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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基本方式、主要成效与成功经验

2022-12-22李永洪谢紫婷

廉政文化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圈子团伙中央

李永洪,谢紫婷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圈子”一词究其本意,是指一定社会群体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或目标等所结成的非正式社会团体。出于相同志趣和情感联系的需要,作为一个“社会人”建立或加入“圈子”是无可厚非的。[1]尽管作为一种非正式社会组织,“圈子”并非是天然的负面意义,但是当“圈子”不断扩大,成为一种负效应明显的社会文化,即形成“圈子文化”之时,则必须给予高度警惕。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无论是在私人领域,还是在公共领域,都要依赖“圈子文化”才能运转,那么这个社会则是一个交易成本高昂的不健康的社会。特别是当“圈子文化”渗透到政治领域,滋生并盛行官场“圈子文化”之时,则必须严加抵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不断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由于受国内外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在党内也出现了“圈子文化”滋生并蔓延的现象,甚至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党内“圈子文化”不仅严重破坏党内团结,而且滋生腐败行为;不仅导致官场“逆淘汰”问题多发,而且危害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内“圈子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机性、帮派性和贪婪性等特点,是一种具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的腐朽文化。“圈子文化”不是共产党人的文化,必须痛加鞭鞑,坚决抵制。[2]十八大以来,对于党内“圈子文化”滋生与蔓延的问题,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制定规章制度、发表重要讲话以及采取专项行动等方式,驰而不息地对其进行了严厉整治。近十年来,中国共产党治理自身内部存在的“圈子文化”问题的基本方式有哪些?取得了哪些成效?形成了哪些经验?对于这些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十八大以来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基本方式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内“圈子文化”的危害有着清醒的认识,率先采取了多种方式对其加以治理。地方各级党委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也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地区存在的党内“圈子文化”进行了严肃治理。在近十年的时间中,党中央和地方党委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基本方式,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召开相关会议、制定规章制度、发表重要讲话以及采取专项行动等。

(一)召开相关会议

召开专门会议或在相关会议中作出决策部署,是我们党整治某个问题或某种现象常用的一种工作方式。十八大以来,就中央层面对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情况来看,大多不是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或专题会议来实施,而是在十八届与十九届多次中央全会、十八届和十九届中央纪委数次全会等会议上,对整治党内“圈子文化”进行部署和安排。2014 年10 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就“圈子文化”问题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与规矩,在实际行动中真正体现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的立场,党内绝不能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3]2016 年10 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全体党员要对党忠诚,光明磊落,不拉拉扯扯、阿谀奉承。2022 年1 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则着重强调了对在党内搞政治“圈子”、利益团伙的人,应严厉惩治,绝不手软。[4]

与中央鲜有召开专门会议或专题会议来整治党内“圈子文化”的做法不同,地方党委、纪委则较普遍地通过召开专项会议或专题会议来推进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2016 年6 月,广东省委组织召开整治“圈子文化”的专项会议指出,拉帮结派问题是党的肌体毒瘤,严重危害党员自身修养,对此应坚持“四个意识”,以严格的纪律和规矩消除“圈子”污染。[5]同年12 月,天津市委就中央巡视“回头看”的建议指导多次召开整治“圈子文化”的专门会议,会议强调“圈子文化”破坏党的纪律,弱化党的团结统一,要斩钉截铁地破“圈子”,肃清“圈子”对天津政治生态的恶劣影响。[6]

不仅省级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或专题会议来治理党内“圈子文化”,而且各地市州、县级党委、纪委也积极落实上级要求,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或相关会议来治理本地党内“圈子文化”。2016 年7 月,大连市召开了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拉帮结派问题,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教育,战胜党内存有的腐朽“圈子文化”。[7]2021 年6月,山西省晋中市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指出市委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讲大局、办实事,坚决抵制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不利于党内团结的行为。

