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对醇亲王奕譞的监控
——以赏赐官女子为中心
2023-01-03滕德永
滕 德 永
(故宫博物院 宫廷历史部,北京 100009)
晚清时期,先后有三位宗室亲王对政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恭亲王奕、醇亲王奕譞和庆亲王奕劻。奕是甲申政变前中枢政策的重要决策者,开启了洋务运动;奕譞是奕的继任者,基本延续了奕时期的发展策略;奕劻主持庚子谈判,推动了清末新政的进行。三者之中,对奕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多角度、多领域探讨了其对事件和时局的影响;对奕劻的研究则逊色很多。而对奕譞的研究则更少,主要涉及其与洋务运动、海军建设以及甲申政潮的关系等内容[1];此外,在研究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一些论著中,奕譞亦被频繁论及。
其实,在晚清三位重要亲王之中,奕譞最为特殊。他不仅是咸丰帝的弟弟、同治帝的叔叔、奕之后的主政者,而且还是慈禧的妹婿、光绪帝的亲生父亲、宣统帝的祖父。特殊的身份,令其在处理与慈禧的关系、处理国事等方面都显得小心翼翼。即使如此,慈禧也未放松对其的警惕。在光绪帝继位以后,慈禧给予奕譞极高的待遇,同时也加强了对其的控制。光绪年间,慈禧曾先后三次赏赐奕譞官女子——赏赐的官女子即肩负有监视奕譞的重任。
官女子,是清宫档案中常用的词语,主要指来自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年轻女子,负责在后宫中服侍后妃、公主等人。通俗地讲,官女子即是宫女。
一、慈禧赏赐奕譞官女子的背景及目的
光绪五年(1879)十月二十五日,慈禧赏赐奕譞官女子一名,该女子是正黄旗裕兴佐领下护军校来福之女颜札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下同)宗人府全宗档案,档号:06-01-001-000751-0353]。仅从字面来看,这则史料在清宫诸多档案之中,非常平常,丝毫不引人注意,但若结合当时的情况来看,不难发现其中别有深意。
光绪五年闰三月,清东陵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吏部主事吴可读在此仰药自尽。吴可读(1812—1879),甘肃皋兰人,道光三十年进士,后曾任刑部主事、吏部郎中、河南道监察御史等职。其实,吴可读之死,并不令人惊讶,令人震惊者是其死因——死谏,且所谏之事关系皇帝正统问题,从而引起朝臣纷议。吴可读以为:同治帝逝后,继位者应该在其低一辈的近支宗室中选择,但慈安和慈禧为了能够继续把控朝政,以“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为由,定载湉继嗣咸丰帝。为了防止王公大臣非议,慈禧更是强势宣布:“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2]对此,与会的王公大臣不敢抗议,而之后抗议者如内阁侍读学士广安、御史潘敦俨又为慈禧所打压。面对此种情形,吴可读遂选择在同治帝归葬惠陵之后,留遗书后服毒自杀,进行尸谏。吴可读的遗折言辞激烈,抨击慈禧的政策说:“窃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3]725对于吴可读的尸谏,无论是慈禧,还是中枢朝臣,都不能等闲视之。经过一个月的商议,清廷颁布谕旨:“皇帝受穆宗毅皇帝托付之重,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元良缵承统绪,其继大统者为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宪,示天下以无私,皇帝必能善体此意也。所有吴可读原奏及王大臣等会议折,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衔折,宝廷、张之洞各一折,并闰三月十七日及本日谕旨,均著另录一份存毓庆宫。至吴可读以死建言,孤忠可悯,著交部照五品官例议恤。”[3]749由此,慈禧化解了尸谏一事引发的危机。
