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经济韧性的耦合协调分析
——以长江中游城市为例
2022-12-21吴秀真刘新华
吴秀真 刘新华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3.89%。在城镇化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既面临市场变化、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也面临经济下行、人口老龄化、高素质劳动力缺失等内部冲击。城镇化涉及人口、经济和土地等众多要素的增长和相互作用关系,不合理的城镇化可能会带来城市污染严重、耕地流失、交通拥堵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区域经济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亟需新的理论视角,而经济韧性的内涵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相契合,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集约节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是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具体来看,城乡统筹发展,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推动区域整体经济韧性水平的提升。城乡一体有助于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调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产业互动有助于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在不同规模城市间的合理布局,增强区域经济应对内外部冲击的能力;集约节约强调绿色低碳的发展,有助于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宜居强调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质量,城镇化在物质上根植于生态环境,生态宜居的城镇化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和谐发展强调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自然与人文要素之间的协调,从而推动区域经济韧性的提升,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截至2020年底,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镇化率已达到63.3%。城镇化的过程也是人口、土地、经济等要素不断集中的过程,新型城镇化注重城市发展的质量,而经济韧性则是着眼于城市经济系统应对内外部冲击并维持或改善原有经济运行模式的能力。在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的同时,如何处理城镇化质量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考虑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从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两个视角出发,对2010年至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进行评估,分析目前城市发展中可能存在的短板,以更好地推进长江中游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二、文献综述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可以概括为高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城市管理的城镇化(方创琳,2019)。在新型城镇化的评价研究上,许多学者构建了不同的指标评价体系。一部分学者从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资源环境水平、城镇化水平来构建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邓宗兵等,2019),另一部分学者从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生态等角度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赵建吉等,2020;赵磊和方成,2019;姜安印和杨志良,2020;甘畅和王凯,2022;周亮等,2019;马海涛等,2020)。总体上看,现有研究在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测度上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但在具体的指标选取上均与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有关。
韧性(Resilience)起源于物理学,指的是系统在遭受内外部扰动后维持自身稳定并恢复原有状态的能力(Brakman et al.,2015),近年来被引入区域经济研究领域(Martin&Sunley,2015)。随着国内外学者的不断丰富,区域经济韧性的内涵更加完善,虽然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界定,但总体上看,大多研究都强调区域经济系统在受到内外部冲击时表现出来的抵御能力、恢复能力、结构转型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得区域经济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孙久文和孙翔宇,2017)。目前区域经济韧性的研究主要包括经济韧性的测度与影响因素分析两个方面(李连刚等,2019)。对区域经济韧性的测度大体分为单一指标和综合指标两种方法。一部分学者通过GDP(Huggins,2015)、失业人数(Brown&Greenbaum,2017)、就业增长率(Martin,2012)等指标对区域经济韧性进行分析。另外一些学者尝试用更为综合的指标进行评价,针对韧性内涵选取社会经济指标对区域经济韧性进行衡量(王奇珍和朱英明,2021)。在影响因素的研究上,现有的研究主要考虑产业多样化(郭将和许泽庆,2019)、创新能力(徐圆和邓胡艳,2020)、产业结构(王琛和郭一琼,2018)等因素对区域经济韧性的影响。
综上,虽然新型城镇化评价相关的研究相对较多,但较少有学者对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两个系统同时进行研究并考察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实际上城镇化涉及人口、土地、经济等各种要素的增长和相互关系,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经济系统的影响也不同。基于此,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以长江中游城市为例,利用2010—2019年数据,通过建立综合指标体系,考察新型城镇化和经济韧性的空间分布及相互关系。对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的时空演变特征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的耦合协调特征,发现目前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限制因素,为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三、数据与方法