(二)制定规章制度

对党内“圈子文化”进行有效治理,还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虽然没有单独出台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专门制度,但是也曾多次在相关规章制度中提及对“圈子文化”的治理,并逐步推进相应制度的建立健全。2013 年3 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调在教育培训期以及结业之后,学员之间绝不能以同学的名义搞“小圈子”、拉关系。[8]2016 年10 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禁止党内搞团伙帮派行为。2018 年8 月,中共中央修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将对在党内大搞帮派团伙等非法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①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与中央层面建立健全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相关规章制度的方式不尽相同,地方各级党组织更多是在对某一现象或某一行为的矫治过程中,出台一系列《通知》《决定》《意见》等来治理党内“圈子文化”。2015 年11 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进一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通知》,指出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建“圈子”、搞团体。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建章立制严加整改,把对“圈子文化”的抵制落到实处。[9]2018 年6 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北京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通过“十不准”行为规范的详细罗列,明确要求全市纪委监委同志不得参加“小圈子”活动,以“不可为”的清单约束党员的行为规矩。[10]

(三)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多次全会以及其他重要场合发表的抵制党内“圈子文化”滋生与蔓延的相关重要讲话,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层面治理党内“圈子文化”方式的一种重要体现。2014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严肃地批评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沉迷于拉帮派的“圈子文化”中,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谁是谁的“圈内人”,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对此,他明确指出:“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11]2015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教导全党干部,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饭局不要吃也不能搞,不能将正常的同志关系变为一条绳上的蚂蚱,党内绝不允许团伙现象存在。[12]2018 年1 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严格的政治规矩要求自己,树立不搞小团体和“小圈子”的政治意识,不能自行其是、各自为政。[13]

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对治理党内“圈子文化”所发表的重要讲话,既对中央也对地方各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在治理党内“圈子文化”过程中,不仅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而且还应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各级纪委负责人和省市县等地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的具体工作布署。2018 年11月,湖北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在向省市县纪委干部发放行为规范自律卡时指出,各级纪委同志要坚决把自律卡第二、三条关于党员上下级以及平级之间交往清白,不搞“小圈子”的规定落到实处,远离“圈子”污染。[14]2020 年8 月,天津市委常委邓修明也指出,“圈子文化”是天津政治生态最突出的问题,全党上下要发扬斗争精神,坚决肃清黄某、武某等“圈子”的恶劣影响,严肃查处搞“圈子”、拉帮派问题。[15]

(四)采取专项行动

切实有效地治理党内“圈子文化”,除了上述三种方式之外,还需要实实在在的专项行动。而这种行动更多表现为省市县三级党委、纪委在辖区范围内所开展的专项行动。在此过程中,中央层面主要就各地方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情况开展政治巡视,同时给予相应意见反馈并督促整改。

十八大以来,各省级党委和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禁止党内“圈子文化”的决议,采取一系列具体行动抵制党内“圈子文化”。2018 年10 月,河南省委就党内政治生活现存“圈子文化”问题提出四项整改方案:其一,全省将通过对官员生活中“酒局圈”的筛查,专项整治“圈子文化”问题;其二,全体党员签订自觉遵守不搞帮派团伙的承诺书;其三,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是否自觉抵制“圈子文化”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其四,将党员“拉圈子”行为纳入换届考察过程中。[16]同时,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采访时也表示,针对中央巡视提出的意见,河南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意识”,牢抓“帮圈文化”这一最关键、最要害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已要求全省260 多万名党员同志签订不搞团伙的承诺书,决心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17]

不仅各省级党委、纪委广泛开展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专项行动,各地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纪委也积极采取行动,防止“圈子”污染。2015 年6 月,河北省保定市委开展书记带头讲党史的专题教育活动,旨在通过对党史党建的了解与感知,净化党员同志的内心,推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从而着力解决保定市党内存在的拉关系、搞“小圈子”的行为。2021 年6 月,河南省洛宁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纠“四风”活动,重点整治党员队伍中搞“圈子文化”、熟人社会等痼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以上仅是对十八大以来央地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简略例举。当然,可能有人会指出这种简略例举仅是一种个案例举,可能并不完全,但是我们透过这些个例,可以管窥蠡测央地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制定规章制度、发表重要讲话以及采取具体行动来治理党内“圈子文化”及其生成逻辑,并且从以上对十八大以来央地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方式例举中我们可以看出,从会议的召开到具体行动的落实、从精神层面到制度层面、从中央到地方,全党上下形成了抵制“圈子文化”的统一防线。

