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时代价值
2022-12-23刘亚宁
刘亚宁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理论依据,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论述主要集中于其著作《资本论》中。马克思以第一次工业革命为背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为理论视域,并以英国为分析模本,立足唯物史观,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构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学说。当今世界,社会生产方式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呈现翻天覆地的变化,非生产性劳动领域日益扩展,劳动逐渐向多样化和专业化演进。基于此,价值的创造方式也呈现日新月异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任何时候都要崇尚劳动、尊重每一位劳动者,高度重视劳动者的主力军作用。新时代,着眼于两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稳步协调推进新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重温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意义重大。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性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建的。作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立场,“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理论源于古典经济学。自古典经济学派兴起,众多理论家从不同角度分析和研究“劳动价值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之父威廉·配第首次提出“劳动决定价值”这一基本原理,指出商品在交换过程中交换的实质是劳动,而不是不可衡量的效用。威廉·配第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一件产品唯有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作用,使产品成为有用产品时,这件产品方能具有使用价值。换言之,一件产品的使用价值不仅构成这件产品的财富内容,也是这件产品交换价值的承载者。同时,威廉·配第在其著作《赋税论》中提出“劳动是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土地是财富之母”这一著名论断,并着重研究了商品的自然价格,区分了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着重分析了商品价值的属性、劳动时间的确定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用实例阐释说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基础,不同产品之间的比较是基于生产该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这个相同的质。对此,威廉·配第提出1蒲式耳谷物=1盅斯银。并进一步分析指出商品价值大小和劳动生产率高低成反比。除此之外,威廉·配第分析阐述了“价值量”、“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等定义。但是,囿于当时社会“重商主义”的影响,威廉·配第混淆了交换价值与价值、价格与价值的涵义。
亚当·斯密在威廉·配第研究的劳动及其价值的基础上,对商品及其使用价值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通过分析交换价值及其构成,进一步阐释了“劳动价值生成”理论。亚当·斯密首次区分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并从资产阶级立场高度关注“价值的增加”,指出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组成,认为“劳动”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和“唯一尺度”,以劳动力的耗费表现商品价值,并指出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同时,亚当·斯密把创造价值的劳动与社会规定的人的特有活动联系起来,注重人们在劳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和联系。但是,亚当·斯密没有明确社会抽象劳动的概念,没有开展对“劳动的社会属性”的研究,也没有具体说明到底是哪一种劳动能够创造价值。也就是说,亚当·斯密没有认识到商品的价值到底由什么决定,同时也没有认识到如果一件产品没有使用价值,那么它也就不可能有交换价值。
大卫·李嘉图在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劳动价值论体系。不仅确定了商品及其使用价值,更是确认了交换价值。同时,大卫·李嘉图强调指出“劳动”决定价值,认为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及其所需生产资料消耗的劳动。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但是不应以“统一化”的标准“衡量”劳动。同时,大卫·李嘉图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交换值“物质属性”的体现,劳动者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品的交换价值。
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理论的科学成分,并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马克思在原有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进行深入研析,创立剩余价值理论,指出资本家追求的是工人的剩余劳动,而不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因为只有剩余劳动才能为资本家创造丰厚的剩余价值。同时,马克思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矛盾日益加剧,这种阶级矛盾和生产关系反过来又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青年时期,就通过多种形式对“传统”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批判分析,从而构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确认了“劳动二重性”。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凡是从事普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人群,均在进行价值创造。首先,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任何商品都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从人类学视角,通过效用、成本等概念探讨商品价值问题。认为如果生产的商品没有效用,亦或效用低于生产成本,该商品则不可能继续被生产。只有生产的商品效用大于生产成本,该生产活动才有可能出现,同时以价值进行交换。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认为,劳动者自身无法在资本家存在的情况下自行抉择确定,劳动者的报酬由资本家确定。资本家出于对自己利润的获取,把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标准,劳动价值因此拥有价格属性。最后,随着国民经济体系的逐步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通过社会关系视野多角度审视交换价值。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指出,唯有以实践为基础,以唯物史观为视角,才能充分、客观、真正地了解劳动价值的本质。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劳动价值论逐步成熟科学,形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内涵丰富,主要包括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价值规律等主要内容。唯有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出科学的阐释和归纳,才能切实推进劳动价值论的时代化进程。
第一,商品二因素是确立劳动价值论的前提。马克思分析指出用于交换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为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细胞,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其中,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能够满足人(消费者)的某方面的需要。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也就是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消耗。商品的二因素具有对立统一性。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二者不可兼得,如果商品生产者想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必须让渡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反之要想获得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成为该商品的持有者。另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又密不可分,一件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前提是必须同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商品的使用价值既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又蕴含商品无形的价值。
