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山水底色 建设幸福河湖
2023-01-02福建省福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福建省福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福建福州是一座山水之城,闽江、乌龙江穿城而过,城区河网密布,有内河139 条274 km,汇水面积300 多km2。推行河长制以来,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河长责任,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全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
一、强化顶层设计,织牢河长湖长“责任网”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湖长,亲自研究、协调、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 市级河长每月带队调研闽江和城区水系治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印发《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关于坚持绿水青山理念提升水系治理成效加快建设有福之洲、幸福之城建设的意见》等,把河湖水系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成立了城区水系治理、“两江四岸”环境提升、河湖水系综合治理三个指挥部,分别由三位分管副市长牵头挂帅,全力推进河湖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河长履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河长湖长设置、压实河长湖长责任,1 038 名河长和256 名湖长到位履职,1 190名河道专管员到岗巡河,188 个河长办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近20 万次,解决问题10 万余个。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完成388 条河流 “一河一档一策”修编。 全省首创组建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整合市建设、水利、城管三大涉水部门管水职能,实行厂网河“一体化”管理。 组建水系巡查队伍,结合第三方无人机、 无人船和智慧河长助手等实现水陆空全方位河湖智慧化管护。 成立福州市河湖研究院,拓展河湖长制工作内涵与外延。
二、注重机制创新,挥好治水管水“指挥棒”
一是将3 月14 日设为福州市“河长日”,共计开展2 402场“河长日”活动,巡查解决5 150 个问题。二是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巡察。 巡察部门延伸到市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基层县乡,全市共整改巡察反馈流域问题441 项、机制体制问题905 项。三是建立水系提升“6+X”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机制。 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巡察办、效能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等单位参与,每月定期协调解决河湖问题, 共开展29 次巡河督查, 协调解决192 个河湖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市直部门领导“挂钩包县”工作机制,构建闽江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五是全省首创城区内河“政府河长+企业河长”双河长制,强化对河长的考核问责, 考核结果与各区的年度绩效及各运维企业的付费挂钩。六是全省首创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河湖管理保护的标准化模式。 同时建立跨境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实行交办分办、验收销号问题闭环整改机制;强化司法联动,公检法均在市河长办设立联络室,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试点“司法生态+保险”机制;开展“一月一督查”,并联合人大、政协等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进行督导推进,建立全省首个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推行内河违法事件“随手拍”首报奖励机制等。
三、坚持水岸同治,打好河湖治理“组合拳”
一是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印发《福州市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福清市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两江四岸”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大樟溪水质提升一县一清单》等,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生态保护修复理念,“两条腿走路”、“卷地毯”攻坚,着力解决“硬骨头”和“卡脖子”问题。
二是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加快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闽江沿线规划管控; 狠抓小流域水质提升;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2%;率先制定《福州市入河排放口整治技术导则(试行)》,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1 285 个、散乱污企业(场所)3 266 家;持续开展“清四乱”和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完成456 座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整改; 完成114个乡镇级以上水源地勘界立标,建成自动监测站14 座;新建改造城区雨污管网2 500 km;“一岛一案”开展18 个河道无人岛综合整治;完成“八溪一湖”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三是造福于民,强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结合内河驳岸整治,建成379 个串珠公园、500 多km 滨河绿道;挖掘弘扬闽都文化底蕴,大力推动城市河湖品质提升,精心打造“闽江之心”;策划推出内河游、温泉游等特色活动,让老百姓尽享山水城市的生态美景。 拓展“河长日”内涵,助力乡村振兴,2022 年4 月14 日,市委、市政府启动“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坚持以水带岸、水岸同治,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广泛发动民间河长、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市民群众,全力打造水清岸绿、环境清洁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