二、十八大以来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主要成效

“圈子文化”的滋生与蔓延,不仅污染党内政治生态,还会破坏社会风气,因此对党内“圈子文化”必须进行严肃治理。近十年来,中央和地方对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成效显著,表现为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群体被整治、央地联动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机制建成以及党内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修复和净化。

(一)整治了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群体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并一步步将党的建设向纵深推进,对身处暗处的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群体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治理。

第一,中央惩处整治的最典型官场圈子属周某“众门徒”一案。“石油系”“四川系”“政法系”,从最初任中石油总经理到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某在每一段仕途都有着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这些“圈子”严重危害党的团结,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2015 年6 月,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0 月,一大批与周某相牵连的官员纷纷落马,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巨大波澜。

第二,云南省委原书记秦某以及公安部原副部长孙某政治团伙案是党对省部级“政治圈子”惩处的典型。经查,秦某在任职期间伙同云南“地下组织部长”、政治掮客苏某大搞“山头主义”,通过“政治圈子”拉帮结派,利用组织原则做私人交易,加剧恶化云南的政治生态。2021 年1 月,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年9 月公安部原副部长孙某被立案审查。据调查显示,孙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为实现个人的政治野心,大搞团伙帮派,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同年10 月,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召开的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各党员要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自己政治生活的最根本规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肃清孙某等人的流毒影响,坚决杜绝党内“圈子”团伙的生成。[18]

十八大以来,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不仅查处了中央和省级党内存在的拉帮结派行为,同样对于县市区党内“小圈子”问题也进行了严肃整治。2016 年9 月,津南区水务局原党委书记万某在任职期间极力搭建“商人圈”,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等人提供“帮助”,严重丧失政治信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7 年5 月,天津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于某被查,经调查显示,于某为谋取个人利益精心培植起了一个具有严密裙带关系的“秘书圈”,严重违反党规党纪。[19]对形形色色的“圈子文化”群体的整治,是党抵制“圈子文化”的关键举措,也是党内“圈子文化”治理所取得的重要成效。

(二)构建了央地联动治理党内“圈子文化”机制

十八大以来,针对党内“圈子文化”所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党内构建了中央与地方联动治理“圈子文化”的机制,该机制旨在通过中央政策的部署推动和地方党委、纪委的积极配合与反馈,以达到有效根除党内“圈子文化”的目的。

第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央与地方联合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能有效遏制党内“圈子文化”的滋生与蔓延。自2015 年9 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四种形态”建议以来,全国各地党委、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议,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9 年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中央纪委和广东省纪委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教育、政策感化与纪法威慑相结合,用“四种形态”帮助、批评和处理3395 人次。[20]2020 年1 月至11 月山东省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处理了155461 人,做到了对党员同志政治日常的细节监督,一定程度抑制了党内团伙帮派的产生。[21]

第二,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22]中央政治巡视作为中央监督地方党员行为规范的一种最直接方式,对治理党内“圈子文化”发挥着利剑作用。2018 年2 月,中央巡视组在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中就指出山东省一些领导在选人用人上搞“裙带关系”;河南省有些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内生活不够严肃,“圈子文化”依然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存在领导干部“带病提拔”、搞“小圈子”的问题等。同时,“据公开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23]。可见,巡视制度在规范党员政治行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一张关键名片。

针对中央巡视工作的推动,一方面,全国各地党委紧跟上级部署,协同开展地方巡视,以配合中央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行动。2016 年10 月,吉林省委开展了第九轮巡视工作,深挖吉林省党内现存的不良“四风”以及“小圈子”问题。2017 年9 月,南充市委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对市辖区内十八大以来的“不收手”腐败现象以及搞团团伙伙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另一方面,地方省委党委也积极向中央反馈巡视整改情况,以达到双向互动、共同治理党内“圈子文化”的效果。2021 年2 月,云南省公布了基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常规巡视的整改情况,指出省委将通过召开巡视整改民主会以及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治理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拉帮结派行为,促进云南政治生态的修复。[24]可见,在中央与地方联动治理的有效配合下,党内“圈子文化”的生存空间明显压缩。

