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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潜力研究

2022-12-26陈明明朱新鑫

现代农业 2022年5期
关键词:番茄酱潜力制品

陈明明,朱新鑫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引言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世界三大番茄出口国之一,在世界番茄制品市场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近年来,中国番茄制品面临出口规模下滑、创汇水平低等困境 [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Database)分析],尤其在贸易摩擦影响下,贸易环境风云莫测,2021年上半年,美国和日本先后宣布抵制进口中国新疆番茄酱,中国番茄制品出口市场受限,对此,构建多元、畅通和稳定的贸易合作渠道十分必要,而“一带一路”倡议为此提供了良好契机。“一带一路”建设贯穿亚、欧两大洲,东连亚太经济圈,西接欧洲经济圈,范围涉及65 个国家,人口总数和GDP 产值分别占世界的62.5%和28.6%[1],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潜能和贸易便利,逐渐成为中国农产品外贸发展的新引擎[2-3]。因此,本文研究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贸易,以期进一步扩大中国番茄产品出口市场,为今后中国优势农产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研究提供参考。

现有文献对中国番茄制品贸易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以下几方面:在番茄酱国际竞争力方面,张姝等[4]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中国番茄酱存在出口创汇能力差、加工产能过剩、低附加值等问题,在世界上的竞争优势不明显,而朱宁等[5]运用Panel Data 方法实证分析得出与张彩霞[6]研究相似的结论,均认为中国番茄酱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竞争力高于意大利与西班牙等国;对于番茄酱出口市场方面,刘益星[7]根据番茄酱出口规模,判断中国番茄酱产品出口市场以意大利和俄罗斯为主,并建议可以扩张非洲市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关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农产品贸易潜力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农产品行业出发,党琳静等、曹安等[8-9]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实证测算了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沿线国家的经济与人口规模、贸易自由度及双边贸易协定等条件对中国农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贸易出口具有促进作用,王瑞等[10]也采用引力模型实证发现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潜力得到明显提升,并强调中国自身因素对于双边贸易合作起主要作用。

研读文献后发现,关于中国番茄制品出口贸易,研究领域主要聚焦在出口规模、出口地位和出口竞争力上,鲜有文献结合中国番茄产品贸易市场特征进行具体市场的贸易潜力研究,且对于出口竞争力的衡量以传统国际市场占有率和比较优势方法为主。鉴于此,本文运用UN Comtrade Database 数据,首先采用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测算和比较中国番茄制品出口竞争力,其次运用纳入市场国需求份额测算的经常市场份额模型和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CA),综合分析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贸易增长潜力和贸易竞争潜力,最后从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和“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市场的开拓上提出政策建议。

1 我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特征

1.1 出口规模与出口单价

如图1所示,我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出口规模常年稳定在30 万t 左右,历年平均占总出口的35%,出口比重较大,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在我国番茄制品出口市场中十分重要。从出口单价来看,我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出口单价历年都比较低,远低于世界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平均出口单价,较高阶段出现在2014年,达到1 000 美元/t,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之后呈现下滑趋势。

图1 我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基本出口情况

1.2 出口市场

根据中国海关贸易数据库数据分析,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番茄制品的出口市场集中在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菲律宾、也门、阿曼以及哈萨克斯坦等国,以2021年为例,我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番茄量达11.5 万t,共占全年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市场量的45%。同时发现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相对稳定,2017—2021年,我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中,出口国家市场和出口份额的大小基本保持不变。

1.3 出口产品结构

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分析显示,全球番茄产品出口结构为54%的HS2702 新鲜或冷藏番茄、21%的HS200290 番茄酱、15%的HS210320 番茄沙司和10%的HS200210 番茄酱罐头等非醋方法制作品,而中国番茄制品出口结构与此有很大不同,中国历年出口的番茄产品中,95%都是海关编码为HS200290 系列的原料番茄酱,包括大于5 kg 或小于5 kg 的番茄酱罐头和其他非醋方法制作或冷藏的绞碎番茄,其中又以大于5 kg 的番茄酱罐头为主;除此之外有3%的HSHS200210 番茄酱罐头和2%的210320 番茄沙司,出口产品结构较为单一。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2.1.1 出口技术复杂度。本文采用Hausmann R 等[11-12]提出的PRODY 指数对中国番茄制品出口技术水平进行测度。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可以科学地衡量一国某行业出口技术结构,比较精准地度量出单一产品的出口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是该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有利于产品出口从规模优势转为竞争优势。该指数越大代表该国产品出口竞争力越高(公式1)。