不过,尸谏一事所带来的影响并不会随着谕旨的颁布而马上消失。对此,慈禧也作出了应对,并在此过程中密切关注着奕譞。其实,早在光绪帝继位之初,奕譞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以尽可能地消除“子君父臣”带来的政治影响,将不利因素降至最低。经过深思熟虑,他于载湉入宫的次日上奏,奏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首先,解释昨日晕厥之事。此事可大可小,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读,慈禧也定然有自己的看法。因此,若不能令其释疑,则有极大的隐患。奕譞解释说:“臣前日仰瞻遗容,五内崩裂,已觉气体难更,犹思力济艰难,尽事听命。忽蒙懿旨下降择定嗣皇帝,仓猝之间昏迷,罔知所措。”其次,也是此次奏陈的重点,请求辞官。“迨舁回家内,身战心摇,如痴如梦。致触犯旧有肝疾等症,实属委顿成废”,“惟有哀恳皇太后恩施格外,洞照无遗,曲赐矜全,许乞骸骨。”言语极为恳切,并且为达目的,奕譞还搬出了道光帝:“为天地容一虚糜爵位之人,为宣宗成皇帝留一庸钝无才之子。使臣受帡幪于此日,正邱首于他年,则生生世世,感戴高厚鸿施于无既矣!”[3]3面对奕譞的奏请,慈禧并未立即予以批准。虽然这正是她所期望的,但是她还要营造出不得不如此的效果。于是在收到奕譞的奏折后,她将其下发给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要其悉心妥议(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30-0083)。对于此事,相关人员也非常慎重,拟定了参与讨论名单,至当年十二月十一日方确定讨论日期(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30-0226)。至十二月十三日,方最终确定准奕譞开除各项差使,但仍令其参与每年的致祭事宜。同时,慈禧亦对其主动请辞的行为作出赏赐,“著以亲王世袭罔替”(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30-0108)。十二月十九日,礼部又将奕譞开除各项差使一事知会宗人府。至此,此事乃告一段落。即使如此,奕譞依然未能心安。于是在光绪元年正月初八日,奕譞向两宫太后呈送了《密陈豫杜妄论疏》。奕譞认为,“历代继承大统之君,推崇本生父母者,备载史书”,“其中有适得至当者焉,以宋孝宗不改子偁秀王之封是也”,但也有宋英宗、明世宗那样的“大乱之道焉”。现在皇帝年幼,太后垂帘,任贤用良,邪说不显;问题在于皇帝亲政后,或有以此进言,扰乱朝政者。为此,奕譞要求慈禧将此折件存留宫中,“俟皇帝亲政时,宣示廷臣世赏之由及臣寅畏本意,千秋万世,勿再更张”,“如有以治平、嘉靖之说进者,务目之为奸邪小人,立加屏斥”[4]。尽管奕譞意在以此文表明心迹,但这是其以退为进的策略,还是真实态度,尚不得而知。而尸谏事件是否对奕譞有所影响,以及产生怎样的影响,都是慈禧需要考虑的事情。而在尸谏事件发生之前,慈禧和慈安刚刚于光绪五年三月二十六日颁布懿旨:“醇亲王奕譞着赏食亲王双俸,并在紫禁城内乘坐四人轿。”[5]第5册,103尸谏事发之后,奕譞非常焦虑,即以身体抱恙为由,奏请开缺神机营差使。耐人寻味的是,至同年六月二十二日,清廷又因奕譞等人查阅陵寝工程有功,以两宫太后名义颁布懿旨:“醇亲王奕譞着交宗人府从优议叙,并颁发御书‘天工寅亮’扁额一方,赏给醇亲王,以示优异”[5]第5册,219,进行嘉奖。同日,两宫太后又允准了奕譞开缺神机营差使的奏请:“醇亲王奕譞旧疾未痊,即着安心调理,所有神机营一切事宜,着毋庸会同商办,以示体恤。一俟病体稍愈,即行具折请安。钦此。”[5]第5册,220