同时,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原始社会进行的简单价值形式,即商品价值形式萌芽阶段。由于这一时期几乎没有剩余商品,一种商品A与另一种商品B之间进行简单直接的交换,用公式表示为x量商品A=y量商品B,通过这种简单直接等价交换形式表现商品A的价值。第二阶段是在原始社会末期进行的扩大价值形式,即简单价值形式的扩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之后,剩余商品逐渐产生,一种商品可以和多种商品进行等价交换,商品交换由偶然、个别形式逐渐广泛化,商品等价交换的形式渐趋多样化。第三阶段是一般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的出现是价值形式发展过程中一次质的飞跃。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的日益成熟,剩余商品逐渐增多,商品交换也变得日益频繁。尤其是在一般等价物出现后,不同于前两个阶段直接的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成了商品交换的中介,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的使用价值上。第四阶段是货币价值形式,也是商品价值形式的最高阶段。随着商品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商品价值形式最终以某种固定特殊的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来表现,货币是价值最成熟的表现形式。
第二,劳动二重性是确立劳动价值论科学性的关键。马克思指出人类生产商品的劳动包含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商品的二因素根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马克思以上衣与麻布为例指出,如果把一件上衣作为价值物,当它与一匹麻布的价值相等时,那么可以把缝制一件上衣所需要的劳动与编织一匹麻布所需要的劳动等同。虽然缝制上衣的劳动形式不同于编织麻布的劳动形式,这是两种不同的具体劳动,但是如果把缝制看作与编织相等,实际上就是把缝制化为这两种劳动中确实等同的东西,化为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同时,通过这种间接的办法还说明,编织这个劳动,就它编织出价值而论,不具有和缝制相区别的特征,所以是抽象人类劳动。由此可见,具体劳动是指在具体形式上开展的劳动,如前文述所例举的缝制上衣、编织麻布等。其中,“具体”指劳动条件的多样性,不同行业劳动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亦或是同一行业的劳动条件也不一样。若所有生产劳动把开展劳动的具体条件撇开,均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这种耗费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区别。因此,如果把这些生产劳动的具体条件抽出,那么反映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则为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包括体力和脑力等。
马克思强调指出所有劳动都是人类脑力或体力方面的耗费,即在生理学方面的耗费,对于这种相同的或者抽象的人类劳动而言,它形成商品价值。同时,所有劳动使人类脑力或者体力在具体的有目的性形式上的耗费,对于这种具体的有用的人类劳动来说,它产生使用价值。换言之,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价值的实体就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那些被当作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是抽象人类劳动的显现,而且这种商品肯定是有效用的、具体形式的劳动产品,这种劳动就因此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例如,如果上衣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实现,那么,在上衣内实际地实现的缝制劳动就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实现形式。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缝制劳动的有用性不在于造了衣服,而在于造了一种物体,使人们能看出它的价值,因而是与对象化在麻布价值内的劳动毫无区别的那种劳动的凝结。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同样具有对立统一性。首先,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者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不是独立的两种劳动或者两次劳动。其次,劳动二重性不仅体现了劳动的自然属性,也体现了劳动的社会属性。其自然属性由具体劳动反映,因为具体劳动实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映;社会属性由抽象劳动反映,因为抽象劳动表明了具体劳动的共性,实质是生产者社会关系的反映。同时,基于劳动二重性理论,马克思深刻阐释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同时也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形成和增殖过程。也就是说雇佣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为资本家生产出与自己劳动力的等价,而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的产出价值则为资本家无偿占有,即生产出的剩余价值为资本家无偿占有。
第三,价值规律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由前述分析可知,商品生产者交换的是具体的、有用的劳动产品,且用于交换的所有商品具有相同的抽象意义。换言之,依据生产该商品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量,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交换商品。同时,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该商品的使用价值中的劳动量决定的,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1]218即生产商品的耗费量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确定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越大,反之则越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唯有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方能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对此,马克思通过价值量的变动关系,探索分析出市场价值规律,并指出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必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更多的盈利且避免被市场淘汰,必须通过引进高新技术、提高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优化完善劳动组织和生产管理制度等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分配情况,其实质是受市场价值规律的影响。商品的价值在市场流通过程中转换为商品的价格。短期内,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但是市场价值和供求关系紧密联系、相互调节,市场价值调节供求关系,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价格。价值规律贯穿于整个商品经济中,既支配商品生产,又支配商品流通,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时代价值
