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历史城市整体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2023-01-04张杰
张杰
1 历史城市保护理念的先声
在过去的40年间,随着我国与国际遗产界交流合作的加深,以及我国在该领域日益广泛深入的实践与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城市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的理论与方法。其中,清华的几位老先生引领了历史城市整体保护的发展,是时代的先驱。
梁思成先生早在1948年发表的《北平文物必须整理和保存》一文中指出,要为城市文化复兴而传承国粹经典,因为保护才是创造发展的前提[1]。1940年代在对北京老城的保护研究中,他强调了北京(北平)老城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认为“北平的整个形制既是历史上可贵的孤例,而同时又是艺术上的杰作。”[2]他富有远见地提出了北京应整体保护城墙城楼、延续古都风貌、限制旧城区内新建建筑不得超过三层楼[3]等建议。
吴良镛先生传承和发展了梁思成先生的思想,在我国历史城市改造的时期提出了“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思想[4],成为人居科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1958年主持编制的《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就注意到旧城历史地段的保护,并注重新区与旧城道路网的联系。1988年,这一思想在菊儿胡同的实践中得以发展。2002年,吴良镛先生在指导《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和《泉城特色风貌带空间结构规划研究》时提出“风貌带是维系济南名城的生命线”。
朱自煊先生长期注重真实性、风貌完整性,践行整体保护和积极保护原则,将城市设计的科学方法与名城保护发展相结合。他借鉴城市设计方法,对城市整体风貌保护进行长期深入研究与实践。在街区保护中,他提出“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重要思想,并将其应用于黄山屯溪老街、北京什刹海等重要项目中,直接推动了名城保护制度的完善。
2 强化价值评估的多维度和综合性
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5-6],其价值维度必然是多元的。作为综合性的建成遗产,历史城市涵盖历史街区、历史村镇、文物、历史建筑、城市历史景观等多种遗产类型,涉及范围广,涉及对象多。因此,价值评估方法在历史城市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和核心地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对世界文化遗产提出了6条评估标准,涵盖了3个历史时段的遗产价值特征:反映一种重要的文明、文化,指长时段的历史;重要历史阶段的代表,反映中时段的历史;重大历史事件、代表性杰作等反映较短时段、但十分突出的代表性的历史[7]。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制订的《中国文物保护准则》也提出了我国文化遗产方面的价值评估方法与视角。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种极为复合的遗产类型,涵盖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遗产,绝大多数历史城市的遗产价值具有多维度、多时段的特点[8]。因此,对历史城市遗产价值的研究,应该在多元综合的框架下,挖掘历史城市的价值内涵,构建能够包容历史城市在各历史时期不同维度、不同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体系,进而确定与之相关联的遗产要素,建立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与历史城市各类遗产要素的关系框架,评估各要素在凸显历史文化价值方面的意义及可能面临的问题,为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指明方向。
广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城市扩张最迅速的地区。2002年我们和相关单位合作,编制了第一个在市域辖区内“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对历史沿革、城市发展历程、山水格局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我们将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价值与特色归纳提炼为9个方面,其中第一、二、五、六、九条价值反映的是较长历史时期的历史及一种文明的代表;第三、四、八条反映的是中长时段的重要类型文化的历史代表;第七条代表的是较短时段内的特定重要作用的见证意义(图1)。该规划首次将“当代全面改革开放的试点城市”作为广州的代表性价值之一,并确定了相关的保护对象。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也将改革开放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历史时期之一,要求提出相应的保护内容[9]。
3 引领市域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方法的创新
3.1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一般构成
历史城市历来都与区域密切相关,这是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城市的整体保护除了要重点关注古城或老城所在的历史城区以及周边环境景观外,还应该扩大视野,对城市所在地区的相关文化遗产提出保护内容与措施。