(三)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态的修复和净化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因“圈子文化”恶习造成党内关系江湖化、庸俗化、随意化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党内政治生态得以进一步修复,取得了党内政治关系正常化、党内政治文化健康化以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三方面的显著进步。

第一,党内政治关系正常化。其具体表现为党内共同利益的协调一致、党内政治权力的规范运行以及党内政治权利的合理保障。在党内“圈子文化”中,圈内人只注重“小团体”的利益,无视圈外人员的合理权利,甚至无节制地滥用权力将团体利益凌驾于共同利益之上,导致党内政治关系杂乱无序。随着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力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关系混乱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地扭转,党员同志根据党章党规的要求共同维护党内公共利益,并在特定情况下将个人利益作出合理地让步。同时,中共中央2019 年4 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1 年1 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3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都以制度化的明文规定,保证了党组书记“一把手”政治权力的正确运行,保障了党员同志的合法权利,促进了党内政治关系朝着愈加和谐有序的方向发展。

第二,党内政治文化健康化。其具体表现为各级党委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以及模范人物事迹的宣讲等,潜移默化地净化党员内心世界,从而有效地指导党员行为规范。如果对党内“圈子文化”不加以警惕和根除,将会严重破坏党的执政基础。随着十八大以来党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行为的深入查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积极召开民主生活会,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2018 年12 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以上率下,指出中央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不搞官僚不拉帮派,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5]同时各级党委、纪委还广泛宣传模范人物的光荣事迹,滋养党员内心,指导其行为实践。2013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全党同志应向兰辉同志学习,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清正廉洁,以健康的政治心理指导行为实践。[26]在党的教育学习和优秀党员的榜样示范下,党内政治文化进一步积极健康化。

第三,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其具体表现为党群关系和谐融洽与选人用人的公正化、透明化。在“圈子文化”的概念中,圈内人只注重与自身利益有关的干部同志搞关系,漠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建立以自己为核心的“帮派王国”,只提拔自己的圈内人,而将那些真正有实力与能力获得职务晋升的圈外同志排除在外,导致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愈加严肃规范。2012 年12 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2015 年3 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等文件,都以制度化的形式规定了党员同志必须坚持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促进了党群关系的和谐融洽。2014 年1月,由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从源头上纠治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使跑官要官、只重用“圈内人”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十八大以来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成功经验

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得到修复和净化,团团伙伙和拉帮结派现象得到根本控制,党内“圈子文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在近十年的党内“圈子文化”治理过程中,积累了一定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坚持中央领导和地方响应相结合、坚持制度治理和文件治理相结合、坚持强力惩处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三个方面。

(一)坚持中央领导和地方响应相结合

“圈子文化”风气由来已久,根深蒂固。要净化政治生态、清正官场风气,就必须破除“圈子文化”的消极影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了许多努力,坚决抵制党内”圈子文化”。2014 年12 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在中央组织部等7 个重要国家机关设立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就机关内部是否存在党员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进行全方位考查,从而规范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大改革。[27]2017 年7 月,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也明确强调将把党员是否搞帮派团伙行为纳入巡视工作过程中,以此加强党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行为监督。

党内“圈子文化”的有效治理,不仅需要中央的有力领导,更需要地方的积极响应。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各级地方党委、纪委均积极响应中央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党内“圈子文化”治理工作。2017年12 月,中共重庆市委积极配合中央巡视行动,印发了《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将通过常规巡视和“点穴式”“回访式”等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发现党内存在的结党营私、团伙帮派等问题。[28]同月,中共北京市委也在贯彻中央意志的前提下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决定,提出北京市委可针对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视,以整治党内拉帮结派等突出问题。[29]

