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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思维下的河长制工作

2023-01-02乔传亮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22年2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河道

乔传亮

(睢县水利局,河南 睢县 476900)

0 引言

睢县地处豫东平原,黄淮腹地,辖8 镇12 乡,545 个行政村,总面积926 km2,总人口91 万。睢县属涡惠河水系,共有干支河流38 条,其中流域面积1 万hm2以上的10 条,0.30 万~1.00 万hm2的8 条,0.30 万~10 万hm2的20 条。城区湖泊密布,北湖和周边的苏子湖、濯锦湖、恒山湖、甘菊湖、凤凰湖,水面阔达666.67 hm2,是东起微山湖,西到西安,沿陇海线两侧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泊,被誉为“中原水城”。2007 年7 月份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睢县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夯实责任,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 扛稳政治责任,河长履职有力有效

推行河长制以来,县委、县政府扛稳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切实把河长制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治水兴水方针的有力抓手,作为破解睢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按照“污水无直排、面积不萎缩、水质不恶化、功能不衰减、堤岸无损毁、水域无障碍、河道无淤积、水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建”的河湖管护目标,在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上全面发力、久久为功。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20 名,乡级河长117 名,村级河长396 名。筑牢了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河长体系。20 个河长制成员单位在县级河长的组织领导下,细化责任,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职责。乡镇明确巡河员529 名、河道保洁员1 450 名,全面加强河湖日常管护,做到管护有专人,管理无死角,上下贯通、协调一致、执行有力的河长制组织运行体系作用日益凸显。

2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巡河护河职责

各级河长、湖长强化履职担当,把河湖管护作为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定期巡、经常盯、从严管、督到位,切实把知河、巡河、治河、护河的职责履行到位,全程巡河,深入一线排查河道问题,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及河道两岸种植养殖、企业排污等情况全面摸排,掌握河道“病情”,建立河道“病历”,研究治水良方。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办汇总后,及时下发各乡镇、村委和有关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动态管理。做到事件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未接受教育不放过。2020 年,县、乡河长共执行巡河任务10 569 次,巡河累计发现问题104个,并逐一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水环境改善。

3 创新工作机制,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3.1 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

3.1.1完善组织体系

成立县“河长+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总河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和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协同组成联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河长办,检察机关确定联络员到河长办联合办公。

3.1.2 建立工作机制

3.1.2.1 建立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信息共享机制

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涉河湖生态保护领域违法信息、执法信息和监测数据。检察机关应及时向河长办及成员单位提供涉及河湖治理的案件信息。

3.1.2.2 建立相关问题线索向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机制

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涉河湖问题线索,符合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对于移送的问题线索,双方应当建立移送线索管理台账,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并在办结后10日内向移送方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3.1.2.3 建立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机制

检察机关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收集案件证据。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协助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阅行政执法卷宗等。对检察机关办案所需的检测鉴定等问题,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自身行业特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出具检测鉴定专业意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涉河湖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的,检察机关应当给予支持。

3.1.2.4 建立联合专项整治机制

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与河长办、成员单位每年共同研究选取个别或几个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检察机关、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研究、共同解决。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要严格遵守法律监督权边界,不能超越职权进行“联合行政执法”。要重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

明确河长、检察长、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支持、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2021年,县检察院、县河长办联合开展河道破堤种植专项整治行动,并对省河长办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筛查出的河流“四乱”问题联合督办。县河长办移交问题线索11 个,县检察院针对移交问题,分别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对存在问题3天1督察,每周向县级有关河长通报一次,快速度、高质量完成了破堤种植整治和清“四乱”任务。

3.2 “河长+警长”机制

3.2.1 日常巡查报告制度机制

各级河长办和公安机关要以河长巡查制度为基础,以基层乡村两级巡查为主体,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定期对分包河段开展全方位巡查,重点巡查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违规采砂等涉水突出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信息及时上报河长办。对案件线索需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的,由河长办办理手续,并向同级协调联动办公室备案。