历史城市市域文化遗产内容十分丰富,分布广泛,需要针对其特点与重点开展保护工作。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主要包括:(1)区域范围内城市聚落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与整体格局,即市域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格局;(2)不同价值主题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聚集区;(3)重要的道路、线路或线性遗产廊道或遗产线路;(4)其它体系性遗产。
对于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首先要研究城市聚落与区域自然环境的联系,加强对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的特征归纳,准确提炼区域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2002年开展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全部逾7000km2的市域范围内开展了系统的遗产资源梳理,对所有当时具有保护身份和没有保护身份的资源进行系统调研,将其纳入保护体系,希望名城保护体系可以保护更多没有被当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护对象。
3.2 市域文化主题聚集区的保护
受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在市域层面会呈现特定的格局,并且由于城市与聚落遗产的综合性与包容性,其遗产价值必然会有不同的主题、类型,分布于不同的地区等特征。文化主题聚集区以文化遗产相对集中成片作为划定依据,这些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三普文物点等。同时依据重要城市道路、环滇池地区范围、风景名胜区边界、公园用地边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重要自然山体河湖边界等要素进行边界调整。
以昆明为例,城址的数次变迁都与市域内滇池岸线的变迁有关[10],环滇池在历史变迁中形成了多主体文化中心的特点,因此我们在2009年开展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将围绕滇池周边集中的聚落遗产地区划定为西山文化遗产聚集区、呈贡文化遗产聚集区、海口文化遗产聚集区等7个文化遗产聚集区,把这些对象确定为与文化相关的需要保护的内容,并控制其开发强度。这一思路如今已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得到推广(图2)。
1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价值分析,来源:《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 昆明文化主题聚集区分布,来源:《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3 清帝谒陵文化线路区段保护规划,来源:《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 济南泉城风貌带保护结构规划,来源:《济南泉城特色风貌带规划》
3.3 市域文化线路的保护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除了呈现不同主题、不同地域分布的特征以外,还常常因为交通线路等形成一定主题或密切联系的文化遗产线路。一般遗产线路会串联起与主题相关的多种类型的文化遗产,如历史村镇、古迹遗迹、相关设施,以及密切相关的历史景观等。文化线路的保护有助于将市域广阔范围内分布较为分散的文化遗产加以整合。
对文化线路包括的诸多文化遗产要素与自然环境要素进行分类,采取“区域—遗产聚集区—相关单位—建、构筑物”4个层次进行保护,其保护范围也针对4个层次具体划定,分为短期、中期、长期采取相应的保护与再利用对策。对于文化线路的保护涉及人工遗产要素与自然环境要素,它的完整性通过所有要素的参与得以体现。各个要素之间通过文化事件这一“有意义的联系”互相紧密依存,共同形成的整体呈现出遗产的重要性与独特性。文化线路的保护是典型的对历史文化名城“环境”的保护类型,对于我国目前大量处于岌岌可危状态的遗产以及亟需系统性整理保护的现状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与发展前景。
我们在2006年开展的《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提出了以建立清代皇帝谒陵文化线路片断与明代蓟州戍边文化线路片断为主要目标,采用区域的视角,针对历史、文化、经济等多目标建立综合保护体系,对于蓟县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区域旅游发展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战略意义(图3)。
4 文化景观视角及保护规划方法
自19世纪末德国地理学家李特尔(Carl Ritter)首次提出文化景观的概念后,很快得到学界的关注。1994年《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正式将“文化景观”纳入世界文化遗产体系,并将其定义为“人类与大自然的共同杰作”[11]。
在我国的历史城市中,尤其是在历史城区及周边紧密联系的山水环境,有着大量符合文化景观标准的文化遗产[12]。需要重点考虑的是,在我国广阔大地的背景下,如何把山水作为一个文化现象而不仅仅是现在西方观念中的生态要素来对待。
1990年代,清华大学与济南规划院合作对济南老城中的“芙蓉街—曲水亭”片区开展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一次将泉水文化景观与历史街区的保护联系起来。进入21世纪,济南城市的发展开始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有幸参加2002年的《济南泉城特色风貌带规划》,据我所知,这是全国最早将生态文化景观和大尺度的城市环境结合起来的专项规划。规划提出“泉城特色风貌带”的概念,文化景观的保护观念在规划中得到了提升。“山、泉、湖、河、城”的提出,使济南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世界上较早在大范围内,明确提出将自然要素作为城市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加以保护的历史城市,而且这一体系的建立比2005年《维也纳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备忘录》[13]提出的城市历史景观(HUL)概念早了3年多。