奕譞病休之后,慈禧仍然没有放松警惕,需要对其进行更为严密的监控,而且要足够隐秘,使外界不能觉察。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慈禧于是年十月赏赐奕譞官女子一名。至光绪十年,慈禧再次赏赐奕譞官女子一名:正白旗拜唐阿德纯之女大妞(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76-0112)。光绪五年赏赐官女子与尸谏一事时间上相距较远,其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明显,但光绪十年这次的缘由则显而易见。
慈禧此次赏赐奕譞官女子的时机非常特殊。自辛酉政变之后,奕任领班军机大臣与领班总理衙门大臣,虽于同治四年(1865)被革除议政王头衔,但依旧身处权力中心。光绪十年三月十三日,慈禧以中法战争战局不利为由,将以奕为首的军机处全班成员统予罢斥,逐出权力中枢,并新组以礼亲王世铎为首的军机处。十四日,慈禧又颁布一道懿旨:“军机处遇有紧急事件,著会同醇亲王奕譞商办,俟皇帝亲政后再降懿旨。”[3]1677这似乎表明奕譞虽无军机之名,而有军机之实。问题是,名实相依,没有名又何来之实,这是否又是慈禧的试探策略?答案显而易见。不久慈禧又有谕旨,补充说明道:“自垂帘以来,揆度时势不能不用亲藩进参机务。谕令奕譞与军机大臣会商事件,本专指军国重事,非概令与闻。”[6]这对奕譞来说是一个难题,遵从难,不从亦难;在处理国家大事时,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过度作为,要准确把握其中的力度,从而让慈禧满意而又不过度解读、猜疑。然而不管怎样,奕譞又重新回归了曾经远离的政治中心。在其重新接触国家权力的同时,奕譞又会有怎样的举动,这是慈禧关注的重点,而为了能够获取最为及时、可靠的信息,慈禧故技重施,又赏赐其官女子一名。
光绪十二年,慈禧再次赏赐醇亲王府官女子二人。其中,赏赐奕譞的官女子是镶黄旗英俊佐领下苏拉长清之女大妞,赏赐其福晋的是镶黄旗文耀署理明勋佐领下披甲人常海之女二妞(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88-0093)。
这次赏赐的时机亦是非常敏感。光绪十一年九月,清廷始置海军衙门,钦命奕譞总理海军事务,所有沿海水师,皆归其节制调遣。光绪十二年三月,朝廷赏赐奕譞与福晋杏黄轿;同年四月,奕譞奉旨巡阅北洋水路各军。
而随着光绪帝即将成年,光绪帝亲政一事摆到日程上来了。光绪十二年六月,慈禧宣称明年归政。奕譞知道,这是慈禧的政治试探。深思熟虑之后,他上疏奏言:“王大臣审时度势,合词吁恳皇太后训政。敬请体念时艰,俯允所请,俾皇帝有所禀承。日就月将,见闻密迩,俟及二旬,再议亲理庶务。……臣愚以为归政以后,必须永照现在规制,一切事件,先请懿旨,再于皇帝前奏闻,俾皇帝专心大政,博览群书。上承圣母之欢颜,内免宫闱之剧务。”[3]2123-2124奕譞是举主要是表明他没有因系皇帝生父而有所企图,以消除慈禧的顾虑。然而,奕譞所说“归政以后,必须永照现在规制”虽为慈禧认可,却也为光绪帝的亲政制造了巨大的障碍。
或许,从奕譞的角度看来,这只是以退为进的策略:光绪帝即将成年,而慈禧已日渐衰老;光绪帝只要隐忍一时,待慈禧逝世,即可君临天下。否则,光绪帝的前途将会风险重重。因为慈禧权力欲望极强、政治权术极精,为人极为狠厉,势力又非常强大。对此,奕譞体会颇深。精明强干的奕尚且不是对手,势单力孤的光绪帝与之相争,更是毫无胜算。
