、色彩到装饰搭配,价格居高不下,成人化色彩日益浓厚。儿童服装、玩具、文具以及儿童节目和歌曲充斥成人造型与图案,成人的话语,成人化思维、处事方式过早展现于儿童群体。在儿童尚未成熟的心智前提下产生的早熟现象,势必引起童年危机。媒体传播以成人为对象,限制性较低,儿童被裹挟其中,由于儿童的辨识能力及自律性尚不足以应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现象,发展中的儿童无疑面临巨大危机。童年的天真、好奇心强的天性被掩盖,儿童选秀节目刻意取悦观众,哗众取宠成为成人娱乐的附庸品。由于传播媒介的应用呈现多样化形式,图像声音丰富多彩的人工智能互动平台频现,未经筛选过滤的信息充斥儿童世界,造就被催熟的童年,儿童至成人的过渡阶段被大大缩短。同时,消费主义文化潮流被纳入其中,童年由承载现代文明的文化符号,演变为消费文化的资本符号,引发童年的资本化、商业化和消费化等文化乱象。

(二)功利主义盛行:童年的庸俗化

童年“纯真”和“自由”的符号价值,受制于娱乐经济逻辑框架内物质化的影响,儿童的审美精神沦为庸俗的商业精神。在儿童体验消费层面,代表儿童自我身份意义与精神确证的游戏体验和权利体验,无可抑制地陷入了感官化、表象化、碎片化的庸俗主义,虚饰、浮夸的童年体验占据儿童的大部分时间。儿童的生活世界被分割为真实的物质世界和虚拟的数字化世界,各种未经筛选的信息涌入儿童世界,低俗、粗鄙、搞怪的内容戕害儿童纯真的心灵。文化消费在资本利益的驱动下,突破其固有的生态边界,渗透至童年领域,童年文化产品沦为商业文化的附庸品。媒介的低俗化内容解构儿童的审美取向,消解其人文精神。诸多因素的相互叠加催生童年的功利化,缩短儿童与成人的距离。儿童媒介辨识能力尚浅,认知能力不足,致使已有的价值标准发生错位。炫富、拜金、攀比等庸俗文化的传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的身心发展,儿童中盲目攀比名牌服饰、高端电子产品等现象比比皆是。低俗的电视及网络选秀节目渗透到儿童人生观当中,生发出儿童功利性价值取向,儿童的拜金言论不绝于耳。以选秀节目或绯闻炒作的明星成为其追逐目标,促动儿童扭曲价值观的构建。长期沉溺于肤浅易得的重复快乐中,局限于封闭的生活空间,儿童回避广阔的社会空间,加之人际交往原则和方式的欠缺,儿童失去了探究事物的兴趣。

(三)童年精神的失落:童年的消极化

社会语境下童年异化危机不是童年概念的缺失,而是童年精神的失落,关涉消费主义时代童年文化命运的救赎意义。在“泛娱乐化”的核心要义“逃避主义”的裹挟下,儿童也不能独善其身。儿童被短暂带入情感体验,逃避的后果在于暂时情感安慰的形成,使儿童对媒介的依赖程度逐步加深。娱乐元素以显性的方式渗透入儿童生活,是逃避主义社会焦虑感的重要体现。“泛娱乐化”进行资本的逻辑把控,以低俗娱乐的方式对受众进行感官刺激,实现流量碎片化的营销操作。时间、内容的碎片化营销,使儿童的视野局限于眼前和局部,难以构建全局观,这种思维方式影响儿童正确价值观的建构。由于儿童辨别事物的能力欠缺,这种不定时、不可逆的危害进一步触发童年的异化。儿童精神的迷失和情绪的空虚,典型表征为“丧”文化盛行,这也是儿童娱乐过剩逃避心理的表现。儿童沉溺于虚拟网络的樊篱,局限于狭小的生活空间,儿童在生活中带有强烈的消极情绪。浮躁的社会风气加之长时间的心理迷茫,致使儿童的焦虑感增强。流量、数据的量化时代造成儿童思维的限制,书面阅读的减少带来儿童思考的退化,焦虑意识在整个儿童群体蔓延,潜移默化中对儿童心理的建构产生影响。文化商业化浪潮的背景下,儿童文化产品的设计理念及用户体验等,无一不迎合儿童心理,儿童被卷入媚俗文化之中,童年精神缺失。传统游戏的失落,代之以电子游戏的暴力型冲击,使得童年的异化加剧。