在党内“圈子文化”治理中,坚持中央领导和地方响应相结合,通过中央整体统筹规划与地方行动的有效配合,有利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抵制党内“圈子文化”;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合力协作,根除滋生党内“圈子文化”的土壤环境;有利于各省市县根据当地的政治生态进行合理调整,保障党内“圈子文化”治理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制度治理和文件治理相结合

“从严治党,从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30]党内“圈子文化”治理也必须坚持从制度着手,通过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的长期规范,在全党上下形成不敢“组圈子”“入圈子”的良好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就干部选拔任用、党员纪律处分等内容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抵制党内“圈子文化”的生成。2016 年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通过对党员交流与轮岗机制的充分运用,完善对干部队伍的有效管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身依附,防止官员“组圈”行为。①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2018 年8 月,中共中央修改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将对在党内搞团伙帮派,利用政治权力培植私人势力以捞取政治资本者,给予严重警告或开除党籍处分。②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诚然,制度的制定与修正具有渐进性特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中央现存制度不符合或不能有效解决省市等地方党内现实问题的情况。因此,地方文件治理作为一种具体的治理形态,通过本身的应急性以及短期性特点,能有效地缓解与补充现存制度的不足。2018 年2 月,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强调市政府各部门要尊崇党章,恪守党的规矩,坚决防止“圈子文化”产生不良政治影响。[31]2019 年1 月,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根据当地政治生活中现存的“圈子文化”问题,印发了《“一把手”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人职责六条规定》和《眉山市彭山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圈子文化”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一把手”增强担当意识,发挥好标杆表率作用,带头远离“圈子”污染。

在党内“圈子文化”治理中,坚持制度治理与文件治理相结合,通过宏观理性建构与具体治理形式的协调运作,有利于维护和贯彻党中央的统一权威,树立不敢“拉圈子”的意识;有利于切实把握现实问题,对发现的“圈子文化”问题及时打击处理;有利于从整体上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使严肃健康的政治生活蔚然成风。

(三)坚持强力惩处和宣传教育相结合

由于党内“圈子文化”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和复杂性特征,一般说教和软约束难以将其清除,为此必须坚持用强力手段来清除。也就是必须坚决做到“执法执纪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一身正气大胆拆圈”[32]。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仅严肃查处了周某、黄某、秦某、孙某等一大批“大老虎”构建的“圈子”,而且还查处了很多地方类“圈子”。党治理“圈子文化”本着不论是谁,从国内到国外、从政治到经济社会,全方位、全覆盖、各领域都坚决一查到底的“零容忍”态度,使党员同志不敢也不愿面临高风险“拉圈子”。

另外,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圈子文化’表面上看是作风病,实则是思想病与信仰病”[33]。强力惩处只能治标,治不了根本。面对“圈子”的诱惑,只有提高党员自身定力,使政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实现“无圈可入、无圈可查”。要提高党员同志自省自律意识,一方面,可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专题培训的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党员们达到思想上“补钙”,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的方式,提升党员政治修养。十八大以来,大量有关党员违纪的专题片播出,如2014 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6 年《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2017 年《巡视利剑》、2018 年《警钟长鸣》、2019 年《堕落与忏悔》、2021 年《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这些专题片通过对党员违纪原因与惩处情况等方面的再现,教育警醒共产党人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办事。

在党内“圈子文化”治理中,坚持强力惩处和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一刚一柔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筑牢党员的强大心理防线,使其保持清醒的头脑,旗帜鲜明地抵制党内“圈子文化”;有利于培养党员形成与党同心同德的价值取向,防微杜渐,将“拉圈子”想法扼杀在萌芽之中;有利于党员自觉维护党中央的统一权威,形成政治共同体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信仰。

总之,通过上述全面系统的分析,毋庸置疑的是十八大以来经过央地各级党委、纪委的共同努力,党内“圈子文化”的治理不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而且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当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党内“圈子文化”的滋生与蔓延,客观上是由多种因素长期叠加作用而成的,因而治理过程自然不会是轻轻松松、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员干部到广大普通党员驰而不息地长期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根治党内“圈子文化”,更好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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