在济南泉城风貌带文化景观理论支持下,2002年开始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当地规划局一起提出“山、水、城、田、海”的大山大海保护结构[14],强调了历史城区、历史街区、历史村镇与自然山水的依托关系,这为我们今天讲的“乡愁”和“两山理论”做了非常好的支撑(图4)。
5 基于真实性和多样性的风貌保护传承
如今国家提出的城市更新的战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成片的区域如何真实和完整地保护,传承多样的城市和风貌。2005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出台,历史建筑的门槛进一步提高,按照规划应予以“保留”的一般传统风貌建筑将无可争议地成为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的主体,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重文物与历史建筑,轻一般传统风貌建筑”[15]的情况仍普遍存在。
在2007年开展的《三亚崖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山东朱家裕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中,我们发现如果只把具有法定身份的文物、历史建筑作为保护对象,其所占比例太低,难以支撑历史村镇的成片保护,如崖城镇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比例仅占全部建、构筑物的7.6%;但如果我们将一般传统风貌建筑同时列为保护对象,保护建筑的比例才能够支撑起历史村镇成片保护的目标,如崖城镇能到达37.3%的比例(图5)。
因此,我们较早提出一般传统风貌建筑的定义和确定标准,将其从街区保护中“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类别中剥离出来,这样就将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之外的其他建、构筑物分为历史建筑、一般传统风貌建筑、与传统相协调的建筑、与传统不协调的建筑4类。其中,一般传统风貌建筑应对其具有风貌价值的外观进行改善和维修,对不符合传统风貌要求的建筑局部、构件及环境等进行整治改善,建筑内部无特殊保护要求。一般传统风貌建筑应进行保留,不可随意拆除,但可以根据其传统风貌要求进行翻建[15]。
对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我们利用《景德镇彭家上弄酒店》等一批工程项目的机会做了深入的实践探索(图6)。彭家弄作坊院位于景德镇御窑厂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在明清时期是御窑厂生产功能的延伸,是集瓷器生产、商业、居住为一体的院落组合。改造前场地内大部分建筑老旧破损,基础设施较差。根据要求,下足“绣花”功夫,尽可能保留建筑大木作与外墙,小木作尽可能地保留建筑历史信息,新建的部分采用可识别性的介入方式。在此前提下,优化与提升给排水、保温隔热、通风采光等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团队以彭家弄作坊院作为典型案例,研究御窑厂遗址重点保护区内作坊院的保护、修复、再利用模式,探索具有推广价值的保护模式,以带动景德镇整体的经济复苏[16]。
5 三亚崖城镇和山东章丘朱家裕村建筑整治更新模式分析,来源:《三亚崖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山东朱家裕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6 景德镇彭家弄酒店改造后实景
7 连江魁龙坊街区织补新建建筑
8 景德镇陶溪川改造建筑的新旧结合
6 尊重地域特色的建筑织补
(1)尊重地域特色和传统形态的建筑织补,植入多样功能
织补是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在过去 40年间,我国的城市建设以资本驱动为主,地方政府多追求短期效益,导致城市碎片化严重,旧城、新区面临不同的问题[17]。
在街区实施更新进行功能植入时,应保持使用功能的传统单元尺度,并坚持功能的多样性。连江魁龙坊更新院落均保持了原有院落边界,遵循垂直街巷组织院落的原则,在街区北侧织补多层高密度的社会住宅;最终形成文化展示、商业、办公、居住、酒店、宗教等多元功能混合的开放街区;景德镇陶溪川则延续了原料、成型、烧炼、彩绘生产工艺逻辑支配下的厂房格局与形态,将中部锻造车间改造为博物馆。利用厂房自身的纵向跨度,沿主要界面设置了分散式小型的商业空间,植入商业、办公、酒店、公寓等功能,将原有封闭厂区改造成为集陶瓷文化交流展示、休闲文化、创意研究等为一体的开放的城市客厅。
(2)塑造具有本土性、时代性特色的、和而不同的城市风貌
在保护好现存各历史时期本底的基础上,新建、改建建筑应真实谦逊地体现时代特色,而不应将其恢复到某一特定时期的所谓整体风貌[18]。
在连江魁龙坊的设计实践中,我们对连江全域传统建筑进行了采风研究,从形式、体量、材料、构造、构件、装饰等方面进行了提炼,在街区新、改建建筑中创造性地进行了运用,既体现传统特征,又结合建筑使用功能,适度运用现代材料、手法,满足当代使用要求(图7)。
在景德镇陶溪川的设计实践中,传统陶瓷烧造相关的材料(窑砖等)、工艺、花式等也成为建筑、景观创作的重要参考,应用于酒店、公寓等新建建筑之中。最终实现街区既有各历史时期精心修复的真实遗存,又有体现地域特色与时代精神的新建建筑;使整体风貌协调统一,单体建筑各有特色(图8)。
7 结语
名城制度建立至今已有40年,清华团队持续在强化历史城市价值评估、引领市域文化遗产整体保护、风貌保护传承和延续等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今后将继续为城市遗产整体保护和文化传承、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伟大事业贡献力量。□(致谢:感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与自然资源研究室张晶晶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文字编辑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