二、透析:“泛娱乐化”背景下童年异化的成因分析

儿童的成长根植于社会文化活动,然而,当“政治、宗教、 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成为娱乐的附庸”,儿童被裹挟其中,“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5]4,童年异化程度加深。鉴于“泛娱乐化”造成童年异化现象是复杂的社会机制问题,是多重主体共同实践与多方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对其成因进行深度剖析,利于认清“泛娱乐化”对儿童的消极影响。

(一)“消费主义”思潮剥夺儿童正确消费观

“消费主义”思潮定位于浅层价值的挖掘及商业化的价值逻辑,辅之以感官刺激,致使受众只重表层文化及快感的获得,而忽视其内涵。消费主义侵入童年文化领域,越过商品的物质边界,造就儿童自娱性消费与成人猎奇性消费。借助数字、声电等新媒体,以消费狂欢造就商品化的童年文化,童年文化应有的意蕴向度被搁置,现代童年的精神维度得以消解。伴随新媒体直播平台的快速发展,儿童非理性消费现象频现。泛滥的娱乐精神助长电视节目传播过程中的负面行为,在公众“集体无意识”的盲从状态中,对儿童的道德关照缺失。某些媒体为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盲目寻求刺激、新鲜的题材,过度迎合世俗文化,失去媒介应持有的客观、审慎的态度。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与资本逻辑的互构,激发了儿童网民内潜人格的冲动与欲望,使其极易陷入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价值误区。就其本质而言,“泛娱乐化”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呈现出张力交织的态势,对儿童个体观念的作用力无泾渭分明之可能,使其消费主义的本质意识形态得以展露。网络和新媒体技术本无善恶之分,但当渗入社会生活时,其中立性立场已然发生了倾斜。儿童观念的转变与事物的本质或客观实际的繁复性与程序性紧密相关,娱乐消费信息的简约化使得儿童极易受到其影响和羁绊。同时,由于网络消费信息的杂冗及本质因素的不确定展现,致使儿童的价值理性难以在短时间内映现出来。媒介信息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崛起,进一步导致儿童消费理性式微。

(二)“快感文化”全方位滋生儿童享乐主义倾向

在商业经济的背景下,文化的经济效益指向性彰显,快感文化的表征成为必然。快感文化遵循商业逻辑,诉诸于大众的感官刺激,其根本目的是为满足公众欲望。快感文化消耗公众能量,以达到公众迅速满足的状态,最终实现其商业目的。快感文化削弱公众的反思实践能力,以资本生产为目的,运用多样化叙事策略为公众生产快感[6]。快感文化追求感官刺激,以浅层参与代替深刻思考,注重享受与愉悦,理性反思与实践批判得以悬置,新媒体与快感文化在“互魅”中合流。新媒体迎合感官刺激的低俗娱乐节目频现,节目的同质化现象严重,文化生态多样性受到侵袭。表现在儿童领域主要为电竞游戏充斥儿童生活,虚拟世界代替客观真实,儿童被裹挟其中,其理性思维被简单的感官刺激所替代。这种虚幻的“乌托邦”现象,使极具猎奇心理但又缺乏自制力与辨别力的儿童沉溺于网络的幻像中,使儿童的行为进一步走向“享乐主义”[7]。在物质资料得到极大满足的今天,公众逐渐将关注点转移到精神享受,在此迁移和转换的过程中,儿童也容易陷入享乐主义的泥潭。 这种受物质意识导向的享乐主义理念,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相比,二者在价值禀赋上有着本质的差别。长期暴露于充满暴力、隐私等内容的虚拟世界,单一追求自身愉悦,而无法分清“虚拟”与现实的区别,成为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以享乐和私欲为核心要素的意识形态,将资本的增值机理无声渗入儿童的价值观念之中。

