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供水发展对策
2023-01-02高阳宝
高阳宝
(延津县水利技术推广站,河南 新乡 453200)
1 延津县农村供水现状和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
1.1 概况
延津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地处华北黄河冲积平原偏南端,总面积886 km2,总人口52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67 万人,延津县城镇化率低,县域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3 487万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9 594 m3,人均水资源量259 m3,远低于国际公认极度缺水500 m3/人的标准。境内地表水不符合饮用水源标准,农村饮水水源主要来自地下水。
1.2 延津县农村供水现状
1.2.1 农村供水工程现状
2005 年9 月至2020 年底,建成城市集中供水工程2 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76处,其中农村规模化水厂12处、单村或联村供水站64 处,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10 处,共铺设管网5 227.04 km,入户配套10.95万套,累计投资15 410万元,全部实现集中供水。
1.2.1.1 水源
延津县的农村供水系统工程,其水源主要来自地下水,县城区供水于2018 年引丹江水入城实现了水源置换,由城市供水管网延伸供水的农村人口占比仅为2.51%。据调查,自2005年到2020年底,全县共打农村饮水水源井100眼,其中中深层水源井(井深200~600 m)79眼;浅层水源井(井深≤160 m)21眼。全县农村饮水水源井中有29 眼在运行中出现水质恶化,检出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氟等指标项超标或严重超标,目前已报废停用12眼,加装水处理设备17眼。正在运行的88 眼水源井出水量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最大下降幅度达15%以上。水源井水质恶化、供水量不足是影响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的最大因素。
1.2.1.2 供水厂、站
延津县农村供水水厂是按照农村安全饮水规模化水厂建设标准建设,由水源井、清水池(调蓄池)、水泵、加压泵、消毒设施、自动化监控等组成,并建有泵房、设备间、化验室、库房、管理房等,但自动化不完备,缺少水质在线监测等,信息化程度低。供水站则建设标准低,由水源井、水泵、压力罐、消毒设施等组成,只建有设备间、库房等。
1.2.1.3 供水管网和入户配套
延津县农村供水管网管材主要为PVC管道,局部穿路、穿河为PE管。管网绝大多数沿道路布设,地表供水管网标示设置不够,管网受损漏水时有发生。入户配套为一户一井一表,目前入户水表已实施智能水表改造1.55万户,占比14.16%。
1.2.2 农村供水管理现状
1.2.2.1 管理方式
一是城区供水范围,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采取特许经营的ROT 方式,实施公司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二是已建成的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按照2020年3月2日延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由个人租赁、承包的管理模式向由乡(镇)、街道政府成立专管机构或村委会直接管理的模式转变,形成在政府监督指导下的运行管理体系,目前还不够完善。
1.2.2.2 水价制定和水费征收
2015年,全县统一了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制定了《水费征收管理制度》。由于群众对水是商品的认识不足、集中供水人口较为分散、水表智能化程度低等因素影响,水费征收较为困难,征收率不高,多数以维持供水工程基本运行为准。
1.2.2.3 水质检测
县疾控中心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全县12 处规模化水厂设有水质化验室、配有常规日检九项检测设备,但规模以下供水站不具备水质自检能力,缺乏专业检测人员,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未能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1.2.2.4 水源地保护
全县农村供水水源为地下水,现已完成了12 处规模化水厂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了责任主体,完善了保护措施,设立了水源保护标志,建立了保护制度。但由于全县水源地绝大多数分布在乡镇农村附近,保护区域范围和当地村民日常居住地、种植区和养殖区交叉重合,造成全县水源生态污染的环境因素相对较多,给全县水源环境保护区建设管理发展带来困难,同时也将会给水资源地区的水质安全保护埋下很大隐患。
1.2.2.5 应急管理
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应急管理制度、组织体系,但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不足,专业化程度低,全县除规模化水厂配备应急水源井外,其余供水站均为单一水源井供水,水源应急能力存在问题。
1.3 延津县农村供水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
1.3.1 水源供水保障能力降低
延津县地下水超采严重,近20年,县域内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埋深下降在3~5 m,局部达7 m以上,地下水质亦表现为水体总硬度增大、矿化度增高等恶化趋势,农村供水面临水资源短缺、水质恶化的威胁,供水保障能力降低。另一方面,随着群众生活用水需求日益增长,农村供水量不断增加,到2035年,预测全县农村年供水量将由现在的681.38 万m3增长到1 614.61 万m3,未来农村供水潜在因供需矛盾而威胁供水安全。
1.3.2 现状供水设施与未来发展不相适应
现有农村供水设施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用水不安全的基本需求,工程分散、建设规模小;缺乏水质净化、检测设备,水质保证程度低;水源单一,工程供水管网大部分为PVC 管,易损坏老化,漏损率高;信息化系统尚未建立。这些是因先天建设不足造成的,难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
1.3.3 农村供水建设投资是制约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全县已建农村饮水设施建设投资中83.30%为各级财政投资,其中县级财政占总投资的26.00%,来自群众自筹及其他占16.70%。按照规划,全县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静态总投资约为4.64亿元,对于经济欠发达、人民还不富裕的延津县来说,如何筹措资金是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制约农村供水发展的关键。
1.3.4 运行管理仍是农村供水保障的短板
延津县农村供水管理还普遍存在着供水管理组织建设不完善、管理人员素质低、水费收缴困难、运行维护投入资金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比如部分供水厂、站承包给个人管理,管理人员大都不是专业人员,管理不规范,服务意识差,影响了农村供水的健康发展。建立农村供水长效运营机制,仍是未来发展所要解决的重点。
2 对策与建议
2.1 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发展目标