3.2.2 联动协作机制

成立“河长+警长”联络办公室。公安机关确定联络员到河长办联合办公,承担“河长+警长”制的日常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等较为复杂的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各级河长办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动协作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助河长推动完成各项工作。河长办移交给公安机关的线索,公安机关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向同级协调联动办公室备案。联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2.3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集),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工作形势,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安排下一步工作。

3.2.4 警示教育制度

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活动,定期对工作中侦办的涉水典型案例进行总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守法敬法,保护水环境。

目前,县河湖总警长、县河湖警长、乡镇河流警长33名,协助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做好治安防控,打击涉水犯罪。2021年,各级河湖警长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1起,维护了河湖良好水事秩序。

3.3 “河长+护河员”机制

各乡镇积极吸纳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以村为单元,明确巡河员529名、河道保洁员1 450名,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河湖基础管护队伍不断壮大。制定了护河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监督办法,有效提高了护河员的责任意识。

3.4 “河长+民间河长”机制

聘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乡贤河长”22 名、“企业河长”16 名,充分发挥“乡贤河长”德行善举的示范引领作用、“企业河长”治水护水的源头治理作用,使河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3.5 “河长+网格长”机制

按照边界清晰、任务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要求,健全县级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县级网格以沿河湖乡镇为网格单元,以沿河湖村、社区为网格点,共设置6 个县级网格。全县所有河道、湖泊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3.6 推行“河长+互联网”管理

在惠济河、申家沟等重要河流建立了智慧河湖监管系统,对河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河,在重要河流安装摄像头56 个,并接入河长制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河流信息。对全县流域面积10 km2以上河道划定管理范围并进行公示公告,明确管护红线,全县各类水体实现了监管全覆盖、管理无盲区。

4 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

根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确立的治理管护措施,对河湖管护“责任、问题、任务”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分解,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向河湖顽疾宣战。一是持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以“三清一净”(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干净)为标准,大力整治侵占河道、非法养殖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县总河长签发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总河长令,县检察院、公安局、河长办制定了联合行动方案,县乡河长办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各类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各乡镇根据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迅速开展工作。2020 年,全县累计出动大型机械120台,出动人员4 200人次,清理河道39 条,清理“四乱”104 处,其中:清理违章建筑12 处980 m2,清理乱堆98 处4 850 m2,清运建筑垃圾6 640 m3,全县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5 实施四水同治,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环境

5.1 实施水系连通工程,保证“河畅”

治理了蒋河、申家沟、小沙河、利民河等10 条干支沟渠,总长度126 km。有效联通了惠济河-祁河-蒋河水系、民睢干渠-利民河水系、利民河-申家沟水系,实现水源互补,在解决农田引排水“肠梗阻”的同时,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5.2 统筹水污染防治,促进“水清”

完成了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县3 个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万t,保证了睢县污水处理需要。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原有5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套。实施利民河综合整治工程,截污纳管、中水回用,使利民河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建成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产业集聚区所有企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水利、公安、环保、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封堵排污口21处。实施城区管网贯通工程,敷设污水管网107 km、雨水管网25.20 km,实现了雨污分流。新建和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设施37 处,有效防止了加油站对地下水的污染。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全县水质持续好转。

5.3 统筹城乡水域建设,实现“岸绿景美”

开展生态型堤防绿化工程建设,在惠济河堤防植树2.70万余株,植草1.50万m2,整修堤防40 km,修筑堤顶道路25 km。逐步推进河流生态廊道和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申家沟、利民河、蒋河、朱庄沟等主要河道120 km,对利民河实施生态护坡、两岸绿化。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和农村坑塘整治,推进湖泊整治,疏通了惠民河,加强城区水系联通,改善了城区水生态环境。把88 处农村坑塘等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利用农村坑塘,打造水清景美的美丽乡村。实施了城郊乡保庙村、河集乡吴庄村等坑塘整治工程,美化了农村环境,打造了居民亲水平台。

6 结语

睢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得到上级河长办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借鉴了很多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下一步,睢县将更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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