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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对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2022-12-29

现代阅读 2022年7期

某日凌晨,陈某从某宾馆出来后,在醉酒状态下无意间开走了赵某的轿车,并驾驶该车撞到了停车场的水池上,轮胎正好卡在了上面,导致轿车无法移动,陈某见状只好下车离开。第二天,车主赵某发现后立即报警。经过民警人员的调查,于两日后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后来,赵某在与陈某的交谈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并自愿与陈某达成调解意见,陈某主动向赵某赔偿1000元损失,赵某对此也表示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后,向公安机关申请了治安调解。那么,对于治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呢?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和赔偿诉讼中的特有制度,旨在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可以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调解。由于调解是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只要双方可以就民间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公安机关也是予以尊重和保护的。

本案中,陈某在醉酒状态下无意间开走了赵某的车,虽给赵某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但情节比较轻微,而事后赵某与陈某也自愿达成了调解共识。所以,公安机关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对此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摘自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天读点法律常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那些事(第二版)》 编著:维权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