式中,xij表示i 国j 产品出口额,xi表示i 国所有产品出口总额,Yi表示i 国人均GDP;表示i 国j 产品的RCA,将其作为权重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国出口规模差异的影响。

2.1.2 经常市场份额模型。一般贸易理论认为,一国对另一国的产品出口增长主要受两个关键因素影响:一是出口国自身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优势上升;二是出口国的出口对象对该产品的进口需求增大。根据该理论依据,本文借鉴王如玉、肖海峰[13]归纳的贸易增长潜力核算方法来定量分析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番茄制品的贸易增长潜力,该方法考虑了出口国的产品出口份额增长以及进口国的产品进口需求增长,本文把2010—2020年划分为5 个增长期间,则每个期间的增长指数可以表示为:

该式中,i、k 分别表示出口国和进口国,mkj表示进口国k 国j 产品进口需求的增长率,即进口国的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效应;sij表示出口国i 国在该需求市场中,j产品出口份额的增长率。

该模型各部分还有特殊含义,其中xij就表示i 国出口j产品的增长潜力。m表示市场扩大效应,sij(1+mkj)表示i 国在k 国j 产品的竞争力提升效应,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sij和sijmkj,分别表示市场份额扩大效应和进口国与出口国的相互作用效应,式中t 表示终期,0 表示初期,见公式(3)。

2.1.3 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Dalum 等[14]在1988年提出,该指数是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基础上,同时考虑产品进口比较优势计算而来,其更能反映一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贸易竞争潜力。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Aij表示i 国j 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显示性竞争力。表示产品出口的显示性比较优势,表示产品进口的显示性比较优势。Xji和Mji分别表示i 国j 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Xi和Mi分别表示i 国所有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Xjw和Mjw分别表示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j 产品总出口额和进口额,Xw和Mw表示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的总出口额和进口额。

2.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在测算海关代码为HS200290、HS210320 和HS200210 番茄制品的出口技术复杂度与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潜力时,考虑番茄产品出口国相对集中的因素,根据2020年UN Comtrade Database 数据,选取了占世界番茄产品总出口份额87%的国家,分别为中国、意大利、美国、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伊朗和智利作为样本国家。为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潜力进行具体分析,又选取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埃及、印度、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乌克兰和波兰10 个国家作为样本国进行贸易增长潜力研究。

本研究所使用的各国番茄制品进出口贸易量来源于UN Comtrade Database,各国的人均GDP 和进出口贸易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金额单位采用购买力平价核算 [2017年国际美元 (不变价)]。本研究的样本期间为2010—2020年。

3 结果与分析

3.1 中国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

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从横向比较来看,2010—2020年,随着世界总体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以及中国等贸易友好型国家的推动,大部分国家的番茄酱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呈现明显递增趋势。其中,伊朗增长幅度最大,较2010年增长3 倍,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发达国家的差距逐年缩小,表明该国番茄制品开始从传统初加工出口向高技术含量出口转型。对于中国来说,中国番茄制品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番茄出口技术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提高程度不大。

表1 各国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单位:万美元

从纵向比较来看,中国的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在样本国家中位列倒数第一,且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较小,10年间均保持在1 万美元以下,远不及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等国,说明我国番茄产品出口技术水平仍然很低,番茄酱产品出口附加值少,上升空间还很大。

3.2 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贸易增长潜力分析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番茄酱市场中,中国番茄制品的贸易增长潜力排在样本国家的末位,累计增长率为45%,略高于意大利、伊朗,略低于葡萄牙、土耳其,但与美国的99%、智利的89%和西班牙的80%相差较大,说明近年来,这几个国家番茄酱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中处于贸易潜力扩张阶段,从表2中可以分析这几个国家贸易潜力较大的原因是该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竞争力提升效应较高,分别累计达63%、53%和45%,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反映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越来越热衷于他们出口的番茄酱产品,中国番茄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市场将受到这几个国家的竞争压力,出口难度加大,需要不断提高番茄产品核心竞争力。

表2 样本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增长潜力分析单位:%

其中,2011—2020年,中国番茄产品在“一带一路” 沿线市场中能够保持较高的贸易潜力增长率,主要受益于“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自身年平均3.1%的市场扩大效应,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累计出口份额增长率为0,说明中国出口规模有所下降,尤其是在2014—2017年,出现26%的降幅。除此之外,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竞争效应有小幅度增长,累计竞争提升效应达9%。

根据宏观经济学理论,目标市场的收入增长水平是影响市场扩大效应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产品竞争效应主要来源于出口国的生产技术水平以及宏观政策的支持。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保持较高的贸易增长潜力,从侧面反映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均收入有所上升,消费支付能力增强,同时说明中国加大外贸投资补贴、积极引进农业先进技术和加强贸易合作交流等致力于开发和增强中国农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竞争能力的支持机制有所成效,但与美国、西班牙和智利等高竞争力提升效应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番茄制品仍然需要改良制造技术,不断提升产品出口质量。