农村供水是一个涉及范围广、投入大、周期长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编制县域城乡供水规划十分必要,这是确保农村供水有序发展的前提。一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城乡供水进行详细调查,摸清问题,分类研究解决方案,按照轻重缓急,规划建设进程。二是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村镇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适应,保证在工程投入、水资源利用、建设用地等影响建设进程的关键因素上不出现问题,科学确定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目标。三是要在技术方案选择上与未来实现农村供水“四化”总目标相匹配,如在水厂建设方案拟定、管网管材选择、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既要适应当前建设需要,又要满足远期建设要求,在技术上保证规划的可执行性。
2.2 加强政府主导,强化监督管理职责
农村供水工程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公共基础设施之一,在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过程中:如何科学规划、如何筹集资金、如何制定水价、如何征收水费、如何运行管理、如何监管水质安全等都需要政府决策和有效监管。要组织协调水利、发改、财政、卫健委、农业农村等各个部门,分工协作,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强化水价监管、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执法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提供资金扶持、信息、技术指导与服务。可以说,农村供水离开政府的主导,放任自流,实现发展只能是空谈。
2.3 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农村供水的全面发展
2.3.1 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的和意义
延津县通过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建设、饮水安全保障巩固能力提升后,基本有效解决了居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但当前和未来在提升农村人口供水安全保障完善程度、供水服务质量、管理量和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建设推进城镇农村供水服务一体化,建立供水同产品质量、同服务标准、同安全保障、同管理服务的高品质用水保障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的目的,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选择。
2.3.2 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方法和路径
2.3.2.1 利用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实现水源置换,补齐水源工程短板
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工程正在规划实施,把南水北调优质水作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实现水源地表化将从根本上解决全县饮水水源问题。延津县推进城乡水源供水系统一体化工程建设需要从正确合理配置城乡水资源,加强城乡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出发,利用南水北调水源,做好规模化水厂建设和地下备用水源地规划,主要可通过扩容续建城区第二水厂和新建南水北调延津县总水厂实现县域全境并网供水,选择县域中南部富含优质地下水区作为备用水源,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水资源规划,实现全县城乡供水的长期保障。
2.3.2.2 升级改造农村供水设施
首先需要按照中国建设实现城乡供水系统一体化的总目标要求,更新改造老旧农村供水系统管网和基础设施,解决当前中国农村供水“卡脖子”的相关问题;其次对已有大型集中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标准化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巩固拓展农村供水成果。最后通过全县新建骨干供水管网系统整合实施全县城乡供水配套工程,实现城乡全域供水连通,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全县城乡区域供水安全保障配套工程管理体系。
2.3.2.3 拓宽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面对农村供水建设投入大、回报率低等问题,结合延津县实际,农村供水建设资金投入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解决:一是借鉴河南省推动农村供水“四化”先进市县建设经验,采取将上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包括发行政府专项债券、争取银行贷款等)打捆使用,作为先期投入;二是采取股权转让、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政府与专业企业合作,利用社会资本解决主体投资;三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探索入户水表智能化改造、村级供水设施改造等由受益群众和村集体负担的机制,作为解决资金问题的重要补充。
2.3.2.4 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农村供水的良性运转
一是企业管理与工程建设经营相结合,采用“建管一体化”管理模式,由供水专业建设企业直接承担城乡农村地区供水发电工程统一管理经营和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工程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工程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二是通过科学合理测算城市供水工程成本,合理控制核定实际水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城市用水定额缴费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立法规范推动城市水价体系建立和开展水费定额收缴管理工作,建立有力的水费收缴机制,保证农村供水的良性运转;三是政府要围绕保证农村供水的长效运转组建专门监督服务组织,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发挥好政府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实现对农村供水工程高效监管。四是要以人民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加强农村供水宣传,普及饮水健康知识,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水是商品的法制意识,与农民用水协会相结合,引入农村供水群众监督员制度,公布服务电话,不断提高群众在农村供水建设管理中的参与度,推动农村供水的健康发展。
3 结语
农村供水保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需要,实现城市农村供水一体化,推动延津县农村供水“四化”工作是供水发展的大趋势,越早规划,就越早掌握先机,百姓就会更早受益。当然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也不可全部照搬,应根据各地实际,找出一条有利于地方自身发展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