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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学校督导评估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索

2022-12-29叶志青

教育界·A 2022年24期

【摘要】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背景下,督导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成了教育督导工作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内容。文章以深圳市办学水平评估和龙华区教学督导检查为例,分析了学校督导存在的主要问题:注重督不注重导、注重教不注重学、注重管不注重理,并据此提出了对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学校督导评估;问题分析;对策

作者简介:叶志青(1978—),男,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

有效的督导评估应当具有专业性强、评估信息渠道多、评估结果有作用等特点,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同时,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目前,我国各个地区的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均朝着标准化评估、基础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价的改革方向推进、发展。然而,教育督导制度的晚形成和教育督导理论研究的不足,导致不少地方的学校督导评估中仍面临着一些认识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督导评估的功能发挥。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教育督导在评估组织机构、评估结果权威性、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建立“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以达到“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工作目标。

2021年,《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学校需要面对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提升教学质量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督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成了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

一、学校督导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注重督不注重导

2017年以来,笔者先后对60多所公办、民办中小学进行了办学水平评估、教学工作常规和教学管理常规专项督导评估,这些督导评估注重行政化的督查,注重查看各项文件规定工作的落实情况。应该说,针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在督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督导评估通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促进了学校发展。绝大多数督导评估的评估报告会注重评价学校的教育亮点,虽然这些报告也会指出各个学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但是相比其他内容,问题部分的篇幅简短,内容上存在小问题多而大问题少、表层问题多而深层问题少、需治标问题多而需治本问题少的现象;此外,报告的建议部分则存在针对性、可行性、导向性、前瞻性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对教学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缺少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引导。

(二)注重教不注重学

针对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的教学工作常规专项督导评估有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教学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并下设34个二级指标。综合来看,该项督导评估中设置了大量针对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指标,关于学生学习方面的相关指标仅有课程、作业、辅导材料三项。由此可见,督导评估的意图为通过加强教学的教促进学生的学。然而,从参与评估的11所学校的实际效果看,如此督导评估的效果不佳,为符合督导评估的标准,多数学校主抓课程、教师和硬件等外因,忽视学生的学这一内因,导致教育难以达到高水平发展的状态。此外,这些学校中以教定教、以案定教的现象仍然突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导致教学出现质量问题。因此,在新时代,针对学校的督导评估,要从教育教学的科学、规律和艺术创新方面加强对学和教的督导。

(三)注重管不注重理

针对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中,一级指标有领导与管理、学校发展、课程与教学、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一级指标下设了15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又设了40个三级指标。针对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的教学管理常规专项督导评估则设置了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研管理、教师管理等4个一级指标,并下设33个二级指标。这两个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管理教师的教为重心,这样的督导评估过分注重对教师工作的管理,却难以帮教师理顺教师教学时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满堂灌问题、应试教育等问题,更不能理顺学生在学习时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被动式学习、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困难等问题。

二、学校督导评估的策略分析

(一)形成质量意识、学生问题意识,注重发展导向

1.明确教育质量导向

针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和教学专项督导评估鲜有提及学校的教育质量,尤其是学生学业成绩。但是2010年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就已明确提出了“提高质量”这一教育工作方针。2019年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重申了“提高教育质量”,提出要“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随后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也明确要开展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和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而且要把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可见,“提高教育质量”一直是国家教育政策明确的工作方针、重要评价导向。新时代的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应当督促学校和广大教师形成教育质量意识,采用正确的评价方式,引导教师开展高质量的教学,促进每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发展,建立以发展学生素质为导向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2.形成学生问题意识

针对学校的督导评估通常应当发挥诊断问题的功能,指出学校在管理层面、教师在教育教学层面和学生在学习层面存在的问题,并基于问题提出相应建议。然而目前的督导评估较少指出学生层面的问题,在提出建议时,往往也只注重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提出建议,缺少基于学生立场的建议。笔者以为,学生问题才是学校办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才是教育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解决学校在管理层面、教师在教育教学层面存在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或者说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因此,督导评估应当树立学生问题意识,找到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剖析,提出学生发展建议、教师教育教学改进建议和学校管理整改建议。