(一)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1.研究区域。自2015年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促进我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被正式确定。规划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湖南、湖北、江西三省共31个市,是以武汉为中心,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国家级城市群。作为长江经济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土地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20年GDP总量为9.4万亿元,常住人口达1.31亿人。长江中游城市群31市以占全国约3.6%的土地面积,产出了全国约9.5%的经济总量,集聚了全国约9.4%的常住人口。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13市、湖南省8市、江西省8市及抚州、吉安的部分县区,为保持研究区域的统一性与可比性,本文将抚州、吉安整市作为研究对象,共计31市。
2.数据来源。本文采用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其中经济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对应年份《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湖北统计年鉴》《湖南统计年鉴》《江西统计年鉴》。部分数据缺失,通过查询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增长率计算或插值法补齐。
(二)研究方法
1.熵值法。利用熵值法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权重。该方法依据信息熵计算,能够减少主观赋权存在的随机性。在信息论中,熵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度量,依据熵的特性计算熵值来判断某指标的离散程度,指标离散程度越大,对综合评价的影响越大。在熵值法支持下,本文对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水平进行评估。
2.耦合协调模型。耦合协调模型作为分析多个系统之间协调发展水平的有效评价工具被学界广泛应用于不同尺度、不同区域的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耦合协调模型中的耦合度可以用来反映不同子系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程度,协调度则可以进一步分析耦合相互作用关系中良性耦合的程度,反映协调状况。因此,借助协调度来更好地体现系统之间的协调状况。本文借鉴王淑佳等(2021)的研究,采用修正后的耦合协调模型进行区域经济韧性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之间的耦合协调分析。耦合协调模型如公式(1)所示,反映的是区域经济韧性与新型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关系,分别测算耦合度C和耦合协调度D。
(1)式中,Z2=max(zi,i=1,2),其中z1为新型城镇化系统值,z2为区域经济韧性值。耦合度C∈[0,1],C的值越低则子系统之间越离散;反之,C值越高则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越高。(2)式中T为“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综合评价得分,在本文中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重要性相当,故设定α1、α2为0.5。(3)式中D为耦合协调度,反映系统之间的协调状况。参照相关研究将“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复合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划分为10个耦合协调类型,具体划分见表1。
表1 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的耦合协调类型划分表
3.相对发展模型。为了更好探寻“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这一复合系统中的内部制约因素,本文引入相对发展模型如下:
式(4)中,β为相对发展度;z1、z2为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区域经济韧性的综合指数。同时参考相关文献,对其类型进行划分,当0<β≤0.9时,新型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区域经济韧性;当0.9<β≤1.1时,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同步发展;当β>1.1时,区域经济韧性滞后于新型城镇化水平。
(三)理论分析与变量选取
1.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自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19年)》发布以来,确立了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道路。城镇化水平不仅在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同时在于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与城市生态环境的优化。故本文在借鉴前期学者关于城镇化水平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将新型城镇化具体分为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生态城镇化这四个方面。其中人口城镇化为我国目前衡量城镇化水平的主要指标,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来表征;空间城镇化强调的是城市建设水平,通过建成区面积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来表征;社会城镇化分为公共服务、医疗服务、电信基础设施三个方面,选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额、医疗机构床位数、移动电话年末用户数进行表征;生态城镇化关系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生态城镇化分为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与水资源防治两个方面,分别选取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覆盖率、城市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进行表征。具体指标见表2。
表2 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表
