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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内涵、困境与对策

2022-12-30

关键词:融合改革教育

潘 柏

(南京大学 本科生院,江苏 南京 210093)

2016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昌大学考察时深刻指出“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造就更多的合格人才、创新人才”[1]。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要求“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2]。2022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首次突破千万人大关,高校毕业生成为就业工作关注的重点人群。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关注力度越来越大,创新创业教育是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重要命题。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大学生双创能力,不断释放创新创业红利,从而减轻外部风险冲击,推动经济体制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3]。

近年来,国内关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主要关注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体系和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4],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5],相关研究逐渐结合时代特点推进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互联网+”以及经济新常态等问题[6]。李亚员等人在对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大学、黑龙江大学四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区域典型代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成功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必须从动力、目的、质料和形式四个维度入手[7]。成希和李世勇从课程与教学生态、组织生态、环境生态三个维度对创新创业教育已形成的生态系统进行审视,遴选出21项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中占有较大权重的构成指标,为我国大学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参考建议[8]。王志强则认为如今的创新创业教育应当回归教育本质,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安排,发掘大学生潜在的创业精神,使之成为大学生一种自然生发的意愿,认为当今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必须在结构上转型为平台型组织,激发参与者的内在动力[9]。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很多建议,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真正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取得可供推广经验的高校为数甚少,在此前提下从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着手,反思目前其所处的现实困境,找寻应对之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内涵

随着社会环境和时代变化,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框架和内涵经历着不断演进和变化的过程。2010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完整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概念至今,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上升至国家政策层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10]。国家根据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的动态变化,提供了从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到创业就业的全链条政策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席卷高教领域,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创新创业教育彰显鲜明的时代意蕴与强烈的现实意义。

高校唯有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质内涵,着力创新驱动和区域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产教、科教融合,坚持走多元化特色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方能推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同行。这对构建“十四五”时期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提升地区人力资本水平、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本地特色产业和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等方面至关重要。

(一)着力创新驱动和区域协同发展是历史使命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教育既是缩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重要内容,又是着力增强发展协调性、整体性的重要支撑[11]。在地理生态、资源禀赋、政策扶持等区位因素综合影响下,东西部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现状还存在明显差异。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各类创新要素聚集程度低、效益差的传统产业结构亟需改造升级。鉴于此,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各地区经济发展既不能走老路,也不能照搬发达地区经验,而应把握各地区域特色,厚植地区特色优势,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受此影响和制约,各高校自当顺应经济发展新趋势,内部聚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转化应用“三级协同”,外部实现教育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变革“同频共振”,为地区产业结构从劳动、资本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升级换挡”注入新动能,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增添新活力,而在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科技、金融等创新要素汇聚贯通的重要枢纽,也是加速人才流、知识流、资金流等信息要素组合融通的重要引擎。

因此,高校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着重围绕“大循环”“双循环”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推动供需对接更精准和资源配置更优化,充分释放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的巨大潜能,强力策应人力资源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12],全力助推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既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源源不断地输送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也为赢得或重塑区域竞争力和发展优势贡献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推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是内在要求

针对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教育部接连出台的两份文件中提及“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推动高质量师生共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一批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13-14],侧面说明了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将是高校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将优质的科学研究资源、行业企业资源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质量、提升教师应用科研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迫切需求。在推进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的相关人员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施教者及受教者,往往存在主体身份重叠,自然趋向于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与产业转型升级对应的重点领域,强调知识协同与人才培养的价值认同,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动知识的创新、生产、传播与转化[15]。相对而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更易于从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源头切入,通过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动力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创新发展融合体,为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的延伸拓展,提供新的范式和路径。

(三)多元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径是行动指南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到来以及“双一流”建设的号角吹响,不同类型高校探索多元化、特色化的内涵式发展路径,争创各种类型的一流,标志着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形成新格局。既为高等教育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高校实现转型,内涵式发展和特色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