3.明晰目标发展导向

学校督导评估给出的整改建议往往是基于学校现实存在的问题,这是值得肯定的。许多督导评估还要在一年后复评,回头查看学校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这也是值得倡导的。然而督导评估还需要处理好教育的滞后性问题与前瞻性发展的关系,因此提出建议时需要面向未来社会、面向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从学生培养目标、学校发展定位、学校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发展规划建议,确保学校办学方向正确的同时,尽可能给出学生作为未来人、学校作为未来学校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目标研判和评估。

(二)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督导评估的根本标准

1.把立德树人作为督导评估的根本标准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和教学管理常规专项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均没有设置立德树人成效的专项或相关考查指标,笔者以为这是不恰当的,需要修改。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与北京大学师生的座谈会上要求:“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具体来说,督学在针对办学水平等综合性指标进行督导评估时,要依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学校和学生两个层面进行评价;针对学生发展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估时,要从学生品德发展方面评估“立德”成效,从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估“树人”成效,即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发展进行全面的督导评估,督促各学校和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

2.把提高学生学习素养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本质,是学校教育由“育分”转变为“育人”,学生由“知识学习”转变为“素养学习”。为学而教是中国教学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1]。从学习发生机理的视角看,学生的学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内因,教师的教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外因,尊重学生学习时的自主选择能在极大程度上推动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与学习息息相关,学习是发展各项素养的手段和途径[2]。督导评估应当倡导培育学生的学习素养并坚持引导学生开展素养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质量,从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3.把以学定教作为新时代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

方向

教学可以分为教和学,也可以细分为教的方法、教的形式、学的方法和学的形式。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教的方法决定学生学的方法,教师教的形式决定学生学的形式,然而这样的模式已不能适应信息爆炸时代人的个性化发展需求,更不能满足人工智能时代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学校和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式,让学生学的方法和形式决定教学方式,以学定教,以学促教,使教师的教学方向进一步向“生本”“学本”转变,教案变为学案或导学案[3]。同时,督学应通过督导评估促使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评价、教师队伍、学校制度、学校文化和办学硬件进一步朝“以生为本”的方向发展[4],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三)明确把督导评估的责任

1.督学应形成治理意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教育治理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2019年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学校治理是教育治理的关键部分,也是教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5月,在中国知网以“治理”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85870篇文献,其中以“学校治理”为关键词的文献仅432篇。多数研究“治理”的文献将政府作为外部治理的主体,也有许多文献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的机制”作为内部治理基础[5],学校治理的作用还应被更加重视。从学校外部治理的角度看,负责督导评估的督学就是承担学校治理责任的主体之一。督学在评估过程中要树立治理意识,努力使治理充分发挥作用,承担治理的义务和责任。

2.督学要提出专业化的建议

督导评估的督学要从专业视角提出建议,以帮助学校解决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长效机制问题,并督促学校解决新时代学校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型的问题,解决学校管理一直以管理教师的教为重心的问题,解决“重管轻理”问题。与此同时,督学还应监督学校认真对待学生问题,督促广大教师在教学的同时注重育人。

3.督学要切实承担督导评估责任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其中第八条对督学和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发现问题而未提出整改意见等情形提出了问责的办法,督学应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不能够在督导评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参考文献】

[1]安桂清.以学习为中心的课例研究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全球教育展望,2019,48(10):96-106.

[2]叶志青.基于“学养课堂”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与探究[J].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2019(09):111-112.

[3]叶志青.基于学生与学科的多样化“学本课堂”[J].人民教育,2019(12):66-69.

[4]叶志青.基于教学方式转变的学本支持方案研究[J].天津教育,2020(02):102-103.

[5]庄西真.论学校的治理[J].当代教育科学,2009(14):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