(三)“功利主义”解构儿童的价值观范式

披上娱乐化外衣的社会思潮,将功利主义思想植入文化和娱乐产品之中,传扬与主流意识形态对冲的观点,混淆了儿童的价值判断,造成儿童价值观的混乱,解构其意识形态认同。功利主义等非主流意识形态恣意反弹,频繁与主流意识形态对抗,竭力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儿童被灌输低俗的价值观。同时,功利主义思潮稀释主流价值观的凝聚力,价值多元化对主流价值观产生冲击,公众急功近利的心态、经济行为中商业诚信危机等问题,影响了儿童的精神世界。功利主义与低俗文化的融合,致使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受到排斥与消解。极致利己主义形象在娱乐节目中凸显,物质化、低俗化的价值观对儿童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儿童的价值观不断受到侵蚀,其价值观逐渐走向低谷。媒介在运作过程中以经济效益为终极目的,以推广贩卖虚假产品、无下限炒作等行为来博取眼球,传播内容脱离实际,这种功利主义、虚无主义理念盛行的现象充斥儿童的生活世界。这种极具负能量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准,使得主流价值观的传承与创新遭受极大挑战,儿童丧失了对事物价值的理性思考与正确判断,儿童道德素质与个人品格产生偏离。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滋生出网络的“众生相”,社会公德遭到悬置,儿童迷失于多元文化价值判断及道德选择中,其社会责任意识和集体主义价值遭遇较大冲击。传统意义上的儿童价值形态的理性和批判意识,面临着被稀释和被解构的危机,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儿童“群体沉浸”的现象。

(四)“媚俗文化”催生儿童的审美暴力

媒介以低俗空洞的内容与刺激性画面吸引公众眼球,迎合受众猎奇心理,是市场化、产业化的畸形产物。网络低俗、恶搞言语,视觉形象缺乏美感甚至丑化,传播内容低俗泛滥,审丑代替审美,有意讨好、迎合世俗,是一种美学的消亡,致使受众社会道德感及美育素养缺失。同时,媒体主动迎合公众低俗化需求的传播范式,是受众地位上升的畸形标志与体现,为吸引广告商无节制炒作,增加报纸的广告版面,致使虚假新闻泛滥。由于低级庸俗、内涵性不足的传播内容及畸形化审美,致使儿童的心灵受到污染,给儿童的审美观带来较大冲击。低俗、恶俗、媚俗的内容成为时尚,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被蚕食。毒害儿童的精神垃圾充斥网络空间,儿童的文明素养无法得到提升,审美观念被逆转。媒体为追逐商业利益而强化媚俗文化,这种行为背离了媒介的本源功能。同时,伴随媒介的工具性被日益推崇,娱乐的实存意志被片面放大,其主导地位与辐射效应日趋增强[8]。儿童的一些主体能力和价值逐渐被覆盖,一个持续冲击儿童精神的异化空间被建构起来。加之新媒体催生出的影像文化和影像符号渐趋取代传统媒介的文字符号,零散化信息演化为文化传播的主流。网络媒体在话题设置上热衷于制造各种震惊或猎奇事件,对耸人听闻的新闻素材进行故事化、煽情化加工,儿童的审美水平被拉低。为满足受众的低级趣味,曲意描绘受众画像、嘲弄经典、讥讽经典的言辞频繁出现,这些现象进一步误导了儿童的审美观。儿童的思维作为被自身行为所影响的可建构对象,长期受媚俗化的影响,审美趣味产生异化。

三、对策:“泛娱乐化”视阈下童年异化的化解

“泛娱乐化”背景影响下童年异化的出现,是时代变迁的产物,也是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具有多元性、复杂性与多层次的综合表现。这要求我们在认清童年异化变革机理的同时,趋利避害筛选出不良信息,在坚守儿童独特性的立场基础上化解“泛娱乐化”的危机。