为了便于我国番茄产品针对性的出口,笔者进一步测算分析了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具体国家的贸易增长潜力,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分析得出,我国在巴基斯坦、埃及、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市场中存在较强的贸易增长潜力,累计增长率分别达867%、516%、481%和200%,共同原因是这些国家番茄制品进口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哈萨克斯坦,累计市场扩张效应达到754%,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竞争力效应低的问题。俄罗斯一直作为我国番茄制品主要出口国之一,但贸易增长潜力形势不乐观,累计贸易增长效应仅为60%,说明中国番茄酱在俄罗斯市场上的出口增幅不明显,且需要提防竞争力效应低对番茄制品出口规模的负面影响,而在马来西亚、波兰和俄罗斯的市场中贸易增长潜力较低,尤其是波兰市场出现负值情况。从数据结果来看,2011—2020年,中国在这些国家市场中的出口规模、出口竞争力有所下降,并且这些国家番茄制品的市场扩大效应较低。

表3 中国与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长潜力分析单位:%

3.3 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贸易竞争潜力分析

由于葡萄牙、伊朗和智利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番茄制品进口数据缺失,无法计算出进口RCA,所以未进行CA 指数计算。

如图2所示,2010—2020年,中国是唯一一个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均大于0 的国家,总体来看基本维持在1.3,说明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且稳定性较强。而一些高出口技术水平的国家反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不太具有竞争优势,其中,土耳其、美国在2010—2020年,连续出现指数为负的情况,分析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番茄酱的进口量较大,使得进口比较优势指数RCA 较大,从而导致CA指数出现负数,对于这些国家而言,一旦番茄制品进口渠道受限,那么该国番茄制品出口显性比较优势也将丧失,所以综合来看,中国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市场中的贸易竞争潜力要强于大部分国家。

图2 主要国家番茄制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本文通过实证测算与比较分析中国与主要番茄制品出口国2010—2020年的出口技术复杂度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潜力,得出以下结论:

(1)相对世界其他番茄制品主要出口国,中国番茄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较低,远低于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发达国家,较低的番茄制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对“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番茄制品的出口增长带来负面影响;(2)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中,中国具有一定的贸易增长潜力,但受到美国、智利和西班牙等国家竞争压制。同时发现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国家中,具有较强贸易增长潜力的国家是巴基斯坦、埃及、哈萨克斯坦和印度,说明中国可以进一步开拓这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番茄产品市场;(3)中国番茄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中存在明显的贸易竞争潜力,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要强于高出口技术水平国家,且竞争优势稳定性较强,反映中国番茄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贸易潜力挖掘和开拓的可能性依然较大。

4.2 政策建议

4.2.1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升出口技术水平。相对来说,高出口技术水平国家在番茄产品加工技术和质量标准上要强于中国,因此有必要同农业发达国家进行科研合作与经验交流,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进一步创新改良与培育品种;改善产品生产结构,内提品质,外塑形象,改良番茄酱生产设备,加工升级制造技术,在保证品质提升的基础上,应当注重产品的个性包装,提升产品综合吸引力,同时设立海外品牌推广战略,增加品牌海外影响力。还应当大力宣传“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科研机构”“企业+基地+农户+科研机构+政府组织” 生产经营和销售模式,与供应链各方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形式,并且在政府的保驾护航下,搭建对外市场协调机制,不断增强中国番茄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2.2 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持续提升贸易服务质量。作为“一带一路”的倡导国,应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带来的贸易便利,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服务质量,从对外贸易制度和法律体系上构建农产品贸易蓝图,签订多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协议,加强沿线国家的农产品沟通交流,减少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除此之外,推动交通、物流设施的发展也十分关键,积极与沿线国家洽谈陆路、海路、空运和网络交通方式,进一步提升双边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降低贸易成本,必要时可以考虑产业跨国经营发展,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势,以便更好地渗入当地市场。

4.2.3 稳住主要国家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中国番茄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依然是意大利、尼日利亚、俄罗斯以及加纳等国,为防范市场集中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中国应积极开拓巴基斯坦、埃及和哈萨克斯坦等具有番茄产品贸易潜力的国家,抓住“一带一路”政策带来的良好契机,探索双边国家新型贸易合作机制,尝试打通优势农产品贸易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地缘、文化等共通性,打造番茄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贸易网络,为增进番茄产品贸易往来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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