作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生力军,高校应当在面向产业科技前沿和时代需求变化中承担新使命,在不断强化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中展现新作为,然而,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的驱动下,教育边界变得日益模糊,跨界融合蔚然成势,二者给高校的新时代使命与作为带来严峻挑战。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顺势而为地将新时代多元需求导向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形态、模式与方式变革,融合至高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一方面,打破施教与受教的边界,贯通课堂内外、线上线下,融通教学科研、理论实践,构建师生成长与创新共同体,充分激发教与学的双重动力,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打破学校与社会的边界,构建紧密务实的新型校企、校地合作伙伴关系,整合运用政府机构、行业企业、高校院所等多方资源,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赋能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这无疑是高校应对挑战的关键和答案。这为进一步厘清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内涵提供了明确方向,也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更适应新时代的创新创业群体。

千百年来,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每天都在诞生遍地的熊熊燃烧的创业梦想,然后又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创业者被拍死在商业浪潮的海滩上。其中的原因也许有很多很多,但不懂得“居安思危”,得意忘形、固步自封、坐井观天、天下唯老子独大的思维,一定是很多人被拍死在海滩上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现实困境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对大学生从意识、知识、能力到相应实践活动层面所开展的全方位教育,其中既涉及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培养,又牵涉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从而构成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育制度和政策环境为动力的创新创业教育系统。ASD系统理论(Actor-System-Dynamics,行动者-系统-动力学)视角为本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度契合的分析框架,即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动力机制是核心,开放融合是关键,制度设计是保障。该理论认为,行动者、制度、环境是社会系统中三类因果力,它们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内部转换和重构是社会系统变化发展的动力源[16]。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随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大规模化地开展,大学生的创业率逐年提升,达到3%,超出发达国家近一倍,但从实际的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来看,我国这一数字不到5%,而欧美国家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平均水平约为20%(1)数据来源于新京报百度官方账号文章.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足5%,这个数字很重要吗?2017-10-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80854585386489223&wfr=spider&for=pc。这说明在我国目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开展和所取得的效果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将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密切关联的内外实际因素,代入ASD结构模型,那么可以推断出高校现实面临的制度困境、行动者困境和环境困境。

(一)政策合力尚未形成造成制度困境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良好的制度设计以及完备的政策体系加以保障,否则制度和政策的缺陷将是改革行动者工作受困的主要制约因素。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内外部政策环境来看,一方面,国家宏观政策与各地区配套政策缺乏良性互动,削弱了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阻碍了政策功能的最大化利用和发挥。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来看,尽管国家层面相应的政策体系完备、内容丰富,但具体落实到不同的高校,则受限于后者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等地域差异性,在支持或有利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亟待突破的政策壁垒,比如无论是构建有利于信息实时共享、资源精准匹配的区域创新体系,还是打造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中介、运作高效的技术交易平台(市场体系),或是充分激励创新创业人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制度安排不尽完善,直接影响了改革效益,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快政策创新与配套。比如广东省自2001年至2016年共出台了24项涉及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涉及创业培训、孵化器建设、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资金管理等多方面;云南省自2008年至2016年只印发了11个相关政策[17]。就地缘因素而言,广东属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而云南则属于西南边穷地区,区位原因从一定程度上导致政策回应不及时。这种政策回应的迟滞,会使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形成相应的连锁反应,即在国家政策向创新创业方向倾斜的前提下,部分地区仍难将其贯彻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高校在出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校本政策过程中,有时为了贯彻政府不同部门颁发的文件精神,需要指定校内教务部门或科技部门等对应部门牵头制订方案并涉及与多个职能部门、院系之间密切协作配合、落实落细,但由于改革关联方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致使政策易于出现碎片化,甚至流于形式。总而言之,与改革相关政策群的集成性、协同性、衔接性不强,未能形成最大化政策合力,无形中抬高了改革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造成了改革的制度困境。