尽管奕譞的退让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慈禧的疑虑,但并不能从根本上令慈禧消除戒心。光绪十二年巡视海军,奕譞请令慈禧宠信的太监李连英陪同。其实,奕譞此举受到了慈禧的暗示。在其出行之前,慈禧有懿旨说,奕譞“远涉风涛”,无论是皇帝,还是她本人都深为挂念,为示关怀,“欲派宫监带领御医全顺随往,以时调护”。奕譞体悟到其中含义,即称“总管太监李连英人极谨饬,请派随往”[5]第12册,297;慈禧顺水推舟,允其所请。
综上所述,慈禧前后共三次赏赐奕譞官女子:前两次都是在大事发生之后,意在监控奕譞的举动;第三次则是在大事发生之前,以预判其行为。但无论是哪一次,都是慈禧感觉到其掌控的皇权受到了威胁从而作出的应对。
二、慈禧选用官女子监控奕譞的原因
清代皇帝对宗室王公的防备由来已久。在满族兴起的过程中,宗室王公曾经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国家的逐渐统一及君主权力的不断强化,清朝皇帝加强了对宗室王公的管理和约束。对此,《大清会典》《八旗通志》等官方典籍多有记载。嘉庆十六年(1811),嘉庆帝谕令编纂《宗人府则例》,该书计31卷,举凡宗室、觉罗的派系、命名、婚丧、继嗣、授官、封爵、教养、优恤、职制、律例、礼制等有关皇室宗族的一应事务,均有相应的条例规定;此后,道光十九年(1839)、二十九年、同治七年、光绪二十四年,又续修四次。再者,咸丰年间,咸丰帝又谕令编制了《钦定王公处分则例》。这些法规条文严格规定了宗室王公的日常生活礼仪、政务、属员以及权限等内容,一旦犯有过失,即会遭受处分。如:“王公如有派人进内探听公事者,应遵照嘉庆二十四年特旨,王公革职,探事之人发往伊犁”[7];“王公于兼摄职任内,遇有未经奉旨允准之件,误称奉旨允准,牵混具奏者,应照制书传为失错,杖一百,律于职任内以革职留任。”[5]第12册,34雍正、乾隆等皇帝还颁布有相关谕旨,禁止宗室王公与官员交结。咸丰帝继位之初,即强调:“嗣后除奉特旨会办事件及因公接见处,诸王与在廷大小臣工,各宜懔遵圣训,引嫌自重,固不得私信相通,致启贿托之渐,虽文墨细事,亦不得有唱和之风。”(昆岗等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9)有清一代,宗室王公由于种种原因而受到处分者甚多,有的爵位降级,有的被罚俸禄,有的甚至被削爵禁锢。由此,诸多宗室王公在各方面都万分谨慎,不敢有所僭越,从而使皇权得以维护。
此外,清代对于王公分府也作了若干规定。王公分府后,府中须配备各种管理和应差人员,如根据规定,郡王府设长史1人、一等护卫6人、二等护卫4人、三等护卫5人、五品典仪2人、六品典仪2人、八品首领太监1人、太监30人;此外,又设六品管领,六品司牧、司饭,七品司库,八品铁匠长、铰匠长、鞍匠长、镞匠长、羊群长、牛群长等,并有参领、佐领、骁骑校、亲军校、护卫校若干人(昆岗等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在早期,王府长史可由亲、郡王在所属旗下人员中挑选,呈报皇帝批准;但随着皇权的日益扩大,王公在府属官员任命中的作用越来越小。至乾隆后期,乾隆帝免除了王公对府中长史、司仪等官的选任权,进而又免去了王公对府中上层官员的斥革权(昆岗等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至晚清时期,皇帝对王府的控制更严了。如据档案显示,奕譞府中的长史、侍卫皆由宫中直接指派,且长史还经常更换;工匠则来自宫中造办处,厨役由御茶膳房选派。王公如外出,府中长史还要按时奏报王公的行踪。