2.区域经济韧性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区域经济韧性的测度,许多学者用反映区域经济冲击的核心变量(如GDP增量、失业率等)对区域经济韧性进行测度,但利用单一的指标进行测度易忽略韧性在其他方面的表现。因此,本文采取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对长江中游城市的区域经济韧性进行综合评价。考虑到目前学界在经济韧性的评价上尚未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本文综合已有研究,将经济韧性归纳为经济系统在面对内外部危机时,展现出的抵抗与恢复、调整与适应、创新与转型这三个维度的能力。
在具体的指标选取上,借鉴目前的实证研究。在抵抗与恢复能力上,通过人均GDP、GDP增长率、第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分别从人均、总体、产业三方面的指标进行反映;在适应与调整能力上,利用财政自给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分别从政府的协调应对能力、区域消费能力、区域生产能力三个方面来综合反映;在创新与转型能力上,现有研究已经证实区域经济韧性与科技水平、教育水平、人才存量之间的关系,利用地方科学技术支出、教育支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数量这三个指标进行测算。具体指标见表3。
表3 区域经济韧性指标体系表
四、结果分析
(一)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时空演化
1.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的时间演化。根据长江中游31个城市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及区域经济韧性值,绘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经济韧性变化趋势图(见图1)。从时序来看,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总体呈现平稳上升趋势,总体新型城镇化水平由2010年的2.9增长至4.8,区域经济韧性总值由2010年的2.73升至2019年的5.25,区域经济韧性值提升了近2倍,增长速度较快。将三个城市群进行横向对比可知,三个城市群中,武汉都市圈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相对于另外两个城市群发展较快,环长株潭城市群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低于环鄱阳湖城市群,但区域经济韧性水平较高。总的来说,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水平呈稳定增长趋势,在三个城市群中,武汉城市群占优势地位,环鄱阳湖与环长株潭城市群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图1 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变化趋势图
2.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的空间演化。根据熵值法得出指标权重后,利用线性加权法计算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综合值,采用自然断点法对2010年、2015年、2020年长江中游31市的新型城镇化与经济韧性进行等级划分,分为5个等级:低水平地区、较低水平地区、中等水平地区、较高水平地区和高水平地区5类地区,以探讨长江中游城市城镇化和区域经济韧性的空间格局演变。
(1)新型城镇化水平格局演变。根据表4可知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镇化水平空间差异缩小,城镇化的空间极化现象有所缓解,区域整体由低水平的均衡状态向高水平的均衡状态演变。2010年仅有武汉1市为高水平,长沙1市为较高水平,襄阳市、宜昌市等12市呈中等水平,15个市呈较低水平,2个呈低水平,总体来说,新型城镇化水平不高,且空间分布不均衡。2015年,南昌由中等水平城市提升至较高水平城市,较高水平城市增加为2个,中等城市由12市减少为5市,较低水平由15市减少至14市,低水平城市由2市增加至9市,总体来说,虽然处于低水平和较低水平的城市增加,总体水平相对有所下降,但空间差异程度进一步缩小。2019年,新型城镇化水平由高至低分别有1市、1市、9市、15市、5市,可知相较于2015年,处于低水平的城市减少,处于中等水平的城市数量增加,总体在空间分布上均衡程度有所上升。
表4 新型城镇化分布表
(2)区域经济韧性水平格局演变。根据表5可知,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经济韧性空间差异呈波动下降趋势,空间分布向均衡状态发展。2010年经济韧性由高至低分别有1市、2市、9市、15市、4市,其中位于较低水平的城市占比48%,约占长江中游城市的1/2,区域经济韧性水平总体处于较低水平的分布状态。2015年区域经济韧性由高至低分别有1市、2市、3市、14市、11市,相较于2010年处于低水平的城市大幅增加,处于低水平与较低水平的城市共有25市,占比达到80%,此时区域经济韧性在空间上的差异进一步加大。2019年区域经济韧性由高至低分别有1市、2市、11市、8市、9市,处于低水平的城市减少,处于中等韧性的城市占比最大为35%,空间差异状态得到改善。总体上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的区域经济韧性的空间差异呈现波动下降趋势,2010—2019年空间均衡程度得到提升。
表5 区域经济韧性分布表
(二)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耦合协调性分析
1.时间演变特征。由图2可知,研究期内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耦合协调度在时序上呈现稳定增长趋势,耦合协调均值由0.17提升至0.24,总体耦合协调水平由严重失调提升至中度失调,增长速度较快,但总体的耦合协调值仍处于较低水平。2010年、2015年与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复合系统的耦合协调度的均值分别为0.17、0.22和0.24,变异系数分别为0.37、0.36和0.31,可知复合系统的整体水平在不断提升,各城市之间的相对差距波动下降。对三个城市群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可知,环鄱阳湖城市群的耦合协调度在三个城市群中最低,环长株潭城市群的耦合协调度在三个城市群中处于优势地位。
图2 2010—2019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耦合协调度变化情况
2.空间演变特征。计算得出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调查期内,耦合协调水平在时序上呈现缓慢上升趋势,表明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耦合协调程度不断提升。利用Arc-GIS软件,选取2010年、2015年、2019年三个年份,根据前文中划分标准(表1)将耦合协调度进行空间可视化,结果如表6所示。2010年,整体上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的耦合协调水平较低,处于中度失调阶段的城市有24个,绝大多数城市处于中度失调阶段,仅有武汉市处于勉强协调阶段。2015年,耦合协调程度有所提升,武汉由勉强协调转为基本协调,同时处于中度失调的城市减少至16个,轻度失调的城市则由4个增加至12个,虽然耦合协调程度有所提升,但此时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耦合协调程度进一步提升,处于中度失调的城市进一步减少至8个,绝大多数城市处于轻度失调阶段。综上可知,虽然2010—2019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韧性”耦合协调程度水平较低,但呈上升趋势,且不同城市间耦合协调度的空间差异缩小。