(二)动力机制不完善造成行动困境

合理的制度设计还需要完备的动力机制支撑,其中尤为关键的是通过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突出导向性和公信力,优化行动者、制度、环境,满足行动者的现实需要和价值诉求,实现利益均衡下动力持续迸发。在这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行动者有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等对改革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形态和成员,而高校是主体行动者,通常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由于现阶段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还未能有效转化为政府或高校主导的各类评价体系中具有一定权重的指标。因此构成行动机制上的盲点,抑制行动者的活力、动力和能力。如政府在教育教学质量类的评估评价、教育发展类的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或者教育专项经费类的绩效评价等制度设计环节中,未能充分考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质量和贡献,挫伤了高校作为行动者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又如,产教融合过程,高校与行业企业在目标愿景上存在天然差异性,前者期望后者能不计成本地积极参与课程设计、教材编写、实习指导等长周期方能见效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环节,后者则追求以最优的成本从前者快速获取促进生产发展的优质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若缺乏合适的评价体系对两者进行价值引导与利益调和,那么两者产教融合行动将步履维艰,成效也大打折扣;再如,高校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教师的评奖评优和职称评聘、学生学业综合考评测评等内部评价标准和方法上,体现的“差异化”的举措,致使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意愿不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主动性不强等各种行动者困境浮出水面。上述现象在高校中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这是因为在高校中,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主体是遵循一种自上而下的分工模式的,这种专门化的组织序列,尽管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形成工作架构,但由于这种参考行政序列所设立的机构,天然地遵循着科层制结构的规则,以完成更高一级权力主体发布的任务为工作核心,并非基于专业热情和共同愿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所造成的结果之一,就是这种组织机构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在动力之间完全割裂[9],从而出现由动力机制不完善导致的行动困境。

(三)开放融合尚不充分造成环境困境

根据ASD理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系统内外各种要素和资源,通过跨学科、跨系统、跨地区乃至跨国界加速流动、深度融合和高效转换,建立起自我完善、升级和演化的改革环境,最终该环境与行动者、制度之间动态博弈、相互作用,实现系统内外协调发展。由此可见,理想状态下高水平、大范围、深层次的开放融合是系统环境的标志性特征之一,而其与现实情况的偏差则是造成改革的环境困境所在。

首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在不同程度上脱节,形成“两张皮”现象。比如前者过于重视培养有强烈创新创业意愿、有创业项目或参与创业竞赛的学生,忽视与后者协同激发每个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潜质[18]。

再次,创新创业教育供需失衡,未能形成开放融合局面下“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比如相较于国外知名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及项目大部分来自于企业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的实际需求,高校与企业分别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供给双方,资源开放融合得不够充分,表现在学生较少真正参与企业的真实项目、体验企业的真实场景、锻炼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而教师科研项目与企业产品研发相分离,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等方面,一定程度影响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最后,部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在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呈现出地域间、高校间发展不均衡的局面,表现为创新创业教育同质化倾向严重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目标可能与社会需求、学生需求存在一些现实冲突。比如创新创业教育在产学研结合、人才引进聚集、项目运作方式、双创教育效能评价仍有较大进步空间,在全员普及教育基础上无法内外兼顾解决部分学生身心特点和地区地域特征而产生的个性问题,难以满足个体对教育多样性和优质化的需求。尤其是在部分老少边贫地区,在单一农产品经济模式因素的影响下,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淡薄,自主创业意识不高,如果不从外部环境入手进行深入变革,则难以激发学生的需求和热情。

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应对之策

高校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时,若要摆脱上述的现实困境,则需各方关联主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地缘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策略,从深化制度改革入手,利用外部环境的有利有因素,激发主体效能。

(一)各层面协同营造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在制度环境约束下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全面协同的过程,离不开与之相适宜的体制机制与政策措施。“制度由群体共享的观念而生,为了获得稳定而非变为可任意变动的规则和习俗,其需要获得合法性……”[19]不同地区特有的社会治理场域决定着其各项政策实施都具有特殊性和习俗惯性,需要在一般性规律、理念、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完善。