不过,尽管上述制度经过长时间的运行趋于成熟和完善,保证了王公在诸多场合行为的规范性,但并不能有效监控王公在其府内的行为,也不能监控王公的思想活动。外在的行为显而易见,但它并不能如实反映本人的思想与态度;对于最高统治者而言,这才是其迫切想要了解与掌控的,而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也令其绞尽脑汁。对于慈禧而言,她便希望掌控奕譞的思想动向,并将赏赐官女子作为手段。
其一,赏赐官女子合乎制度。
在清代,皇子到一定年岁,即赏赐官女子。笔者所见,赏赐皇子官女子的最早记载出现于雍正朝。雍正五年(1727),四阿哥弘历娶福晋,此后又娶了两位侧福晋,身边即有6名官女子[8]。嘉庆帝继位之初,内务府统计了各皇子、皇孙妻妾情况,其中:“皇太子妃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成亲王福晋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三位,绵勤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绵总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绵偲福晋一位、官女子一位,贝勒皇十七子福晋一位、侧福晋一位、官女子二位。”(内务府奏案,档号:05-0462-085)
以上材料说明在当时赏赐皇子官女子是较为成熟的制度。这些官女子既是皇子的婢女,也是他们的低级侍妾。若官女子育有子女,也可能晋封为侧福晋。如嘉庆十三年,二阿哥旻宁官女子诞育皇孙,嘉庆帝非常高兴,所颁谕旨称:“明岁正值朕五旬万寿,嘉贶频仍,洵为吉祥喜事,允宜加惠宫闱,用昭福瑞。諴妃着加恩晋封为諴贵妃,吉嫔着加恩晋封为庄妃,信贵人着加恩晋封为信嫔。二阿哥之官女子那拉氏庆育皇孙,着加恩封为侧室福晋。所有册封典礼着各该衙门照例办理。”[9]
即使在皇子分府之后,清代帝王有时也会赏赐他们官女子。咸丰二年(1852),惠亲王府请封侧福晋——生育子女的官女子李氏、谢氏、杨氏。其中李氏32岁,是镶黄旗包衣福英管领下已故闲散靠山之女,生有长女;谢氏29岁,是正黄旗包衣德濬佐领下已故马甲伊里布之女,生有第四子奕询;杨氏27岁,是正黄旗包衣定邦管领下前任平定州知州恒杰之女,生有第六子奕谟(宗人府全宗档案,档号:06-01-001-000456-0015)。关于官女子入宫的年龄,顺治十八年(1661)规定:“凡内府佐领下、内管领下女子,年至十三,该佐领、内管领造册送会计司,呈堂汇奏,交总管太监请旨引阅。”(昆岗等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18)实际上,官女子入宫的年龄多在13岁以上。以此推测,年龄最大的李氏侍奉惠亲王的最早时间当在道光十三年,可惠亲王分府时尚为郡王,时间在道光八年。所以,这三位官女子都应是其分府以后赏赐的。此外,从她们所生子嗣来看,惠亲王四子奕询生于道光二十九年、六子奕谟生于道光三十年,可知赏赐者是道光帝,而非咸丰帝。
其二,这些官女子可以为慈禧所掌控。原因有三。
首先,赏赐者是慈禧本人。前此,无论是皇子,还是分府的王公,其所得到的官女子都是由皇帝赏赐,皇太后基本不参与其事。而慈禧改变了这一做法。光绪五年十月,慈禧将官女子颜札氏赏赐给奕譞(宗人府全宗档案,档号:06-01-001-000751-0353)。颜札氏,“名玉娟,字筠仙。先世为叶赫巨族。其始祖安达哩效顺立功,膺三等男爵,隶正黄旗满洲。再传讳赖图库,功绩尤著,任议政大臣,历晋子爵、太子少保。后嗣某缘事获咎,降隶内务府,家遂中落。”[10]363其入宫后,在慈禧身边充任宫女。光绪十年、十二年,奕譞又先后两次受赐官女子,亦是遵从慈禧懿旨。