(一)破除“虚拟游戏”的樊篱,充盈儿童的成长空间

童年精神建构在丰厚的物质基础之上,是儿童精神资源的映射,其本质为童年价值的思想建构。童年精神源于客观属性与主观文化的交汇融通,是儿童鲜明的精神气质。鉴于童年精神的时代性差异,个体及种族意义上的童年均归属于不同的历史范畴。游戏是童年最根本的标志,游戏精神是童年精神的原初品质。正如席勒所言:“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游戏作为儿童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儿童的存在方式。捍卫儿童的游戏精神,也是《儿童权利公约》的旨趣所在。儿童的天性需要游戏,游戏蕴含巨大的发展价值。游戏本是一种具有内在目的的非功利性活动,但由于儿童网络游戏成瘾现象已成为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网络游戏成瘾与攻击行为高度相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严重影响儿童生理与心理的健康发展。儿童网络游戏成瘾极易与其他精神障碍造成共病现象[8];儿童的攻击行为也会导致一系列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问题,甚至会造成个体青少年期和成年期出现行为障碍、精神障碍,更有甚者会出现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儿童要回归传统游戏的自由、无目的性的体验,区别于功利化的网络虚拟游戏。游戏是自然教育中儿童的一种存在方式[9]8,解放儿童的天性,使其回归自然。解放儿童的生活空间,去除成人化规则[10]47,倡导儿童的游戏精神。去除现代网络游戏的功利化,澄明游戏的自由精神,还原童年精神的真谛。推进社区在儿童家庭之外的重要生活场域的作用,构建良好的社区风气与凝聚力,复归文化伦理,让儿童感受到充分的关爱。增加儿童的娱乐供给,促进儿童娱乐活动的丰富及娱乐空间的开阔,充实儿童的闲暇时间。以健康有趣的文化活动充盈儿童的生活空间,焕发儿童的精神活力,消解儿童因生活空间的狭窄无趣而沉溺虚拟镜像的行为。让虚拟游戏不再是儿童课余生活乐趣的生发点,以集体活力扭转儿童个体封闭生活空间状态,濡染儿童的集体情感与归属感。注重赋权儿童,给予儿童自由选择活动的权利,构建良好的校园生活及家庭生活体验,减少儿童沉溺媒介网络的时间与密度。

(二)多主体筑牢“泛娱乐化”防火墙,培育宏观媒介环境新风尚

“泛娱乐化”现象信息传递的渗透性、耦合性,亟待传媒行业的运营管理及法律法规的监督,以规制其传输内容的合理性。建立传播信息监督机制,严惩诽谤、造谣信息的肆意发布。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运营机制,把控传播内容的思想内涵,整合行业的审核标准,倡导正向的价值观。构建信息传播审核机制,将智能信息技术纳入信息筛选机制,过滤低俗有害信息,营造健康的信息环境。引导大众传媒关爱儿童成长、关注儿童需要、服务儿童的价值观教育。支持儿童成长及价值观塑造类节目,核查文化产品的价值观导向,提升儿童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认同。 实现学校、家庭、传媒多主体良性互动,构建良性互动合作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建合作平台,传媒机构扮演好供需角色,学校成为价值观教育的推动者,家庭成为依托者。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实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家庭的育人观念、媒介内容及方向的转变; 坚持立德树人的宗旨,家庭教育为儿童教育做好坚实的后盾; 传媒行业传承公共精神,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构建多主体合作机制,寻求拟像环境下儿童价值观教育的契合点,提升其抵制不良信息的自觉性。针对涉及儿童网络游戏的行业自律和内容监管提供规范约束机制,运用合理的宏观制度达成拟态空间的制度规训,实现网络及多媒体行业自律,净化儿童的媒介环境。2019年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议通过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及国家新闻出版署签发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的实施,实行了包括时间和年龄上对用户的限制,对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与规范等措施,这些都是预防儿童网络沉迷的有益探索。建立网络游戏的连带责任监督制,各相关部门都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相关内容实施监督管理,规避权责界定模糊及推脱等现象。严格监管娱乐信息内容,弘扬民族文化,牢记立德树人宗旨,肃清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侵蚀。