由前述可知,马克思在前人理论基础上,通过分析商品这个经济单元细胞,揭示了商品的内在矛盾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创造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同时,实践证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普适性,其逻辑建构和价值遵循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新时代,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际,科学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创造了人类社会和人本身,同时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根源,社会的进步发展根源于人的劳动。马克思高度重视劳动价值,指出感性世界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与创造。马克思指出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唯有人类劳动,才能创造自古至今整个世界的历史。任何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均离不开这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劳动,假使一个民族停止劳动,那么这个民族不久就会濒临灭亡。而人作为劳动的主体,是社会生产与创造的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和起源。换言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充分突出劳动者的主体性和首位性,揭示劳动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凸显“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同时,马克思敏锐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但是这种生产方式实质上破坏了两类物品——土地和工人,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破坏了财富的源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支付给雇佣工人的工资只是购买其劳动力的价格,而雇佣工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远远高于资本家给付的工资,雇佣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生产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光明正大的无偿占有。资本主义的劳动关系“实质上是资本家支配和剥削工人的雇佣劳动关系。”[2]180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生产资料由人民共同占有,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平等性、互助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历史由人民创造,未来由劳动开创,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中国目前取得的伟大成就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用自己的勤劳双手奋斗的成果,是由每一代中国人民接力拼搏创造的。新时代,应充分发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主体性思想,凝聚一切积极力量,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尊重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确立劳动者的地位,提高劳动者主人翁意识,确保每一名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尊重,积极发挥劳动者主体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激发其首创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能动性。二是保障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切实尊重、满足劳动者的实际诉求,以保障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核心维护劳动者在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领域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建立完善的分配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激发制度效能,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完善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巩固劳动光荣价值理念。依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为“活劳动”,“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指出当产品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新的劳动过程时,产品是作为“活劳动”的物质因素在发挥作用,但同时也失去了其作为产品的性质。即“现有的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而且是劳动过程的存在条件”[1]214诚然,把现有的产品投入新的劳动过程,让其与“活劳动”相结合,这一系列过程也是“使这些过去劳动的产品当作使用价值来保存和实现的唯一手段。”[1]214由此可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彰显出对“活劳动”的特别关注。对“活劳动”创造价值的关注,实质上反映了对人的劳动这一价值的肯定,即“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3]。同时,马克思指出劳动造就“全面发展的人”,从罗伯特·欧文所阐述的“生产劳动与儿童教育相结合”理论中可以看到,“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556由此可见,马克思高度重视劳动的革命性作用,认为把劳动和教育有效结合是推进社会发展最有力的方式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也高度重视劳动价值,深刻指出“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4],劳动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习总书记还强调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要齐心协力、勇于开拓、辛勤耕耘,创造属于中国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创造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同时指出,中国与世界各国命运与共,坚决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同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发展。换言之,劳动不仅是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力量,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力量。新时代,全社会应尊敬劳动模范、弘扬劳模精神,让诚实劳动、勤勉工作蔚然成风。一是明确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强化劳动教育地位,加强劳动教育制度建设,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理念。二是塑造优良的劳动教育氛围。准确把握新时代青年个性,实施以劳育人,将劳动教育与青少年的成长特点有效结合起来,开展“走心”劳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劳动认同度、培养劳动审美观、激发劳动积极性、开发劳动创造性,进一步实现其自身价值。三是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劳动习惯。注重引导青少年在劳动中发现、在劳动中创造,让劳动成为青少年的习惯,让“在劳动中创造”成为劳动教育的主题,为青少年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应将“劳动最光荣”理念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让青少年在亲身实践中增长本领、敢于担当。
第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出无论是商品的生产还是商品的交换,均以价值量为基础,均要遵循价值规律原则。在市场中,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社会对该商品的需求。所有劳动产品均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衡量不同产品之间进行交换的标准是产品生产中凝结的劳动量,以产品的平均劳动耗费作为交换的依据,可以有效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逐步拓宽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领域。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劳动分配制度,既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与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高度契合,能够”克服资本主义收入分配引起的对抗和危机”[5]。新时代,为顺应国内与国际经济深度融合的态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营造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有效传递供求信息;而国家宏观调控能够稳定社会经济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要确保“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相互补充,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二是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特征,公平竞争能够真实合理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良药。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建立并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全以道德为支撑,同时以法律为准绳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行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确保经济发展的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