其次,赏赐的官女子是慈禧身边的服侍人员。前此,因为皇帝身边并不配用官女子,且后宫主位所用皆有配额,并无多余,所以赏赐给皇子和王公的官女子,应系自新入选的宫女中择取。也就是说,在每年招选内务府包衣三旗官女子时,会将用于赏赐的数量考虑在内。而慈禧赏赐奕譞官女子是出于政治需要,是临时性举措,所以是从自己身边调配。当时,她自己所用官女子的数量经常超出规制,为其用于赏赐提供了便利。据档案显示,她逝世时身边配备的官女子有21人(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988-0009)。颜札氏以及光绪十年赏赐奕譞的德纯之女大妞,都是慈禧身边之人。至于光绪十二年赏赐奕譞及其福晋的官女子,应该也是出自其宫中,只是尚未见到确切记载。
最后,赏赐的官女子有入宫之便。皇帝赏赐王公官女子,是为了宗族的繁衍,而慈禧则并非如此。奕譞于咸丰九年三月分府,四月迎娶福晋——慈禧的妹妹叶赫那拉·婉贞。婚后至光绪元年,婉贞先后生育三子:长子载瀚,两岁时病殁;次子载湉,承继帝位;三子,出生仅一日而卒。此后直至光绪六年,才生四子载洸。若慈禧是为了奕譞的子嗣繁衍,应该更早地赏赐其官女子,而不是直到光绪五年十月。且颜札氏病逝之后,至光绪九年奕譞第五子载沣出生之前,慈禧也并未再行赏赐,反而是光绪十年再行赏赐。此外,慈禧赏赐奕譞官女子亦不是因为其生日。奕譞生于道光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而其得赏官女子的时间则分别是光绪五年十月、十年、十二年二月。奕譞一度请辞,赋闲在家,既有的监控效力大为受限,必须深入地参与到其生活中,才能充分掌握其行踪和心态。而赏赐的官女子便能做到这一点。更重要的是,赏赐的官女子还有入宫之便。因为每逢重大节日,王公内眷要入宫庆贺;官女子虽然地位不高,但是其特殊的身份使得她们有机会再次入宫与曾经的主人相见。光绪十年,慈禧五旬万寿,即令奕譞之子载沣、之女二格格、官女子以及奕之子载潢,俱于十月初十日辰正进苍震门,至长春宫行礼(内务府奏案,档号:05-0938-088)。
而为了配合官女子对奕譞实施监控,慈禧还利用了宫中与醇亲王府交换的太监。乾隆时期,曾规定宫中太监数目为3300人,但从未足额。为了满足宫中需要,乾隆帝曾强制性要求各宗室王公大臣交进太监。此后,这种太监交换制度为历朝沿用。据不完全统计,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十三年,醇亲王府即交进太监多达9次。而光绪元年,慈安太后曾将钟粹宫茶房太监赵玉才交醇亲王府使用(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835-0017)。这应该不是唯一的一例,因为在诸多有关太监交换的档案文件中,基本不会涉及太监出自何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皇太后宫中选用的太监都是千挑万选之人,本不应该出现在与王府太监交换的名单之中。毫无疑问,这是慈禧有意而为的结果。与赏赐到王府中的官女子相比,这些交换到王府中的太监出入显然更为方便,还可以与宫中派来的人员及时交换信息。
三、慈禧利用官女子监控奕譞的效果
慈禧利用官女子监控奕譞的效果,史无明文。但从慈禧三次运用这一策略来看,大概令其满意。
这还可以从慈禧对颜札氏的反常举动中窥见一斑。颜札氏进入醇亲王府后,慈禧非常关注她的生活状况:“自前岁蒙恩选赐,历赐簪珥、衣服、银两,并命入宫禁二次,特赐珠钿、蟒袍。”[10]364作为一个官女子,而且是被赏赐给王公的官女子,颜札氏竟能得到慈禧如此厚待,即使许多主位亦不能相比。