(三)感召儿童“批判精神”,深植儿童媒介素养的厚重性

在拟像时代,儿童沉溺于娱乐幻像,与儿童媒介素养欠缺有直接的关联。媒介素养以“解放”“批判”“赋权”为核心概念,以信息特质、媒介生态、受众行为管理[11]78为内容。利用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新型模式培养儿童在商业运作模式下,保持理性分析能力,形成具有媒介意识的主体样态。培养儿童的媒介批判意识,揭示电子媒介推崇的感官主义和过度刺激的本质,厘清拟态环境下信息的建构性与非客观性。培养儿童的媒介素养,规避不良信息的侵害,以媒介素养教育赋权儿童媒介理性参与权。构建媒介课程、家庭以及社会活动三位一体的媒介教育形式,参照本地的环境状况及儿童自身诉求,结合校本课程,进行课程的编制及评价。考虑地域独特性及儿童的身心特点,采用融合教育的实施模式渗透到学科教学中,使儿童的媒介教育得以实施。夯实儿童媒介使用的主体地位,提升儿童对传播机理的初步认知,提高儿童的媒介辨识、批判及在线风险应对能力。儿童应有通过口头、书面等媒介形式发表言论的权利及传递思想的自由。鉴于儿童对媒介参与权,往往局限于操纵、“装饰品”象征性参与、成人决定但事先通知[12]三种限度,因此,儿童应占据媒介制作者的位置。应当建立儿童媒介制作组织,管理权归属本群体,从确立选题、进行采访、新闻评介到最终编辑,公众媒介参与新闻的播放工作,新闻受众不局限于成人,让儿童为自己发声。中国在此方面成功的案例可参照团中央“中青网”的带领下,中科院新闻传播所与青少年发展中心构建起的儿童媒介制作中心,关注其“返还儿童被剥夺的话语权”活动的开展。蒙台梭利在《发现儿童》中,提出应倾听儿童的“成长密码”[13]56。《儿童的一百种语言》中,艾米利亚高呼“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成人要有“一百种倾听”[14]5。以儿童的参与权为宗旨,深度剖析拟态镜像的生成机制,引导儿童构建健康娱乐体验,挖掘媒介信息在自我真实世界中的价值作用。明晰自我角色与虚实世界的差异,保留儿童观念的完整性,构建儿童自身的舆论表达平台。理性引导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培养儿童网络沉溺的自控力,引导儿童构建正面的社交关系,鼓励儿童线下社交关系的构建,厘清拟态环境与现实世界的边界,放大儿童的声音,培养儿童理性节制运用网络的能力,提高组织的规模及普及率,促进儿童媒介参与权的实现。

(四)实现拟态环境理性回归,重拾媒介行业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关涉公共关怀、公共理性等诸多方面,媒介行业置身公共领域,理应承担社会责任,弘扬正确价值观。媒介迎合受众心理、吸引受众注意力是媒介市场化、产业化的必然产物,其根本目的在于经济利益的获取,是其扩大规模、实现生存的前提保障,但媒介不能丧失其公共精神的基本属性及功能。传播媒介过分注重商业特质,背离其教育的引导功能,难以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兼顾,其单一商品的媒介理论根基不牢,也并非信息传播的唯一途径,唯有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些成功媒介如《凤凰卫视》《南方周末》等,精准把握媒体栏目的质量及定位,凸显节目的特色,实现了节目的可持续发展,远胜一味迎合受众、盲目跟风的非理性行为。强调高质量媒介信息传播导向,实现他律前提下真正的行业自律,承担起促进儿童成长应有的公共责任。尊重事实,理性发声,杜绝标题党等哗众取宠的现象,关照惠及儿童群体,是媒介行业发展的真正旨趣所在。关注媒介受众的异质性,关心儿童生长发展年龄阶段的特殊性,可参照美国《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及《电信法案》按年龄进行的分级制度,规避低俗暴力等不适宜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容,凸显对儿童的公共关怀。媒介行业应将经济利益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在行业相关部门监督的前提下,强化内容审核把关机制及内部监管自律机制,关注儿童拟态镜像下的人际交往与辨别能力,寻求多维平衡点,构建绿色健康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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