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下南四湖运管问题探讨
2023-01-02赵群群陈雪梅
赵群群,陈雪梅
(山东省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南四湖分中心,272000,济宁)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位于山东、江苏交界的南四湖有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开展了问题排查、清违整治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南四湖水环境、水生态得到较大改善,全社会合力治水护湖的局面正在形成。 但对比河长制制度设计和上级要求、群众期待,南四湖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实施河湖长制目标要求
1.制度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江河湖泊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 江苏无锡等一些地区先试先行探索, 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长制经验。实践证明, 推行河湖长制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任务目标
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工作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 ①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②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 对水域岸线内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③加强水污染防治。 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 ④加强水环境治理。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⑤加强水生态修复。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⑥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 保障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南四湖管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四湖湖面面积1 266 km2, 总库容60.22 亿m3, 承接周边4 省份8 地市32 个县市区53 条河流来水, 流域面积3.17 万km2。 南四湖是我国北方地区最大的淡水湖, 是苏鲁两省主要供水水源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南四湖开发利用涉及供水、 航运、养殖、开采、旅游等多方面。 南四湖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生态牺牲和环境代价,维护南四湖生态健康、建设美丽南四湖任重道远。
对照河湖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和目标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经实地考察、深入分析,认为南四湖管理保护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在行业层面,对南四湖的管理在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水务、应急管理等不同部门均有涉及,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责交叉。 随着河湖长制的全面推行, 最大限度整合了党委政府的力量,弥补了“多头治水”的弊端,有助于水环境治理“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共同治理、标本兼治”,但单就水利行业而言,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 为加强对南四湖流域统一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包括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下属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流域管理机构和济宁、枣庄地方管理机构。 在河湖长制工作背景下,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相互之间在事权划分、议事协调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尚未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不能适应河湖长制要求。
2.存在工程短板
湖东堤郗山—新薛河段15 km 范围内缺口未治理,郗山—韩庄段15 km堤防未封闭,堤顶高程仅35.0 m,堤顶宽2 m 左右。 如下级湖遇标准洪水或超标准洪水,堤防满溢,淹没范围扩大。 同时支流防洪标准低,达不到防20 年一遇洪水要求。湖东滞洪区建设未完成,而湖东地区人口较多,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如遇超标准洪水,区内人口财产转移安置任务繁重,存在较大不安全因素。
3.水域岸线“四乱”问题时有发生
南四湖湖区村庄、码头、煤矿众多,乱占、乱建、乱采、乱堆“四乱”问题时有发生, 湖区内20 万渔湖民生产生活对南四湖水质、周边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压力。 南四湖湖下采煤造成堤防沉陷, 影响防洪安全,非法采砂影响河势稳定、通航安全,破坏湖内生物栖息环境和生态安全。 湖区围湖造田、圈湖养殖等对水域岸线的不断侵占进一步造成湿地面积萎缩,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水域岸线开发利用不规范,随意拆建造成资源浪费。2019 年以来“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但对照河湖长制“湖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围湖养殖、耕种、唯一住房、 永久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乱搭乱建问题还存在反复,还有不少顽瘴痼疾要治、“硬骨头”要啃。
4.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不足
对照省级水利工程规范化单位建设标准, 按照市级河道保洁等级和设备、人员配置等要求,南四湖水利管理维修养护每年投入5 万~10 万元,目前每公里堤防每年投入维修养护经费仅为1 万~2 万元, 维修养护等水利资金长期投入不足,河湖管护人员资金落实困难,日常维修养护的全面性和经常性不能保证,制约着南四湖可持续发展。
5.立法与规划存在滞后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自2013年起施行,2018 年1 月修订, 为山东省湖泊管理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针对南四湖管理与保护尚未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 随着河长制工作的推进,南四湖流域亟须编制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规划,确保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标本兼治。
6.现代化管理程度不高
虽已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但随着机构改革深入、 管理职能调整,现有管理制度工作分工、分片、按段,与新时代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已不相适应,需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加之随着科技发展, 当下的“互联网+水利”智慧水利应用程度低,无法满足现代化水利智慧水利要求,不利于水利工程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7.人员素质、管理服务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水利要求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第一生产力,当前基层一线水利人才队伍存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创新型人才偏少,专业水利人才十分匮乏等突出问题,基层真正水利专业的技术人员少,水利人才梯队建设明显滞后;同时,对于水利管理服务理念的培训和重视不够,不利于向高效有序的管理水平转变。
三、对策建议
1.补齐工程短板,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目标,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建设湖东蓄滞洪区,对南四湖入湖河道实施除险加固,大力整治南四湖流域水库、塘坝、沟渠,从根本上提升南四湖综合防洪减灾能力。
2.理顺管理体制
在流域管理机构宏观管理和统一协调管理(南水北调)基础上,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建立管理联动制度,强化行政区域管理对南四湖统一管理的职能, 探索完善河长制工作机构与河湖管护机构间沟通协调机制, 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地方河湖管理保护机构机制,充分保障行政区域管理资金、技术、水利工程的主导权, 更加高效地与区域内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总目标,按照“兴建、提升、整治”要求,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19—2020 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匡算总投资1 323.38 亿元,保障南四湖水利工程发挥设计效益,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扶持,推进南四湖湖东滞洪区重大区域防洪除涝工程建设。
4.加快标准化管理单位建设,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以科技支撑引领智慧水利,在智慧河湖监管上下功夫, 积极与科研院所、企业和高等院校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大水利先进技术(产品)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建立一套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信息完备的智慧水利系统,推进智慧防汛、河湖、巡河等一系列智慧应用开发,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积极探索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河湖监管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5.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
一是严格落实 《自然保护区条例》,规范涉湖建设项目及人类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水域行为,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推进退渔还湖、退耕还湖。二是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坚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全面管控,标本兼治的理念,严控入湖河道水质,强力推进“清四乱”工作,对唯一住房、 永久性建筑和乱搭乱建反弹等问题进行梳理分类, 制订好整改方案, 能清除的坚决清除, 做好产权登记。三是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责任, 协调整合各方力量, 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域占用补偿、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 “治”“管”“护”相结合,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贯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全力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促进“河长制”到“河长治”。
6.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管理服务理念
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启动水利高素质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水利高素质人才梯队,提升水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深耕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水利建设管理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