不过颜札氏在醇亲王府只生活了两年便因病去世,年仅18岁。奕譞记其病因说:“仲秋生一子,旋殇,弟亦继夭。近复如母家哭其弟,为疠疫侵染,病三日,逝。”[10]363其逝世后,奕譞并未及时上奏,慈禧对此很是不满,并加以质询。醇亲王府门上管理官员始行奏报说,颜札氏于光绪七年十一月初九日病故。对此,慈禧于同月十四日颁布懿旨:追封颜札氏为奕譞侧福晋。清代规定:“凡应封侧福晋、侧室者,必生有子女,以姻族姓氏奏明,得旨后咨礼部注册,每年由府汇奏一次。”(昆岗等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也即得到皇帝允准之后,“知照礼部”(内务府来文,档号:05-13-002-000244-0158),在恭修玉牒时载入其中。而颜札氏是逝后追封,且并未经过王府奏请,更为关键的是系由慈禧直接过问。不仅如此,慈禧还赏赐“白檀梵文牌,命殓时挂于胸间。并赐玉佩、荷包各一。连日派中使酹奠凡五次。今日发引赴妙高峰,复蒙派太监送往”[10]364。可见该官女子所受待遇之高。而若慈禧真的对其看重至此,为何又赏赐于奕譞?耐人寻味。
要了解其中缘由,还必须分析奕譞的态度。对于颜札氏的受宠,奕譞全部看在眼中,那么又为何敢于延误奏报其病卒之事,从而引发慈禧的质询呢?固然,颜札氏是包衣出身的官女子,但毕竟是慈禧恩赏之人,因此奕譞忽视上报程序的可能性极低。而且即使奕譞本人忽视,府内长史等人也有提醒的义务,所以这只能是为人处事极为谨慎的奕譞有意为之。之所以引起奕譞如此强烈的反应,应该是由于颜札氏与慈禧之间的秘密往来对其造成了不利影响。
有一件事应说明一下。在颜札氏逝后,其衣物除用于随葬的之外,皆付之一炬。奕譞有诗纪念颜札氏说:“无端一笑花间语,真待长眠地下逢”;“文遥酹夏侯,酒杯忽自空。神哉李夫人,魂归御悲风。毕竟一联完,徒添数行泪。况在仿佛间,终疑无此事。”[10]364似乎显示二人感情深厚。不过,尽管奕譞诗稿所记多为本人经历,但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真实心绪,值得掂量。尤其是诗文注解中反复强调颜札氏所得宠眷,应是意在彰显慈禧之恩遇。可以推测,上述诗作并非纯粹的个人抒怀,因此存在讳饰的可能。
当然,慈禧这番监控的效果更可从奕譞的主观表现中看出。按照正常的逻辑,作为道光帝的儿子,奕譞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政治才能,辅佐皇帝,为清王朝出力。辛酉政变的发生,令奕譞不能置身事外,并与奕共同将两宫太后推到了历史的前台。同治年间,奕譞尚可轻松应对局面,将各项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同时,也可以保持自己的是非观念和立场。同治四年三月初五,编修蔡寿祺上奏弹劾奕:揽权纳贿,徇私骄盈。两宫太后立即命令查办,同月七日就以其目无君上,下旨:“恭亲王著毋庸在军机处议政,革去一切差使,不准干预公事。”[11]听闻消息后,奕譞急忙从东陵工程处赶回京师,上奏为奕说情:“其往往有失于检点之处,乃小节之亏,似非敢有心骄傲,且被参各款本无实据,若因此遽尔罢斥,不免骇人听闻,于行政用人,殊有关系”,并请太后“令其改过自新,以观后效”(军机处全宗档案,档号:03-4682-018)。同治十二年,同治帝要重修圆明园,奕譞也表示了反对。不过,自载湉入继大统后,奕譞则予人以极为懦弱、一味退让的印象。这其中既有奕譞自身性格的因素,也有为光绪帝考虑的结果。而慈禧赏赐其官女子,使奕譞的自由空间被极大压缩,更是重要原因。
光绪十六年,奕譞去世。奕譞之死使得横亘在慈禧与光绪帝之间的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自动消逝。对于这样的结果,慈禧显然颇为满意。因此,她毫不吝惜地褒奖奕譞,定其称号为“皇帝本生考”,谥号为“贤”,隆重安葬。
结 语
光绪朝时期,面对复杂的政治局面,慈禧加强了对奕譞的控制。除了利用既有的王公监管制度之外,慈禧又“别出心裁”,在其身边安插了官女子。这一做法收到了令慈禧满意的效果,巩固了其对权力的独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