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威力强过“团队”
2017-01-24南勇
南勇
在你的心目中,团队和团伙哪一个战斗力更强?相信不出大的意外,七成以上的人会选择后者。
没错,在我们的直觉里,“团队”这个词似乎有些僵硬、刻板的感觉;而“团伙”则是一个虽带着几分邪气,却又活力四射、充满诱惑力的名词。
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团队似乎是必须借助外部的某种强制力才能勉强凑在一起的一群人;而团伙则是一个完全靠自觉自发、浑然天成的生命体。在很大程度上,“团队”是无生命的、死的东西,而“团伙”则是有生命的、活的东西。
当然,团伙也有软肋,也有分化瓦解的时候,但是这种瓦解一般都源于团伙内部,很少有人可以利用外部力量打垮团伙。
既然这个叫作“团伙”的家伙如此顽强,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团伙的威力到底源自哪里?这种威力是否可以复制到团队身上呢?
按照管理学家罗宾斯的观点,所谓团队,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个体,为了特定目标而按照一定规则结合在一起的组织。
毫无疑问,以上这些基本因素,团伙同样具备。
显然,团伙的目标往往要比团队的目标更瓷实、更具操作性。而真正可怕的是,团伙的目标和团队的目标往往是背道而驰的,甚至不夸张地说,团伙的目标就是要破坏、打倒团队的目标。
比方说:团队的目标是尽量让成员多干活少拿钱,而团伙的目标是尽量让成员少干活多拿钱;团队的目标是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而团伙的目标则是牺牲大我,成全小我;团队的目标是先干活后吃饭,团伙的目标则是先吃饭后干活;等等。
正因如此,在游戏规则的形成和相互协作(即执行力)方面,团伙远比团队更为强大。由于团队的目标是大我,所以势必会强调自我牺牲,游戏规则不可避免地会具有某种强制的特性,因此不容易被成员接受与贯彻,很难具有真正的执行力;而团伙的目标是小我,是抵制自我牺牲,所以游戏规则必然会具有某种自觉自发的特性,因此必然会更容易被成员接受与贯彻,体现出更为强大的执行力。
其实上面的分析还遗漏了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就是价值观。团伙之所以更具战斗力,是因为成员可以轻易地共有一种强大的价值观。往好听了说,这叫“志同道合、患难与共”;往难听了说,这叫“臭味相投、一丘之貉”。
不仅如此,团伙让人惊惧的超强战斗力还体现在另外一个事实上,那就是领导力——团伙的头头往往要比团队的领导更为强大,拥有更惊人的威信与号召力。
这还不算完,更恐怖的事实还在后头:有许多团伙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头头,因为每个成员都是头头,大家喜好相同、目标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切都是自觉自发、浑然天成。在这种状态下,团队要想和团伙为敌,几乎毫无胜算。
团伙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团队的内涵和可能性,既给团队带来了困扰,也给团队带来了机会和希望。关键看你怎么理解,怎么处理,怎么运用。
(摘自《给你一个好团队:怎样把庸才变将才》中国计划出版社 图/陈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