表6 耦合协调度分布表
3.相对发展类型分析。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的相对发展模型计算得出相对发展度,选取2010年、2015年、2019年相对发展类型的空间分布进行分析。由表7可知,2010年处于区域经济韧性滞后的城市共有15个,在长江中游城市中占比最高为48%,且大多分布在环鄱阳湖城市群;同步发展的城市共11个占长江中游城市的35%,大多分布在武汉都市圈与环长株潭城市群北部;新型城镇化滞后的城市共有5个,可知2010年主要是由区域经济韧性滞后导致发展不同步。2015年同步发展的城市增加至12个,所占比重最高;区域经济韧性滞后的城市由15个减少至9个,主要是环鄱阳湖与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韧性发展滞后的城市转化而来;新型城镇化滞后的城市由5个增加至10个,且大多分布在武汉都市圈,可知,2015年区域经济韧性提升,新型城镇发展势态减弱。2019年同步发展城市占比最大,但同时也存在区域经济韧性发展滞后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滞后的现象。总体上看,早期区域经济韧性滞后是限制二者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后期同步发展的城市增加,但新型城镇化发展滞后的问题也慢慢显现。
表7 相对发展度分布表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评价法、耦合协调模型和相对发展模型,对长江中游31市的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协调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度,并对其时空格局演变特征进行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长江中游城市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在调查期内,长江中游城市群总体城镇化水平由2010年的2.92升至4.84,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表明长江中游城市的人口、空间、社会、生态城镇化的综合水平在不断提升;在空间分布上,城镇化发展的空间极化现象有所缓解,整体由低水平的均衡状态向高水平的均衡状态转变。区域经济韧性在时序上呈现较为平稳的上升趋势,总体经济韧性值由2010年的2.73升至2019年的5.25,经济韧性值提升近2倍,增长速度较快;在空间分布上,长江中游城市区域经济韧性的空间差异呈波动下降趋势,均衡程度有所提升。将三个城市群进行对比发现,无论是新型城镇化水平还是区域经济韧性水平,武汉都市圈均处于优势地位,环长株潭城市群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则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第二,调查期内,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经济韧性”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呈稳中有升趋势,总体耦合协调水平由严重失调提升至中度失调,增长速度较快,但多数地市耦合协调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三个城市群进行横向比较可知,环长株潭城市群的耦合协调水平在三个城市群中处于优势。在空间上,不同城市间耦合协调程度的空间差异缩小。
第三,长江中游城市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区域经济韧性的相对发展类型,早期主要是区域经济韧性发展滞后导致的发展不同步,在2015年后则主要是新型城镇化滞后导致的发展不同步。在空间上看,2010年经济韧性发展滞后的城市占多数,且大多处于环鄱阳湖城市群;2015年,环鄱阳湖城市群与环长株潭城市群内的城市一部分由区域经济韧性滞后转向两者同步发展,武汉都市圈内的城市则多由同步发展转向新型城镇化滞后型;在2019年,呈同步发展的城市占比重最大,但同时新型城镇化滞后相对于2010年也有所增加,新型城镇化滞后在后期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韧性的重要因素。
结合上述研究结论可知,在未来要更好地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经济韧性的耦合协调程度,需要注重以下方面:
首先,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建立多维度的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提升。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金融、科研和教育等优势,发挥高指数城市的引导作用和溢出效应,形成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充分发挥环鄱阳湖城市群与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增长潜力。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多维度的城镇化考核体系,注重城镇化的质量,由数量至上型向质量推动型的城镇化转型,关注城市化中的人口、空间、社会服务、生态等要素的相互协调状况。
其次,缩小经济韧性的水平差距,注重城市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为了更好地应对经济不确定性带来的系列风险,一方面长江中游城市应依托各自已经形成的经济联系、经济网络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周边城市承接转移能力,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经济韧性水平;经济韧性水平较低的城市如湖北仙桃、潜江、天门等,由于城市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在提升承接转移能力的同时,需要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发展定位,优化内部产业结构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高效流动。另一方面创新与转型能力在经济韧性中的重要性凸显,创新作为中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因素,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有助于促进经济高效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最后,采取差异化的策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经济韧性的同步发展。长江中游多数城市“新型城镇化-经济韧性”复合系统处于轻度失调阶段,说明城镇化的发展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尚未实现协同,且不同城市的滞后因素不同,为实现两者耦合协调水平的提升,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根据各城市现状,设定与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城市发展规划,实现城镇化发展与城市经济相匹配,城镇发展的同时增强区域经济抵御内外部危机的能力,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更好推进长江中游城市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