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抢抓国家支持地区发展的政策机遇,基于国家政策以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宏观政策和体制机制框架,从构建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着手在丰富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创新创业要素流动、汇聚创新创业资源、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加强部门政策沟通与协调,完善工作举措,凝聚政策合力,明确政府、高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的职责义务和利益共享机制,因势利导地推进高校个性化、特色化地构建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内外部创新要素紧密互动格局,为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外部制度环境。与此同时,高校根据内外部形势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地从创新创业教育需求端展开具体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实施,明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厘清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构建多方行动者协作联动的执行机制与互利互惠的动力机制,特别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改革的认同度,使其从消极被动的改革参与者转变积极主动的改革主人翁,形成高校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院系齐抓共管、广大师生齐心协力的教育生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内部制度环境。

(二)多方面推进健全综合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评什么”“怎么评”以及“怎么用”,不仅事关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动力增强和效能提升,而且事关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共识形成。不同地区特有的教育环境与社会环境,意味着其教育评价也需充分结合各地特殊情况,做到精细化与精准化,所以建立健全高度契合本地区教育规律和新时代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时各利益相关方共生发展的关键纽带和逻辑起点,也是向全面充分激发改革动力迈出的决定性一步。

因此,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至少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国家及各地政府层面应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理念、目标和意志,落实在高校的评估评价类的政策法规之中,从关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教育经费等办学硬指标的显性增长,转向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改革成效、服务质效等软实力指标的提升,形成持续有力的政策驱动机制,支持引导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二是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及不同社会组织应从系统性和实践性的角度来共同加强多方互评体系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不断完善多方联动机制,打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存在的盲点和断点,实现改革的统筹谋划与协同推进。比如,各级政府在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政策引导、评价和激励方面,增强政策稳定性、针对性和协调性,激发校企合作内生新动力,形成可预期的多方合作共赢的长效利益驱动机制;三是高校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过程中,应当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规划,围绕激励行动主体、过程机理及有效性,从细处着眼、实处着力,制定主体发展成长的内生动力机制,引导校内全体人员充分认知改革的重要性、方向性和协同性,增强其对贯彻改革理念的价值共识和积极主动性。比如,建立完善的奖励激励制度,对师生员工践行改革理念的优异行为予以嘉奖,同时将某些方面突出的改革业绩作为重要绩效指标,纳入评奖评优和职务晋升等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评价系统之中,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指标也可以据其所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成绩进行调整,从而激发师生进行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多角度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正处于“多元一体”格局下以开放融合为特性的系统环境之中,需要改革的参与者、行动者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既要注重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维度展开深度合作,又要避免过度追求短期化、功利化的利益合作,更要在开放融合的价值认同及意愿共识上探寻深层次合作、高质量发展的交会点。对高校而言,应当在视野与思路、内容与方式、平台与载体方面做到“三个坚持”。

首先,坚持以国家战略发展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与技术需要为根本牵引,围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和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中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跨界思维与知识交融能力、系统思维与整合能力、批判思维与实践能力等核心能力培养作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的重要内容,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高校与地方政府资源共建共享,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紧扣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特征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的竞争力。

其次,坚持以开放融合性的技术创新服务、课程开发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校企多维合作等方式,从教学科研一体化、课程体系及考核、“双师型”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深校际、校企、校地合作,加快将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融入教育链,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内外部的知识联系以及人才培养共同体、技术创新共同体等多种形态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加速多方高度协同的知识生产和创新网络形成以及人才知识结构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20],在明确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引导下,为地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例如高校通过跨区域的师资交流挂职、柔性引进人才等方式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教育理念、方法和技术,引入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加速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加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程。

再次,坚持以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机制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夯实平台载体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承载力,发挥其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从推动校内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教学科研型平台的充分开放,到提增校外“人才共育、技术共研、队伍共融、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技术创新与转移应用平台、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平台、“众创”“创客”类实习实训平台等各类功能型平台的开放融合度,实现平台载体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更高水平支撑的价值归宿。

结语

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关注力度越来越大,推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既是系统工程也是时代要求。从我国目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开展和所取得的效果来看,整体面临的制度困境、行动者困境和环境困境还十分明显。摆脱内外交困的现实处境,需要高校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地缘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策略,从各层面协同营造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多方面推进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多角度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入手,使创新创业真正从观念层面转向行动层面,切实提升大学生双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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